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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8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名,代表股份90,244,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43.7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9,942,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43.61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01,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0.146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15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0.56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5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0.41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01,6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6,215,565股的0.146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中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9,94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7%;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834%;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6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9,94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7%;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834%;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6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89,94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657%;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3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5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834%;反对301,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0636%;弃权6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吕兴伟、律师周正杰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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