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成就可解锁的独立意见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除钱耀君、季晓春、徐军、姚波4人以外的43名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解锁条件已经达成,且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办理第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李鹏飞、陆家星、王金元、姚军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