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洪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的网站及指定媒体,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做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