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白建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上海银行最终批复为准,由实际控制人李军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