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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1,943.98万元,同比下降1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651.78万元,同比下降335.34%。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年度,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支付的总金额为2,199,192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综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状况,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未达到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019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59亿元),未满足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将152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1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因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82元/股调整为7.79元/股。《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董事会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152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1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适时、适量支用资金。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品种,具体以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上述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不超该额度、并以公司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用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拟为上述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等,以最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关于2020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5843号)。《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等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董事会关于涉及事项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和安排是切合实际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全力做好生产经营工作,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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