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浩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