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1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65),2019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19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2),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7),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2020年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2020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2020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2020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14.6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6,051,734.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8月21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174.86万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3.72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