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星期四)上午11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0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欧阳柏伸先生、陈春耕先生和黄绍波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柏伸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安国先生(兼任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