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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宇佑: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周为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为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全部职务(包括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下属子公司中担任的各项职务)。辞职后,周为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周为利先生将转岗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周为利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周为利先生持有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72,908股,其所持公司股份将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予以回购注销。周为利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为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周为利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兴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裘学初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叶兴波先生、裘学初先生的任职资格经董事会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叶兴波先生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叶兴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5号汉鼎国际大厦15楼

2、邮政编码:310042

3、联系电话:0571-89938397

4、传真号码:0571-88303333

5、电子邮箱:yexingbo@hakim.com.cn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五日

附件

叶兴波先生简历叶兴波,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至2014年,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一部部门经理;2014年至2019年,历任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证券投资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叶兴波先生于2015年11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审核。截至本公告日,叶兴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裘学初先生简历

裘学初,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95至2011年,历任传化集团主办会计、财务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12至2013年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至2017年12月任德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6月任圣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裘学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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