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质押的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女士通知,获悉吴艳女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吴艳 | 是 | 4,855,595 | 2017-09-05 | 2019-09-06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2.25% |
注: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459,393,716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1,621,195股后的457,77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96652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16301股。2019年8月6日,公司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总股本由683,136,428股变更为679,945,828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 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吴艳 | 是 | 5,050,000 | 2019-09-06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 | 2.34% | 融资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吴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5,949,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本次解除质押4,855,59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25%,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质押5,0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34%,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部分股份后,吴艳女士累计质押股份173,470,771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0.33%,占公司总股本的25.51%。
(2)吴艳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上质押股份并无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情况。
(3)吴艳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吴艳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