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后,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聘任的总经理曹阳先生,副总经理林庆华先生、叶兴波先生、王维山先生、俞晶先生,财务负责人曾志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独立董事:周亚力、刘建忠、张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