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闵芳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闵芳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同时申请一并辞去其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其他各项职务。辞职后,闵芳胜将不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享受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闵芳胜先生辞去监事会监事职务将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新的监事就任前,闵芳胜先生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事职责。
闵芳胜先生所担任的第四届监事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0日,其在任职期间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闵芳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39,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闵芳胜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以下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监事会对闵芳胜先生在公司的长期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