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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姚庆先生的《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2020年公司管理层砥砺前行。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张炳辉先生将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意见。《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故2019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0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15 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C栋6层604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规定性文件进行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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