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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证券代码:300309 证券简称:吉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7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20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创资管”)与国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控股”)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书》,国汇控股拟收购吉创资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主债务人分别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四家项目公司的五笔金融贷款债权及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等,国汇控股已完成对各项目公司的尽调,经协商双方确定以上四个项目的交易对价合计为3,386,000,000元整(大写:叁拾叁亿捌仟陆佰万元整)。

同时,双方签订了《资产管理服务协议书》,协商一致由吉创资管为国汇控股对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提供协助收购、资产管理和重整服务。标的资产为国汇控股拟收购的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及资产项目。吉创资管协助国汇控股提供约定项目的收购服务,则国汇控股向吉创资管支付各项目的服务费用合计为374,000,000元整(大写:叁亿柒仟肆佰万元整)。

一、本次签订协议涉及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吉创资管《关于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于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3)。2017年1月22日,吉创资管完成与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信贷资产重整式转让合同》的签署。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于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4)。2017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吉创资管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合伙企业签订合同金额为1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并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分别于2017年3月22日及2017年5月25日签订了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9,750,000.00元(大写:伍仟玖佰柒拾伍万元整)的债权转让合同及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317,828.00元(大写:叁仟陆佰叁拾壹万柒仟捌佰贰拾捌元整)的债权转让协议。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于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2017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吉创资管以人民币1,282,320,000.00元收购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享有的以杭州核心城区商业用地约计88.5亩及约计18.23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43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5.7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2.5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及嘉兴核心城区商铺7051平方米、公寓224.49平方米,及在建工程约计25.67万平方米(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67.83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15.6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0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及上述转让方对债务人应收的财务顾问费债权。以上债权本息截止至2017年6月29日合计约为16.37亿。上述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于证监会指定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二、本次签订协议的风险提示

1、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公司未按协议约定将资产转让给交易对手方前,协议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3、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交易细节和流程还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和确

定。

三、国汇控股情况介绍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5-02

3、经营期限:2018-05-02至无固定期限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消防器材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吉创资管与国汇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购销;

7、国汇控股为大型国有企业,其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能够满足本协议的履约。

四、本次合同签署情况

吉创资管(甲方)与国汇控股(乙方)于2020年12月20日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书》,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方式:转让项目公司等方式;

甲方负责协调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四家项目公司转让至乙方或乙

方指定的第三方;

2、交易对价:乙方已完成对各项目公司的尽调,经协商甲乙双方确定以上四个项目资产的交易对价合计为3,386,000,000元。

3、交易期限: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尽快组成项目组,开展本次收购交易的具体工作,原则上所有项目的交割过户应当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的一年内完成。

4、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国汇控股(甲方)与吉创资管(乙方)于2020年12月20日签定了《资产管理服务协议书》,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为甲方对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提供协助收购、资产管理和重整服务。标的资产为甲方拟收购的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及资产项目。

2、针对本协议约定的收购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提供全程的法律、财务、风控及重整等服务,使得被收购项目及资产最终能合法合规的转让至甲方的名下。针对该类服务,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固定的服务费用。

3、乙方协助甲方提供约定项目的收购服务的,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各项目的合计服务费用为374,000,000元。

五、本次签订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公告所披露的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签订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金额和规模较大,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会大幅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并对公司未来2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积极影响。但本次交易涉及交付的资产量较多,工作量大、实际交易细节和时间节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和细化,目前无法准确估算该协议对未来各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公

司将及时披露该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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