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吉艾:2022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9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031

【2023年3月29日】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鹏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培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培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有关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原因及相关改善盈利能力的相关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予以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之第(一)项“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及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3.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3月29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3.12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3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条 、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10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5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5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吉艾科技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
爱纳艾曼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塔石油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和力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吉创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铭声浙江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吉创长信西安吉创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吉相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秦巴秀润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凌辉能源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吉令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吉创佳兆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吉艾泉鸿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极锦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平潭鑫鹭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吉耀广大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汇润海南汇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平阳帝俊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申海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信沃平阳信沃资产管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首信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芜湖长吉芜湖长吉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吉创正奇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峥莘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凡宜平阳凡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卓财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宝晶平阳宝晶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正顺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荣仁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久庆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阴吉泽江阴吉泽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安卡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智洛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屹杉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先咨平阳先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臣信平阳臣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象有创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吉观润沧苏州吉观润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耀满平阳耀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吉浩平阳吉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颖沃平阳颖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畋乐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振兴贰号东营市财金振兴贰号资产经营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富众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吉众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平阳浩仁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坦鑫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简鑫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平阳成瑞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康吉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俊艾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泰聚平阳泰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艾首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久凯平阳久凯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艾卓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相耀投资苏州吉资相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相耀创业苏州吉资相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平阳航创平阳航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柘彤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河之洲大河之洲(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吉富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纾困基金乌鲁木齐经开新动能企业纾困一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德圣盈上海德圣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千广合上海千广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桥金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高速香榆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A股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最新修订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人民币元
AMC业务对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等特殊机会资产进行管理、评估、处置、重整和收购等业务
炼化业务石油提炼及附属品的销售业务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ST吉艾股票代码300309
公司的中文名称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吉艾科技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GI Technologies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GI-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鹏辉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2层201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0007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中航技广场C座604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7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gi-tech.cn
电子信箱investor@gi-tech.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付大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
电话010-83612293
传真010-83612366
电子信箱investor@gi-tech.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3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锋革、孙有航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51,494,620.4472,591,310.17-29.06%191,880,55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40,107,525.50-1,023,747,188.74-1.60%-574,430,620.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13,227,158.40-878,177,930.4130.17%-566,704,52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3,358,591.1540,330,446.5857.10%20,881,334.4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7-1.180.85%-0.6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7-1.180.85%-0.6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9.22%292.31%-213.09%-148.70%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资产总额(元)1,325,868,829.644,336,314,720.21-69.42%5,585,293,09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830,025,884.72-795,881,990.06-129.94%97,792,115.20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是 □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2022年2021年备注
营业收入(元)51,494,620.4472,591,310.17主要系抵债资产房产销售收入及债权资产处置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40,840,102.804,861,454.09主要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及材料销售收入,以及破产清算公司、已处置子公司等实现的不具有持续性的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10,654,517.6467,729,856.08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未超过1亿元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837,661.2442,662,279.035,106,603.371,888,07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56,433.42-112,650,224.13-159,469,737.02-656,431,13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997,815.38-106,661,860.62-156,706,351.66-241,861,130.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26,869.24-2,350,854.42-14,580,210.1461,362,786.4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金额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656,420.92-540,963.42主要系子公司处置房产得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6,631.2962,556.09615,811.77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贴息补助及稳岗津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0.00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327.9229,567.7944,130.53主要系子公司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273,373.94-150,774,192.83-13,326,928.88主要系子公司计提的违约金和滞纳金;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138,849.874,185,196.322,250,951.78主要系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子公司破产清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728,750,008.00主要系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已被管理人接管,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
解除民生债权冲减子公司相关成本358,452,208.94主要系债转协议解除导致的多计提的项目成本及减值损失本报期内冲回
减:所得税影响额29,848,313.22-1,665,675.83-3,049,547.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12,730.96197,098.11359,608.77
合计-426,880,367.10-145,569,258.33-7,726,096.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从宏观环境看,经济总量的增速呈波浪式下降趋势,具有逆周期特点的困境资产机会明显增多,供给充分。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受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很多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转型压力和债务违约风险,困境资产规模持续增加。随着转方式、调结构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需要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力量现转型升级。 近几年,房地产行业规模方面,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及其增速,从2005年开始,整体上增速在逐步放缓,近五年复合增速仅 2-3%左右,行业规模已基本见顶。行业整体利润成下行趋势。2020年房企“三道红线”、2021年“两集中”供地、银行“两道红线”等调控政策从供需两端层层加码,导致土地市场和销售市场断崖式下滑,房企债务压力陡升,自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销售市场进入衰退期,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房地产行业高负债弊端凸显,债务期限逼近,暴雷不断。购房客户担心交付问题,市场信 心不足,造成恶性循环。2021年底,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轮番定调,保交楼是底线,要求加强各城市资金监管,支持优质企业收并购,行业集中度将越来越高。“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宏观调控基调,要求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房价已不存在快速、大幅上涨的政策基础。 公司重整服务类业务涉及的不良债权资金占用较高,底层资产涉及的主要是大宗商业楼盘、办公楼、在建工程等房地产行业,体量较大。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底层资产变现能力持续走低,对公司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处不良资产行业具有较强的逆周期性的特点。近年来受中美贸易争端、俄乌冲突等重大事件及国内外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等因素综合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同时国家持续降杠杆、强监管的基调不变,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政府平台(政府债券)、非金融企业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隐藏的风险逐步暴露,报告期内不良资产整体规模继续扩大,保守估计不低于5万亿元,未来规模还会继续增大。(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2022 年 3 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亦强调要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我国不良资产行业的参与主体主要分为两类:具有不良资产经营牌照的机构和非持牌的不良资产经营机构(即:持牌机构和非持牌机构)。持牌机构主要活跃于不良资产一级市场、非持牌机构主要活跃于不良资产二级市场。截至2022年末,具有不良资产经营牌照的机构为5家全国性AMC、58家地方AMC、银行系 AIC。公司是国内少数以不良资产为主业的民营上市 AMC 之一,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未来有大量的不良资产需要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化解,将会给不良资产行业参与主体带来较大的发展空间,尤其利好头部的专业性较强的参与主体。公司坚持回归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立足化解金融风险的职责使命,利用各种优势聚焦不良资产开展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以下简称“AMC业务”);石油炼化业务(以下简称“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报告期内公司受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及子公司被动破产清算等因素影响,底层资产处置滞后,项目资金回笼不达预期,公司谨慎计提项目资金成本和各项借款利息、谨慎确认投资损失及减值、预提法定赔付义务及违约金等,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

(1)因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项目处置过程中现金流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公司未确认收购重整类项目摊余收入,但各项目合作方资金成本持续计提,综合考虑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的之前年度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减后,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及商品房销售成本合计2.37亿元;(2)报告期内持续计提原有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利息,确认汇兑损益等合计4365万元;(3)报告期内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4)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之前年度多计提的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冲回,同时公司对在手项目资金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谨慎估计未来可回收金额补提减值准备等,报告期内公司冲回减值准备合计1.69亿元;(5)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及合同约定计提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合计3922万元,;(6)

报告期内公司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具体公司AMC板块、炼化板块及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AMC 板块中,报告期内重整服务类项目资金回笼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基于谨慎原则,未确认重整服务类项目摊余收益,同时持续计提项目资金成本、确认银行借款利息、部分延期付款利息及民间借贷利息、因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根据法院裁定及判决等谨慎预提法定赔付义务、滞纳金违约金等合计3922万元;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9.94亿元;报告期内,AMC 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3万元,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90亿元,综合导致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70亿元,具体各类业务变动如下:

(1)收购重整类实现营业收入3659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商品房销售收入3330万元及房租租赁收入329万元。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17万元,但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6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导致;

(2)报告期内收购处置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债权资产包处置回款减少所致;收购处置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10万元,主要系随项目处置回款已偿还部分合作款,报告期内计提的项目资金成本较少导致;

(3)管理服务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屹杉实现管理服务类收入及能源贸易业务收入增多所致。管理服务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40万元,主要系和上年同期相比因部分项目于报告期初结束本报告期未产生业务成本导致。

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

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

1、AMC 板块业务

AMC 业务主要包括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公司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将 AMC 业务主要划分为管理服务、重整服务及收购处置三大类业务。管理服务类业务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为资金或特殊机会资产提供一项或多项管理服务,收取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重整服务类业务指公司在和债权人及债务人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依托自身专业,通过输出管理、运营及流动性等方式,实现盘活 困境企业,收取约定重整收益的经营模式;收购处置类业务指公司从金融机构等单位收购特殊机会资产,通过清收处置回收现金以实现增值收益的经营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合同载明的数据统计,公司AMC业务累计持有和管理的金融类特殊资产规模合计392.71亿元(其中自持类资产合计176.90亿元,管理服务类资产合计215.81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已有效化解和处置的资产规模累计为 260.97 亿元,剩余自持类资产合计115.31亿元,管理服务类资产合计16.42亿元。(以上数据统计,为累计数据口径) 报告期内AMC业务中涉及重大合同进展如下:

(1)2.4376 亿元资产包

新疆吉创2016年12月26 日与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子公司签订了2.4376 亿元《债权转让协议》,截至2016年 12月 21 日,债权本息合计17.6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资产包累计收到处置回款 44162.16万元,尚未处置完毕。

(2)12.869 亿元资产包

新疆吉创 2017 年 1 月 22 日与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 12.869 亿元《信贷资产重整式转让合同》,其中含单笔债权资产截至债权到期日(按原信贷合同约定的到期日计算)的未清偿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16.98 亿元,其余债权资产截至合同约定日的未清偿本息合计约计人民币 1.5 亿元。《债权转让合同》签订后,新疆吉创如约支付了截止2020 年 12 月 20 日的债权转让款合计 1.2 亿元,自 2021 年 6 月出现逾期付款。截至目前新疆吉创收到该项目债务人还款合计96,333,847元,2022年 11 月份,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公司与上述债权转让方达成调解协议,上述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上海金融法院已出具(2022)沪 74 民初 2803 号《民事调解书》,目前该债权为民生上海分行所有。

(3)4.8 亿元《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

新疆吉创 2017 年 6 月 29 日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合伙企业签订合同金额为 4.8 亿元的《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截至报告期末,新疆吉创已支付 36139.63 万元收购款(含利息部分),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的重整,并收到处置回款现金 8,789.99 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 39,210.01 万元。

(4)12.8232 亿元资产包

2017 年 7 月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以人民币 12.8232 亿元收购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以下简 称“转让方”)享有的以杭州核心城区商业用地约计 88.5 亩及约计 18.23 万平方米在建工程(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 43 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 5.73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 12.5 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下简称“杭州债权”),以及嘉兴核心城区商铺 7,051 平方米、公寓 224.49 平方米,及在建工程约计 25.67 万平方米(该在建工程对应的商业用地约计 67.83 亩,现在建的地上建筑面积约计 15.67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计10 万平方米)作为抵押物的债权(以下简称“嘉兴债权”),以及上述转让方对债务人应收的财务顾问费债权(以下简称“财务顾问费债权”),以上债权本息截止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合计约为 16.37 亿。债务人经过我公司团队全面重整,经营情况已全面恢复正常。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现金回款 24,271.57 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73,000.00万元。

(5)3.2572 亿元资产包+2.7801 亿资产包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子公司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合同金额为 3.2572 亿元的《债权转让协议》,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标的债权本息 10.1789 亿元。为了对该标的债权债务人进行重整,实现共赢,2018 年 7 月 1 日,公司子公司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金额为 2.7801 亿的《债权转让协议》,成功收购债务人剩余债权,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标的债权本息 3.4727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67,885.69 万元收购款,对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进行了全面的重整,并收到处置回款现金30338.39万元,通过抵债收回债权 27,500 万元。

(6)33.86 亿资产收购协议及 3.74 亿管理服务费协议

2020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与国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控股”)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书》,国汇控股拟收购吉创资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主债务人分别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四家项目公司的五笔金融贷款债权及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等,国汇控股已完成对各项目公司的尽调,经协商双方确定以上四个项目的交易对价合计为 33.86 亿元。 同时,双方签订了《资产管理服务协议书》,协商一致由吉创资管为国汇控股对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提供协助收购、资产管理和重整服务。标的资产为国汇控股拟收购的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 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等项目公司及资产项目。吉创资管协助国汇控股提供约定项目的收购服务,则国汇控股向吉创资管支付各项目的服务费用合计为 3.74 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收购定金 900万元。

2、石油炼化板块业务

公司投资建设的的塔吉克斯坦丹加拉炼油厂项目,是中塔两个国家最高领导人见证下签约的首个“一带一路”项目。该炼油厂是塔吉克斯坦唯一一座现代化、规模化炼油厂,填补了塔吉克斯坦的国家空白。炼油厂位于塔吉克斯坦哈特龙州丹加拉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占地总面积 32.15 公顷,一期工程包括 50 万吨/年的常减压装置,及 15 万吨/年沥青

装置,配套工程包括 60 方/小时的污水处理装置、1000 吨/小时冷却水装置、300 方/小时压缩空气和 100 方/小时氮气的空分空压装置、20 吨/小时蒸汽的动力站、2828KW 的总变配电站、15.4 万方储存能力的原油和产品罐区以及配套的原油和成品油的收发栈桥、2 台 5,000 立方的新水和消防水的存储、中心化验室、中控室、 三台 24 吨消防车及配套的消防站,厂区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各一座,首都杜尚别还分别用于办公和宿舍的三栋小楼等。 以上一期项目设施已全部调试完毕,符合生产需求。项目一期炼化产品主要包括汽油、柴油、塔下油及液化气,受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综合评估索莫尼的货币风险,公司目前销售市场定位在阿富汗、乌兹别克等中亚地区国家。 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

3、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受经济结构调整、金融监管趋严和金融资产分类管理加强等因素影响,不良资产管理行业空间放量的同时,不良资产转让的过程高度透明化,市场同业竞争加剧,对不良资产的系统化处置管理能力要求更高,资产处置的风险、难度也大大增加,差异化竞争成为发展趋势。不良资产的重定价能力、资本化运作能力以及资源整合能力成为不良资产处置领域最核心的竞争力。 公司自开展AMC业务以来,始终将评估模型的研发和处置模式的创新、专业团队的整合及提升放在首位。在公司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经过多年的精耕细作,在AMC行业内打造出了一支融合金融、法律、财务、投行及产业整合和运营能力为一体的复合型专业团队,形成了“估、研、投、管、退”的核心竞争力。作为“困境企业重组”的倡导和践行者,业务模式主要系依托自身在管理、评估、研发、数据、模型等方面的核心优势,为银行、券商、资管公司及其它不良资产投资机构提供全面的专业服务,通过资源协同、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债转股及其他公司自研的创新模式最终达到盘活困境企业的目的,实现资产价值的发现和提升。 公司已实施完成AMC数据管理平台的搭建及资管团队的全国战略性布局,有效提高了不良资产的管理效率,在化解区域风险、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转型上作出更多探索。旗下子公司已取得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旨在加强产业重整业务,提高团队对行业、产业的重整能力和投行业务能力,已建立能够将产业重整与资本化、证券化打通的投行团队,推行成为国内顶尖困境企业重整精品投行的战略目标。 为探索公司AMC数据、模型、服务的变现模式,实现AMC与科技深度融合,公司持续关注金融科技领域高新技术的发展及应用,以期丰富拓展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高新技术在AMC不良资产管理各个环节与场景中的应用。进一步构建不良资产管理服务生态圈,打造不良资产处置管理综合平台。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执行“数据平台+精品投行”战略:打通资金、评估、服务、处置、运营各项数据的整合,实现不良资产的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的互通机制,持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风险化解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主营业务:特殊机会资产的管理、评估、收购、处置及困境企业重整服务、债转股服务等业务(以下简称“AMC业 务”);石油炼化业务(以下简称“炼化业务”);其他业务为油服板块剥离后的零星延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9.46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形成的房产销售收入及不良债权处置收入,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10.51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10.40亿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受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及子公司被动破产清算等因素影响,底层资产处置滞后,项目资金回笼不达预期,公司谨慎计提项目资金成本和各项借款利息、谨慎确认投资损失、预提法定赔付义务及违约金等,综合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亏损。

(1)因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项目处置过程中现金流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公司未确认收购重整类项目摊余收入,但各项目合作方资金成本持续计提,综合考虑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的之前年度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减后,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及商品房销售成本合计2.37亿元;(2)报告期内持续计提原有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利息,确认汇兑损益等合计4365万元;(3)报告期内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4)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导致之前年度多计提的减值准备于报告期内冲回,同时公司对在手项目资金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谨慎估计未来可回收金额补提减值准备等,报告期内公司冲回减值准备合计1.69亿元;(5)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及合同约定计提违约金、迟延履行金等合计3922万元,;

(6)报告期内公司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具体公司AMC板块、炼化板块及其他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如下:

AMC 板块中,报告期内重整服务类项目资金回笼未出现明显好转迹象,基于谨慎原则,未确认重整服务类项目摊余收益,同时持续计提项目资金成本、确认银行借款利息、部分延期付款利息及民间借贷利息、因抵债资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同时处置部分子孙公司股权,公司谨慎确认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合计6.75亿元;根据法院裁定及判决等谨慎预提法定赔付义务、滞纳金违约金等合计3922万元;谨慎预测项目未来收益无法覆盖可抵扣亏损,故谨慎冲回之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报告期内累计确认所得税费用合计1.03亿元,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9.94亿元;报告期内,AMC 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023万元,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90亿元,综合导致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70亿元,具体各类业务变动如下:

(1)收购重整类实现营业收入3659万元,主要系抵债资产商品房销售收入3330万元及房租租赁收入329万元。报告期内收购重整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17万元,但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1.6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因项目合作方解除协议之前年度计提的资金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导致;

(2)报告期内收购处置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债权资产包处置回款减少所致;收购处置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10万元,主要系随项目处置回款已偿还部分合作款,报告期内计提的项目资金成本较少导致;

(3)管理服务类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屹杉实现管理服务类收入及能源贸易业务收入增多所致。管理服务类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340万元,主要系和上年同期相比因部分项目于报告期初结束本报告期未产生业务成本导致。

截止报告期末,炼化板块受油源不确定事项等因素综合影响,尚未正式投产,尚未实现收益。报告期内,炼化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万元,主要系原料油销售及闲置房屋租赁收入,炼化板块业务毛利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报告期内的收入主要系房屋租赁及原料油出售收入,报告期内确认资产折旧及日常经营成本、国开行及民间借贷利息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987万元。

报告期内,针对其他业务板块,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应收款及固定资产减值合计1950万,同时产生中介机构费用及日常经营成本综合导致该板块亏损2740万元。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51,494,620.44100%72,591,310.17100%-29.06%
分行业
油服板块0.000.00%0.000.00%0.00%
AMC板块49,891,377.2496.89%70,121,051.7496.60%-28.85%
炼化板块1,603,243.203.11%2,470,258.433.40%-35.10%
分产品
其他设备销售0.000.00%0.000.00%0.00%
收购处置类6,763,067.1313.13%8,041,219.3411.08%-15.90%
重整服务类36,589,708.4571.06%57,756,087.5379.56%-36.65%
管理服务类4,349,966.308.45%2,856,472.353.94%52.28%
能源贸易类2,188,635.364.25%1,467,272.522.02%49.16%
炼化业务销售1,603,243.203.11%2,470,258.433.40%-35.10%
分地区
内销49,891,377.2496.89%70,121,051.7496.60%-28.85%
外销1,603,243.203.11%2,470,258.433.40%-35.10%
分销售模式
直销18,195,807.1135.34%17,159,526.2923.64%6.04%
代理33,298,813.3364.66%55,431,783.8876.36%-39.93%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AMC板块49,891,377.24235,296,323.88-371.62%-99.29%-44.67%134.80%
分产品
收购处置类6,763,067.1328,128,085.31-315.91%-99.16%-13.48%-11.63%
重整服务类36,589,708.45199,999,148.00-446.60%-36.65%-47.87%117.65%
管理服务类4,349,966.307,169,090.57-64.81%-98.48%-21.02%152.96%
能源贸易类2,188,635.360.00100.00%49.16%0.00%0.00%
分地区
内销49,891,377.24235,296,323.88-371.62%-99.29%-44.67%134.80%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分销售模式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项目单位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重整服务类抵债资产销售销售量平方米1,350.104,049.87-66.66%
生产量
库存量平方米43,543.6344,893.73-3.0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66.66%,主要系抵债资产因破产被管理人接管影响,房产被查封导致商品房

销售关停,资产处置规模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正常履行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33.86亿资产收购协议国汇控股有限公司338,6009000337,700部分合同标的已发生变化,协议双方尚未达成新协议内容。
3.74亿管国汇控股37,4000037,400部分合同
理服务费协议有限公司标的已发生变化,协议双方尚未达成新协议内容。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2.4376亿元资产包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投资子公司24,37624,37600
12.869亿元资产包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128,69612,00000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新疆吉创。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当
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补充审议了该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8亿元《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某大型金融机构合伙企业48,00021,095.88026,904.11
12.8232亿元资产包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128,232128,23200
3.2572亿元资产包+2.7801亿资产包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60,37355,637.068,244.034,737.2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油服板块其他设备销售0.000.00%0.000.00%0.00%
AMC板块收购处置类28,128,085.3111.85%32,508,660.997.59%-13.48%
AMC板块重整服务类199,999,148.0084.26%383,645,393.3289.53%-47.87%
AMC板块管理服务类7,169,090.573.02%9,076,999.752.12%-21.02%
AMC板块能源贸易类0.000.00%0.000.00%0.00%
炼化板块炼化业务销售2,076,846.550.87%3,280,204.790.77%-36.69%

说明

1、报告期内收购处置类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13.48%,主要系公司加快各项目处置进度并实现收益,部分项目已归还合作方投资本息,同时报告期内产生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综合导致;

2、报告期内重整服务类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47.87%,主要系部分项目债转协议解除导致多计提的项目成本于报告期内冲回,同时因抵债资产商品房销售量下降报告期内结转的商品房成本同步减少综合导致;

3、报告期内管理服务类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同比减少21.02%,主要系报告期内随着项目处置,管理服务费减少所致。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合并范围减少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处置51%1,000,000.002022-12-31以协议约定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0-12工商变更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879.002022-12-1工商变更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100%2022-11-30被管理人接管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0-12工商变更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100%172,450,000.002022-10-27工商变更
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7工商变更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12工商变更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4,000,000.002022-6-30以协议约定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10工商变更
GENERALINTEGRATION SINGAPORE PTE.LTD.注销100%2022-5-9工商变更
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注销100%2022-5-9工商变更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403.002022-3-11以协议约定
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注销100%2022-6-10工商变更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100%2022-11-25工商变更
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合并范围增加

子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市香生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2-12-9100万元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海口市胡晨韬2022-4-15100万元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320,290,365.44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82.0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上海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172,450,000.0044.17%
2新疆昆仑天昱能源有限公司82,375,772.6421.10%
3任宏鹏25,743,936.236.59%
4新疆新投康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698,362.835.30%
5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19,022,293.744.87%
合计--320,290,365.4482.04%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针对公司AMC业务的收购处置类及重整服务类业务,清收回款的情况不计入客户的统计范畴,涉及资产包转让的情形作为客户的统计范畴。列入客户统计范畴的上述业务统计客户销售额口径为合同价款。

2、年度销售金额统计口径为合同未税销售价款。

3、前五大客户分别为AMC板块客户、能源贸易板块客户。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前五大客户与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138,993,845.3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0.66%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0.0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浙江自贸区千丰能源有限公司32,800,000.0011.85%
2广西柳州华探物资有限责任公司31,270,079.5211.30%
3新疆新尚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747,038.8811.11%
4新疆路基实业有限公司23,422,165.208.47%
5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754,561.707.92%
合计--138,993,845.3050.66%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针对公司AMC业务的收购处置类及收购重整类业务,供应商即债权转让方;所有支付购买服务或者商品计入供应商统计范畴;AMC业务中代收代付资产包回款,债权债务和解以及支付给融资方的还款不计入供应商范畴;

2、针对公司重整服务类业务中抵债房产销售业务的供应商以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工程款金额作为统计标准;

3、前五大供应商与上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能源贸易板块供应商。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前五大供应商与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287,382.774,184,018.20-93.13%主要系本报告期房产销量下降导致销售代理费及佣金减少同时房产维修费用降低综合所致;
管理费用49,978,249.1848,580,855.402.88%主要系油服业务房屋和设备的折旧费及收购重整类和处置类中介结构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43,648,925.8977,966,613.00-44.02%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本金降低导致利息费用减少,同时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综合所致;
所得税费用103,217,119.5514,321,316.85620.72%主要系根据盈利预测将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转回所致。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887,009.06560,383,150.55-2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1,528,417.91520,052,703.97-34.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58,591.1540,330,446.5857.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3,812,511.84126,525,046.16148.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412,615.9024,844,177.49243.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399,895.94101,680,868.67124.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20,000.0064,350,625.34-63.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1,069,174.27223,631,258.2143.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749,174.27-159,280,632.8786.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86,188.37-18,319,371.95-67.87%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5549.61万元,减少比例27.75%,主要系能源贸易板块业务量收缩及抵债资产因诉讼案场关停房产销售回款下降,同时部分收购处置类项目已于上期退出报告期内资产处置回款减少综合导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7852.43万元,减少比例为34.33%,主要系能源贸易板块业务量收缩,同时精简机构人员降低人工成本,延期支付债转款本息等综合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8728.75万元,增加比例148.02%,主要系本期处置项目公司股权及收到子公司股权受让意向金增加综合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056.84万元,增加比例243.79%,主要系本期退还子公司股权受让意向金导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03.06万元,减少比例-63.76%,主要系本期能源贸易板块未新增银行借款且未新增AMC项目导致项目合作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743.79万元,增加比例43.57%,主要系本期归还项目合作方本息及民间借款本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AMC板块的收购处置类及重整类项目的现金流收支与收入成本确认并不完全匹配: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收付实现制原则下编制,反映了整个项目的投入资金及项目处置回收款项的净值,而收购处置类业务只有在单户资产处置清收回款大于单户收购成本时,才确认收入,反之,不体现收入;同时重整服务类业务系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类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计入营业收入,只要债务人按约定还款,项目期间即可按照产生的利息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另抵债资产涉及的房产销售收入为预收款模式,前期已收房款已纳入之前年度现金流量表统计口径,部分房款当期只涉及交房未纳入当期现金流的统计口径; 2、单个项目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差异,加之多个项目同时进行且处置周期不同,也加剧了二者之间的差异。

3、报告期内公司谨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同时确认因子公司破产清算产生的投资损失,现金流量表未体现该部分。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形成原因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675,160,982.5371.24%主要系处置子公司股权损益及因子公司破产清算谨慎确认投资损失综合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4,087,918.857.82%主要系收购处置类资产谨慎计提减值所致;
资产减值-15,695,185.581.66%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计提待处置房产减值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1,872,784.50-0.20%主要系对方公司注销及部分公司债务豁免利得;
营业外支出39,570,497.10-4.18%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法院执行裁定及判决等预提法定赔付义务及滞纳金违约金等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140,523,319.93-14.83%主要系报告期内根据法院裁定和解债权坏账冲回,及协议约定资产包还回冲回前期计提坏账所致。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2022年初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4,235,344.140.32%45,918,544.791.06%-0.74%
应收账款16,774.640.00%65,407,671.971.51%-1.51%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孙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减少导致;
合同资产0.00
存货4,076,683.220.31%1,387,063,476.6031.99%-31.68%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破产被管理人接管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31,767,604.360.73%-0.73%主要系根据相关协议及规定
项目公司资产按持有待售资产列示;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000.23%-0.23%主要系根据合项目协议安排及项目进度,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示所致;
固定资产155,652,289.6711.74%159,684,868.783.68%8.06%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折旧及汇率变动综合所致;
在建工程0.00%
使用权资产40,030,522.723.02%39,751,396.480.92%2.10%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及汇率变动所致;
短期借款134,600,000.003.10%-3.10%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孙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42,706,336.593.22%316,400,077.827.30%-4.08%主要系报告期内孙公司破产被管理人接管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251,510,700.565.80%-5.80%主要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示所致;
租赁负债37,860,996.932.86%36,348,469.420.84%2.02%主要系报告期内偿付租赁款及汇率变动综合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31,014,643.8117.42%78,882,796.011.82%15.60%主要系报告期内待处置房产重分类列示至本项目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19,152,000.000.44%-0.44%主要系报告期内谨慎全额计提坏账所致;
债权投资564,689,943.1942.59%1,532,719,756.2835.35%7.24%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重整类项目债转协议解除同时谨慎计提部分项目减值准备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60,737,047.52-17,060,719.8628,864,036.07787,117.04214,025,174.55
金融资产小计260,737,047.52-17,060,719.8628,864,036.07787,117.04214,025,174.55
上述合计260,737,047.52-17,060,719.8628,864,036.07787,117.04214,025,174.55
金融负债0.00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变动787,117.04元系根据相关协议及规定项目公司资产按持有待售资产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87,533.91账户冻结
其他流动资产218,758,542.81借款抵押房产
合计219,246,076.72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85,412,615.9024,844,177.49243.79%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被出售股权出售日交易价格(万元)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出售对公司的影响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股权出售定价原则是否为关联交易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上海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芳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08月15日17,245-5,148.94393.904.18%市场价值2022年08月18日http://www.cninfo.com.cn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宝、张汶冰、叶界梅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公司投资与资产管理;债权及金融资产收购和处置;债务重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128233万元956,171,745.98-538,473,490.560.00-98,813,841.56-98,813,841.56
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公司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办理企业债务重整业务;私募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金融)(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500万元24.47-773,441,732.380.00-773,376,390.86-773,376,390.86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7,969,553.25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0.12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债式股权转让43,938,950.48
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0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移交破产管理人-728,750,008.00
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1,159,895.27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GENERALINTEGRATION SINGAPORE PTE.LTD.公司注销0
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公司注销0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9,401.23
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销0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销0
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注销0
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公司注销0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苏州吉相(以上各方统称“出让方”)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以上各方 统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的100%股权,同时,乙方指定方上海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华”)与公司、上海富众及平阳吉航签订《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协议》(以下简称“债务清偿协议”),约定由上海富华以借款给上海富众的方式,代上海富众向平阳吉航偿还债务人民币16,245万元。为担保上海富众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上海富华与上海富众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约定上海富众将名下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民冬路259号土地及地上房屋,宗地面积42,7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5.02平方米(以下简称“民冬路工业资产”) 抵押给上海富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债务清偿协议以及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文件(以下简称“交易文件”)中已经列示且做出约定的债务外,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控制上海富众期间所产生的或有负债向受让方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交易文件项下出让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对平阳吉航在债务 清偿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二年。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毕,标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

2、2022年6月23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丽丰”或“被申请人”)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的(2022)苏0505破申22号《通知书》,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俊元”或“申请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或“申请人”)以苏州中润丽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虎丘法院申请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11月23日,虎丘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05 破申 22 号),虎丘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苏州中润丽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中润丽丰破产管理人。2022年11月30日向破产管理人移交了公司的管理权,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破产管理人收到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约37亿元,根据破产管理人预计苏州中润丽丰资不抵债,现有资产不能足额偿还申报债权;故本公司对苏州中润丽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0.00元确认其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平阳帝俊,注册资本128233万元,成立于2017年11月27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新疆吉创、上海吉令、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31.37414%、0.00078%、

68.62508%。其中:上海吉令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新疆吉创为次级有限合伙人、中国东方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该合伙企业已全额收到认缴资本金,用于收购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持有的债权资产包,该合伙企业实施的项目延期,报告期内未确认摊余收益,同时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导致本期亏损9881.38万元。

2、芜湖长吉,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7日合伙人变更为新疆吉创、秦巴秀润,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3333%、0.0067%。其中: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该合伙企业已全额收到认缴资本金,用于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包,该合伙企业实施的项目已结束。

3、平阳首信,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于2017年6月29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新疆吉创、浙江铭声,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0%、10%。其中: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浙江铭声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本期产生亏损106.34万元。

4、平阳信沃,注册资本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2日合伙人变更为上海德圣盈、上海吉令。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上海德圣盈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吉令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该合伙企业实施的项目已结束。

5、平阳宝晶,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新疆吉创、上海千广合,注册认缴比例分别为99%、1%。其中:上海千广合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本合伙企业开展收购处置类项目进展顺利,尚未产生收益,同时报告期内确认项目资金成本以及对项目计提减值,导致本期亏损1160.01万元。

6、平阳正顺,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1月17日合伙人变更为苏州吉相、秦巴秀润,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苏州吉相为有限合伙人,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平阳正顺是配合富众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该合伙实施的项目已处置,导致本期亏损751.65万元。

7、平阳荣仁,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1月17日合伙人变更为:苏州吉相、秦巴秀润,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苏州吉相为有限合伙人,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平阳荣仁是配合富众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未产生项目收益。

8、海南吉众,注册资本1660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9月10日股东变更为:平阳荣仁、苏州吉相,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海南吉众作为富众项目抵债资产的持有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抵债资产尚未变现,该项目公司累计实现租赁收入961.04万元。

9、平阳艾航,注册资本5402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苏州吉相、秦巴秀润、上海吉令,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74.99%、0.02%、24.99%。其中: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平阳艾航是配合富众项目融资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报告期内产生的相关成本及对债权的处置损益导致本期亏损1132.39万元。10、上海畋乐,成立于2018年7月2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2日股东变更为:平阳久凯、苏州吉相,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2021年11月9日苏州吉相与上海千广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变更为:平阳久凯、上海千广和,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工商变更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该公司原系配合平阳吉浩开展项目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房产被查封。

11、平阳臣信,成立于2018年7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上海吉令、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0.1%。截至报告期末,未开展新项目。

12、上海坦鑫,成立于2015年11月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1日股东变更为:平阳久凯、苏州吉相,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1%。2021年11月9日苏州吉相与上海千广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变更为:平阳久凯、上海千广和,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1%,工商变更日期为:2022年2月15日。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房产被查封。

13、平阳先咨,成立于2018年7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上海吉令、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1%。其中:上海吉令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上海千广合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未开展新项目。

14、上海简鑫,成立于2016年1月5日,注册资本10000万,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21年10月21日股东变更为:平阳久凯、上海吉令,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1%。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房产被查封。

15、平阳颖沃,成立于2018年2月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上海吉令、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9%,0.1%。其中:上海吉令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合伙人,上海千广合为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未开展新项目。

16、平阳耀满,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投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上海吉令、银河源汇,经营期限为长期。认缴出资金额分别为2129.8万、1064.9万、2454.3万、5000万,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20%、10%、23.05%、46.95%。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进展顺利。

17、平阳凡宜,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新疆吉创、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上海千广合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认缴额分别为495万元、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产生收益。

18、江阴吉泽,注册资本1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2022年1月18日股东变更为:平阳凡宜、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为:99%,1%。截至报告期末,项目进展顺利。

19、振兴贰号,成立于2018年8月6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为:新疆吉创、东营吉象、财金资管、财金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合计60,200万元,合伙人均以货币(人民币)出资,其中:新疆吉创和财金资管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各3亿元,东营吉象和财金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各1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开展业务。20、平阳泰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8日合伙人变更为:新疆吉创、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上海千广合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认缴额分别为495万元、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尚未开展业务。

21、平阳久凯,成立于2019年01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2021年12月21日合伙人变更为:新疆吉创、上海千广合,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99%、1%。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上海千广合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注册资本认缴额分别为495万元、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底层资产所涉房产被查封。

22、平阳吉航,注册资本27010万元,成立于2019年05月22日,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别为秦巴秀润、新余航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令,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0.0185%、0.0185%、74.9722%、

24.9908%。报告期内因计提对应的相关资金成本以及处置部分债权导致本期产生亏损3540万元。

23、平阳亚润,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于2018年06月22日,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别为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投资子公司、新疆吉创、秦巴秀润,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49%、50%、1%。平阳亚润是配合中润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因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已被管理人接管,本期谨慎确认投资损失77337.64万元。

24、平阳航创,成立于2019年3月29日,注册资本16708.8万元,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别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令、秦巴秀润,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分别为74.81%、25.14%、0.05%平阳航创是配合平阳宝晶开展的结构化主体,截至报告期末,因计提项目资金成本导致本期产生亏损1517.4万元。

25、大河之洲,注册资本1500万,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8日股东变更为东营市财金振兴贰号资产经营中心(有限合伙)和东营市垦利区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认缴比例为92.68%和7.32%。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因资产折旧及日常管理费用产生亏损98.94万元。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针对炼化板块,在稳定油源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推进资产出售事项;针对AMC业务板块,公司将依托团队的竞争优势,全力聚焦,实现AMC板块的触底反弹。针对公司面临的各项诉讼,公司将妥善处理,不排除和各债权人进行多轮谈判等,以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1、AMC业务

我国现阶段不断涌出的不良资产,保守估计现有不良资产总量约20万亿,并有逐年增加趋势。随着中国经济全面步入新常态,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都给不良资产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随着我国的法治、监管及合作等环境持续改善,不良资产行业一片蓝海,大有可为。

中国现有AMC运营模式为重资产、轻资产运营共存。重资产运营模式:即用自有资金或者杠杆资金收购债权,通过债权的买入、清收处置抵押物后回款达到收益。快速处置重资产,其核心是于债务人达成和解,而非采取单一对抗模式走司法程序,一来司法程序耗时较长、二来债务人抵触的强抵触拖延心理往往两败俱伤,并同时引发社会民生问题。但上市AMC从事重资产运营模式存在多重弊端,如受各类法律法规要求和深交所、证监会、中介机构、公司治理层、投资者监督,上市AMC信息披露的要求更高等。

轻资产运营模式,即提供专业服务,服务有需求企业或通过出资少量资金参与投资分配以获得服务机会的模式。轻资产运营模式是我司积极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适合上市AMC经营的运营模式。

我司未来投资标的的底层资产将从住宅类、商业地产类等不动产投资转化成产业类重整和上市公司重整。随着底层资产的复杂程度增加能筛选出更专业的服务商,较少的竞争对手将使得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一枝独秀。

为应对宏观环境的剧烈变化,公司将全力聚焦存量项目的退出,通过多种方式加速处置进度,优化资产结构,坚持轻资产运营模式,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同时提升公司净资产。

2、石油炼化业务

公司在2015年1月启动的塔吉克斯坦年产120万吨的炼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炼厂一期已具备投产能力,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相关不利因素进展情况并积极应对,降低不利因素对油源采购事项的影响。 公司计划在项目一期投产顺利后启动二期建设,项目达产后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和现金流。

3、风险提示

(1)于期末,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本集团无法保证本集团能有效地保持收购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信用恶化、抵质押物价值下降以及债务人盈利能力下降都将可能导致本集团的不良债权资产质量恶化,并可能导致本集团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大幅增加,从而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良债权资产主要包括来自银行的不良贷款。本集团可能难以成功处置此类资产,或在成功处置此类资产之前持有此类资产的时间可能比预期更长。此外,来自银行的不良贷款本身可能存在法律瑕疵,影响本集团取得的债权或担保权的有效性。如果此类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恶化,或是担保物的价值下降,此类不良债权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可能降至低于本集团最初收购该不良债权资产的价格。

(2)本集团不良债权资产组合的质量受到若干宏观因素的影响,包括中国和全球市场的经济状况和流动性条件以及中国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这些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增加本集团来自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务人的现金流无法好转,可能会出现违约情况,对本集团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定期对债权投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金额基于本集团当前对影响本集团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组合各种因素的评估和预期。这些因素包括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任何抵质押物可能实现的价值、债务人的保证人(如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和意愿,及中国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法律环境等。这些因素很多都超出了本集团的控制,因此本集团不能保证对这些因素的评估和预期是准确的。

如果本集团对影响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组合的因素的评估是不准确的,本集团的减值准备可能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从而可能需要做出额外的减值准备,这可能会降低本集团的利润,并对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2022年度,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但不排除未来可能会面临营运现金流为负值的情形。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支出主要用于收购分类为债权投资的不良债权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预期随着业务的扩张,用于收购不良资产的现金也将会增加。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负值可能会有损本集团收购不良资产、发展业务以及做出必要资本支出的能力,并且本集团可能需要取得充分的外部融资方可满足财务需求并偿还本集团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及利息,则债权人可能要求本集团立即偿还有关债务。本集团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且如果本集团实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亦可能无法充分满足本集团预期资本支出及其他现金需要。本集团可能为进一步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和其他投资机会需要获取额外的资金。如果国际或中国的宏观环境和政策有所变化,本集团可能无法维持本集团与商业银行现有及未来的借贷安排,本集团不能向广大投资者保证本集团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取足够的资金,甚至无法获取资金。如果本集团无法充分融资以满足业务需求,或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取资金,甚至无法获取资金,本集团的运营、投资、业务扩张或引进新业务将可能无法获得资金支持或进行有效竞争。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4)随着海外业务拓展及业务的增加,外汇汇回国内受制于全球宏观经济及项目所在国外汇政策的影响,造成收入不能及时汇入的风险。作为应对,公司在保证境外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将最大限度的将资金流入款及时汇入国内,以确保资金安全。

(5)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之第(一)项“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第(二)项“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及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10.7.1 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

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2年05月16日线上其他个人投资者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微信小程序“吉艾科技投资者关系”)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依据监管部门和公司实际情况在治理方面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搭建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平台,从制度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议事规程,从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在会议召开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5次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经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在股东大会上保障各位股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使其充分行使股东合法权利。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并于报告期内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健全、完善。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各位专门委员会委员均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研究及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质、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专业意见,监督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6、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并不断完善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各层面、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提升内控有效性。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会议组织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内审部积极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了部门职能和人员安排,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设立投资者电话专线、董秘邮箱等多种渠道,采取认真回复投资者咨询、进行网上业绩说明会及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参与权,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始终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可持续、稳健发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重要工作,公司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以更好的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取公司经营管理、未来发展等信息,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资产都由公司合法所有或使用,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对公司员工实施管理,公司的人事和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严格分开,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兼职或领薪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并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依法独立纳税。本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各项合同,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系统和专业人员,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9.22%2022年01月26日2022年01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4.38%2022年05月20日2022年05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21 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19.53%2022年06月15日2022年06月15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52%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6.46%2022年12月29日2022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其他增减变动(股)期末持股数(股)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姚庆董事长离任452018年09月12日2022年05月27日33,722,20000033,722,200
张鹏辉董事长现任412022年05月27日2022年12月22日1,724,1380001,724,138
竺崇正董事现任53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彭学军独立董事现任552019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章贵桥独立董事离任462021年11月10日2022年06月15日00000
段毓独立董事现任452022年06月15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姚庆董事离任452018年09月12日2022年06月15日33,722,20000033,722,200
郭明杰董事现任572022年06月15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韩莉莎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现任32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杨丽监事现任312018年11月07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刘文江监事现任25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郭明杰总经理现任572021年06月07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张强副总经理现任352021年06月07日2022年12月22日00000
杨培培财务总监现任382016年10月13日2022年12月22日108,000000108,000
付大鹏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402020年09月15日2022年12月22日36,00000036,000
合计------------69,312,53800069,312,538--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报告期内,姚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章贵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姚庆董事长离任2022年05月27日个人原因
张鹏辉董事长被选举2022年05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选举为董事长
章贵桥独立董事离任2022年06月15日个人原因
段毓独立董事被选举2022年06月15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姚庆董事离任2022年06月15日个人原因
郭明杰董事被选举2022年06月15日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张鹏辉,董事长

男,中共党员,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十年国内商业银行从业经验,历任支行行长、资产保全部负责人等职务。对银行信贷流程及不良资产处置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2)郭明杰,董事兼总经理

1966年出生,浙江大学MBA,华东政法大学客座教授,浙江大学校友导师。历任中国铁通集团温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国铁通浙江分公司审计处处长;浙江铭声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3)竺崇正,董事

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部门经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副行长、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塘下支行行长、璞融(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段毓,独立董事

女,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西北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历任西安衡器厂财务部会计、 陕西远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计、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审计、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小白兔口腔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5)彭学军,独立董事

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执业律师,精通公司法、证券法,2008年起至今任职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007年-2013年任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任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至今任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韩莉莎,监事会主席

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会计学学士。期间就职于北京国创富盛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丰桔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7)刘文江,监事

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东北大学本科。期间就职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北京蓝城兄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杨丽,监事

女,1992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宁夏大学硕士。期间就职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企管部。

(9)杨培培,财务总监

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石河子大学硕士。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公司会计,2010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10)张强,副总经理

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2010年至今就职于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先后任职律师助理、执业律师。2021年6月入职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11)付大鹏,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贵州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2010年至今就职于吉艾科技,历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企管部长、董秘办专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竺崇正笙美(上海)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09日
竺崇正嘉兴布草王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12日2023年02月07日
彭学军山东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01月01日
彭学军浙江国光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15日
彭学军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11日
彭学军北京天助畅运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01月05日
张鹏辉广西宸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06月03日
韩莉莎丰桔出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2022年07月12日
刘文江北京蓝城兄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22年03月24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代码公司简称处分日期处分类别当事人标题

300309

300309吉艾科技2020-9-21通报批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杨培培、姚庆深证上[2020]875号-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并结合个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考核评定程序来确定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姚庆董事长、总经理45离任21.5
张鹏辉董事42现任45.6
郭明杰总经理57现任51.6
张强副总经理36现任39.6
竺崇正董事53现任27.6
付大鹏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41现任36.34
段毓独立董事46现任8.19
彭学军独立董事55现任15
章贵桥独立董事46离任6.88
杨培培董事、财务总监39现任42.3
杨丽监事31现任12.33
韩莉莎监事会主席33现任12.05
刘文江监事25现任1.99
合计--------320.98--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01月10日2022年0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04月27日2022年0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1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05月27日2022年05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年06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2年06月22日2022年06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07月01日2022年07月01日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08月13日2022年08月13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8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8月26日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年09月27日2022年09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09月28日2022年09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调解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2022年12月05日2022年12月05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项
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18日2022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2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姚庆330003
郭明杰16214002
章贵桥312003
段毓16115002
彭学军19217005
张鹏辉19190005
竺崇正19190005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坚决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其他履行职异议事项具
意见和建议责的情况体情况(如有)
审计委员会章贵桥、彭学军、竺崇正32022年01月06日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则职责。
审计委员会章贵桥、彭学军、竺崇正32022年04月22日审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则职责。
审计委员会章贵桥、彭学军、竺崇正32022年04月26日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资产核销及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及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则职责。
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提名委员会彭学军、章贵桥、张鹏辉12022年05月26日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则职责。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11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87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98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9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26
销售人员7
技术人员3
财务人员17
行政人员32
项目人员13
合计9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0
硕士11
本科40
大专13
高中及以下34
合计98

2、薪酬政策

为了规范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理顺内部工资关系,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综合考虑了员工的既得利益和长期利益,为人才创造了能长期发展的经济平台;薪酬适当的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危险性大、技术含量高的岗位倾斜;构造适当的工资档次差,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考虑员工之间的平衡问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参考已经形成的事实;兼顾岗位工作环境因素和岗位市场环境因素。薪酬发放形式分为年薪制和月薪制,对临时用工和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适用合同工资制,工资标准遵从合同约定。

3、培训计划

公司十分注重员工的培训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培训,不断地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从而使员工和公司能够共同发展,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展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886,123,765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0.0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0
可分配利润(元)0.00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670号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为-2,384,680,853.42元,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暂不实施利润分配。公司2022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2020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体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6,945,812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已收到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共计人民币60,400,000.00元。按每股人民币4.06元折合14,876,847股,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4,876,8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45,523,153.00元。2)解锁条件 A、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分二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增长率不低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对净利润的影响)增长率不低于60%

上述财务指标以公司当年经审计并公告的财务报告为准。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B、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考核结果适用下述表格:

考评结果(S)S≥8080>S≥7070>S≥60S<60
评价标准ABCD

标准系数

标准系数10.80.6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进展情况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朱芸霞女士、胡泽淼先生分别于2019年7月、2019年12月辞去公司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已对其离任情况进行公示。另,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郭一珉先生也于2019年内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离任高管已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51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业绩考核期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均未能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回购注销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股)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朱芸霞原副总经理0000003.32246,305000246,305
张琨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492,611000492,611
张鹏辉董事0000003.321,724,1380001,724,138
杨柳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1,231,5270001,231,527
吴志宇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73,89200073,892
施亚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3,448,2760003,448,276
马继成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1,231,5270001,231,527
李力核心业务骨干0000003.322,463,0540002,463,054
郭一珉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147,783000147,783
李燕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2,216,7490002,216,749
曾振波中层管理人员0000003.32738,916000738,916
胡泽淼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0000003.32862,069000862,069
合计--0000--0--14,876,84700--14,876,847
备注(如有)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制定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核批准。 本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公司规章制度、战略规划、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框架内,不断优化日常业务体系,持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完成报告期内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梳理完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职责,强化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监督权,加强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整合计划整合进展整合中遇到的问题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后续解决计划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2023年03月29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http://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100.00%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①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①大事项决策未按公司政策执行,导致决策失误,产生重大经济损失;②违法国际法律、法规相关规定;③公司重要技术资料、机密内幕信息泄密导致公司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④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制度或制度体系失效;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情形:不构成重大缺陷,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且可能导致公司遭受一定程度是损失或影响的被认定为重要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的情形: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5%,小于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小于或等于100万元以下;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以上。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履行社会责任。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1)社会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通过创新不良资产的传统处置模式,展示了团队在“困境企业重组”和“债转股服务”领域的绝对性优势,公司作为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扶持民营企业”的号召,筹备创设类纾困基金,并为金融机构及困境企业提供重整咨询服务,近年来,公司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承担了一定的社会责任:盘活百亿级规模企业一家,十亿级以上规模企业三家,亿级企业近十家,小企业多家。保留和创造就业岗位3000多个,为近万农民工、困境企业员工及小业主解决了拖欠工资和遗留问题,为税务机关追回应缴税款上亿元,协助各地政府、公安及法院等机关单位化解上千人次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挽回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损失预计达80亿元以上,实现了社会价值和企业效益的双丰收。

(2)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的实现;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易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同时,公司的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

(3)职工权益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尊重和保护员工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改善员工生产环境,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和节日礼品;

持续优化员工关怀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更多的人文关怀。公司尊重员工人格,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致力于培育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以包括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与上市公司,则承诺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与上市公司。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本企业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在本公司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吉艾科技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吉艾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2)本公司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3、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公司不再是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2)吉艾科技终止上市。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与上市公司,则承诺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与上市公司。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企业及本企业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在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吉艾科技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吉艾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2)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3、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2)吉艾科技终止上市。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李迪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李迪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目前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李迪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李迪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李迪蒙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李迪蒙于2022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在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吉艾科技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A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吉艾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2)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2022年12月13日上述承诺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东。3、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是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2)吉艾科技终止上市。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公司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与上市公司,则承诺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与上市公司。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于作为吉艾科技控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
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在本公司成为吉艾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吉艾科技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吉艾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2)本公司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3、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 本公司不再是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2)吉艾科技终止上市。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刘钧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目前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现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2、本人及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相竞争的业务,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将相竞争的业务和资产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转让与上市公司等方式避免同业竞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争,如尚不具备条件转让与上市公司,则承诺将相关业务和资产委托给上市公司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转让与上市公司。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将由本人承担。上述承诺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刘钧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及本人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与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人及本人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刘钧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在坤展实业成为吉艾科技的直接控股股东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吉艾科技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按照 A 股上市公司相关法律2021年01月07日上述承诺于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保证吉艾科技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2)坤展实业成为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3、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坤展实业不再是吉艾科技的控股股东;(2)吉艾科技终止上市。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自身对吉艾科技的控制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吉艾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吉艾科技达2021年05月31日上述承诺在本企业及本企业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吉艾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吉艾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吉艾科技造成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吉艾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2021年05月31日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业务相同的业务。若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未来从事的业务与吉艾科技现有业务产生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的,本企业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转让或终止相关业务,并促使吉艾科技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吉艾科技造成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承诺关于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特定对象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31日出具了《关于保持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与吉艾科技保持相互独立,保障吉艾科技独立、规范运作。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2021年05月31日作为吉艾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截止本报告期末,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反吉艾科技规范运作程序、不干预吉艾科技经营决策、不损害吉艾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及本企业控股子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吉艾科技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吉艾科技造成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3816号)。对于2021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未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度,公司多个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多项实物资产受抵押等因素使用受限制;2019至2022年度经营持续大额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30,025,884.72元。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支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将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独立董事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670号审计报告),经过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次沟通,交流相关审计细节,我们尊重并接受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配合、高度支持,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的必需要件。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持续关注并依法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公司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项,有效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针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公司拟从以下方面改善公司的财务困境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1)加大资产变现力度,持续获得经营现金流入。①针对AMC业务,富众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收款

5.8943亿元,2023年度将持续对剩余商业类资产销售、拍卖同步推进,同时取得物业控制权收取租金;剩余住宅类资产将以和解与推拍方式同步推进。平阳耀满四户债权:2022年度已收取其中一户转让款,一户已签订协议。2023年度将持续推进债务重组、司法拍卖等争取成交机会,同时完善已成交资产过户手续。信沃淮安资产包:2022年度已启动标的物的拍卖程序,目前两户已成交,2023年度继续寻找剩余资产意向买家。川塔项目及郫县两户资产:2022年度,川塔项目资产已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已完成债权申报。2023年度将持续关注项目处置进展,尽早取得回款。2022年度郫县两户债权拍卖、变卖均失败,公司预计通过抵债或债转形式进行处置,目前正在寻找意向买家。②针对炼化板块资产,2022年度项目资产评估已完成,尚未与买家签订协议,2023年度本公司将持续推进稳妥出售炼化板块资产。 (2)与债权人沟通达成延期付款和解,获得借款展期支持。①针对各银行债务,基于各项事实或诉讼结果,积极和各债权人进行沟通谈判,争取达成以资抵债、债务豁免或债转股等方案,以减轻公司偿债压力;②针对各项目合作方的债权,本公司将积极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同时和各方洽谈降低利率、降低违约金、债转股等方案;③针对民间借贷债权,本公司将分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或分期偿付,同时推进债转股。

(3)整顿和精简公司股权结构,清理部分无价值子公司股权投资及注销或转让部分SPV;继续推进亏损公司及风险较高子公司的破产清算,推进子公司新疆吉创及孙公司上海吉令破产清算事宜;继续推进集团公司重整及非公开发行事项,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通过诉讼等手段,催收应收账款回款; (4)公司将依托团队的竞争优势,全力聚焦AMC主业,加快公司AMC业务运营模式由重资产类向轻资产服务类转型。对外积极谋求多元化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平台优势。

(5)公司将继续提升管理能力,稳定核心团队,为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披露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合并范围减少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方式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价款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处置51%1,000,000.002022-12-31以协议约定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0-12工商变更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879.002022-12-1工商变更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100%2022-11-30被管理人接管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0-12工商变更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2-27工商变更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100%172,450,000.002022-10-27工商变更
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7工商变更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12工商变更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4,000,000.002022-6-30以协议约定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100%2022-1-10工商变更
GENERALINTEGRATION SINGAPORE PTE.LTD.注销100%2022-5-9工商变更
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注销100%2022-5-9工商变更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处置51%403.002022-3-11以协议约定
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注销100%2022-6-10工商变更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销100%2022-11-25工商变更
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销99%2022-12-27工商变更

合并范围增加

子公司名称股权取得方式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资本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上海市香生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2-12-9100万元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海口市胡晨韬2022-4-15100万元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13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王锋革、孙有航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王锋革连续审计服务2年,孙有航连续审计服务2年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之第一项至第三项终止上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1条之规定,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3月29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2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3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10.7.1条 、第10.7.2条、第10.7.9条之规定,公司股票自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7.10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12日,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丽丰”或“被申请人”)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的(2022)苏 0505 破申 22 号《通知书》,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俊元”或“申请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 或“申请人”)以苏州中润丽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虎丘法院申请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11月23日,就上述被申请破产清算一案,虎丘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05 破申 22号),裁定受理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2年11月30日,苏州中润丽丰向法院指定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 已被管理人接管。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苏州中润丽丰在移交给法院指定管理人次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3年3月20日,苏州中润丽丰管理人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诉新疆吉创、中润丽丰、平阳亚润、本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目前原告已撤诉,该诉讼已结案。0原告已撤诉2021年06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吴瑞林诉上海吉令债权转让合同纠纷13,073.16一审已判决判决结果:一、吉令公司自愿对平阳嘉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院(2020)苏02民初438民事调解书项下应当履行而未能履行的付款义务向吴瑞林承担清偿责任,吉令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为人民币2亿元以内、以吴瑞林未被偿付的全部款项为限。二、本案受理费746210元,减半收取为37310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120000元「合计498105元,执行中2021年09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吴瑞林承担60000元,由吉令公司承担438105元(吴瑞林已经垫付),吉令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前直接支付给吴瑞林。因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21年1月19日,本院根据吴喘林的申请立案执行,本次执行中吴瑞林的申请执行标的为本金12470万元及利息等。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431.51万元。
范振国诉中润丽丰民间借贷纠纷8,520.6原告已撤诉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268.66二审已判决一审判决结果: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损失费用32686575.68元及逾期利息(从2020年4月22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给付之日止)。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205233元由被告负担。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302.64万元。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500二审已判决判决结果:一审判决支付工程进度款2500万元及逾期利息,其中1500万元自2020年1月21日起,1000万元自2020年3月21日起按LPR利率的1.95倍支付利息,直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500万元工程款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309.77万元。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616.35一审已判决一审判决如下:1、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22271910.26 元及利息(以 22271910.26 元为基数,自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31.26万元。
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775.12一审已判决判决结果:一、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西安宏汇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17751162.55元及利 息损失 【计算方 式∶ 以 工 程 款 17751162.55元为基数,按照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自2020年8月4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西安宏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73.11万元。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571.92一审已判决判决结果:一、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3514019.66元及工程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质量保证金2005171.9元、履约保证金20万元。二、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2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9月30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三、驳回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8839元,由原告上海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3293元,由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15546元。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4.15万元。
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845.49一审已判决一、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工程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余款8454923.75元及利息(计算方式为:工程款1939190.97元,自2020年1月3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工程款3257866.39元,自2020年9月30日起按照一年期贷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工程余款3257866.39元,自2021年9月30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二、原告有权在6515732.78元工程范围内,就其承建的苏州中润丽丰商业中心桩基工程、基坑围护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02.87万元。
常州新蓝天汇丰钢结构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668.96一审已判决一、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新蓝天汇丰钢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结构有限公司工程款6660348.5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660348.51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22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原告常州新蓝天汇丰钢结构有限公司有权在6660348.51元工程款范围内,就其承建的苏州中润丽丰商业中心项目南区幕墻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58422元,减半收取29211元,由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55.32万元。
刘鸿生诉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中润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转让合同纠纷1,696一审已调解

调解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0月15日之前归还原告刘鸿生借款本金9620000元;二、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20

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元,上述款项四被告及第三人苏州思嘉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应于2020年10月15 日前支付原告。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4.67万元。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682.87一审已判决1、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方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进度款 54715277.78元以及财务损失费8313424.32元。2、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且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停窝工损失费 1380万元。三、驳回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4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00167元,由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4223元、被告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25944元。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51.85万元。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中润丽丰置业、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8,304.4一审已判决,已上诉一、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3044010.56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0140976.06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自2020年8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1451517.25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自2020年10月15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1451517.25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95倍,自2021年11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21元,诉讼保全费5000 元,合计465021元,由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93元,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63128元。(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多缴纳的17959元,由本院予以退还)。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130.48万元。(丽丰计提利息冲回,秦巴秀润账面计提)。

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0已受理破产清算裁定内容:受理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0万元。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07月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9,633.38一审已调解调解内容:本案审理过2022年09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
公司上海分行诉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程中,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解除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2 日签订的《信贷资产重整式转让合同》(编号:JAZG1701001)及《补充协议》;2、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信贷资产重整式转让合同》(编号:JAZG1701001)项下已支付给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1.2 亿元归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所有,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无需返还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本案诉讼费人民币 320,900 元、保全费人民币 5,000 由原告中国fo.com.cn)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负担;4、当事人就本案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上海金融法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上海金融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裁定书内容: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4633.22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诉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贷合同纠纷20,576.08一审已判决,已上诉一审判决如下: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归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借款本金 199947808.32 元,并支付期内利2022年10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8565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二项合计 1090650 元,由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1296.88万元。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置业有限公司、苏州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156,968.66一审已判决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丽丰公司破产程序中2022年12月0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司、浙江三和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蔡丽萍、戴其丰、苏州中润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限公司上海分行借款本金1,096,900,000元;2、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计算至2022年8月15日的借款利息237,134,116.24元,并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自2016 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2016年4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期间以按《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应付未付本金、利息为计算基数,按约定的逾期利率逐期累计计算,其中自2019年9月21日起的逾期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10%再上浮50%浮动计算,2022年8月16日起以本金利息之和 1,334,034,
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0万元。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执行人上海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22,022.69公证执行裁定公证执行裁定内容:本院现已裁定拍卖被申请执行人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962、988号2层东、长寿路 998弄4号地下车库2层34-48 号之车位: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 962、988号3层、长寿路998弄4号地下车库 49-63 号车位;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62、988号4层、长寿路998弄4号地下车库1层19、20、36、40号、2层9、64-69、71-74号车位等房地产。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执行中2023年0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59.68万元。
2022年报合并,其他诉讼、仲裁共计344笔3,441.42部分已判决对当期的影响金额为427.91万元。部分执行中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其他经查,2021 年 3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2 日,连续 12 个月内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或知悉 62 起诉讼事项,涉案金额约 17 亿元,你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2023年01月1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将责令并督促相关责任人以此为鉴,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充分吸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收回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郭仁祥其他关联方股权转让8,28508,285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报告期初郭仁祥欠付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余额为8,285 万元,按约定需在2019年底之前支付。由于该款项未按期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报告期末我司对该笔债权全额计提坏账。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关联关系形成原因期初余额(万元)本期新增金额(万元)本期归还金额(万元)利率本期利息(万元)期末余额(万元)
黄文帜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资金往来1,182.99000.00%01,182.99
黄文帜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资金往来2,096.460010.00%162.592,259.05
徐博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资金往来6,348.1600266.096,614.25
上海东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股权转让011,00011,0000.00%00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欠付黄文帜借款本息税后合计3442.04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为1990万元的借款利率为10%,报告期内新增税后利息162.59万元;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欠付徐博借款本息税后6614.25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为4890万的借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坤展”)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 88,612,376 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0%)质押给东方资管, 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上述份额收购义务提供 股份质押担保。上述担保属于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截止报告期末,上述股份质押已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公司经营状况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3、2022年12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签署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由 山高速香榆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不少于70,000万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公司,为无附义务的赠与。本次关联交易约定了无偿赠与现金资产的范围,具体金额尚需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10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尚未进行上述捐赠行为。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临时公告披露日期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06月23日http://www.cninfo.com.cn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2年06月23日http://www.cninfo.com.cn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2022年06月29日http://www.cninfo.com.cn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07月01日http://www.cninfo.com.cn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2022年07月01日http://www.cninfo.com.cn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2022年07月01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年09月02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年09月30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2022年10月31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2022年11月21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12月19日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年01月03日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向中航技易发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北京市丰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5号院中航技广场C座604,租赁面积为 655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总租金1821523.92,月租金75896.83,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693313.51元。 2)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志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车站路368号,租赁面积为1050平方米)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总租金8708454.88元,月租金:2021.1.1-2022-12-31:118840.75元,2023.1.1-2023-6-30:

128348.01(每两年按上年度租金8%递增)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1213859.00元。 3)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是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从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丹加拉开发区政府自2020年1月1日到2058年7月31日在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罗湖尔大街丹加拉开发区承租27万公顷作为办公地,总租

金10,80,000.00美元,月租金22,500.0美元,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350,173.00美元;自2018年10月1日到2059年12月31日在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罗湖尔大街丹加拉开发区承租5.15万公顷作为办公地,总租金2,124,375.00.00美元,月租金4,291.67美元,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65,429.00美元;自2019年1月1日到2059年12月31日在塔吉克斯坦哈特隆州罗湖尔大街丹加拉开发区承租0.37万公顷,总租金151,700.00美元,月租金308.33美元,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4,703.00美元。综合合计影响本期损益金额为420,305.00美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05日109,6902019年06月11日109,690连带责任保证10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109,69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2015年12月11日27,2002015年12月28日9,286.610年
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02月19日22,8002020年03月10日21,30010年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06月13日20,0002021年11月04日2,9005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70,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0,586.6
合计(B3)(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02月19日22,8002020年03月10日21,300新疆吉创持有的上海吉令100%股权;上海简鑫、坦鑫及畋乐公司持有的不动产;10年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01月10日10,0002021年04月01日5003年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32,8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21,30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102,8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161,576.6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8.2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130,99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161,576.6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292,566.6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1、截止报告期末,中塔石油逾期贷款本金533.32万美金,逾期利息及管理费合计80.09万美元,贷款剩余1333.4万美金尚未偿还,目前国开行已单方宣布该笔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上市公司作为该笔贷款担保方,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截止报告期末,上海吉令未按协议约定归还平安银行到期本金及利息,平安银行于2023年1月9日发出通知,单方宣布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上市公司作为该笔贷款担保方,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2013年下半年,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向中国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分行”或者“原告”)借款人民币 12.7 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自201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苏州丽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承担担保责任。目前中润丽丰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由管理人接管,截止目前,管理人尚未出具正式的清偿方案。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无。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240.00000
信托理财产品自有资金327.5327.500
合计567.5327.5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评估机构名称(如有)评估基准日(如有)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万元)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内某大型金融机构全资投不良债权资产包2016年12月26日172,329.05市场价格24,376未执行完毕2016年12月26日http://www.cninfo.com.cn
资子公司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金融债权类2017年01月22日169,753.56市场价格128,696合同解除2022年11月16日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某大型金融机构合伙企业金融债权类2017年06月29日61,026.75市场价格48,000未执行完毕2017年07月01日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金融债权类2020年07月10日163,701.95市场价格128,232未执行完毕2017年07月10日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汇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债权及项目公司股权2020年12月20日市场价格338,600未执行完毕2020年12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汇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及资产项目重整服务2020年12月20日市场价格37,400未执行完毕2020年12月22日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5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5号的回复》。

2、2022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鉴于信永中和的审计工作团队自公司2012年上市以来一直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年1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3、2022年1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江苏正信依据上述《资产转让意向协议》支付的全部意向金人民币8,00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4、2022年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23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23号的回复》。

5、2022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及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6、2022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90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90号的回复》。

7、2022年2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8、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9、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结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及新增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10、公司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吉艾科技”变更为“*ST吉艾”,股票代码仍为“300309”。

11、报告期内,借款人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吉艾科技作为保证人、姚庆作为保证人及出质人、上海坤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共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

协议约定:2022年的付息日为:2022年的第一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将应付利息、管理费足额划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之日,但最迟不晚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的第二个付息日为2022年11月10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本年度第一期本息。

12、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张鹏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郭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段毓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章贵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13、2022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签署企业纾困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就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签署了《企业纾困重组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对方充分发挥在不良资产及金融领域的资金优势、品牌优势、政策优势、经验优势,为公司策划、实施债权债务梳理、存量资产盘活、制定债务重组方案、融资及投资等事项提供金融服务。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签署企业纾困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4、2022年6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因公司重整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与江苏正信签订了《资产转让意向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决定解除上述《资产转让意向协议》,并终止本次双方的出售事宜。同时,公司将与其他意向交易方加快沟通进度,争取早日确定交易方案。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签署企业纾困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15、2022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截至6月20日,公司已向江苏正信返还上述全部意向金人民币8,000.00万元,并收到江苏正信《关于资产转让意向解除协议违约金的豁免函》,豁免了公司依据上述《资产转让意向解除协议》应向其支付的违约金人民币16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16、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战略聚焦,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创润”)51%的股权,受让方为深圳吉晟佳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000.00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深圳创润将其对公司持有的债权人民币4,000,000.00元(以下简称“往来款债权”)转让至受让方,公司与受让方之间互负付款义务,交易双方再进行债权债务抵消。抵消后,即视为公司支付完毕基于往来款债权产生的付款义务,乙方支付完毕该次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深圳创润截至2022年5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5,575,184.60元及双方内部经营的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深圳创润股权,深圳创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7、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坤展”)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88,612,376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0%)质押给东方资管,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上述份额收购义务提供股份质押担保。上述担保属于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截止2022年6月29日,上述股份质押已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18、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ZH1900000074967的贷款协议,借款金额200,000,000.00元,借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2019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5日,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首期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0.1%,即4.85%。结息日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浮动数值浮动,分段计息。姚庆先生为本贷款提供保证并签订了编号为DB1900000052506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因公司未能如约偿付上述银行贷款本息,导致本次银行贷款逾期,上述事项债权人可能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冻结资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将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同时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进而对公司部分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公司可能因上述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偿付该笔借款本息。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19、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及其它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丽丰”)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送达的(2022)苏0505破申22号《通知书》,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俊元”)、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以苏州中润丽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虎丘法院申请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破产清算。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公司已经向虎丘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按照公司之前拟定的处置方案,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重整。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1、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广投”或“协议对方”)就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服务领域的合作,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及相关行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与对方及对方母公司、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企业开展金融资产收购、处置,国企混改,上市公司及价

值企业债转股和债务重整等专业服务,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创发展契机。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2、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塔石油”)于2015年12月就塔吉克斯坦丹加拉120万吨/年炼油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的贷款4000万美元,贷款期限8年。因中塔石油未能如约偿付上述银行贷款本息,导致上述银行贷款逾期。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3、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各方统称“出让方”)拟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以上各方统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众”)的10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富众的股权,上海富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24、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并与银行联系确认,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名下共1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及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26,414.21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沪74民初2803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分行”或“原告”)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此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3。

25、2022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343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343号的回复》。

26、2022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公司下属海外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为了精减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资产总体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炼油厂”或卖方)拟与“SITORA”科技综合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SITORA”或买方)签署《资产买卖合同》,拟将其拥有的位于塔吉克斯坦丹加拉开发区内的所有厂房、设备、机械及厂内低值易耗品以及其名下位于杜尚别的两栋别墅出售给SITORA。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机构以2022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售资产进行评估,根据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拟售资产评估总价为26,585.29万元。以该评估总价为基础,最终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转让对价为4100万美元。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出售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27、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28、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并与银行及法院联系确认,获悉公司名下共1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司法冻结。涉及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2,871.15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司法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29、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此案,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30、2022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360号的回复以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56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1、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沙健、褚珏、范烨、范娴因与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4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022年4月24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32、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方上海东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意向金人民币10,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33、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战略聚焦,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吉创”)全部51%的股权,受让方为青岛吉创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李国强(下称“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79.00元,受让方向公司现金支付。本次交易定价参照青岛吉创2022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723.2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青岛吉创的股权,青岛吉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4、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新疆吉创。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补充审议了该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9。

35、2022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筹划以来公司经营状况较本次重组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6、2022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苏州中润丽丰收到虎丘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37、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与被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38、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409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9、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中润丽丰作为共同还款人之一,一同被起诉。2017年初,新疆吉创自民生上海分行受让了该笔不良债权,因与该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上海金融法院将新疆吉创列为本案的第三人。2022年11月份,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新疆吉创与民生上海分行达成调解协议,已就上述债权转让事项予以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40、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41、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6700万元的价格向蒋振发转让项目子公司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南吉众的股权,海南吉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新疆吉创。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2。

43、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2年12月5日,苏州中润丽丰向法院指定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已被管理人接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3。

44、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就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的约定,公司已收到受让方全部股权转让款,上海富众已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45、2022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凌辉能源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凌辉能源股权,凌辉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凌辉能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向其提供了借款,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上述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本次被动财务资助金额1139.02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仍为8%/年。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2月29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6、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上海坤展于2022年12月13日与山高速香榆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持有的吉艾科技132,918,5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由山高速香榆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等。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山高速香榆实际拥有上海坤展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持有者,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坤展变更为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由刘钧先生变更为李迪蒙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47、2022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公司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为协助公司纾困、有效促进公司良性发展,拟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不少于70,000万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公司,为无附义务的赠与。山高速香榆为公司控股股东,系公司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本次受赠现金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8、2022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0年3月份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的并购借款。上海吉令未能如约偿付上述延期至2022年12月20日的贷款本息合计1109.26万元,上海吉令未能按约偿付导致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同时按贷款合同约定,2022年12月21日新到期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合计343.5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49、2022年12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尚未完成,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105。

50、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营核心业务,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星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泉鸿”)全部51%的股权以433,907.69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星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泉鸿的股权,广西泉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1、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山高速香榆因自身资金调度问题导致其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52、2023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因自身资金调度问题导致其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依据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2,518,599.50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无法转正,公司在2023年4月24日披露2022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53、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2.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4、2023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9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5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5、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因自身资金调度问题导致其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依据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2,518,599.50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期末合并报表净

资产无法转正,公司在2023年4月24日披露2022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56、2023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57、2023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1。

58、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1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之规定,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9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11),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59、2023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0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之规定,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9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11),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60、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已连续13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之规定,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十个交易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2月9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同时,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11),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61、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1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44.0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62、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447号、〔2022〕第449号的回复,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3、2023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中润丽丰作为共同还款人之一,一同被起诉。2023年1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64、2023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3〕第47号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5、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1),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85,000.00万元至115,000.00万元)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1,400.00万元至3,90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194,000.00万元至-164,000.00万元)。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之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66、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年3月份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的并购借款于2022年12月份逾期,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新近送达的《公证执行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公证执行证书》等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67、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与被告吉艾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2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68、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2022〕第447号、〔2022〕第449号、〔2023〕第47号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9、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营核心业务,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平潭鑫鹭”)全部51%的股权以88,204.41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闽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一”或“闽海实业”),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汇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汇润”)全部51%的股权以284,774.03元的价格转让给骆宝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平潭鑫鹭、海南汇润的股权,福建平潭鑫鹭、海南汇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0、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聘请新疆吉创为其持有的指定信贷资产提供重整服务,并在其按照协议收回全部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后,将指定信贷资产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让给新疆吉创。新疆吉创已支付15,000万元成为了该指定信贷资产的唯一重整方和唯一买受方。优先受偿本金为33,000万元,每月按1%计算资金成本。新疆吉创通过重整方式处置指定信贷资产获得的收入优先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优先受偿本金,直至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收回全部的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疆吉创累计已支付债权转让款21,095.88万元,剩余应付债权转让款本金26,904.11万元。

71、2022年9月30日至本报告披露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新增管理服务合同纠纷1笔,涉案金额42.97万元;新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6笔,诉求均为要求被告为原告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7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净资产为负值,主要系在手债权项目处置进展缓慢,项目摊余收入未确认,同时项目合作方资金成本及相关费用持续产生综合导致。针对目前的情况,公司已采取了多种举措进行改善,主要包括:加大在手债权资产处置力度,加速资金回笼;和各项目合作方及资金方协商延长合作期限;利用项目团队的行业优势及经验,积极开展管理服务类业务,获取管理服务费收入;加速推进非公开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出售事项等相关措施。公司管理层将多措并举,全力应对并改善公司目前的状况,力争尽快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未来经营可能面对的风险如下:(1)针对计入债权投资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项目的不良债权资产,公司面临来自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信用恶化、抵质押物价值下降以及债务人盈利能力下降都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良债权资产质量恶化,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针对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不良债权资产,公司可能难以成功处置此类资产,或在成功处置此类资产之前持有此类资产的时间可能比预期更长。(2)资金回笼周期拉长,导致公司现金流日趋紧张,必须取得充分的外部融资方可满足财务需求并偿还公司负债。如果公司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及利息,则债权人可能要求公司立即偿还有关债务,公司可能面临相关法律诉讼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且资金回笼缓慢,银行借款逾期未支付,投资风险较高,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73、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之第一项及第二项之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之第一项至第三项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自2023年3月29日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2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10.3.13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情况的公告,结合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等网站信息以及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书,并向公司有关部门进行问询或了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及新增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报告期内,借款人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吉艾科技作为保证人、姚庆作为保证人及出质人、上海坤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出质人共同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协议约定:2022年的付息日为:2022年的第一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将应付利息、管理费足额划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之日,但最迟不晚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的第二个付息日为2022年11月10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本年度第一期本息。

3、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坤展”)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88,612,376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0%)质押给东方资管,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上述份额收购义务提供股份质押担保。上述担保属于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截止2022年6月29日,上述股份质押已完成。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完成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4、2022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丽丰”)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送达的(2022)苏0505破申22号《通知书》,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俊元”)、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以苏州中润丽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虎丘法院申请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破产清算。在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公司已经向虎丘法院提出异议,并申请按照公司之前拟定的处置方案,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重整。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塔石油”)于2015年12月就塔吉克斯坦丹加拉120万吨/年炼油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申请的贷款4000万美元,贷款期限8年。因中塔石油未能如约偿付上述银行贷款本息,导致上述银行贷款逾期。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6、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各方统称“出让方”)拟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以上各方统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众”)的100%股权,此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富众的股权,上海富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7、2022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并与银行联系确认,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名下共1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涉及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26,414.21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沪74民初2803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获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上海分行”或“原告”)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此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3。

8、2022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此案,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9、2022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沙健、褚珏、范烨、范娴因与被告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4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2022年4月24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因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9日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10、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公司战略聚焦,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吉创”)全部51%的股权,受让方为青岛吉创的现任法定代表人李国强(下称“受让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79.00元,受让方向公司现金支付。本次交易定价参照青岛吉创2022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1723.2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青岛吉创的股权,青岛吉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新疆吉创。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补充审议了该债权转让协议解除事项,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12、2022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苏州中润丽丰收到虎丘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13、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与被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14、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中润丽丰作为共同还款人之一,一同被起诉。2017年初,新疆吉创自民生上海分行受让了该笔不良债权,因与该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上海金融法院将新疆吉创列为本案的第三人。2022年11月份,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新疆吉创与民生上海分行达成调解协议,已就上述债权转让事项予以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15、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浙江有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16、2022年12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6700万元的价格向蒋振发转让项目子公司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南吉众的股权,海南吉众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7、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新疆吉创。新疆吉创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财产的全部保全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2。

18、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2022年12月5日,苏州中润丽丰向法院指定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已被管理人接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合并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3。

19、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就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根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等交易文件的约定,公司已收到受让方全部股权转

让款,上海富众已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20、2022年12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凌辉能源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凌辉能源股权,凌辉能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凌辉能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向其提供了借款,因本次股权转让导致上述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本次被动财务资助金额1139.02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借款利率仍为8%/年。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2月29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1、2022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2020年3月份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的并购借款。上海吉令未能如约偿付上述延期至2022年12月20日的贷款本息合计1109.26万元,上海吉令未能按约偿付导致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同时按贷款合同约定,2022年12月21日新到期应付未付借款利息合计343.5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22、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了进一步聚焦主营核心业务,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陈星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泉鸿”)全部51%的股权以433,907.69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星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广西泉鸿的股权,广西泉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3、2023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与被告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中润丽丰作为共同还款人之一,一同被起诉。2023年1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项目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4、2023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年3月份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的并购借款于2022年12月份逾期,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新近送达的《公证执行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查封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公证执行证书》等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25、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因与被告吉艾公司、姚庆、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2月1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6、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聘请新疆吉创为其持有的指定信贷资产提供重整服务,并在其按照协议收回全部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后,将指定信贷资产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让给新疆吉创。新疆吉创已支付15,000万元成为了该指定信贷资产的唯一重整方和唯一买受方。优先受偿本金为33,000万元,每月按1%计算资金成本。新疆吉创通过重整方式处置指定信贷资产获得的收入优先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优先受偿本金,直至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收回全部的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截至2022年9月30日,新疆吉创累计已支付债权转让款21,095.88万元,剩余应付债权转让款本金26,904.11万元。

27、2022年9月30日至本报告披露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新增管理服务合同纠纷1笔,涉案金额42.97万元;新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46笔,诉求均为要求被告为原告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过户手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0,276,4974.55%40,276,4974.55%
1、国家持股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00.00%00.00%
3、其他内资持股40,276,4974.55%40,276,4974.5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00.00%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40,276,4974.55%40,276,4974.55%
4、外资持股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45,847,26895.45%845,847,26895.45%
1、人民币普通股845,847,26895.45%845,847,26895.4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
4、其00.00%00.00%
三、股份总数886,123,765100.00%886,123,765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朱芸霞246,305246,305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张琨492,611492,611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张鹏辉1,724,1381,724,138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姚庆25,291,65025,291,650高管锁定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杨培培81,00081,000高管锁定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杨柳1,231,5271,231,527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吴志宇73,89273,892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施亚3,448,2763,448,276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马继成1,231,5271,231,527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李力2,463,0542,463,054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郭一珉147,783147,783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李燕2,216,7492,216,749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曾振波738,916738,916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胡泽淼862,069862,069股权激励限售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付大鹏27,00027,000高管锁定股按照相关政策实行
合计40,276,4970040,276,497----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868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9,44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00%132,918,56500132,918,565质押119,062,376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5.00%132,918,56500132,918,565冻结60,000,000
姚庆境内自然人3.81%33,722,200025,291,6508,430,550质押33,700,000
姚庆境内自然人3.81%33,722,200025,291,6508,430,550冻结33,722,200
郭仁祥境内自然人1.84%16,339,600-8860400016,339,600质押7,200,000
童新建境内自然人0.90%8,000,000440000008,000,000
万金泉境内自然人0.73%6,500,000-3380006,500,000
肖星鹏境内自然人0.58%5,177,100005,177,100
陈文燕境内自然人0.42%3,696,50072390003,696,500
施亚境内自然人0.39%3,448,27603,448,2760
孙子惠境内自然人0.38%3,396,520339652003,396,520
王婷婷境内自然人0.37%3,322,220130000003,322,22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上海坤展于2022年12月13日与山高速香榆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将其持有的吉艾科技 132,918,5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18个月。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由山高速香榆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等。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山高速香榆实际拥有上海坤展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持有者,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坤展变更为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由刘钧先生变更为李迪蒙先生。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132,918,565人民币普通股132,918,565
郭仁祥16,339,600人民币普通股16,339,600
姚庆8,430,550人民币普通股8,430,550
童新建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
万金泉6,500,000人民币普通股6,500,000
肖星鹏5,177,100人民币普通股5,177,100
陈文燕3,696,500人民币普通股3,696,500
孙子惠3,396,520人民币普通股3,396,520
王婷婷3,322,220人民币普通股3,322,220
程磊3,300,000人民币普通股3,30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公司股东万金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5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500,000股。 公司股东肖星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177,100
有)(参见注5)股,实际合计持有5,177,1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代码主要经营业务
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光辉2022年12月08日91310105MAC3QWEW12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财务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2年12月13日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迪蒙本人中国
主要职业及职务李迪蒙先生,曾在美国阿肯色大学攻读本科,获得工商管理学金融和会计双学位。在福特汉姆大学攻读研究生,获得信息系统管理专业理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现为山高速香几执行合伙人,为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情况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刘钧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李迪蒙
变更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22年12月13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适用 □不适用

名称股东类别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具体用途偿还期限还款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92,777.51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上海坤展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 88,612,376 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由新疆吉创履行债权清偿框架协议项下的份额收购义务。
总股本比例10%)质押给东方资管, 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上述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9,286.6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塔吉克斯坦丹加拉120 万吨/年炼油装置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的4000万美元贷款,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3045万股公司股票(及孳息)为上述贷款事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2024年01月13日由中塔石油履行贷款协议项下义务,偿付贷款本金及 孳息。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9日
审计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670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王锋革、孙有航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670号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吉艾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持续经营

吉艾科技公司7个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因债务逾期未偿还涉诉,导致抵押资产被查封拍卖使用受限制;有息债务余额17.55亿元,其中逾期9.43亿元;2019至2022年度经营持续大额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8.30亿元,已经资不抵债。吉艾科技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虽然吉艾科技公司已在其本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其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和改善措施进行了充分披露,但因

前述多重不确定性的影响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判断吉艾科技公司以持续经营能力假设为基础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审计受限

受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吉艾科技公司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被管理人接管;不良资产对应的底层资产处置进度不达预期,导致吉艾科技公司出现多项债务违约。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对部分不良资产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及借款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前述不良资产投资、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负债等资产、负债项目计量准确性;收入真实性及截止,成本费用和负债真实性及完整性认定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吉艾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吉艾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吉艾科技公司、终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吉艾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吉艾科技公司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吉艾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锋革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有航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235,344.1445,918,544.7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14,025,174.55260,737,047.5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71,600,000.00
应收账款16,774.6465,407,671.97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940,532.7440,014,359.3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7,558,236.1553,026,330.4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076,683.221,387,063,476.6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64,728,928.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152,000.00
其他流动资产231,014,643.8178,882,796.01
流动资产合计545,596,318.082,021,802,226.6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564,689,943.191,532,719,756.28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16,749.481,0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31,767,604.36
固定资产155,652,289.67159,684,868.7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0,030,522.7239,751,396.48
无形资产206,985.40257,037.5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6,034.65283,067.05
递延所得税资产160,425,10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18,169,986.45378,573,661.77
非流动资产合计780,272,511.562,314,512,493.53
资产总计1,325,868,829.644,336,314,720.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34,6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34,555,545.75367,897,921.50
预收款项2,530,000.002,653,436.48
合同负债42,706,336.59316,400,077.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197,298.102,920,354.84
应交税费6,790,720.83121,964,612.36
其他应付款626,828,941.47520,387,952.40
其中:应付利息32,381,422.451,191,467.45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1,483,731.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84,842,278.00746,471,967.70
其他流动负债416,294,012.63487,885,253.49
流动负债合计1,919,228,865.362,701,181,576.5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251,510,700.5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37,860,996.9336,348,469.42
长期应付款941,976,039.5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78,682,846.81154,238,855.58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57,209,991.25
其他非流动负债1,016,198,263.89978,884,883.33
非流动负债合计1,232,742,107.632,420,168,939.68
负债合计3,151,970,972.995,121,350,516.27
所有者权益:
股本886,123,765.00886,123,7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794,896,457.35794,896,457.35
减:库存股60,400,000.0060,4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7,822,126.69-13,785,757.5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41,070,532.7841,070,532.7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3,483,894,513.16-2,443,786,98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30,025,884.72-795,881,990.06
少数股东权益3,923,741.3710,846,194.00
所有者权益合计-1,826,102,143.35-785,035,796.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25,868,829.644,336,314,720.21

法定代表人:张鹏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培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培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774.52444,951.28
交易性金融资产10,245,408.5910,44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6,774.6533,549.2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000.00199,863.34
其他应收款82,537,669.63266,079,332.7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9,152,000.00
其他流动资产373,005.77
流动资产合计92,811,627.39296,722,702.4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42,662,183.45200,802,099.5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44,017,675.48503,355,921.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16,749.481,05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0,252.62537,628.0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651,073.001,519,165.00
无形资产229,290.49279,342.6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8,237,224.52707,544,156.98
资产总计281,048,851.911,004,266,859.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7,939,227.947,939,227.94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357,898.72357,898.72
应付职工薪酬376,525.29544,265.26
应交税费112,721.3025,144.89
其他应付款735,326,081.26688,151,316.64
其中:应付利息19,105,293.58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0,617,831.54525,426,417.03
其他流动负债47,586,101.99148,613,533.55
流动负债合计992,316,388.041,371,057,804.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75,896.83594,126.7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5,896.83594,126.72
负债合计992,392,284.871,371,651,930.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886,123,765.00886,123,76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08,685,868.46804,779,868.46
减:库存股60,400,000.0060,400,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8,927,787.0038,927,787.00
未分配利润-2,384,680,853.42-2,036,816,491.83
所有者权益合计-711,343,432.96-367,385,071.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1,048,851.911,004,266,859.38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51,494,620.4472,591,310.17
其中:营业收入51,494,620.4472,591,310.1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36,523,764.62562,602,584.14
其中:营业成本237,373,170.43428,511,258.8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5,236,036.353,359,838.69
销售费用287,382.774,184,018.20
管理费用49,978,249.1848,580,855.4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43,648,925.8977,966,613.00
其中:利息费用52,930,730.3454,600,886.56
利息收入467,172.29263,066.89
加:其他收益15,875.8421,725.7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75,160,982.5337,568,395.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4,621,169.37-15,889,385.1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0,523,319.93-355,822,030.6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5,161,935.06-44,008,430.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56,420.92-540,963.4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10,090,456.29-868,681,962.62
加:营业外收入1,872,784.501,465,182.59
减:营业外支出39,570,497.10152,198,545.0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947,788,168.89-1,019,415,325.12
减:所得税费用103,217,119.5514,321,316.8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1,005,288.44-1,033,736,641.9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1,005,288.44-1,033,736,641.9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107,525.50-1,023,747,188.74
2.少数股东损益-10,897,762.94-9,989,453.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63,630.84303,480.7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963,630.84303,480.7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5,963,630.84303,480.7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963,630.84303,480.7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45,041,657.60-1,033,433,161.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34,143,894.66-1,023,443,707.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897,762.94-9,989,453.2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17-1.18
(二)稀释每股收益-1.17-1.1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张鹏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培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培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45,408.592,264,150.95
减:营业成本-27,996,920.1852,351,393.70
税金及附加2,770.6013,103.19
销售费用618.75347,268.88
管理费用9,439,247.948,259,665.41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18,067,808.6529,850,974.06
其中:利息费用25,842,238.58
利息收入1,251.53111,323.63
加:其他收益3,605.184,742.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36,019,597.00810,00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3,250.5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812,388.48-84,433,408.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62,305,246.37-728,784,091.1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40,963.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347,510,217.40-901,501,975.05
加:营业外收入8,547.36
减:营业外支出354,144.1914,013.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47,864,361.59-901,507,441.3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7,864,361.59-901,507,441.3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1,844,764.59-902,317,441.3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6,019,597.00810,00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47,864,361.59-901,507,441.3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39-1.03
(二)稀释每股收益-0.39-1.0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1,324,796.68341,853,996.9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18,043,742.63102,854,000.70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30,000,000.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70,684.39836,630.66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39,706.15926,416.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3,608,079.21113,912,106.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4,887,009.06560,383,150.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7,383,460.43358,548,163.88
债权投资净增加额7,007,913.9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795,620.04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921,281.0519,711,282.08
支付的各项税费6,423,762.9110,431,816.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3,799,913.52117,557,907.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1,528,417.91520,052,703.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58,591.1540,330,446.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70,470.291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61.2233,387,050.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33,748.61337,995.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72,907,631.7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900,000.0078,8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3,812,511.84126,525,046.1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1,563.6817,93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643,067.2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5,321,052.222,183,171.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412,615.9024,844,177.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399,895.94101,680,868.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80,625.3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80,625.3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4,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320,000.0029,4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20,000.0064,350,625.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050,000.0090,492,750.1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739,165.7010,460,449.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6,280,008.57122,678,058.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1,069,174.27223,631,258.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7,749,174.27-159,280,632.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04,498.81-1,050,054.3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86,188.37-18,319,371.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305,101.0928,624,473.0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18,912.7210,305,101.0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0,231.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90,000.0012,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381,159.25918,850.4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636,768.6662,524,167.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07,927.9175,673,25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06,605.50262,487.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20,339.453,863,434.92
支付的各项税费2,020.608,580.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5,471,018.4883,815,935.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99,984.0387,950,438.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492,056.12-12,277,188.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03.00-1,533,171.2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2,500,000.0077,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2,500,403.0075,966,828.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3,987,000.001,3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987,000.001,3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513,403.0074,666,828.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26.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411,644.5962,197,612.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64,871.4062,197,612.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64,871.40-62,197,612.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57-1,295.3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43,523.95190,733.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4,951.28254,218.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7.33444,951.28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86,123,765.00794,896,457.3560,400,000.00-13,785,757.5341,070,532.78-2,443,786,987.66-795,881,990.0610,846,194.00-785,035,796.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886,794,60,4-41,0--10,8-
本年期初余额123,765.00896,457.3500,000.0013,785,757.5370,532.782,443,786,987.66795,881,990.0646,194.00785,035,796.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963,630.84-1,040,107,525.50-1,034,143,894.66-6,922,452.63-1,041,066,347.29
(一)综合收益总额5,963,630.84-1,040,107,525.50-1,034,143,894.66-10,897,762.94-1,045,041,657.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975,310.313,975,310.3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3,975,310.313,975,310.31
(三)利润分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6,123,765.00794,896,457.3560,400,000.00-7,822,126.6941,070,532.78-3,483,894,513.16-1,830,025,884.723,923,741.37-1,826,102,143.35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86,123,765.00662,773,152.5260,400,000.00-14,089,238.3241,070,532.78-1,417,686,096.7897,792,115.2017,121,936.24114,914,051.44
加:会计政策变更-2,353,702.14-2,353,702.14-2,353,702.14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86,123,765.00662,773,152.5260,400,000.00-14,089,238.3241,070,532.78-1,420,039,798.9295,438,413.0617,121,936.24112,560,349.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32,123,304.83303,480.79-1,023,747,188.74-891,320,403.12-6,275,742.24-897,596,145.36
(一)综合收益总额303,480.79-1,023,747,188.74-1,023,443,707.95-9,989,453.23-1,033,433,161.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32,123,304.83132,123,304.833,713,710.99135,837,015.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7,592,383.82127,592,383.823,713,710.99131,306,094.8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530,921.014,530,921.014,530,921.01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6,123,765.00794,896,457.3560,400,000.00-13,785,757.5341,070,532.78-2,443,786,987.66-795,881,990.0610,846,194.00-785,035,796.06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86,123,765.00804,779,868.4660,400,000.0038,927,787.00-2,036,816,491.83-367,385,071.37
加:会计政
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886,123,765.00804,779,868.4660,400,000.0038,927,787.00-2,036,816,491.830.00-367,385,071.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906,000.00-347,864,361.59-343,958,361.59
(一)综合收益总额-347,864,361.59-347,864,361.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906,000.003,906,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4.其他3,906,0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6,123,765.00808,685,868.4660,400,000.0038,927,787.00-2,384,680,853.42-711,343,432.96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886,123,765.00677,187,484.6460,400,000.0038,927,787.00-1,135,309,050.48406,529,986.1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期初余额886,123,765.00677,187,484.6460,400,000.0038,927,787.00-1,135,309,050.480.00406,529,986.1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27,592,383.82-901,507,441.35-773,915,057.53
(一)综合收益总额-901,507,441.35-901,507,441.3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27,592,383.82127,592,383.8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27,592,383.82127,592,383.8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86,123,765.00804,779,868.4660,400,000.0038,927,787.00-2,036,816,491.83-367,385,071.37

三、公司基本情况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本公司”)原名称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吉艾博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博然公司”)于2010年10月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吉艾博然公司于2006年5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准,由北京吉艾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石油”)、自然人徐博、自然人黄文帜和自然人高怀雪共同出资组建,吉艾博然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吉艾石油以货币出资600.00万元,持股比例60%;自然人徐博以货币出资260.00万元,持股比例26%;自然人黄文帜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自然人高怀雪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2006年5月11日由北京中燕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出具中燕验字(2006)第1-077号验资报告。2007年5月9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吉艾博然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并于2007年6月1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核发的字110106009561643号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5月18日,根据第1届第3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吉艾石油分别与自然人黄文帜、自然人吴义永、自然人周成权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吉艾石油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180.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自然人黄文帜;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220.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自然人吴义永;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200.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自然人周成权。转让后吉艾博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自然人黄文帜以货币出资280.00万元,持股比例28%;自然人徐博以货币出资260.00万元,持股比例26%;自然人吴义永以货币出资220.00万元,持股比例22%;自然人周成权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持股比例20%;自然人高怀雪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股比例4%。上述事项于2009年5月19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类型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2009年11月5日第1届第5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09年11月17日,自然人吴义永、自然人周成权分别与自然人高怀雪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自然人吴义永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220.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自然人高怀雪;自然人周成权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200.0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自然人高怀雪;2009年11月17日自然人徐博与自然人黄文帜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自然人徐博将其在吉艾博然公司的货币出资260.00万元中的16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黄文帜。转让后吉艾博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自然人高怀雪以货币出资460.00万元,持股比例46%;自然人黄文帜以货币出资440.00万元,持股比例44%;自然人徐博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上述事项于2009年11月1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吉艾博然公司2010年6月22日增资协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吉艾博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4,093.00元,由自然人仵岳奇、杨锐、李同华、冯玉平、吴义永、张峰、黄靖、孙兴业、何年、穆韶波、刘桂青、张建武、冯利宝、苏航、高卜、唐奇慧、霍玉和、蔡金喜、王河川、钟本优、周明明和蒋小涛共计22名自然人缴纳货币资金合计2,906,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64,093.00元,其余2,741,907.00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164,093.00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09A4074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0年6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0年8月12日自然人蒋小涛和自然人高怀雪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蒋小涛将其持有的吉艾博然公司全部股权(占公司股权比例0.0033%)转让给自然人高怀雪。根据2010年8月12日自然人钟本优与自然人高怀雪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钟本优将其持有的吉艾博然公司全部股权(占公司股权比例0.0033%)转让给自然人高怀雪。上述事项于2010年8月1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0年8月20日自然人唐奇慧和自然人高怀雪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唐奇慧将其持有的吉艾博然公司全部股权(占公司股权比例0.0033%)转让给自然人高怀雪。2010年9月19日,根据吉艾博然公司2010年9月13日股东会决议、2010年9月14日增资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吉艾博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14,352.00元。由自然人白阳和自然人李百灵缴纳货币资金合计15,0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314,352.00元,其余14,685,648.00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478,445.00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A4022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0年9月2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吉艾博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高怀雪

高怀雪4,601,017.0043.9097%
黄文帜4,400,000.0041.9910%
徐博1,000,000.009.5434%
白阳209,568.002.0000%
李百灵104,784.001.0000%
仵岳奇33,880.000.3233%
杨锐33,880.000.3233%

李同华

李同华33,880.000.3233%
冯玉平33,880.000.3233%
吴义永7,115.000.0679%
张峰5,082.000.0485%
黄靖2,823.000.0269%

孙兴业

孙兴业2,823.000.0269%
何年2,485.000.0237%
穆韶波2,146.000.0205%
刘桂青1,016.000.0097%
张建武1,016.000.0097%
冯利宝1,016.000.0097%

苏航

苏航339.000.0032%
高卜339.000.0032%
霍玉和339.000.0032%
蔡金喜339.000.0032%
王河川339.000.0032%
周明明339.000.0032%

合计

合计10,478,445.00100.0000%

2010年10月23日,根据吉艾博然公司的股东高怀雪、黄文帜、徐博、白阳、李百灵、仵岳奇、杨锐、李同华、冯玉平、吴义永、张峰、黄靖、孙兴业、何年、穆韶波、刘桂青、张建武、冯利宝、苏航、高卜、霍玉和、王河川、蔡金喜和周明明签订的《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及公司章程约定,吉艾博然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吉艾博然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00,727,955.95元折股本7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25,727,955.95元转为资本公积。变更后注册资本为75,000,000.00元人民币,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

XYZH/2010A4030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0年10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0年10月27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北京吉艾博然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高怀雪32,932,275.0043.9097%
黄文帜31,493,250.0041.9910%
徐博7,157,550.009.5434%

白阳

白阳1,500,000.002.0000%
李百灵750,000.001.0000%
仵岳奇242,475.000.3233%
杨锐242,475.000.3233%
李同华242,475.000.3233%
冯玉平242,475.000.3233%

吴义永

吴义永50,925.000.0679%
张峰36,375.000.0485%
黄靖20,175.000.0269%
孙兴业20,175.000.0269%
何年17,775.000.0237%
穆韶波15,375.000.0205%

刘桂青

刘桂青7,275.000.0097%
张建武7,275.000.0097%
冯利宝7,275.000.0097%
苏航2,400.000.0032%
高卜2,400.000.0032%

霍玉和

霍玉和2,400.000.0032%
蔡金喜2,400.000.0032%
王河川2,400.000.0032%
周明明2,400.000.0032%
合计75,000,000.00100.0000%

根据本公司2010年11月1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0年11月15日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637,000.00元,由CICCAlternativeInvestmentLimited(中文名称:中金精选投资有限公司)以等额美元缴纳认购增资对价。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637,000.00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0A4050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0年12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高怀雪32,932,275.0040.84015%
黄文帜31,493,250.0039.05558%

徐博

徐博7,157,550.008.87626%
白阳1,500,000.001.86019%
李百灵750,000.000.93009%
仵岳奇242,475.000.30070%
杨锐242,475.000.30070%

李同华

李同华242,475.000.30070%
冯玉平242,475.000.30070%
吴义永50,925.000.06315%
张峰36,375.000.04511%
黄靖20,175.000.02502%
孙兴业20,175.000.02502%

何年

何年17,775.000.02204%
穆韶波15,375.000.01907%
刘桂青7,275.000.00902%
张建武7,275.000.00902%
冯利宝7,275.000.00902%
苏航2,400.000.00298%
高卜2,400.000.00298%
霍玉和2,400.000.00298%
蔡金喜2,400.000.00298%

王河川

王河川2,400.000.00298%
周明明2,400.000.00298%
中金精选投资有限公司5,637,000.006.99058%
合计80,637,000.00100.0000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3月12日“证监许可[2012]328号”文件的核准,本公司首次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于2012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863.70万元。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A4054-10号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2年7月4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完成后,总股本为10,863.70万股。根据2012年8月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4号楼地上第一层东部(园区)”变更为“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2层201室”。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网下发行的股份自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即2012年4月10日起锁定三个月方可上市流通。2012年7月10日锁定期满,该部分股份560万股于当日起开始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2012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2012年9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12年9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2012年9月10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本公司以108,637,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8,637,000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217,274,00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9月25日。

根据本公司2013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2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名称变更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2013年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3年4月10日,本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262,000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1,180,874股,股东冯玉平所持有的363,713股属于高管锁定股不能上市流通。

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50,0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2013年12月20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69,9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2013年12月30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637,9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887,0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

2014年5月8日,原公司监事张峰、何年离任后承诺期满,其持有的81,224股解禁上市流通。

2015年4月9日,本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43,268,000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35,817,001股,其余107,450,999股属于高管锁定股不能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17,27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3,682,866.00元,同时以217,274,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17,274,000股,转增后本公司股本为434,548,00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8日,上述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6月19实施完毕。

2015年7月3日,冯玉平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自筹资金增持本集公司股份10,000股,其中7,500股转为高管锁定股。

2015年8月7日,黄文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其持有的31,493,250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转为高管限售股。

2016年2月2日,高怀雪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0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016年2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500.00万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45%。两次减持后,高怀雪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1,172.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1%,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16年2月5日,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5,973,000股限售期满上市流通。本公司外资股东中金精选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全部卖出,2016年2月23日,本公司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批复,同意本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

2016年3月9日,本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6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6]951号《关于核准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6年8月31日至9月28日,黄文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集团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25,973,00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99%。其中73,973,000股转让给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高怀雪女士,其中55,479,750股转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余转让给外部投资者。交易完成后,黄文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怀雪女士、徐博先生共持有本集团股份214,33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2%。其中黄文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0%,高怀雪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5,70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42.73%,徐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63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6.59%。

2016年8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51号)的核准,并根据本集团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向郭仁祥、兴证资管鑫众-吉艾科技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南通元鼎投资有限公司发行新股49,478,06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59元,缴纳货币资金共计523,972,718.9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49,478,066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84,026,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BJA30227验资报告。上述事项于2017年5月16日办理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根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公告》,截至2017年6月16日,共有13名员工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116,700股。

2017年7月21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变更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截至2017年11月28日,本集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本集团股票6,251,702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6%。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11月27日。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截至2018年1月18日,本集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本集团股票6,981,800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424%。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8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

2018年9月13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4,026,0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71,246,918股;2018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经过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

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8998864N;法定代表人:姚庆;注册资本:87,124.6918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2层201室;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16,945,812股限制性股票。在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206.90万股。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6,945,812股调整为14,876,847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4.06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06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限制性股票。2020年11月5日,股东郭仁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740,0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249%,郭仁祥持有公司股份43,939,25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86%。郭仁祥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回购注销程序。

2021年1月5日,高怀雪女士与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变更协议》,协议就原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于2020年5月1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做出变更主要事项。主要事项变更内容如下:

(1)收购方变更为青科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坤展实业;(2)收购股份数量由原来含质押的股份合计174,200,000股(占上市公司19.66%)变更为可交易的股份132,918,565股(占上市公司15%);收购价格为原协议价格,即3.10元。

(3)收购价款由原来的540,020,000.00元变更为412,047,551.50元。

坤展实业应自本协议签订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向高怀雪支付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待相应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资料前,向高怀雪再支付2亿元;在标的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后的六个月内向高怀雪支付剩余所有款项192,047,551.5元,逾期支付的,逾期金额按照0.05%(万分之五/日)计算逾期利息。

坤展实业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自设立以来经营主营业务为: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坤展实业100%股权,是控股股东。青年商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是控股股东。刘钧先生间接持有坤展实业80%的股权,是坤展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的通知,高怀雪女士已如期收到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以2.10元/股的价格,向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6,8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例为15%。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是上海古旭实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钧。2021年6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高怀雪女士发来的通知,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6月2日。截至报告期末上海坤展受让公司15%股份已办理过户,刘钧通过本次认购进一步增加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钧。变更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132,918,56515.00%
姚庆33,722,2003.81%

郭仁祥

郭仁祥25,200,0002.84%
高怀雪15,084,1001.70%
万金泉6,533,8000.74%
叶龙6,001,6000.68%
肖星鹏5,177,1000.58%

迟云五

迟云五4,456,7000.50%
张得强4,237,5000.48%
UBS AG3,617,4880.41%
合计236,949,053.0026.74%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债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管”)、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坤展”)签署《债权清偿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坤展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的 88,612,376 股股权(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10%)质押给东方资管, 并在该质押物价值范围内为本协议约定的新疆吉创份额收购义务提供担保。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上海坤展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质押 119,062,376 股,均为上海坤展对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债务向相应债权人所做的质押担保,质押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9.58%,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上海坤展持有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股份被司法再冻结 46,143,811 股、司法冻结 13,856,189 股,合计被冻结 60,000,000 股,被冻结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45.14%,占公司总股本的6.77%。

2022 年 12 月 13 日,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与山高速香榆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吉艾科技 132,918,56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行使。截至报告期末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股份未办理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山高速香几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迪蒙。变更后,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132,918,56515.00%
姚庆33,722,2003.81%
郭仁祥16,339,6001.84%
童新建8,000,0000.90%

万金泉

万金泉6,500,0000.73%
肖星鹏51,771,0000.58%
陈文燕3,696,5000.42%
施亚3,448,2760.39%
孙子惠3,396,5200.38%
王婷婷3,322,2200.37%

合计

合计216,520,98124.42%

本集团经营范围:销售食品、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提供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石油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7号燃料油、润滑油、沥青、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饲料、日用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集团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GENERALINTEGRATIONSINGAPOREPTE.LTD.、GILEEINTERNATIONALTRADINGPTE.LTD、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汇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吉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圣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4家二级子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吉创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凌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凌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阴吉泽置业有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长吉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平阳首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凡宜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宝晶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吉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先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颖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营市财金振兴贰号资产经营中心(有限合伙)、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耀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航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泰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久凯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臣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河之洲(山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千广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杉远投资咨询(东莞)合伙企业(普通合伙)55家三四级下属企业。与上年相比,因本期新设增加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杉远投资咨询(东莞)合伙企业(普通合伙)3家单位;因处置减少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凌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凌跃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7家单位;因注销减少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ENERALINTEGRATION SINGAPORE PTE.LTD.、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17家单位,因破产减少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共计1家单位。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集团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1户,减少8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本集团资产管理业务(AMC业务)自持债权资产对应底层资产变现能力持续走低,债务人现金流情况进一步恶化,对本集团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本集团的运营、投资、业务扩张或引进新业务均需大量资金支持,在自身造血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本集团主要依靠外部融资以满足财务需求并偿还本集团的到期负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7个银行存款账户被冻结;多项资产因债务逾期未偿还涉诉,导致抵押资产被查封拍卖使用受限制;有息债务余额17.55亿元,其中逾期9.43亿元;2019至2022年度经营持续大额亏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30亿元,已经资不抵债。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支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以上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集团拟从以下方面改善公司的财务困境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

(1)加大资产变现力度,持续获得经营现金流入。①针对AMC业务,富众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收款5.8943亿元,2023年度将持续对剩余商业类资产销售、拍卖同步推进,同时取得物业控制权收取租金;剩余住宅类资产将以和解与推拍方式同步推进。平阳耀满四户债权:2022年度已收取其中一户转让款,一户已签订协议。2023年度将持续推进债务重组、司法拍卖等争取成交机会,同时完善已成交资产过户手续。信沃淮安资产包:2022年度已启动标的物的拍卖程序,目前两户已成交,2023年度继续寻找剩余资产意向买家。川塔项目及郫县两户资产:2022年度,川塔项目资产已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已完成债权申报。2023年度将持续关注项目处置进展,尽早取得回款。2022年度郫县两户债权拍卖、变卖均失败,公司预计通过抵债或债转形式进行处置,目前正在寻找意向买家。②针对炼化板块资产,2022年度项目资产评估已完成,尚未与买家签订协议,2023年度本公司将持续寻求靠谱买家,稳妥出售炼化板块资产。

(2)与债权人沟通达成延期付款和解,获得借款展期支持。①针对各银行债务,基于各项事实或诉讼结果,积极和各债权人进行沟通谈判,争取达成以资抵债、债务豁免或债转股等方案,以减轻公司偿债压力;②针对各项目合作方的债权,本公司将积极加快资产处置进度,同时和各方洽谈降低利率、降低违约金、债转股等方案;③针对民间借贷债权,本公司将分步签订补充协议,延期或分期偿付,同时推进债转股。

(3)其他措施:①整顿和精简公司股权结构,清理部分无价值子公司股权投资及注销或转让部分SPV;②通过诉讼等手段,催收应收账款回款;③继续推进亏损公司及风险较高子公司的破产清算,推进子公司新疆吉创及孙公司上海吉令破产清算事宜;④继续推进集团公司重整及非公开发行事项,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通过以上正在开展和拟开展的经营举措,本公司管理层预计可实现资产回收、处置现金流入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和偿还债务需要;通过与债权人和解达成借款展期支持等多项措施,管理层预计公司能够获取足够充分的营运资金以支持公司可见未来十二个月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管理层认为公司以及公司之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之基准编制是恰当的。

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改善和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整体利益,且本公司具有处置资产经营丰富、市场资源广阔的处置团队,预计资产变现计划可以实现;本公司亦与多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初步沟通,并达成了初步的债务化解方案和意向,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发出存货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长期资产减值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

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集团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10.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21.)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2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集团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的不良债权资产经营业务包括重整服务类业务和收购处置类业务。这两项业务项下的不良债权资产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主要分别列示在以下两个会计科目中:债权投资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重整服务类业务是指本集团在不良资产收购环节,根据不良资产风险程度确定实施债务或资产重组的手段,并与债务人及相关方达成重组协议的业务。

分类为“债权投资”的不良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在不良资产初始确认时应计算实际利率,并在后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各期收入。若债权存续期间,债务人情况持续恶化:如发生连环违约、到期债权逾期 90 天仍未履行或有其他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不得计提确认后续期间的利息收入,而是将利息收入作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外核算的利息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收购处置类业务是指本集团按账面原值的一定折扣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在资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价值提升,然后寻机出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债权回收,从而获得收益。

本集团将自金融机构折价收购的不良贷款包,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不良贷款包中单项资产估值占资产包估值总额的比例对资产包的收购成本进行分配,确定单项资产的初始入账成本。在该单项资产处置时,转出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并确认不良资产处置收益。

本集团在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0.2金融资产的减值

10.2.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财务担保合同等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0.2.2应收款项的减值

本集团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某项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集团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将AMC业务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将非AMC业务单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计算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计算。单项计算已确认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计算。

③按信用风险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和计算方法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MC业务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押金备用金组合回收概率明显高于普通债权,历史经验表明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企业
特定交易对象组合基于AMC特定业务安排形成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备用金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特定交易对象组合

非AMC业务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押金备用金组合回收概率明显高于普通债权,历史经验表明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

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组合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企业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押金备用金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关联方组合

依据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分类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按照预期损失率计算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④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损失的应收款项,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0.2.3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金融资产的合同利率为浮动利率,则用于确定减值损失的贴现率为按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

带有抵押物的金融资产,无论该抵押物是否将被收回,本集团计算带有抵押物的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现值时,已将抵押物价值及取得和出售抵押物发生的费用考虑在内。

对可能发生的减值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减值准备金额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金融资产,经本集团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减值准备。以后收回的已核销金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0.2.4信用损失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信用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10.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依据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分类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按照预期损失率计算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上述10.2金融资产的减值相关内容描述。

17、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 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 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 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 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 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 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 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 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 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 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 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 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 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 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 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20、其他债权投资详见本节、五、10金融工具。

21、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

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本的方法。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提折旧或摊销。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10年5.009.50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0-3053.17-9.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19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28长期资产减值”。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3、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7、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8、长期资产减值”。

28、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9、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0、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1、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2、租赁负债

本集团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集团与本集团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集团内,另一在本集团外的,在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5、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不良资产经营收入、管理服务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及商品房销售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不良资产经营收入确认

不良资产主要分类为债权投资类及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不良债权资产。

分类为债权投资的不良债权资产收入主要包括分类为“债权投资”的不良债权资产所得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处置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良债权资产所得收益或损失均在“营业收入”科目列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良债权资产产生的任何利息收入也包括在公允价值变动中。

2、重整服务费收入确认

重整服务收入主要来自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咨询服务等收入。

在服务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服务成果能够可靠预计时,确认服务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确认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4、商品房销售收入确认

本集团以控制权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即: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本集团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6、政府补助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包括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集团按照上述区分原则进行判断,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或对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本集团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集团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不适用具体详见本公司十 2023 年3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6)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不适用具体详见本公司十 2023 年3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6)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3%、9%、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5%、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0%
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2%
水利建设基金应纳流转税额1%
价格调节基金应税收入0.07%
社会税税前职工工资扣除社会保险6%
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按超额累进税率30%-6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吉创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汇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吉泽置业有限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0%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注册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根据【财税〔2020〕2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之子公司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巴秀润”)注册地位于四川省巴中市,根据【巴发改函〔2017〕200号】《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西部鼓励产业确认有关事宜的函》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之下属公司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吉创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汇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吉泽置业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位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丹加拉市开发区内,根据当地税收政策享受免征实物交易涉及的所有税款的优惠。

(5)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21〕1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6)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7)本公司之下属公司海南吉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吉象有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财税〔2022〕10号】《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6%、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6%。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6,189.3561,406.57
银行存款3,731,618.3810,243,692.02
其他货币资金487,536.4135,613,446.20
合计4,235,344.1445,918,544.7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401,238.412,170,374.99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487,533.9135,613,443.70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账户冻结受限的货币资金,详细列示如下:

户名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受限原因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基本存款户2,871.15涉诉冻结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一般存款户1,476.04法人未及时变更冻结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存款户1,344.48法人未及时变更冻结
平阳吉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存款户175.52股权变更,银行预留信息未变更冻结
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存款户126,277.42涉诉冻结
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般存款户354,831.85涉诉冻结
平阳帝俊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存款户557.45股权变更,银行预留信息未变更冻结
合计487,533.91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4,025,174.55260,737,047.52
其中:
其中:收购的不良债权214,025,174.55260,737,047.52
合计214,025,174.55260,737,047.52

其他说明: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0.0071,6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0.000.00
合计0.0071,600,000.00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0.000.00%0.000.00%0.0071,600,000.00100.00%0.000.00%71,600,000.00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0.000.00%0.000.00%0.0071,600,000.00100.00%0.000.00%71,600,000.00
合计0.000.00%0.000.00%0.0071,600,000.00100.00%0.000.00%71,600,000.0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6,183,007.8695.53%146,183,007.86100.00%0.00139,060,429.2651.23%139,060,429.26100.00%0.00
的应收账款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5,773,007.8695.26%145,773,007.86100.00%0.00138,051,722.4250.86%138,051,722.42100.0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410,000.000.27%410,000.00100.00%0.001,008,706.840.37%1,008,706.8410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40,782.154.47%6,824,007.5099.75%16,774.64132,388,681.5448.77%66,981,009.5750.59%65,407,671.97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40,782.154.47%6,824,007.5099.75%16,774.64132,388,681.5448.77%66,981,009.5750.59%65,407,671.97
合计153,023,790.01100.00%153,007,015.3699.99%16,774.64271,449,110.80100.00%206,041,438.8375.90%65,407,671.97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海外客户一70,044,765.4270,044,765.4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海外客户二21,270,677.7721,270,677.7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海外客户三12,173,757.1212,173,757.1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泰州永兴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35,119.407,035,119.4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华盛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810,000.004,8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通源有限公司4,590,000.004,59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创利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540,000.004,54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宇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320,000.004,32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大庆市让胡路区钻井公司3,804,750.003,804,7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鄂尔多斯市驰田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3,462,138.153,462,138.1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嘉和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310,000.003,3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庆阳盛业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74,000.002,074,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延安远胜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20,000.001,72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南京苏福百兴科技有限公司1,367,800.001,367,8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巨利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250,000.001,25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45,773,007.86145,773,007.8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黄陵县秦龙有限公司200,000.00200,000.00100.00%尾款确认无法收回
鄯善上高福泽油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10,000.002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410,000.0041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AMC业务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年以上21,666.6721,666.67100.00%
合计21,666.6721,666.6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油服业务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5年55,915.4839,140.8370.00%
5年以上6,763,200.006,763,200.00100.00%
合计6,819,115.486,802,340.8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721,285.44
2至3年200,000.00
3年以上145,102,504.57
3至4年681,666.67
4至5年5,535,915.48
5年以上138,884,922.42
合计153,023,790.01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8,051,722.427,721,285.44145,773,007.8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008,706.840.00598,706.84410,0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6,981,009.5711,775,599.9155,146,246.5316,786,355.446,824,007.51
合计206,041,438.8319,496,885.3555,146,246.5317,385,062.28153,007,015.3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上海玫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146,246.53债权包收回
合计55,146,246.53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海外客户一70,044,765.4245.77%70,044,765.42
海外客户二21,270,677.7713.90%21,270,677.77
海外客户三12,173,757.127.96%12,173,757.12
泰州永兴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35,119.404.60%7,035,119.40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6,414,200.004.19%6,414,200.00
合计116,938,519.7176.42%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0,532.740.11%39,836,756.9199.55%
1至2年9,930,000.0099.89%22,602.400.06%
2至3年0.000.00%0.000.00%
3年以上0.000.00%155,000.000.39%
合计9,940,532.7440,014,359.31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杭州恒泽建设有限公司9,930,000.001-2年99.89
合计9,930,000.0099.89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17,558,236.1553,026,330.48
合计17,558,236.1553,026,330.48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63,583.562022年12月31日资金紧张是,资不抵债
合计663,583.56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663,583.56663,583.56
2022年12月31日余额663,583.56663,583.56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38,768,731.5040,337,754.62
押金、保证金6,252,213.2427,143,552.07
备用金1,520,456.081,530,972.62
合计46,541,400.8269,012,279.31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00,861.921,898,795.3313,886,291.5815,985,948.83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2,402,970.4812,699,479.4315,102,449.91
本期转回5,525.005,525.00
本期核销789,400.00789,400.00
其他变动-1,310,309.07-1,310,309.07
2022年12月31日余额200,861.924,301,765.8124,480,536.9428,983,164.67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835,849.15
1至2年1,690,155.49
2至3年26,603,452.57
3年以上13,411,943.61
3至4年7,151,020.85
4至5年1,506,273.07
5年以上4,754,649.69
合计46,541,400.82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第一阶段200,861.92200,861.92
第二阶段1,898,795.332,402,970.480.004,301,765.81
第三阶段13,886,291.5812,699,479.435,525.00789,400.00-1,310,309.0724,480,536.94
合计15,985,948.8315,102,449.915,525.00789,400.00-1,310,309.0728,983,164.6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789,4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泽食食品(上海)有限公司保证金600,000.00无法收回内部核销
海南环亚恒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电梯费110,500.00无法收回内部核销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75,400.00无法收回内部核销
合计785,900.00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10,800,000.0025-30个月23.21%10,800,000.00
苏州超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往来款9,450,000.0031-36个月20.30%2,176,309.46
平阳琦太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往来款4,013,326.8018个月以内8.62%
海外客户四往来款3,593,225.185年以上7.72%3,593,225.18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保基金3,275,000.0031-36个月7.04%
合计31,131,551.9866.89%16,569,534.64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75,448.35201,966.71173,481.642,747,681.10658,446.722,089,234.38
在产品0.000.000.00
库存商品14,095,897.3714,095,897.3720,187,864.7416,508,452.103,679,412.64
开发产品649,314,027.340.00649,314,027.34
开发成本728,327,950.670.00728,327,950.67
备品备件3,903,201.583,903,201.583,652,851.570.003,652,851.57
合计18,374,547.3014,297,864.084,076,683.221,404,230,375.4217,166,898.821,387,063,476.60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658,446.72456,480.01201,966.71
在产品0.00
库存商品16,508,452.102,412,554.7314,095,897.37
合计17,166,898.822,869,034.7414,297,864.08

8、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45,252.26845,252.26860,299.392023年02月28日
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3,883,676.5763,883,676.5768,474,231.992023年05月31日
合计64,728,928.8364,728,928.8369,334,531.38

其他说明:

项目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价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预计处置时间
货币资金671,102.49671,102.4969,334,531.38
交易性金融资产787,117.04787,117.04
应收账款133,463.10133,463.10
预付账款8,400.008,400.00
其他应收款1,225,521.771,225,521.77
其他流动资产34,148,032.4234,148,032.42
投资性房地产27,747,161.0927,747,161.09
固定资产8,130.928,130.92
资产合计64,728,928.8364,728,928.8369,334,531.38
预收账款383,436.45383,436.451,483,731.99
应付职工薪酬9,500.009,500.00
应交税费637,070.30637,070.30
其他应付款453,725.24453,725.24
负债合计1,483,731.991,483,731.991,483,731.99
净资产合计63,245,196.8463,245,196.8467,850,799.392023年

其他说明:(1)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泉鸿公司):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陈星霓(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以人民币433,907.69元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51%的股权。合同约定乙方应于2023年1月13日向甲方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220,000.00元,剩余股权转让款应于2023年2月28日前付清。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以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为准。

(2)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吉众公司):2022年12月2日,海南吉众公司之股东(甲方)与蒋振发(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海南吉众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700.00万元,同意对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进行资金监管。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0,000.00元(大写:

贰仟万元整),在共管账户收到首期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要求吉艾科技就海南吉众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且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乙方应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47,000,000.00元(大写:肆仟柒佰万元整)。目标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以新的营业执照显示日期为准)之日为本次交易交割日。2022年12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以6,700.00万元的价格向蒋振发转让项目子公司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80,589,511.6380,589,511.63
减:减值准备-80,589,511.63-61,437,511.63
合计19,152,000.00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其他说明: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2,130,350.453,018,564.41
预缴税费115,801.2485,612.95
预交费用20,186.23
预计近期处置的房产232,331,434.4385,573,138.55
项目投资款11,598,992.750.00
加:减值准备-15,161,935.06-9,814,706.13
合计231,014,643.8178,882,796.01

其他说明:

11、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不良债权资产
其中:自金融机构收购贷款930,600,104.67365,910,161.48564,689,943.192,211,740,039.98780,098,461.221,431,641,578.76
自非金融机构收购不良债权127,058,334.66127,058,334.66127,058,334.6625,980,157.14101,078,177.52
合计1,057,658,439.33492,968,496.14564,689,943.192,338,798,374.64806,078,618.361,532,719,756.28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面值票面利率实际利率到期日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806,078,618.36806,078,618.3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101,078,177.52101,078,177.52
本期核销414,188,299.74414,188,299.74
2022年12月31日余额492,968,496.14492,968,496.1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2、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往来款47,058,763.9047,058,763.9046,142,307.0046,142,307.00
合计47,058,763.9047,058,763.9046,142,307.0046,142,307.00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46,142,307.0046,142,307.00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916,456.90916,456.90
2022年12月31日余额47,058,763.9047,058,763.90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上海屹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0-10,000,000.000.00
小计10,000,000.00-10,00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1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以下简称上海屹杉)、湖州云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九江市屹瑞京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在2021年11月27日签订《上海屹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成立上海屹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上海屹杉以货币出资1,000.00万元,占比8.70%。因上海屹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预计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结束,且项目结束后投资款余额返还上海屹杉委托方,上海屹杉不承担亏损,但能获取固定的管理费和可能有的额外分配金额,对其重分类计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核算。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0.00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1,516,749.481,050,000.00
合计1,516,749.481,050,000.00

其他说明:

15、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046,861.4551,046,861.45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51,046,861.4551,046,861.45
(1)处置
(2)其他转出51,046,861.4551,046,861.45
4.期末余额0.000.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9,278,226.059,278,226.05
2.本期增加金额4,020,443.274,020,443.27
(1)计提或摊销4,020,443.274,020,443.27
(2)合并范围变动
3.本期减少金额13,298,669.3213,298,669.32
(1)处置
(2)其他转出13,298,669.3213,298,669.32
4.期末余额0.000.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001,031.0410,001,031.0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2)合并范围变动
3.本期减少金额10,001,031.0410,001,031.04
(1)处置
(2)其他转出10,001,031.0410,001,031.04
4.期末余额0.000.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0.00
2.期初账面价值31,767,604.3631,767,604.36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55,652,289.67159,684,868.78
合计155,652,289.67159,684,868.78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5,900,209.72401,515,211.7212,569,606.242,427,205.98592,412,233.66
2.本期增加金额16,091,487.8336,455,487.43820,640.70111,702.1053,479,318.06
(1)购置175,999.97175,999.97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汇率变动15,915,487.8636,455,487.43820,640.70111,702.1053,303,318.09
3.本期减少金额3,390,480.268,353,431.15993,935.74827,973.6013,565,820.75
(1)处置或报废3,390,480.268,353,431.15193,656.2011,937,567.61
(2)合并范围变动993,935.74634,317.401,628,253.14
4.期末余额188,601,217.29429,617,268.0012,396,311.201,710,934.48632,325,730.9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890,715.9838,835,256.565,853,278.291,587,699.3855,166,950.21
2.本期增加金额2,858,935.4116,651,521.45888,549.83158,022.8720,557,029.56
(1)计提2,039,024.8713,705,869.80674,914.60108,398.7016,528,207.97
(2)汇率变动819,910.542,945,651.65213,635.2349,624.174,028,821.59
(3)合并范围变动
3.本期减少金额865,592.036,583,746.63913,277.45743,338.969,105,955.07
(1)处置或报废865,592.036,583,746.63170,176.877,619,515.53
(2)合并范围变动913,277.45573,162.091,486,439.54
4.期末余额10,884,059.3648,903,031.385,828,550.671,002,383.2966,618,024.7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1,462,865.38270,177,607.105,349,542.60570,399.59377,560,414.67
2.本期增加9,700,065.7924,505,361.22483,514.5450,826.5634,739,768.11
金额
(1)计提
(2)汇率变动9,700,065.7924,505,361.22483,514.5450,826.5634,739,768.11
3.本期减少金额792,925.991,451,840.192,244,766.18
(1)处置或报废792,925.991,451,840.192,244,766.18
(2)合并范围变动
4.期末余额110,370,005.18293,231,128.135,833,057.14621,226.15410,055,416.6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67,347,152.7587,483,108.49734,703.3987,325.04155,652,289.67
2.期初账面价值65,546,628.3692,502,348.061,366,785.35269,107.01159,684,868.78

17、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7,852,835.1947,852,835.19
2.本期增加金额3,573,969.333,573,969.33
(1)汇率变动3,573,969.333,573,969.3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51,426,804.5251,426,804.52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101,438.718,101,438.71
2.本期增加金额3,294,843.093,294,843.09
(1)计提3,094,018.773,094,018.77
(2)汇率变动200,824.32200,824.3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396,281.8011,396,281.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0,030,522.7240,030,522.72
2.期初账面价值39,751,396.4839,751,396.48

其他说明:

18、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643,729.942,643,729.94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43,729.942,643,729.9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84,279.33484,279.33
2.本期增加金额50,052.1250,052.12
(1)计提50,052.1250,052.1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34,331.45534,331.4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902,413.091,902,413.09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
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902,413.091,902,413.0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06,985.40206,985.40
2.期初账面价值257,037.52257,037.52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19、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32,363.4432,363.44
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20,955.321,420,955.32
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93.3617,293.36
合计1,470,612.121,470,612.12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32,363.4432,363.44
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20,955.321,420,955.32
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93.3617,293.36
合计1,470,612.121,470,612.12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0、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房屋装修费283,067.05277,032.406,034.65
合计283,067.05277,032.406,034.65

其他说明:

2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575,391.46651,891.92
可抵扣亏损47,378,549.0711,844,637.27
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17,784,281.762,667,642.26
实际利率法确认的融资费/未付现资金成本325,460,652.4349,533,840.10
开发项目未付现建设成本及税费126,056,310.8531,514,077.71
抵债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的影响414,499,922.3562,174,988.36
计提未支付的销售佣金379,850.0094,962.50
预计负债7,772,244.681,943,061.17
合计942,907,202.60160,425,101.29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债权投资摊余成本与计税差异的影响381,399,941.6657,209,991.25
合计381,399,941.6657,209,991.2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160,425,101.29
递延所得税负债57,209,991.25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42,296,909.961,406,836,766.97
可抵扣亏损951,140,920.121,179,556,029.62
合计2,093,437,830.082,586,392,796.59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0.00213,014,389.22
2023110,276,033.19129,659,134.12
2024129,316,691.01176,693,904.66
2025279,595,801.68268,906,984.01
2026276,279,982.23391,281,617.61
2027155,672,412.010.00
合计951,140,920.121,179,556,029.62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本公司因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支付,财务状况持续严重恶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无法准确预估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抵扣,本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2、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处置房产18,169,986.4518,169,986.45429,971,322.3651,397,660.59378,573,661.77
合计18,169,986.4518,169,986.45429,971,322.3651,397,660.59378,573,661.77

其他说明:

23、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63,000,000.00
信用借款71,600,000.00
合计134,6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其他说明:

24、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143,300.0079,233,696.73
1年-2年(含2年)319,000.0082,256,715.45
2年-3年(含3年)6,749,557.09201,610,444.95
3年-4年(含4年)18,912,000.002,818,379.41
4年-5年(含5年)926,918.660.00
5年以上1,504,770.001,978,684.96
合计34,555,545.75367,897,921.5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上海擎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8,000,000.00资金紧张
吉辰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6,374,080.94资金紧张
武汉东海石化重型装备有限公司1,410,310.00资金紧张
上海九辞商务咨询中心912,000.00资金紧张
肖仪玲866,541.66资金紧张
合计27,562,932.60

其他说明:

25、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530,000.002,653,436.48
1年以上2,000,000.00
合计2,530,000.002,653,436.4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股权转让意向金2,000,000.00资金紧张
合计2,000,000.00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购房款265,776,885.89
购货款9,357,898.7216,907,257.97
服务费33,348,437.8733,715,933.96
合计42,706,336.59316,400,077.8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27、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818,571.2614,163,659.4413,877,496.953,104,733.7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01,783.581,224,492.321,233,711.5592,564.35
三、辞退福利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0.00
合计2,920,354.8415,388,151.7615,111,208.503,197,298.10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54,344.9912,368,405.9712,192,693.892,530,057.07
2、职工福利费4,056.00556,547.75482,957.8177,645.94
3、社会保险费65,608.68778,380.31738,773.25105,215.74
其中:医疗保险费57,686.93688,987.17647,492.8599,181.25
工伤保险费1,774.5520,765.5420,944.401,595.69
生育保险费6,147.2068,627.6070,336.004,438.80
其他
4、住房公积金30,870.00454,301.00455,019.0030,152.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363,691.596,024.418,053.00361,663.00
育经费
6、短期带薪缺勤0.00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0.00
合计2,818,571.2614,163,659.4413,877,496.953,104,733.75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98,681.801,187,296.501,196,219.0289,759.28
2、失业保险费3,101.7837,195.8237,492.532,805.07
3、企业年金缴费0.00
合计101,783.581,224,492.321,233,711.5592,564.35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635,963.767,957,318.00
消费税425.68
企业所得税53,452,565.09
个人所得税20,153.9121,972.27
城市维护建设税173,949.55928,205.86
土地增值税53,304,702.07
房产税5,166,790.304,933,318.25
土地使用税657,773.97660,065.52
教育费附加74,549.81398,031.06
地方教育费附加49,699.87265,354.03
印花税11,413.9836,885.20
交通税6,195.01
合计6,790,720.83121,964,612.36

其他说明:

29、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32,381,422.451,191,467.45
其他应付款594,447,519.02519,196,484.95
合计626,828,941.47520,387,952.40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6,244,950.231,191,467.45
个人限售股利息6,136,472.22
合计32,381,422.451,191,467.4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2,968,821.36资金紧张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6,049,216.37资金紧张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226,912.50资金紧张
合计26,244,950.23

其他说明:

详见“5.33长期借款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往来款517,610,813.78431,191,813.61
押金保证金15,790,682.6727,231,844.33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60,400,000.0060,400,000.00
员工报销款646,022.57372,827.01
合计594,447,519.02519,196,484.9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128,992,329.84往来款
徐博66,142,526.74往来款
黄文帜34,420,389.87往来款
沈建芳16,902,311.66往来款
施亚14,000,000.00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陆亮亮13,439,420.00往来款
李力10,000,000.00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合计283,896,978.11

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款有息债务本金余额1.23亿元,逾期未偿还1.21亿元。

30、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500.000.00
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474,231.990.00
合计1,483,731.99

其他说明:

详见“5.8持有待售资产”。

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5,813,784.72251,502,883.2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58,020,539.5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71,617.192,597,996.5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277,156,876.09434,350,548.42
合计784,842,278.00746,471,967.70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6亿元,已全部逾期未偿还,详见“5.33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债务本金余额2.29亿元,无逾期情况。

32、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特殊主体权益持有者款项416,294,012.63473,914,251.54
合同负债产生的待转销项税13,971,001.95
合计416,294,012.63487,885,253.4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债券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本期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余额
合计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债务本金余额3.36亿元,逾期未偿还3.16亿元,详见“12.1重大承诺事项(1)(2),12.2或有事项(1)”。

3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199,947,808.32200,000,000.00
抵押借款213,000,000.00218,000,000.00
保证借款92,865,976.4085,013,583.8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5,813,784.72-251,502,883.24
合计251,510,700.56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①本期质押借款系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于2019年6月24日签合同编号为公借贷字第ZH1900000074967号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0.00万元,借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为3年,从2019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25日止,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首期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0.1%,即4.85%。结息日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浮动数值浮动,分段计息。姚庆先生为本贷款提供保证并签订了编号为DB1900000052526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公司以持有的所有不良资产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并签订了编号为DB1900000052523号的质押合同。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所有不良资产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并签订了编号为DB1000000052504的质押合同;本公司之孙公司平阳信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持有的所有不良资产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并签订了编号为DB1900000052507的质押合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预计未来1年内偿还的该笔借款199,947,808.32元已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② 本期抵押借款系本公司下属孙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3月10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平银沪陆并贷字20200207第001号《贷款合同》,贷款金额22,800.00万元,贷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贷款期限7年,贷款利率根据贷款发放日的LPR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确定,首期年息5.75%,发放满两年后,甲方在原贷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每年加收100BP计收剩余贷款利息。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以持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并分别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沪陆抵字20200207第001号、第002号、第003号的《抵押担保合同》。本公司、姚庆为此贷款提供保证并分别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沪陆保字2020007第001号、002号的《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并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沪陆质字2020007第001号的《质押担保合同》。借款人上海吉令及贷款人平安上海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上海吉令原应于2022年9月20日归还利息359.26万元、2022年9月26日归还本金750.00万元,共计1109.26万元(简称“该部分贷款”),双方一致同意,将该部分贷款延至2022年12月20日归还,除该部分贷款外的其他贷款资金仍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如上海吉令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的,则贷款合司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上海吉令应立即向平安上海分行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上海吉令未能如约偿付上述延期至2022年12月20日的贷款本息合计1109.26万元,上海吉令未能按约偿付导致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归还借款1,500.00万元。鉴于被执行人上海吉令未能按约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平安上海分行通知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上述期末将预计未来1年内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213,000,000.00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③本期保证借款系本公司下属孙公司中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贷款合同(合同编号:6510201501100000634),贷款金额4,000.00万美元,合同约定的付息日为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付息日为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的还本日,利随本清。根据姚庆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由出质人姚庆以其持有的依法可以出质的3,370万股吉艾科技(证券代

码:300309)股票(及孳息)提供质押担保。根据坤展实业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由出质人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依法可以出质的3,045万股吉艾科技(证券代码:300309)股票(及孳息)提供质押担保。2022年5月9日,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吉艾科技、保证人出质人姚庆、出质人坤展实业签订了《国家开发银行外汇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协议约定:2023年至最后还款日的付息日为每年5月10日和11月10日。2022年的第一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将应付利息、管理费足额划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之日,但最迟不晚于2022年8月10日;2022年的第二个付息日为2022年11月10日。因借款人未能如约在2022年8月10日和2022年11月10日还款且一直逾期未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于2023年1月3日发送《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宣布上述未偿还贷款全部提前到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借款人已归还借款2,666.60万美元,期末将预计未来1年内偿还的借款1,333.40万美元折算为人民币92,865,976.40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逾期情况列示: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协议约定还款日期逾期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199,947,808.322022年6月25日已逾期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92,865,976.402024年1月13日未按约定还款,全部提前到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35,000,000.002026年9月26日未按约定还款,全部提前到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8,000,000.002027年3月10日未按约定还款,全部提前到期
合计505,813,784.72

34、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39,732,614.1338,946,465.9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71,617.20-2,597,996.51
合计37,860,996.9336,348,469.42

其他说明:

35、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941,976,039.54
合计941,976,039.54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国内某大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941,976,039.54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其他说明:

36、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10,031,349.60
承担预计还款责任20,160,229.77详见“12.2或有事项(4)、(8)
法定赔付义务158,522,617.04144,207,505.98详见“12.2或有事项(2)
合计178,682,846.81154,238,855.5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7、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特殊主体权益持有者款项1,016,198,263.89978,884,883.33
合计1,016,198,263.89978,884,883.33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债务本金余额5.61亿元,无逾期情况。

3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886,123,765.00886,123,765.00

其他说明:

39、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61,773,152.52661,773,152.52
其他资本公积133,123,304.83133,123,304.83
合计794,896,457.35794,896,457.35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0、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0,400,000.0060,400,000.00
合计60,400,000.0060,4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1、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785,757.535,963,630.845,963,630.84-7,822,126.69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785,757.535,963,630.845,963,630.84-7,822,126.69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3,785,757.535,963,630.845,963,630.84-7,822,126.69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42、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41,070,532.7841,070,532.78
合计41,070,532.7841,070,532.78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43、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443,786,987.66-1,417,686,096.7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353,702.1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443,786,987.66-1,420,039,798.9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0,107,525.50-1,023,747,188.74
期末未分配利润-3,483,894,513.16-2,443,786,987.6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6,141,966.33231,229,380.6167,729,856.08421,212,644.01
其他业务5,352,654.116,143,789.824,861,454.097,298,614.84
合计51,494,620.44237,373,170.4372,591,310.17428,511,258.85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51,494,620.44主要系抵债资产房产销售收入及债权资产处置收入72,591,310.17主要系抵债资产房产销售收入及债权资产处置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40,840,102.80主要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及材料销售收入,以及破产清算公司、已处置子公司等实现的不具有持续性的营业收入4,861,454.09主要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房产销售及材料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79.31%6.7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5,352,654.11主要系房屋租赁收入3827335.52元及原料油销售收入1525318.59元4,755,997.74主要系房屋租赁收入2362503.11元及原料油销售收入2393494.63元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0.0066,892.01主要系个人借款利息收入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0.000.00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0.000.00
5.丧失控制权,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所产生的收入。35,487,448.69主要系破产清算公司、已处置子公司等实现的不具有持续性的营业收入0.00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0.0038,564.34主要系通信事项收费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40,840,102.80主要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及材料销售收入,以及破产清算公司、已处置子公司等实现的不具有持续性的营业收入4,861,454.09主要系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房产销售及材料销售收入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0,654,517.64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未超过1亿元67,729,856.08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未超过1亿元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营业收入合计
商品类型51,494,620.4451,494,620.44
其中:
收购处置类6,763,067.136,763,067.13
重整服务类36,589,708.4536,589,708.45
管理服务类4,349,966.304,349,966.30
能源贸易类2,188,635.362,188,635.36
炼化业务销售1,603,243.201,603,243.20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51,494,620.4451,494,620.44
其中:
直销18,195,807.1118,195,807.11
代理33,298,813.3333,298,813.33
合计51,494,620.4451,494,620.44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45、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0.00
城市维护建设税253,783.90215,127.87
教育费附加143,937.08154,447.38
房产税658,265.51873,822.88
土地使用税206,166.53238,121.12
车船使用税1,470.004,390.00
印花税61,657.03318,125.64
土地增值税3,845,775.991,502,346.25
其他64,980.3153,457.55
合计5,236,036.353,359,838.69

其他说明:

46、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代理费2,652,536.68
物业费173,664.92802,659.96
职工薪酬101,025.25491,644.90
水电费217.8323,546.28
交通差旅费959.61
技术服务费154,287.45
邮电通讯费24,901.62
办公会议费13,974.58
其他6,937.0710,264.51
折旧费5,537.709,242.61
合计287,382.774,184,018.20

其他说明:

47、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折旧16,853,688.0619,674,875.25
职工薪酬13,902,502.3513,243,122.07
聘请中介机构费13,525,257.726,526,434.03
租赁费2,204,256.732,801,079.55
装修费305,360.231,109,811.28
保险费50.001,460,412.75
业务招待费338,913.64668,658.37
办公费917,184.571,025,703.50
交通差旅费499,448.84536,715.96
水电费379,830.76766,067.72
车辆使用费157,239.48182,352.54
其他844,464.68528,114.13
无形资产摊销50,052.1257,508.25
合计49,978,249.1848,580,855.40

其他说明:

48、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52,930,730.3466,710,864.73
减:利息收入467,172.291,947,021.18
加:汇兑损失-9,032,268.986,918,448.76
其他支出217,636.826,284,320.69
合计43,648,925.8977,966,613.00

其他说明:

49、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个税手续费返还9,205.0114,677.55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4,437.75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2,610.46
政府补贴款4,532.93
印花税退税2,137.90
合计15,875.8421,725.76

5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75,672,207.654,185,196.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33,353,630.99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661.2229,567.7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21,052.22
其他1,431,616.12
合计-675,160,982.5337,568,395.10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为本公司下属公司江阴吉泽因销售抵债房产产生的收益。

5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74,087,918.85-15,889,385.1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33,250.52
合计-74,621,169.37-15,889,385.17

其他说明:

52、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5,759,008.17-6,460,520.9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140,701,423.82-327,353,446.74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0.00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916,456.903,936,372.06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5,649,361.18-29,472,435.06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9,152,000.003,528,000.00
合计140,523,319.93-355,822,030.64

其他说明:

5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66,150.99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4,664,709.52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348,625.78
十三、其他-15,161,935.06-34,328,943.99
合计-15,161,935.06-44,008,430.28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是待处置房产减值损失

54、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656,420.92-540,963.4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656,420.92-540,963.42
合计-656,420.92-540,963.42

5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7,277.4662,556.097,277.46
其他1,865,507.041,402,626.501,865,507.04
合计1,872,784.501,465,182.591,872,784.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新疆稳岗补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2,500.00708.68与收益相关
新疆稳岗补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3,336.009,629.05与收益相关
海南稳岗补贴洋浦经济开发区就业局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1,441.460.00与收益相关
镇级财政扶持款上海市浦东新区易发展推进中心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0.0046,000.00与收益相关
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0.003,109.20与收益相关
苏州稳岗补贴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补助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0.003,109.16与收益相关
合计7,277.4662,556.09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包含本公司下属公司与业主签订购房合同,业主未履行合同收取业主违约金及本公司之下属公司贸易业务违约金收入。

5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5,000.000.005,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54,144.19709.88354,144.19
罚款及滞纳金1,594,722.682,843,737.051,594,722.68
其他37,616,630.23149,354,098.1637,616,630.23
合计39,570,497.10152,198,545.0939,570,497.10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主要系本公司之下属公司吴瑞林案件预提的赔付义务、秦巴秀润公司预计担保义务、房地产销售业务延迟交房等违约金支出及贸易业务违约金支出。

57、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009.50-7,717.36
递延所得税费用103,215,110.0514,329,034.21
合计103,217,119.5514,321,316.8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947,788,168.8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36,947,042.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9,206,969.9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009.5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197,001.6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59,023,006.67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0.0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0,791,829.29
本期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可抵扣亏损22,024,846.82
合伙企业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者所得额影响0.00
处置子公司合并层面确认投资收益的影响109,312,501.20
所得税费用103,217,119.55

其他说明:

58、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1、其他综合收益。

59、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89,863,895.49106,058,296.65
押金保证金32,271,505.175,885,691.54
营业外收入246,936.861,281.18
利息收入424,237.131,886,061.66
政府补助796,631.2980,775.11
其他收益4,873.27
合计123,608,079.21113,912,106.1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91,125,276.0257,220,469.71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1,787.053,816,082.00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8,857,238.8922,081,439.40
罚款滞纳金违约金等7,313.242,468,555.48
备用金保证金押金支出3,306,348.2131,179,934.40
金融机构手续费支出71,884.68733,958.29
银行冻结及异常账户430,065.4357,468.48
合计103,799,913.52117,557,907.7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赎回2,400,000.001,300,000.00
股权转让意向金132,500,000.0077,500,000.00
合计134,900,000.0078,8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2,400,000.0065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0.001,533,171.25
股权转让定金82,000,000.000.00
对外投资分配款921,052.220.00
合计85,321,052.222,183,171.2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自其它债权方融入款项2,950,000.0024,870,000.00
特殊主体其他权益持有者投入款项20,370,000.004,600,000.00
合计23,320,000.0029,47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特殊主体其他权益持有者款项203,311,644.60110,278,463.05
偿还其它债权方款项26,175,863.018,879,452.06
支付房屋租金2,551,147.743,520,143.05
姚庆10,000,000.00
投资收益4,241,353.22
合计246,280,008.57122,678,058.1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51,005,288.44-1,033,736,641.97
加:资产减值准备15,161,935.0644,008,430.28
信用减值损失-140,523,319.93355,822,030.6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0,557,029.5616,854,024.09
使用权资产折旧3,294,843.092,323,640.55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4,020,443.273,263,389.09
无形资产摊销50,052.1257,508.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77,032.40331,268.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56,420.92540,963.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54,144.1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4,621,169.3715,889,385.17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2,930,730.3466,245,835.7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75,160,982.53-37,568,39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60,425,101.2951,104,40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7,209,991.25-32,805,187.4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385,855,828.1261,903,260.0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49,634,388.24339,047,130.7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531,634,133.25187,049,403.1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58,591.1540,330,446.5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418,912.7210,305,101.0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305,101.0928,624,473.0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886,188.37-18,319,371.95

(2)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73,051,282.00
其中: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79.00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0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3.00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72,450,0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43,650.28
其中: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23.29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36,803.71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69.61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053.67
其中: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72,907,631.72

其他说明: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418,912.7210,305,101.09
其中:库存现金16,189.3561,406.5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402,720.8710,243,692.0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502.50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418,912.7210,305,101.09

其他说明:

6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6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87,533.91诉讼冻结资金
其他流动资产218,758,542.81借款抵押房产
合计219,246,076.72

其他说明:

63、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560,322.72
其中:美元22,942.586.9646159,785.89
欧元2.657.422919.67
港币0.000.893270.00
索莫尼586,752.360.6826400,517.16
应收账款91,315,443.18
其中:美元13,111,369.386.964691,315,443.18
欧元0.007.42290.00
港币0.000.893270.00
其他应收款4,804,732.19
其中:美元689,879.136.96464,804,732.19
长期应收款47,058,763.90
其中:澳元9,983,190.614.713847,058,763.90
其他应付款613,827.95
其中:美元88,135.426.9646613,827.9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93,308,137.96
其中:美元13,397,487.006.964693,308,137.96
长期借款0.00
其中:美元0.006.96460.00
欧元0.007.42290.00
港币0.000.893270.00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塔吉克斯共和国成立的公司,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GENERALINTEGRATIONSINGAPOREPTE.LTD.、GILEEINTERNATIONALTRADINGPTE.LTD.为新加坡共和国成立的公司,其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新疆稳岗补贴2,500.00营业外收入2,500.00
新疆稳岗补贴3,336.00营业外收入3,336.00
海南稳岗补贴1,441.46营业外收入1,441.46
企业扶持资金2,750.93其他收益2,750.93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补贴1,782.00其他收益1,782.00
印花税退税2,137.90其他收益2,137.90
贷款贴息782,683.00合并层面抵消
合计796,631.2913,948.29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0051.00%股权转让2022年12月31日以协议约定7,969,553.250.00%0.000.000.0000.00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79.0051.00%股权转让2022年12月01日工商变更0.120.00%0.000.000.0000.00
上海172,4100.0股权2022工商43,930.00%0.000.000.0000.00
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0%转让年10月27日变更8,950.48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0051.00%股权转让2022年06月30日工商变更1,159,895.270.00%0.000.000.0000.00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403.0051.00%股权转让2022年03月11日工商变更9,401.230.00%0.000.000.0000.00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0.00100.00%移交破产管理人2022年11月30日控制权转移-728,750,008.000.00%0.0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1、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苏州吉相(以上各方统称“出让方”)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以上各方 统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的100%股权,同时,乙方指定方上海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华”)与公司、上海富众及平阳吉航签订《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协议》(以下简称“债务清偿协议”),约定由上海富华以借款给上海富众的方式,代上海富众向平阳吉航偿还债务人民币16,245万元。为担保上海富众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上海富华与上海富众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约定上海富众将名下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民冬路259号土地及地上房屋,宗地面积42,76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305.02平方米(以下简称“民冬路工业资产”) 抵押给上海富华。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债务清偿协议以及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其他协议、文件(以下简称“交易文件”)中已经列示且做出约定的债务外,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控制上海富众期间所产生的或有负债向受让方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交易文件项下出让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对平阳吉航在债务 清偿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二年。截止报告期末,上述交易事项已完毕,标的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

2、2022年6月23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丽丰”或“被申请人”)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虎丘法院”)的(2022)苏0505破申22号《通知书》,申请人温州俊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俊元”或“申请人”)、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或“申请人”)以苏州中润丽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虎丘法院申请对苏州中润丽丰进行破产清算。2022年11月23日,虎丘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2)苏 0505 破申 22 号),虎丘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苏州中润丽丰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为苏州中润丽丰破产管理人。2022年11月30日向破产管理人移交了公司的管理权,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破产管理人收到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约37亿元,根据破产管理人预计苏州中润丽丰资不抵债,现有资产不能足额偿还申报债权;故本公司对苏州中润丽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0.00元确认其剩余股权公允价值。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新设主体

名称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期末净资产合并日至期末净利润
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0.000.00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4月15日0.000.00

(2)本期注销主体

名称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0-12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0-12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苏州安卡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7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12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10
GENERALINTEGRATION SINGAPORE PTE.LTD.2022-5-9
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2022-5-9
新疆吉富投资有限公司2022-6-10
海南桥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11-25
平阳成瑞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俊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康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平阳艾首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2-12-27

3、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市商务服务100.00%0.00%非同一控制
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市实业投资100.00%0.00%非同一控制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乌鲁木齐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资产管理51.00%0.00%新设取得
海南汇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经济开发区资产管理51.00%0.00%新设取得
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州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平阳吉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市温州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平阳艾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市温州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上海德圣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资产管理100.00%0.00%新设取得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管理层需评估本集团是否有权控制结构化主体并享有结构化主体的重大可变回报,如是,本集团须合并相关结构化主体;反之,本集团不将该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果有事实和情况表明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所述之三项控制要素中存在一项或多项要素发生变化时,本集团将重新评估是否有权控制结构化主体。

3.1已开展业务的结构化主体

(1)平阳吉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4月16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吴创新”)、上海艾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艾语投资”)、秦巴秀润共同出资设立。东吴创新为有限合伙人,艾语投资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人利益;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标的管理;各方均享有出资额固定比例收益及剩余收益。截至报告期末,秦巴秀润尚未出资。秦巴秀润对投资标的的管理工作均需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审核和决定,无法控制相关活动,不纳入合并范围。

(2)平阳吉青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秦巴秀润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仅收取管理费,无剩余收益。

(3)苏州吉资相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9年3月22日,经营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49年3月21日。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吉相,是配合苏州吉相的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代收付项目款项,不纳入合并范围。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以结束,该公司已注销。

(4)苏州吉资相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9日,经营期限为长期,是配合苏州吉相的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代收付项目款项,不纳入合并范围。2022年9月22日,苏州吉资相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退出,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以结束。

(5)平阳琦太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是配合富众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代收付处置回款,不纳入合并范围。

(6)上海屹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9月17日,经营期限为长期,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是配合银川奥莱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已结束。

(7)平阳屹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义乌市乐顿硅胶制品有限公司、上海融克国际邹市明有限公司、温州国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鼎革工贸有限公司、徐杰雄、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九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普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义乌乐顿、上海融克、温州国正、西安鼎革、徐杰雄为有限合伙,温州九九、陕西普源为普通合伙,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23%,是配合时丰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8)上海屹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九江市屹瑞京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上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州云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九江屹瑞为有限合伙,湖州云涌为普通合伙,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8.7%,是配合宇桥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9)上海华创屹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6月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0.1%,是配合宇桥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10)九江市屹瑞京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11月1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是配合宇桥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11)上海屹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9月16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上海圆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

0.1%,,是配合成都宝澳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12)西安金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6月2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沪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屹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上海屹凌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是配合成都宝澳项目实施设立的结构化主体,仅收取管理服务费,不纳入合并范围。

3.2尚未开展业务的结构化主体

(1)平阳洪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6月4日,经营期限为长期。新疆吉创为有限合伙人、秦巴秀润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均为0.5%。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2)听彤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9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香生商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柘彤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99%。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3)吉盛海棠(广州)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0年4月28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云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萍乡市海瑭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和萍乡海瑭同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均为30%,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末开展业务。

(4)平阳屹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国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5)上海屹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期限为2021年3月9日至2041年3月8日,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0.5%。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6)上海屹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9月2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7)上海屹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1年9月22日,经营期限为长期。由平阳顺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屹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屹杉为普通合伙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比例为1%。截至报告期末,合伙企业尚未开展业务。

3、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 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0.2信用风险

于期末,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本集团无法保证本集团能有效地保持收购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债务人或者其担保人实际或可能发生信用恶化、抵质押物价值下降以及债务人盈利能力下降都将可能导致本集团的不良债权资产质量恶化,并可能导致本集团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大幅增加,从而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不良债权资产主要包括来自银行的不良贷款。本集团可能难以成功处置此类资产,或在成功处置此类资产之前持有此类资产的时间可能比预期更长。此外,来自银行的不良贷款本身可能存在法律瑕疵,影响本集团取得的债权或担保权的有效性。如果此类债务人的经营情况恶化,或是担保物的价值下降,此类不良债权资产的公允价值则可能降至低于本集团最初收购该不良债权资产的价格。

此外,本集团不良债权资产组合的质量受到若干宏观因素的影响,包括中国和全球市场的经济状况和流动性条件以及中国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这些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增加本集团来自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务人的现金流无法好转,可能会出现违约情况,对本集团不良债权资产的质量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定期对债权投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金额基于本集团当前对影响本集团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组合各种因素的评估和预期。这些因素包括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任何抵质押物可能实现的价值、债务人的保证人(如有)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和意愿,及中国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法律环境等。这些因素很多都超出了本集团的控制,因此本集团不能保证对这些因素的评估和预期是准确的。

如果本集团对影响债权投资类不良债权资产组合的因素的评估是不准确的,本集团的减值准备可能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从而可能需要做出额外的减值准备,这可能会降低本集团的利润,并对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10.3流动风险

2022年度,本集团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但不排除未来可能会面临营运现金流为负值的情形。本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现金支出主要用于收购分类为债权投资的不良债权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预期随着业务的扩张,用于收购不良资产的现金也将会增加。经营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为负值可能会有损本集团收购不良资产、发展业务以及做出必要资本支出的能力,并且本集团可能需要取得充分的外部融资方可满足财务需求并偿还本集团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及利息,则债权人可能要求本集团立即偿还有关债务。本集团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且如果本集团实现了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值,亦可能无法充分满足本集团预期资本支出及其他现金需要。

本集团可能为进一步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和其他投资机会需要获取额外的资金。如果国际或中国的宏观环境和政策有所变化,本集团可能无法维持本集团与商业银行现有及未来的借贷安排,本集团不能向广大投资者保证本集团能够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取足够的资金,甚至无法获取资金。如果本集团无法充分融资以满足业务需求,或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获取资金,甚至无法获取资金,本集团的运营、投资、业务扩张或引进新业务将可能无法获得资金支持或进行有效竞争。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随着海外业务拓展及业务的增加,外汇汇回国内受制于全球宏观经济及项目所在国外汇政策的影响,造成收入不能及时汇入的风险。作为应对,公司在保证境外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将最大限度的将收入款及时汇入国内,以确保资金安全。

10.4市场风险

10.4.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索莫尼有关,除本集团部分下属境外公司以外币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2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外币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下表所述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560,322.72
其中:美元22,942.586.9646159,785.89
欧元2.657.422919.67
索莫尼586,752.360.6826400,517.16
应收账款91,315,443.18
其中:美元13,111,369.386.964691,315,443.18
其他应收款4,804,732.19
其中:美元689,879.136.96464,804,732.19
长期应收款47,058,763.90
其中:澳元9,983,190.614.713847,058,763.90
其他应付款613,827.95
其中:美元88,135.426.9646613,827.9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93,308,137.96
其中:美元13,397,487.006.964693,308,137.96

本集团外汇存款及应收账款外币金额较大,汇率变化对本集团业绩构成一定的影响。

10.4.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其他带息负债。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AMC业务中,本集团对债权投资一般采取固定收益率的重组协议安排。本集团在确定收益率时会考虑当时市场利率的情况,但本集团在收购该资产后通常不能够随市场通行利率的变化而调整收益率。因此,此类安排可能令本集团在市场利率上升的情况下无法增加收益。本集团亦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支付利息,而此类未偿还借款大部分在期限内按固定利率计息。同时,在利率上行期间如果项目收益率的上升幅度低于借入款项融资利率,则会导致本集团利润率收窄。

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带息债务主要为美元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期末余额金额为13,334,000.00美元,以及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412,947,808.32元;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系原大股东对本集团的借款;其他带息负债主要系应付合并范围内特殊主体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款项。

10.4.3价格风险

本集团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每个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受这些金融工具市场价格变动而导致亏损的价格风险。

上述投资因投资工具的市值变动而面临价格风险,该变动可因只影响个别金融工具或其发行人的因素所致,亦可因市场因素影响所致。

10.5 敏感性分析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的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0.5.1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假设:所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及现金流量套期均高度有效。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汇率变动2022年度2021年度
对净利润的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净利润的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影响影响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升值5%2,490,864.802,490,864.802,514,184.942,514,184.94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贬值5%-2,490,864.80-2,490,864.80-2,514,184.94-2,514,184.94

10.5.2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它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权益的税后影响如下:

项目利率 变动2022年度2021年度
对净利润 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净利润 的影响对股东权益 的影响
浮动利率借款增加1%-5,128,389.76-5,128,389.76-2,853,994.60-2,853,994.60
浮动利率借款减少1%5,128,389.765,128,389.762,853,994.602,853,994.60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4,025,174.55214,025,174.55
其中:收购的不良债214,025,174.55214,025,174.55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16,749.481,516,749.48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15,541,924.03215,541,924.03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64,728,928.8364,728,928.83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64,728,928.8364,728,928.83
(二)持有待售负债1,483,731.991,483,731.99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1,483,731.991,483,731.99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1.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

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层级估值技术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第三层级折现现金流。未来现金流基于预计可回收金额估算,并按管理层基于对预计风险水平的最佳估计所确定的利率折现。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购的不良债权214,025,174.55第三层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516,749.48第三层级
持有待售资产64,728,928.83第二层级双方已签订的协议
持有待售负债1,483,731.99第二层级

(续)

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范围区间(加权平均值)
预计可收回金额预计可收回金额越高,公允价值越高。
预计收回日期收回日期越早,公允价值越高。
符合预期风险水平的折现率折现率越低,公允价值越高。

2.本集团对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若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主要包括资产管理相关业务886,123,765.00100.00%100.00%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6,945,812股限制性股票。截至2019年6月12日,公司已收到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共计人民币60,400,000.00元。按每股人民币4.06元折合14,876,847股,计入股本为人民币14,876,8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45,523,153.00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回购注销程序。

2021年1月5日,高怀雪女士与青科创实业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展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变更协议》,协议就原高怀雪与青科创实业于2020年5月15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做出主要事项变更。主要事项变更内容如下:

(1)收购方变更为青科创实业的全资子公司坤展实业;(2)收购股份数量由原来含质押的股份合计174,200,000股(占上市公司19.66%)变更为可交易的股份132,918,565股(占上市公司15%);收购价格为原协议价格,即3.1元。

(3)收购价款由原来的540,020,000.00元变更为412,047,551.50元。

坤展实业应自本协议签订后的七个交易日内向高怀雪支付2,00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并待相应股份按照本协议约定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标的股份变更登记资料前,向高怀雪再支付2亿元;在标的股份完成变更登记后的六个月内向高怀雪支付剩余所有款项192,047,551.5元,逾期支付的,逾期金额按照0.05%(万分之五/日)计算逾期利息。

2021年1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的通知,高怀雪女士已如期收到2,00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以2.1元/股的价格,向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6,8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股比

例为15%。坤展实业是上海古旭实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实际控制人均为刘钧。2021年6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高怀雪女士发来的通知,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1年6月2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坤展受让公司15%股份已办理过户,刘钧通过本次认购进一步增加其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巩固实际控制人地位。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坤展实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钧。坤展实业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为: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2021年10月28日, 坤展实业的控股股东由青科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聚亨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聚亨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坤展实业100%股权,是控股股东。嘉兴市谷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聚亨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是控股股东。林建波先生直接持有嘉兴市谷润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间接持有坤展实业70%的股权,是坤展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2022年12月13日,坤展实业与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吉艾科技132,918,56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股东权利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山高速香榆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18个月。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由山高速香榆拥有上市公司表决权,不涉及资金支付和股份交割等。截至报告期末山高速香榆15%股份未办理过户。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山高速香榆,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迪蒙。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李迪蒙。其他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年末数量年初数量年末比例年初比例
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132,918,565.00132,918,565.0015.0015.00
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132,918,565.00132,918,565.0015.0015.00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子公司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李迪蒙现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人
林建波现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人
黄文帜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徐博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姚庆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
张鹏辉本集团的关键管理人员
郭仁祥其他关联方
吉辰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原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
高怀雪原主要投资者
刘钧原主要投资者实际控制人
上海古旭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主要投资者个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浙江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其他说明:

4、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272,000,000.002016年01月14日2026年01月13日
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8,000,000.002020年03月10日2030年03月10日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9,000,000.002020年11月04日2025年11月03日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姚庆、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272,000,000.002016年01月04日2026年01月03日
姚庆200,000,000.002019年06月25日2025年06月25日
姚庆228,000,000.002020年03月10日2030年03月10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注1: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6510201501100000634的贷款协议,金额为4,000.00万美元,借款期限8年,借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2016.1.14-2024.1.13,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为6个月美元LIBOR+350BP。本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同时高怀雪女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股权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保证,之后吉艾科技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高怀雪提供质押的3000万股票增加至5400万股票。2020年9月28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借款人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变更协议》,约定由保证人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质人姚庆、高怀雪分别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370万股票(及孳息)、2030万股票(及孳息)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保证,并分别签订质押合同。

2021年11月16日,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与借款人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出质人高怀雪、保证人及出质人姚庆签订《外汇贷款合同之变更协议》。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坤展实业有限公司与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3045万股(及孳息)公司股票为上述贷款事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长姚庆先生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事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剩余本金1,333.40万美元,全部提前到期。注2:2020年3月10日,本公司之下属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平银沪陆并贷字20200207第001号贷款协议,借款金额为228,000,000.00元,借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7年,借款利率根据贷款发放日的LPR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确定,首期年息5.75%。本公司为该贷款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沪陆保字20200207第001号的《保证担保合同》,姚庆先生为该贷款签订了编号为平银沪陆保字20200207第

002号的《保证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均为从本合同生效日期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截至报告披露日,上述借款剩余本金2.13亿元,全部提前到期。注3:2020年11月4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0年银承字第03072号的《银行承兑协议》,票面总金额为58,000,000.00元,该票面总金额为最高承兑金额,具体承兑金额以实际承兑票面总额为准。本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签订了编号为2020年保字第03072号的《最高额担保合同》,提供担保的借款金额为2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2年11月3日,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偿还58,000,000.00元,相关担保义务终止。注4:2019年6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ZH1900000074967贷款协议,借款金额200,000,000.00元,借款日期自首个提款日起算,借款期限2019.6.25-2022.6.25,借款利率采取浮动利率,首期执行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0.1%,即4.85%;结息日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浮动数值浮动,分段计息。姚庆先生为本贷款提供保证并签订了编号为DB1900000052506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姚庆10,000,000.002020年09月07日2021年09月06日截止报告期末已全部还款
徐博48,900,000.002020年08月07日2021年08月06日
徐博11,000,000.002020年11月03日2021年01月01日
黄文帜11,829,918.512016年09月29日2020年10月09日
黄文帜19,900,000.002021年05月07日2021年11月06日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00,000.002019年08月02日2022年06月30日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500,000.002020年01月20日2022年06月30日
拆出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209,754.253,095,387.52

(4) 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交易类型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高怀雪利息支出9,427,873.44
黄文帜利息支出2,017,638.871,321,138.89
徐博利息支出3,371,180.583,368,843.08
姚庆利息支出81,541.652,388,854.18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利息支出374,999.97369,766.09
关联方名称交易类型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高怀雪固定资产抵债4,762,959.20
高怀雪研发支出抵债15,347,640.00
浙江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亿丰项目财务顾问费500,000.00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郭仁祥80,589,511.6380,589,511.6380,589,511.6361,437,511.63
合计80,589,511.6380,589,511.6380,589,511.6361,437,511.63
其他应收款:
浙江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19,000.001,432,500.001,665,000.00506,500.00
合计1,719,000.001,432,500.001,665,000.00506,5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50,000.00533,250.521,050,000.00
合计1,050,000.00533,250.521,050,000.00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浙江铭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70,976.15870,976.15
吉辰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6,374,080.946,374,080.94
合计6,745,057.097,245,057.09
其他应付款:
高怀雪1,069,746.07
徐博66,142,526.7463,481,590.35
姚庆2,123,549.5312,153,098.79
黄文帜34,420,389.8732,794,525.56
张鹏辉7,000,000.007,060,295.00
成都吉耀广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86,780.805,211,780.83
合计116,342,993.01120,701,290.53

6、关联方承诺

郭仁祥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安埔胜利剩余部分股权转让款8,285.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收到剩余部分股权转让款。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授予价格每股4.06元,2021年4月26日(授予日起届满24个月)后且公司公告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后的首个交易日起12个月之内为解锁期。(注1)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19年6月12日,本集团已收到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共计人民币60,400,000.00元。按每股人民币4.06元折合14,876,847股,计入股本14,876,8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523,153.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业绩考核期2019、2020年两个会计年度均未能满足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目前公司尚未履行回购注销程序。依据协议规定:“第五条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日起计算。在限售期满后,且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将为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回购注销价格为公司授予价格及乙方持有获授的限制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股票数量期间的利息(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本集团于2022年按照年利率2.75%计提利息费用6,136,472.22元。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市价-授予价)*股数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0.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0.00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2017年6月2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聘请新疆吉创为其持有的指定信贷资产提供重整服务,并在其按照协议收回全部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后,将指定信贷资产及相关担保权利转让给新疆吉创。新疆吉创已支付15,000万元成为了该指定信贷资产的唯一重整方和唯一买受方。优先受偿本金为33,000万元,每月按1%计算资金成本。新疆吉创通过重整方式处置指定信贷资产获得的收入优先偿还某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成本和优先受偿本金,直至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收回全部的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疆吉创累计已支付债权转让款21,095.88万元,剩余应付债权转让款本金26,904.11万元。

(2)2018年5月31日,本公司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了合同金额为32,572.00万元的《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包转让给本公司。其后为了对上述标的债权债务人进行重整,2018年7月1日,本公司与转让方签订合同金额为27,801.35万的《债权转让协议》,收购债务人剩余债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支付55,637.06万元。

(3)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曁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本公司向上海东益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益邦”)以现金方式出售新疆吉创100%股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共收到处置价款1.10亿元,后归还上海东益邦0.02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公司欠付上海东益邦1.08亿元。2022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上海东益邦、上海铿露商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上海铿露”)签订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上海东益邦将对本公司的1.08亿元债权转让给上海铿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付上海铿露1.08亿元。

(4)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资金占用费违约事项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前手债权人”)于2017年6月29日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约定前手债权人以3.3亿元作为优先受偿本金,每月按1%计算资金成本,新疆吉创通过重整方式处置信贷资产获得的收入优先偿还前手债权人的资金成本及优先受偿本金。双方于2017年12月签署了《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约定,新疆吉创确保前手债权人于2018年9月30日前收回全部优先受偿本金和资金成本,否则应向前手债权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双方于2018年9月28日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二》,约定前手债权人以人民币3.3亿元(大写:叁亿叁仟万元整)作为“优先受偿本金”,该优先受偿本金自2018年10月1日起(含当日),按照不低于13%的年化收益率对剩余标的债权投资本金计算资金成本(资金成本按月计息,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新疆吉创承诺确保前手债权人于2019年9月30日前(含当日)收回全部优先受偿本金、资金成本及违约金(如有),否则新疆

吉创应向前手债权人履行差额收购义务,差额为前手债权人全部优先受偿本金、资金成本及违约金(如有)之和扣除前手债权人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已收回的金额。如2019年9月30日前(含当日)新疆吉创未全部履行上述差额收购义务的,前手债权人有权要求新疆吉创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新疆吉创应支付的差额*24%*逾期天数/365.本收购义务为新疆吉创的不可撤销义务。双方于2019年9月,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三》约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前手债权人以剩余优先受偿本金为基数按16%计算资金成本,新疆吉创承诺确保前手债权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收回本金、资金成本等,否则新疆吉创应履行差额收购义务,若新疆吉创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上述差额收购义务的,前手债权人有权要求新疆吉创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吉创应支付的差额*24%*逾期天数/365,本收购义务为吉创不可撤销义务。由于新疆吉创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优先受偿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且未履行差额收购义务,双方尚未就违约事项达成补充协议,故新疆吉创仍依照上述补充协议中约定的16%利率计算资金成本。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应付前手债权人优先受偿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共计348,622,429.35元,其中本金为269,041,145.62元,资金占用费为79,581,283.73元。

(2)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吴瑞林诉讼事项

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参与无锡市翠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翠竹”)及其名下“芙蓉山庄”项目债务重整工作。2019年下半年,上海吉令对“芙蓉山庄”项目的债务重整基本结束,并将该项目整体转让至安徽省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恒泰”),转让内容包含“吴瑞林债权”。就该笔债权上海吉令的转让方式为将持有的子企业平阳嘉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阳嘉利”)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份额转让至安徽恒泰指定的无锡泰悦贸易有限公司,并于2019年6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也一并转让至安徽恒泰指定的相关方。

恒泰地产收购该项目后,未按约定向自然人吴瑞林支付后续债权转让对价款,致使自然人吴瑞林以平阳嘉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无锡珩沛贸易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无锡泰悦贸易有限公司、原普通合伙人上海吉令等为被告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中院”)提起诉讼。各方于2020年7月21日在无锡中院的主持下,与原告及其他被告一同签署了《调解协议》。因合伙企业仍未严格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付款节点,自然人吴瑞林在2020年8月底向无锡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各方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直接追加了恒泰地产作为担保方来托底履约。上海吉令基于《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因其前手普通合伙人身份被牵涉列为被执行人,并导致名下账户及股权被查封。

上海吉令于2021年1月25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021)苏02执52号案件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将上海吉令移出(2021)苏02执52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之列并解除银行账户等财产冻结措施。上海吉令主张的理由主要是上海吉令与吴瑞林间有补充协议应当劣后于安徽恒泰承担责任,而彼时安徽恒泰尚在履行过程中也无法证明未来确切不能受偿的金额。该异议申请书被无锡中院于2021年8月2日执行裁定书(2021苏执异117号)驳回。

上海吉令根据上海吉令与吴瑞林达成了(2020)苏02民初628号项下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的补充备忘》,依据调解协议上海吉令应向吴瑞林支付债权转让款13,600万元、违约金308万元、律师费20万元、诉讼费39.55915万元,以及以13,6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的逾期付款责任,执行标的总额为130,731,

608.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吉令根据上述调解协议和执行裁定书,计提执行标的总额130,731,608.00元及相关逾期付款罚息27,845,832.51元,合计158,577,440.51元。其中:执行标的130,731,608.00元,逾期付款罚息13,530,721.43元,合计144,262,329.43元计入2021年1-12月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逾期付款罚息14,315,111.06元计入2022年1-12月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

上海吉令尚未与债务人无锡翠竹、担保人安徽恒泰达成还款计划,亦无法准确预计可能从债务人无锡翠竹、担保人安徽恒泰可收回的代偿金额,未确认与本次预计负债支出相关的或有资产。截至本报告日,上海吉令该项目担保人安徽恒泰及其关联方湖南学海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不容乐观,且上海吉令未与上述担保方达成任何还款或补偿计划,上海吉令已经法院裁定仍应承担赔付义务。

(3)民生银行判决导致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的预计负债

2013年9月11日,苏州中润置业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润)、嘉兴中润置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及抵押协议,合同约定民生银行向苏州中润、嘉兴中润置业公司综合授信12.7亿元,额度有效期为10年。按日计息,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最后一个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自201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苏州中润置业公司分20次不等额偿还合同中约定的贷款本金。根据上述合同,民生银行分别于2013年9月25日、2013年9月27日、2013年12月27日向苏州中润置业公司发放贷款

5.3亿元、5.4亿元、1.989亿元,合计12.689亿元。

2021年7月12日,因苏州中润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民生银行履行还款义务,民生银行将苏州中润诉至法院,要求苏州中润偿还借款本金1,216,900,000.00元,支付截止2021年7月12日的利息217,941,236.33元、逾期利息133,345,380.12元以及自2021年7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

根据2023年1月19日(2021)沪74民初2860号判决:该债权已经支付96,333,847.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苏州中润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民生银行借款本金1,096,900,000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民生银行计算至2022年8月15日的借款利息237.134,116.24元,支付民生银行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对苏州中润上述的、并计算至2022年11月22日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民生银行需在相关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不得依据判决获得个别清偿),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范围内向被告苏州中润追偿。

(4)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4年8月12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丽丰”)与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州建总”)签订《苏州中润丽丰商业中心(南区)建设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中润丽丰开发建设的苏州中润丽丰商业中心(南区)工程由通州建总总承包施工。通州建总依约进场施工,但中润丽丰未按约付款,通州建总因此诉至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5民初688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688号判决),判决生效后通州建总与中润丽丰就已完成工程量的付款进度进行协商,并于2018年7月10日签订《协议》,协议明确中润丽丰需补偿通州建总财务损失费、停窝工损失费等合计5,522.59万元,中润丽丰对该笔款项予以确认,但由于资金紧张尚未支付,通州建总同意中润丽丰以商铺全额抵付。

2018年7月20日,中润丽丰和通州建总经协商一致,签订“2018-7-10协议-中润补偿款建总选房确认单”,明确了双方选定的房源共计131套,并以列表形式对选定房源的门牌号、建筑面积、市场销售单价总价等必要因素作出了确定。双方约定上述商铺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全部网签至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指定人名下。

2020年4月3日,通州建总向中润丽丰发律师函,要求中润丽丰协助办理商铺的网签手续,但中润丽丰希望就工程债权整体协商和解方案,未配合办理131套商铺的网签手续。故通州建总对中润丽丰提起上诉,要求中润丽丰履行2018年7月10日签订的《协议》。另外,因中润丽丰还欠付通州建总2,500.00万元工程进度款,通州建总于2020年2月20日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工程进度款2,500.00万元及延期支付利息。

由于以上诉讼事项,法院冻结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344,470.95元,其股东平阳亚润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银行存款458.48元,及平阳亚润合伙人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97,202.72元;并查封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开发产品。

2021年3月18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中润丽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通州建总财务损失费用及逾期利息。中润丽丰不服该一审判决,于2021年3月30日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中润丽丰上诉,维持一审原判。2021年7月5日,开始首次执行一审判决。

2021年10月28日江苏省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5民初1206号判决书对上述案件裁定如下:①中润丽丰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3,044,010.56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②平阳亚润资产公司对于中润丽丰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秦巴秀润公司对于亚润资产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在工程款83,044,010.56元范围内,对中润丽丰公司(南区)工程的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润丽丰尚未支付判决款项,中润丽丰根据上述判决计提逾期付款利息及延迟履行金8,573,338.93元,计入2021年预计负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润丽丰尚未支付上述判决款项。因秦巴秀润公司对中润丽丰上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考虑到中润丽丰已进入破产程序且被管理人接管,上述逾期利息及迟延履行金属普通债权,秦巴秀润很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差额补偿,故秦巴秀润公司根据上述判决计提逾期付款利息及延迟履行金19,415,002.76元,计入2022年预计负债;中润丽丰公司冲回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因通州建总公司的工程款对中润丽丰公司(南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且预计南区工程折价款能够覆盖工程款,秦巴秀润公司未预估该项工程款金额。

(5)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秉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18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丽丰”)与债务人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兴中润”)以及债权人苏州融硕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融硕公司)、沈雪艳签订《抵债协议》,约定中润丽丰作为担保方将其开发的丽丰时代广场1幢商品房抵偿给融硕公司和沈雪艳,由沈雪艳或其指定人与中润丽丰在协议签订后25日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2020年4月18日,融硕公司、沈雪艳与中润丽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以及苏州星腾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苏州丰祁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指定函》,约定中润丽丰将位于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107室、30108室、30109室、30110室、30111室的商铺出卖给苏州秉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秉鸿”),双方进行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及房证手续办理工作。

截至2022年9月16日,中润丽丰仍未办妥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苏州秉鸿将中润丽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中润丽丰继续履行《指定函》:即判令中润丽丰协助苏州秉宏办理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107室、30108室、30109室、30110室、30111室5间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以及产权过户手续。截至报告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6)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丰祁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18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丽丰”)与债务人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兴中润”)以及债权人苏州融硕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融硕公司)、沈雪艳签订《抵债协议》,约定中润丽丰作为担保方将其开发的丽丰时代广场1幢商品房抵偿给融硕公司和沈雪艳,由沈雪艳或其指定人与中润丽丰在协议签订后25日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2020年4月18日,融硕公司、沈雪艳与中润丽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以及苏州星腾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苏州秉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指定函》,约定中润丽丰将位于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113室、30115室、30233室、30023室、30025室的商铺出卖给苏州丰祁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丰祁”),双方进行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及房证手续办理工作。

截至2022年9月16日,中润丽丰仍未办妥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苏州秉鸿将中润丽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中润丽丰继续履行《指定函》:即判令中润丽丰协助苏州秉宏办理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113室、30115室、30233室、30023室、30025室5间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以及产权过户手续。截至报告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7)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州星腾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18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丽丰”)与债务人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嘉兴中润”)以及债权人苏州融硕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融硕公司)、沈雪艳签订《抵债协议》,约定中润丽丰作为担保方将其开发的丽丰时代广场1幢商品房抵偿给融硕公司和沈雪艳,由沈雪艳或其指定人与中润丽丰在协议签订后25日内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2020年4月18日,融硕公司、沈雪艳与中润丽丰、中润置业、嘉兴中润以及苏州祁丰百货贸易有限公司、苏州秉鸿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指定函》,约定中润丽丰将位于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046室、30067室、30069室、30103室、30106室的商铺出卖给苏州星腾百货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苏州星腾”),双方进行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及房证手续办理工作。

截至2022年9月16日,中润丽丰仍未办妥上述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苏州星腾将中润丽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中润丽丰继续履行《指定函》:即判令中润丽丰协助苏州星腾办理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30046室、30067室、30069室、30103室、30106室5间房屋销售合同的网签以及产权过户手续。截至报告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

(8)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讼事项

子公司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于2020年3月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上海分行”)签订《贷款合同(并购)》,约定上海吉令向平安上海分行申请并购借款。

2022年9月13日,借款人上海吉令与贷款人平安上海分行签订了《贷款合同补充协议》,上海吉令原应于2022年9月20日归还利息359.26万元、2022年9月26日归还本金750万元,共计1109.26万元,经双方协商,将该部分贷款延至2022年12月20日归还。上海吉令未能如约偿付上述延期至2022年12月20日的贷款本息合计1109.26万元,并导致该笔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全部提前到期。按贷款合同约定,2022年12月21日新到期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合计

363.43万元。

就上述贷款逾期事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公证执行证书(2023)沪徐证执行字第2号》,公证执行证书确定执行事项:

①上海吉令支付平安上海分行贷款本金213,000,000.00元;②上海吉令支付平安上海分行截至2022年12月20日的利息7,226,912.50元以及自2022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③被申请人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证费63,900.00元;④如上海吉令不履行上述1-3项,平安银行可与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以上述公司名下长寿路房产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等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该抵押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被申请人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所有,不足部分由上海吉令继续清偿。

2023年1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上述公正文书,查封上海简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62、988号2层东、长寿路998弄4号地下车库2层34-48号之车位:上海畋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62、988号3层、长寿路998弄4号地下车库49-63号车位;上海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62、988号4层、长寿路998弄4号地下车库1层19、20、36、40号、2层9、64-69、71-74号车位等房地产。

(9)关于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范振国346套商铺终止执行裁定的事项

范振国于2012年12月16日、2014年1月24日、2014年7月29日与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中润瑞丰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以下简称“中润系公司”)分别签订三份《借款协议书》,向中润系公司提供合计2.1亿元借款。因中润系公司未及时还款,范振国同意前述借款以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位于苏州市横塘新区的602套商铺抵债,商铺作价以市场售价的85%计算,602套商铺合计约2.7亿元。范振国指定602套商铺分别过户给范烨、范娴、沙健、褚珏。

截至2021年4月15日,已过户126套,剩余476套尚未过户,范烨等人对其中346套已网签的商铺向法院提出强制过户申请。

2022年11月23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05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因上述原因,2022年11月25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05执4037号、4038号、4014号、4064号判决裁定,上述346套房产强制过户不宜继续执行,应作为普通债权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10)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资产负债表日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00

2、销售退回

本报告期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况。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收入费用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1,164.60-964.60-964.60-964.60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3,276.32-33,276.32-33,276.32-16,970.92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446,016.0513,400,056.48-10,954,040.4-10,954,040.4-5,586,560.62
33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6.57-346.57-346.57-176.75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08.60-1,608.60-1,608.60-1,608.60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4.21-364.21-364.21-364.21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55.12-1,355.12-1,355.12-1,355.12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33,300,419.1337,372,544.78-4,072,125.6547,472,552.25-51,544,677.90-51,544,677.90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61,350.67-1,266.91-1,266.91-1,266.91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53.053.053.05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61-346.61-346.61-346.61
GILEE TNTERNATIONAL TRADING PTE.LTD TB7,069.12-7,069.12-7,069.12-7,069.12
GENERAL INTEGRATION SINGAPORE PET.LTD4,500.00-4,500.00-4,500.00-4,500.00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6,056.66-26,056.66-26,056.66-26,056.66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223,937.01777,076.65446,860.36446,860.36446,860.36
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290,895.125,118,411.85-1,827,516.73-1,827,516.73-1,827,516.73
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82,261.12-182,261.12-182,261.12-92,953.17
合计40,261,551.0756,927,786.31-16,666,235.2447,472,552.25-64,138,787.49-58,665,524.51

其他说明: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639.42-843.59
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9,059.21-782.11
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49,191,783.93-90,902.46-42,741,208.3316,856,092.9225,715.92-17,955,041.94
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69.8668.62-1,007.75-585.00
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62-750.51585.00
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273.59-1,247.69
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71.07-1,471.84
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67.62938.72
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22,449.61-4,044,320.11
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66.9132,266.91
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6-6,854.75
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6.61121.49
GILEETNTERNATIONALTRADINGPTE.LTD
GENERALINTEGRATIONSINGAPOREPET.LTD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2,645.79-103,990.41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93,223.64-113,956.37-4,720.14
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631,873.59102,613.12
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79,881.28-1,000,058.95-17,939.00

本期公司共18家子公司终止经营。出售了5家子公司,分别为:深圳创润嘉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处置了10家子公司,分别为:平阳申海置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吉创正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峥莘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卓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浩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艾卓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智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阳久庆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GILEETNTERNATIONALTRADINGPTE.LTD、GENERALINTEGRATIONSINGAPOREPET.LTD;将海南吉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吉艾泉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组;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进入破产裁定。对于上述本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本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4个报告分部,分别为油服项目、炼化项目、AMC项目、其他项目。这些报告分部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披露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油服项目炼化项目AMC项目其他项目分部间抵销合计
营业总收入1,603,243.2016,592,563.9133,298,813.3351,494,620.44
营业总成本-1,159,859.1731,197,876.52275,236,004.1431,249,743.13336,523,764.62
营业利润-27,048,912.35-30,251,054.24-853,671,517.29881,027.59-910,090,456.29
资产总额1,197,790.93291,343,047.011,125,495,805.12-92,167,813.421,325,868,829.64
负债总额88,767,026.41165,691,552.942,981,215,860.90-83,703,467.263,151,970,972.99

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本公司与国汇控股签订的协议事项

2020年12月20日,本公司与大型国有企业国汇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书》,国汇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本集团持有的五笔金融贷款债权及债权项下的抵押资产等,交易对价33.86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因债务人抵抗情绪激烈而受阻未能按原计划如期履行。本集团已与当地政府、各项目资方、国汇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方达成一致,加速推动项目重整,走破产重整方案,国汇控股有限公司以重整投资人身份进入。鉴于目前债务人反抗激烈,导致项目处置有所推迟。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破产重整方案无实质性进展。

(2)控股股东捐赠事项

2022年12月18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签署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由山高速香榆向本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不少于70,000万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本公司,为无附义务的赠与。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山高速香榆因自身资金调度问题导致其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

4、其他

(1)关于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平阳双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讼事项

2019年3月29日,共青城双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系平阳双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历史名称)与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丽丰”)签订《不动产转让协议》及《标的房产与转让价款确认单》,约定中润丽丰将位于苏州高新区横塘街道滨南路1号丽丰时代广场1幢10010、10011、10128、10129、10130、10131、10132、10133、10135商铺转让给共青城,价款1,000.00万元人民币,中润丽丰指定收款账户为苏州超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日,共青城将购房款1,000.00万元支付给中润丽丰指定账户。自共青城支付完1000万元标的房产转让价款后,多次催促中润丽丰配合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截至2022年初中润丽丰仍未将标的房产过户至平阳双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下。

2022年4月11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苏0505民初1154号判决,裁定本案涉及的不动产转让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截至报告日,因标的房产涉案均处于查封状态,且中润丽丰已进入破产裁定程序,平阳双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通过债权申报参与后续分配。

(2)子公司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与仇德谦的诉讼事项

2018年2月9日,苏州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系公司”)与江苏新时代防火保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时代”)、杭州永安防火卷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永安”)、仇红伟、苏州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丽丰”)共同签订《工程款抵付房款协议》,约定将中润系公司欠付江苏新时代和杭州永安的工程款共14,202,834.28元,作为债权转让给仇红伟。该债权抵作仇红伟向中润丽丰购买其所开发的位于苏州市丽丰时代商业广场1幢21245、21246、21247、21248、21249、21250、21251、21252、21253、21255、21256、21257、21258、21259、21260、21261、21262、21263、21265、21266、21269、21270、21271、21272、21273、21275、21292、21293、21295、21296、21306、21307、21308、21309、21210共计35套商品房的购房款。同日,仇红伟指定仇德谦为上述商品房的实际购买人,要求中润丽丰与仇德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因中润丽丰未按约定配合仇德谦办理过户手续,2022年9月27日仇德谦将中润丽丰诉至法院。

2022年11月8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苏0505民初6384号判决,裁定中润丽丰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仇德谦办理上述商品房过户。案件受理费107,017.00元,由中润丽丰承担。截至报告日,因标的房产涉案均处于查封状态,且中润丽丰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仇德谦将通过债权申报途径参与后续分配。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8,947,888.4695.55%138,947,888.46100.00%0.00131,226,603.0295.30%131,226,603.02100.00%0.00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8,737,888.4695.41%138,737,888.46100.00%0.00131,016,603.0295.15%131,016,603.02100.00%0.0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210,000.000.14%210,000.00100.00%0.00210,000.000.15%210,000.00100.00%0.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470,115.484.45%6,453,340.8399.48%16,774.656,470,115.484.70%6,436,566.1999.48%33,549.29
其中:
组合1-账龄组合6,470,115.484.45%6,453,340.8399.48%16,774.656,470,115.484.70%6,436,566.1999.48%33,549.29
合计145,418,003.94100.00%145,401,229.2999.99%16,774.65137,696,718.50100.00%137,663,169.2199.98%33,549.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海外客户一70,044,765.4270,044,765.4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海外客户二21,270,677.7721,270,677.77100.00%预计无法收回
海外客户三12,173,757.1212,173,757.12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华盛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810,000.004,8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通源有限公司4,590,000.004,59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靖边县创利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540,000.004,54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宇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320,000.004,32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大庆市让胡路区钻井公司3,804,750.003,804,75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鄂尔多斯市驰田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462,138.153,462,138.1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嘉和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3,310,000.003,3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庆阳盛业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74,000.002,074,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延安远胜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720,000.001,72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南京苏福百兴科技有限公司1,367,800.001,367,8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定边县巨利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250,000.001,25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38,737,888.46138,737,888.4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鄯善上高福泽油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10,000.00210,000.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10,000.0021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5年55,915.4839,140.8370.00%
5年以上6,414,200.006,414,200.00100.00%
合计6,470,115.486,453,340.8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7,721,285.44
3年以上137,696,718.50
3至4年660,000.00
4至5年5,535,915.48
5年以上131,500,803.02
合计145,418,003.94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31,016,603.027,721,285.440.000.000.00138,737,888.4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10,000.000.000.000.000.00210,0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6,436,566.1916,774.640.000.000.006,453,340.83
合计137,663,169.217,738,060.080.000.000.00145,401,229.2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收回或转回金额收回方式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海外客户一70,044,765.4248.17%70,044,765.42
海外客户二21,270,677.7714.63%21,270,677.77
海外客户三12,173,757.128.37%12,173,757.12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6,414,200.004.41%6,414,200.00
靖边县华盛油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810,000.003.31%4,810,000.00
合计114,713,400.3178.8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82,537,669.63266,079,332.72
合计82,537,669.63266,079,332.72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逾期时间逾期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151,328,677.56412,750,557.09
押金、保证金2,209,095.012,212,895.01
备用金419.82
合计153,537,772.57414,963,871.92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148,794,478.5290,060.68148,884,539.20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计提369,845.16257,054.21626,899.37
本期转回78,329,347.6378,329,347.63
本期转销0.00
本期核销181,988.00181,988.00
其他变动0.00
2022年12月31日余额70,834,976.05165,126.8971,000,102.9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3,191,459.74
1至2年69,230,725.01
2至3年646,862.18
3年以上70,468,725.64
3至4年3,468,725.64
5年以上67,000,000.00
合计153,537,772.57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第一阶段0.000.000.000.000.000.00
第二阶段148,794,478.52369,845.1678,329,347.630.000.0070,834,976.05
第三阶段90,060.68257,054.210.00181,988.000.00165,126.89
合计148,884,539.20626,899.3778,329,347.63181,988.000.0071,000,102.94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转回或收回金额收回方式
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883,683.96债权转让
平阳荣仁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662,370.19债权转让
合计77,546,054.15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181,988.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GILEE INTERNATIONAL TRADINGPTE.LTD.往来款80,494.00对方公司注销内部审批
GENERAL INTEGRATIONSINGAPOREPTE.LTD.往来款77,694.00对方公司注销内部审批
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23,800.00公司已处置出售内部审批
合计181,988.00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平阳吉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往来款67,501,100.0013-18个月43.96%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67,020,160.001年以内,1-2年,5年以上43.65%67,020,160.00
平阳艾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往来款6,450,372.600-6个月4.20%
平阳琦太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往来款4,013,326.800-6个月2.61%
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往来款2,151,990.130-6个月1.40%
合计147,136,949.5395.82%67,020,160.00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730,090,183.841,586,072,508.36144,017,675.481,727,123,183.841,223,767,261.99503,355,921.85
合计1,730,090,183.841,586,072,508.36144,017,675.481,727,123,183.841,223,767,261.99503,355,921.85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91,266,829.170.000.0062,457,696.740.00128,809,132.43546,190,867.57
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71,215,908.840.000.00271,215,908.840.000.001,000,000,000.00
秦巴秀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000,000.000.000.0019,129,973.340.0014,870,026.6619,129,973.34
重庆极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20,000.000.001,020,000.000.000.000.000.00
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20,000.000.000.00977,155.470.0042,844.53977,155.47
海南汇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20,000.000.000.00724,328.140.00295,671.86724,328.14
上海柘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00,000.003,987,000.000.005,287,000.000.000.005,287,000.00
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13,183.840.000.002,513,183.840.000.002,513,183.84
广东爱纳艾曼矿业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00.0011,250,000.00
合计503,355,921.853,987,000.001,020,000.00362,305,246.370.00144,017,675.481,586,072,508.3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5,408.59-27,996,920.182,264,150.9552,351,393.70
合计45,408.59-27,996,920.182,264,150.9552,351,393.70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营业收入合计
商品类型45,408.5945,408.59
其中:
收购处置类45,408.5945,408.59
按经营地区分类45,408.5945,408.59
其中:
国内45,408.5945,408.59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其中: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其中:
按合同期限分类
其中:
按销售渠道分类
其中:
直销45,408.5945,408.59
合计45,408.5945,408.59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019,597.00810,000.00
不良债权转让损益-35,000,000.00
合计-36,019,597.00810,000.00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656,420.92主要系子公司处置房产得损失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96,631.29主要系子公司收到的贴息补助及稳岗津贴;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0.0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0.0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47,327.92主要系子公司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0.00
债务重组损益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0.00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0.0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0.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0.00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0.0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0.00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273,373.94主要系子公司计提的违约金和滞纳金;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9,138,849.87主要系处置部分子公司股权产生投资收益;
子公司破产清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728,750,008.00主要系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已被管理人接管,丧失控制权投资损失
解除民生债权冲减子公司相关成本358,452,208.94主要系债转协议解除导致的多计提的项目成本及减值损失本报期内冲回
减:所得税影响额29,848,313.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12,730.96
合计-426,880,367.1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9.22%-1.17-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71%-0.69-0.69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