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胡伟、胡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胡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勇和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胡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勇和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述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胡伟、胡勇系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214,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4%。
2016年4月18日,公司向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30,441,399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7,456,33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18,214,936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6.565%。
2016年5月26日,公司实施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77,456,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38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43,930,13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29,143,897股,持股比例不变。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4日期间,胡伟、胡勇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51,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前述股份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30,295,717股,持股比例增加至6.824%。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胡伟 | 集中竞价 | 2016年12月26日 | 23.89 | 440,060 | 0.099% |
胡勇 | 集中竞价 | 2016年12月27日 | 24.17 | 214,060 | 0.048% |
集中竞价 | 2016年12月28日 | 24.27 | 381,100 | 0.086% | |
集中竞价 | 2017年1月4日 | 25.74 | 116,600 | 0.026% | |
合计 | 1,151,820 | 0.259% |
注:上表中“增持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数占增持行为发生时公司总股本443,930,136股的比例计算。2017年4月26日,公司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443,930,1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99,074,24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54,532,290股,持股比例不变。
2017年5月12日,公司向方炎林、李培勇、张彦彬、赵宏田、周松庆、王有禹、胡兵、王崟、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39,353,478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38,427,72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4,532,290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6.504%。
2017年7月12日,公司向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银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44,018,26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2,445,9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4,532,290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6.180%。
2017年8月22日,胡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81,16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54,451,12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6.170%。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38因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的11,537,700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93,983,6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4,451,122股,持股比例被动下降至6.0908%。
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5,000股,公司总股本下降至893,978,6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4,451,122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6.0909%。
因公司终止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11月19日回购注销除李培勇外其他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11,262,700股,公司总股本下降至882,715,9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4,451,122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6.169%。
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0日期间,胡伟、胡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6%。前述股份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53,164,52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6.023%。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胡勇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12日 | 7.18 | 500,000 | 0.057%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13日 | 7.28 | 650,000 | 0.074% |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14日 | 7.30 | 50,000 | 0.006% | |
胡伟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19日 | 7.46 | 49,500 | 0.006% |
集中竞价 | 2019年6月20日 | 7.12 | 37,100 | 0.004% | |
合计 | 1,286,600 | 0.146%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数占减持行为发生时公司总股本882,715,986股的比例计算。
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回购注销业绩补偿承诺方赵宏田、周松庆、张彦彬、王有禹、胡兵、王崟共六名股东的股份,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合计1,057,455股,公司总股本下降至881,658,53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53,164,522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6.030%。
2019年12月18日至2020年3月3日期间,按照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03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前述股份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44,131,32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
5.005%。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19年12月18日 | 5.465 | 4,000,000 | 0.454% |
2020年2月24日 | 5.70 | 1,500,000 | 0.170% | ||
2020年2月25日 | 6.27 | 1,500,000 | 0.170% | ||
2020年2月26日 | 6.90 | 500,000 | 0.057% | ||
2020年2月27日 | 6.351 | 476,900 | 0.054% | ||
2020年3月02日 | 6.051 | 754,995 | 0.086% | ||
大宗交易 | 2020年3月03日 | 6.00 | 301,305 | 0.034% | |
合计 | 9,033,200 | 1.025%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数占减持行为发生时公司总股本881,658,531股的比例计算。
2020年5月7日,胡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8,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变更为44,082,822股,持股比例减少至4.9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权益变动前 持股数量 | 权益变动前 持股比例 |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8,214,936 | 7.374% |
胡伟 | 0 | 0.00% |
胡勇 | 0 | 0.00% |
合计 | 18,214,936 | 7.374% |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247,014,936股的比例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 权益变动后 持股比例 |
樟树市物联天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3,425,814 | 4.92547% |
胡伟 | 657,008 | 0.07452% |
胡勇 | 0 | 0.00000% |
合计 | 44,082,822 | 4.99999% |
注:上表中“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照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占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881,658,531股的比例计算。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细内容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