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2021年度)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广州信息港C1栋10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真女士主持。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已达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税后净利润弥补亏损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1年度拟不计提法定公积金和利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