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绳友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本半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或规划等前瞻性陈述的,均不构成公司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全文,并请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光伏电站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风险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投资较
大,回收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压力,且光伏电站最终要靠售电来获取盈利,发电系统及电费收取的稳定性都将直接决定项目投资收益情况。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的大部分是国家补贴,目前,这部分补贴还存在发放不及时的风险,该状况给公司经营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公司的融资压力。
、政策性风险公司光伏电站EPC、锂电池储能业务受产业政策影
响较大。随着光伏电价补贴标准逐年下降,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下降直接影响光伏电站投资效益。与此类似,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滑坡,对锂电池产能利用率
和产品利润率将会造成较大影响,如果未来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目前,公司正大力推进业务国际化,积极开拓海外光伏市场,以降低单一国家扶持政策波动带来的影响。积极推动锂电池部分业务或产品结构,并通过增强自身研发实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提升资质等级,满足国家政策和标准要求,降低政策变化产生的不利影响。
3、商誉减值风险公司的几次并购,在扩大了整个公司资产规模,
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并购的公司市场拓展、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子公司管理,在业务方面整体筹划,和子公司协同发展;加强子公司管理,输出品牌、技术、资金等资源,强化战略规划、预算、目标、绩效管理等手段,加强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培训、交流、学习,并在技术、业务、客户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子公司的盈利水平,保障子公司稳健发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4、财务风险公司锂电池、光伏电站业务等均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且处于业务快速扩张期和投入期,盈利能力尚未能很好体现,现金流压力较大。
如果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拓达不到预期,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信贷政策和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的融资受到限制或公司的融资成本上升,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进而导致部分新业务的发展受到抑制,且存在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将不断优化资本结构,综合运用银行融
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以及借助产业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并通过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加强现金流管理,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5、中美贸易战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的风险
上半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拟对原产中国的多种产品征收高昂的关税。美国是公司照明类产品最大的出口国,而在美国最新公布的加税清单中,公司的照明类产品也包含其中。若最终这份加税清单获得美国政府批准通过并得以实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美国客户采购意愿降低,导致公司订单缩减。由于当前美国市场上的该品类产品,主要都是由中国的制造商进行生产的,因此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照明类产品加征关税理论上并不会降低公司产品的相对竞争力;但是由于该部分加征的关税最终很有可能会被转嫁到美国的终端消费者身上,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意愿降低,进而最终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应对措施:公司与各美国客户多年来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将携手通过改变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产品比例、加大促销力度、降低生产成本等手段尽可能抵消关税对售价的影响,将贸易战对公司订单的影响降低。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18年半年度报告
...... 1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 ......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重要事项 ...... 14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5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6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7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 1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9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 76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或珈伟股份 | 指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珈伟科技、香港珈伟 | 指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中山品上、品上照明 | 指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江苏华源、华源新能源或华源 | 指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金昌国源、国源电力或国源 | 指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国创珈伟 | 指 |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L&D公司 | 指 | Lion&DolphinA/S |
奇盛 | 指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
腾名 | 指 | 腾名有限公司 |
灏轩投资 | 指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振发能源 | 指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EPC | 指 | 建设工程总承包 |
LED | 指 | LightEmittingDiode(发光二极管),是由III-V族半导体材料等通过半导体工艺制备的可将电能转化为光能的发光器件。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MW | 指 | 兆瓦,为功率单位,M即是兆,1兆即10的6次方,1MW即是1000 |
GW | 指 | 吉瓦,为功率单位,1GW即是1000兆瓦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珈伟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17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珈伟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JiaweiPhotovoltaicLighting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JIAWEI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丁孔贤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雪芬 | 朱婷婷余晓静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 | 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A |
电话 | 0755-85224478 | 0755-85224478 |
传真 | 0755-85224353 | 0755-85224353 |
电子信箱 | jw@jiawei.com | jw@jiawei.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17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公司需对未完成业绩的限制性股份3,989,904股进行了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因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公司需将其原股东储阳光伏应补偿的股份10,604,091股进行回购注销,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18年8月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854,329,396元变更至839,735,401元。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182,326,631.87 | 2,117,051,066.10 | -44.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378,966.46 | 225,594,966.88 | -9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 1,258,911.39 | 221,522,243.24 | -99.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017,197.82 | -249,477,793.48 | 117.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6 | 0.2640 | -91.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16 | 0.2640 | -91.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 | 4.84% | -4.4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703,472,004.75 | 9,024,282,576.56 | -3.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923,542,818.70 | 4,918,568,347.07 | 0.10% |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否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021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7,419.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92,871.40 | 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697.4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59,094.57 | |
合计 | 17,120,055.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新能源开发和应用作为公司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近年来,公司在夯实光伏照明业务的基础上,延伸光伏电站、石墨烯、动力锂电池及储能产品,形成了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光伏与照明产品方面:照明类产品主要是智能家居照明产品、室内照明产品、手电筒及各种LED照明光源的整体解决
方案等;光伏与照明结合的产品主要有太阳能草坪灯、庭院灯和便携式照明等光伏照明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户外、草坪、庭院、公园和道路等区域的照明、亮化或景观装饰。经营上,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公司建立了全球性的销售和服务网络,以多品牌策略为主导,紧跟市场动向、满足市场多元化、高品质的需求;经销商模式主
要以国内LED市场为主,公司通过经销商的渠道资源宽度进行销售网络覆盖,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和市场的开发方案、推广策
略等支持。
锂电池及储能产品方面: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珈伟龙能开展动力锂电池及储能产品业务,目前公司产品以方形软包电池为主,产品应用领域包括纯电动客车、乘用车以及邮政、物流、环卫等新能源专用车系列。公司产品具有充电速度快、高能量密度、多循环次数、安全可靠、耐低温等特点,满足新能源汽车高品质体验升级的需求。
石墨烯产品方面:公司自2014年起,成立国创珈伟布局石墨烯相关的研究和产业化。经营上,针对不同的市场应用,
公司与下游企业联合开发相应的石墨烯应用产品。目前,公司覆盖石墨烯电池导电浆料、石墨烯复合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石墨烯散热功能浆料、石墨烯防腐功能浆料及石墨烯导电油墨等品类。
光伏电站方面:公司光伏电站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EPC业务和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光伏电站EPC主要是指公司受
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总承包建设,并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主要是公司或者第三方作为电站项目载体,进行项目开发。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及并网发电后,公司可以对外转让电站或自持运营发电取得电费收入。光伏电站属于国家大力鼓励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目前本行业发展对政府补贴政策存在较大的依赖,公司在光伏电站方面采取精选项目的原则,凭借扎实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业界口碑,确保项目持续开发的稳定性。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不适用。 |
固定资产 | 不适用。 |
无形资产 | 不适用。 |
在建工程 | 增长33.80%,主要原因深圳珈伟新厂房项目、定边珈伟30MW电站、如皋厂房项目等三个项目在建。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产业链相关业
公司新能源业务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新能源供应体系,为公司进一步发展从消费级产品到工业级解决方案服务的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光伏、锂电池、储能、照明、石墨烯事业板块形成了良好的协同效应,使公司的业务体系优势进一步凸显。报告期内,经过不断的积累与沉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与强化,具体竞争优势体现在:
、研发创新优势研发能力是高科技企业的基石,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动力。通过不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产品不断完善,公司在行业中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信誉。
LED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为充分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全力推进照明业务向毛利率
更高的智能和互联网应用方向的升级,拓展新的“智能家居”和“智能安防”业务。
子公司华源新能源具备丰富的国内外光伏电站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经验,是国内领先的光伏发电企业之一。公司注重技术创新,相继研发出斜单轴、平单轴等自适应跟踪系统,该系统可自动改变电池板的位置角度来实现太阳光线垂直于电池面板光射强度的最大化;采用相对斜面固定式安装方式,与固定式电站相比可提高15%-25%的发电量,同时该自适应
跟踪系统是国际上唯一一款不含有电子芯片的跟踪器。
子公司珈伟龙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储能平台为战略目标,高度聚焦高端锂离子电池产品研发、生产。公司自主研发了应用于纯电动汽车快速充电兼顾高续航里程的动力电池以及应用于大型储能的长循环寿命兼顾低成本的储能电池,专利涵盖正负极材料合成、电解液研发、隔膜研发、电池等方面,拥有全方位自主知识产权。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
款动力锂电池产品获得国家强制性检测报告,为公司进一步进行新市场开拓及新客户开发奠定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子公司国创珈伟以“专注石墨烯的市场应用研发”为核心价值,依托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清华大学材料学院、中
南大学物理与电子学院、山东大学材料学院提升研究实力,实现研究成果的产业化。期间,合作单位与公司共同进行产品研发,并派遣专家团队入驻公司给予技术支持与培训,确保公司产品强大的竞争力。
、产业链整合优势公司从2014年启动转型升级战略以来,大力加快新能源业务的发展。公司借助有利的政策环境,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
展战略,形成了以光伏、照明、锂电池、储能、石墨烯材料协同发展的产业价值矩阵,初步建立了从电力供应端到需求端的服务体系。其中,华源新能源在光伏电站建设运营领域有丰富的技术积累;珈伟龙能具备高端动力锂离子电池核心技术、工业储能技术、电网储能技术及家庭储能技术方面的丰富积累;而国创珈伟在石墨烯领域布局多年,随着光伏与锂电池板块不断务实推进,石墨烯产品作为性能优良的新型轻质材料,将会在新能源汽车电池、太阳能电池产品展开联动创新。
、公司所在行业前景广阔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已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政策,确立了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应用、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地位。公司所经营的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LED照明、动力锂电池及储能、石墨烯材料应用等
业务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随着产业总体规模的持续增长,对公司经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高效管理及决策机制优势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能够准确研判市场和产业发展方向,快速、灵活地把握机会,以市场化手段调动人才、资本等各项资源,及时抢占战略制高点。公司注重人才梯队培养,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才内部培养和选拔机制;建立了分别针对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工程服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奖励机制,并对主要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施股权激励,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加快实现战略落地。在夯实光伏照明制造业务、光伏电站业务的同
时,加大推进动力锂电池、储能电池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完善新能源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232.66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4.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7.9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1.85%,主要是今年宏观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国家降杠杆措施的逐步实施,市场环境均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与此同时,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家对光伏发电行业的补贴逐步退坡,光伏行业进入新一轮调整阶段,EPC业务大幅下滑;及公司大力发展锂电池和储能业务,
大力开拓光储一体化项目,增加动力锂电池业务的研发投入及前期费用投入,从而使得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回顾:
(一)光伏照明业务主动升级,持续打造智能照明畅销单品
报告期,面对照明行业出现的新变化,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在稳固现有产品体系的同时,不断拓展自身
业务范围和销售渠道。上半年,公司全力推进照明产品向毛利率更高的智能应用方向升级,集中力量拓展智能安防壁灯,通过不断努力,该产品顺利进入美国最大的连锁会员制仓储量贩店costco,并成为“爆款”,广受客户好评,销量增长迅速。与此同时,公司进行跨境电商运作,公司光伏照明产品在全球各大电商平台(Amazon、eBay,aliexpress)完成精准投放,有
效拓宽了经营渠道。
(二)光伏发电及EPC工程业务优化调整
在光伏电站领域,公司管理层通过认真分析产业推动速度及趋势,有序进行市场拓展。报告期,公司电站运营方面稳定
增长;公司光伏EPC项目结合光伏行业新形势,积极实施分布式、大型地面电站两手抓的市场策略,发力工商业与户用分布式光伏领域。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EPC业务,以降低国内业务受531光伏新政影响。
(三)贯彻产品领先战略,推出有竞争力的动力锂电池产品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珈伟逐步完善锂离子电池业务战略规划,确定了打造全产业链综合竞争力的发展目标。控股公司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凭借不断提升的产能与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多家国内客户签订了电池采购框架合作协议,并开始着手项目立项开发对接。
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深化执行全面进入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产业、全面掌控核心资源、全产业链战略布局的业务战略举措,坚持现有客户持续合作、重点客户不断突破的营销战略,以优异的产品品质和良好的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服务客户更好地进行产业链布局与区域化投资,形成规模化订单,完成2018年销售目标。
同时,2018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动力电池系统和电芯的研制和开发,夯实自身研发实力,做好制程管理,打造集“技术、质量、成本”于一体的高品质制造平台,扩大市场影响力及市场份额。
(四)石墨烯商业应用进展加速,有望尽快批量销售
201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创珈伟完成了惠州市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导电浆料规模化产线的建设工作,首期建设规模2000吨,加上深圳国创珈伟自身1000吨的产能,国创珈伟石墨烯导电浆料产能达到了3000吨。同时,上半年国创
珈伟实现了石墨烯导电浆料的销售突破,已经批量向电池厂供货。随着惠州产线的建成投产及市场的不断推广,国创珈伟石墨烯导电浆料有望逐步规模化进入市场。
另外,随着石墨烯散热涂料技术的不断提高,国创珈伟的石墨烯散热涂料产品在2018年实现了销售突破,在LED显示屏
背板散热上成功应用,得到客户的认可。帮助客户解决了由于热量问题而导致的客户投诉和退货问题。
目前,国创珈伟已经顺利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知识产权贯标体系审核,进一步奠定了国创珈伟为客
户服务的质量基础。
二、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182,326,631.87 | 2,117,051,066.10 | -44.15% | 主要因为EPC收入同比减少。 |
营业成本 | 912,412,299.52 | 1,604,124,856.29 | -43.12% | 营业收入减少,导致成本减少。 |
销售费用 | 74,622,323.53 | 65,875,834.22 | 13.28% | |
管理费用 | 90,538,963.91 | 88,361,352.95 | 2.46% | |
财务费用 | 73,586,832.89 | 60,959,846.62 | 20.71% | |
所得税费用 | 21,997,921.56 | 38,856,320.38 | -43.39% | 利润总额减少,导致所得税费用减少。 |
研发投入 | 30,053,207.87 | 15,112,747.81 | 98.86% | 锂电池研发投入增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17,197.82 | -249,477,793.48 | 117.64% | 收回前期所欠货款。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977,590.82 | -465,385,377.84 | -68.85% | 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283,990.89 | 492,737,826.14 | -193.2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191,774.19 | -221,805,117.66 | 154.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
货币资金 | 400,210,397.66 | 900,910,712.65 | -55.58% | 银行存款减少。 |
应收票据 | 677,015.60 | 9,611,644.80 | -92.96% | 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 |
存货 | 549,551,243.93 | 1,043,659,873.48 | -47.34% | 电站EPC业务及照明业务存货减少。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37,500,000.00 | -100.00% | 报告期投资已经处置。 |
在建工程 | 471,803,799.21 | 352,617,720.70 | 33.80% | 工厂及电站在建支出增加。 |
应付票据 | 137,445,199.88 | 84,990,747.11 | 61.72% | 改变付款方式,降低资金成本。 |
应付股利 | 17,086,551.69 | 0.00 | 100.00% | 大股东股利尚未支付 |
其他应付款 | 48,198,191.56 | 114,814,517.96 | -58.02% | 报告期内应付股权激励款已经支付。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176,232.92 | 316,599,321.88 | -51.93% | 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279,269.77 | 110,862,278.61 | 90.58% |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89,759,468.21 | 47,929,872.81 | 87.27% | 收到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借款。 |
库存股 | 0.00 | 29,604,597.96 | -100.00% | 报告期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其他综合收益 | -4,861,279.21 | -8,543,825.79 | 43.10% | 人民币汇率波动引起。 |
税金及附加 | 5,284,525.20 | 8,740,809.72 | -39.54% | 营业收入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04,650.80 | 28,721,435.11 | -50.54% | 存货减值准备减少。 |
投资收益 | 2,051,948.63 | 0.00 | 100.00% | 报告期有处置长期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 |
资产处置收益 | -67,419.22 | 189,078.04 | -135.66% | 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 |
其他收益 | 22,192,871.40 | 1,535,729.59 | 1,345.10% | 子公司江苏华源收到税收补贴款。 |
营业外收入 | 581,642.26 | 2,540,601.02 | -77.11% | 上期有无需支付的应付款。 |
营业外支出 | 227,944.80 | 4,312.59 | 5,185.57% | 报告期有对外捐赠支出。 |
所得税费用 | 21,997,921.56 | 38,856,320.38 | -43.39% | 利润总额减少。 |
净利润 | 14,210,212.73 | 225,671,706.86 | -93.70% | 利润总额减少。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1,876,966.70 | 1,609,631,938.26 | -58.88% | 应收账款减少。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987,749.36 | 69,487,334.45 | 55.41% | 收到单位往来款及政府补助款增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210,745.19 | 1,664,503,178.52 | -72.95% | 支付采购款减少。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0.00 | 5,000,000.00 | -100.00% | 报告期没有收到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00.00 | 4,543.88 | 186.10% | 报告期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增加。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43,741.13 | 0.00 | 100.00% | 报告期收回理财款。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402,915.60 | 470,389,921.72 | -66.11% | 报告期支付在建工程款减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31,416.35 | 0.00 | 100.00% | 报告期有支付子公司投资款。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5,642,382.78 | 323,510,346.54 | 34.66% | 收到往来款项及其他增加。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72,358,754.33 | 470,345,219.75 | 149.25% | 报告期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2,937,241.11 | 142,723,657.46 | -55.90% | 报告期大股东股利尚未支付。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387,498.98 | 411,439,837.11 | 84.81% | 报告期内有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光伏与LED照明产品 | 455,900,223.77 | 362,754,673.62 | 20.43% | -18.67% | -13.65% | -4.62% |
光伏电站EPC | 531,380,280.78 | 474,195,202.38 | 10.76% | -61.10% | -57.47% | -7.60%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193,154,039.48 | 74,258,521.92 | 61.55% | 1.95% | 9.31% | -2.59%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182,326,631.87 | 100% | 2,117,051,066.10 | 100% | -44.15% |
分行业 | |||||
光伏行业 | 724,534,320.26 | 61.28% | 1,555,418,884.05 | 73.47% | -53.42% |
分产品 | |||||
光伏电站EPC | 531,380,280.78 | 44.94% | 1,365,954,036.43 | 64.52% | -61.10% |
光伏发电及运营 | 193,154,039.48 | 16.34% | 189,464,847.62 | 8.95% | 1.95% |
分地区 | |||||
境内 | 724,534,320.26 | 61.28% | 1,555,418,884.05 | 73.47% | -53.42% |
2)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 | 724,534,320.26 |
4)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项目公司 | 规模(MW) | 所在地 | 业务模式 | 进展情况 | 并网电价(元) | 运营年限(年) | 报告期发电量(万度) | 报告期营业收入(万元)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甘肃金昌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1 | 25年 | 6,499.21 | 5,167.77 |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湖电站一期) | 100 | 江苏淮安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1 | 25年 | 6,433.83 | 5,264.48 |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金湖电站二期) | 30 | 江苏淮安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0.93 | 25年 | 1,969.48 | 1,570.04 |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江苏扬州市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1 | 25年 | 6,482.99 | 5,422.28 |
宿迁振发3.2MW光伏电站 | 3.2 | 江苏宿迁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0.98 | 25年 | 168.47 | 141.61 |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 | 内蒙古正镶白旗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0.9 | 25年 | 1,788.99 | 1,324.70 |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0 | 陕西榆林 | 持有运营 | 在建 | 0.75 | 25年 | - | - |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0 | 黑龙江大庆市 | 持有运营 | 已并网 | 0.88 | 25年 | - | -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对主要收入来源地的销售情况
主要收入来源地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行业政策、汇率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境外 | 20,071,039(pcs) | 425,965,690.73 | |
国内 | 2,299,233(pcs) | 29,934,533.04 |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销售模式类别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直销 | 455,900,223.77 | 100.00% | 560,536,028.25 | 100.00% | -18.67% |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产品√适用□不适用
产品名称 | 产能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光伏与LED照明产品 | 3,200万PCS | 2,325.45万PCS | 72.67% | 0 |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051,948.63 | 5.67% | 处置对外投资确认收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14,204,650.80 | 39.23%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581,642.26 | 1.61%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
营业外支出 | 227,944.80 | 0.63%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
资产处置收益 | -67,419.22 | -0.19% | ||
其他收益 | 22,192,871.40 | 61.29% | 子公司收到税务补助款。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四、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同期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00,210,397.66 | 4.60% | 1,050,041,786.31 | 11.16% | -6.56% | 银行存款减少。 |
应收账款 | 2,775,366,455.42 | 31.89% | 2,261,405,157.92 | 24.04% | 7.85% | 主要是EPC款项尚未收回。 |
存货 | 549,551,243.93 | 6.31% | 933,901,128.70 | 9.93% | -3.62% | 电站EPC业务及照明业务存货减少。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37,500,000.00 | 0.40% | -0.40% | ||
固定资产 | 2,521,500,325.22 | 28.97% | 2,294,976,740.65 | 24.39% | 4.58% | 电站在建工程转入。 |
在建工程 | 471,803,799.21 | 5.42% | 342,418,522.04 | 3.64% | 1.78% | |
短期借款 | 1,095,188,152.55 | 12.58% | 1,388,446,120.59 | 14.76% | -2.18% | |
长期借款 | 1,189,000,000.00 | 13.66% | 1,418,000,000.00 | 15.07% | -1.41%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0,937,408.8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 |
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 | ||
固定资产 | 1,603,385,416.11 | 中山(厂房)、高邮、金湖光伏电站抵押 |
无形资产 | 42,334,256.76 | 中山品上、深圳珈伟土地使用权 |
应收账款 | 238,910,304.53 | 应收电费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4,650,095.53 | 金湖二期30兆瓦动产设备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金湖、高邮及正镶白旗) | 428,686,831.40 | 华源所持高邮、金湖公司及上海珈伟持有正镶白旗80%股权质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华源所持虞城华源股权质押 |
合计 | 2,613,904,313.17 | --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3,600,000.00 | 590,240,915.12 | -97.7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石墨烯材料开发、生产及销售;石墨烯导热散热、石墨烯导电、石墨烯防腐及相关石墨烯功能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及销售;石墨 | 其他 | 13,600,000.00 | 63.43% | 自有资金 | 浦洪、刘威、粟丽、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深圳市杰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睿馨(珠海)投资发展有限公 | 永续经营 | 石墨烯材料 | 0.00 | -4,600,318.03 | 否 |
烯材料及应用技术服务、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石墨烯材料生产;石墨烯导热散热、石墨烯导电、石墨烯防腐及相关石墨烯功能应用产品的生产。 | 司、深圳联创珈伟石墨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凤鸣天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创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合计 | -- | -- | 13,600,000.00 | -- | -- | -- | -- | -- | 0.00 | -4,600,318.03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3,642.53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7.6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555.0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3,642.5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2.4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第一次募集资金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元。截至2012年5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8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3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截止2012年5月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2]0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3,821,429.87元,包括以下两项内容:1、公司对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322,656,329.8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845,300.00元;于2012年5月8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56,266.12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900,063.75元,2018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没有支出。2、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于2012年5月3日上市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5,768,134.52元(募集资金净额352,632,200.0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3,821,429.87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26,957,364.39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5,768,134.52元相符。第二次募集资金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6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家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746,031股募集本次交易的配套募集资金,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20元。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99,999,981.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206,900.1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3,793,081.10元。截止2016年6月27日,本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6]00067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1,729,507.61元,包括以下内容:(1)2016年6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支出574,553,142.61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3,624,981.40元,募集资金项目支出540,928,161.21元;(2)2018年1至6月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17,176,365.00元。2018年5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见2018年4月20日公告编号:2018-039)。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募集资金账户的应有余额为52,606,101.18元(募集资金净额783,793,081.10元-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91,729,507.61元+募集资金存款累计利息收入10,542,527.69元-暂时性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元),与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实有余额52,813,001.28元相差206,900.10元。该差额系与2006年定向增发相关的验资、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份登记费等共计206,900.10元是从公司的其他非募集资金帐户中支付的,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前) | 是 | 3,000 | 1,084.56 | 0 | 1,084.56 | 100.00% | 2013年05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1-2、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变更后) | 是 | 0 | 1,915.44 | 0 | 1,529.67 | 79.86% | 2018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2-1、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武汉,变更前) | 是 | 10,000 | 0 | 0 | 0 | 0.00% | 2013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2-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福建,变更前) | 是 | 0 | 1,606.8 | 0 | 1,606.8 | 100.00% | 2015年10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3-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武汉,变更前) | 是 | 22,200 | 0 | 0 | 0 | 0.00% | 2013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3-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深圳,变更前) | 是 | 0 | 173.64 | 0 | 173.64 | 100.00% | 2015年10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4-1、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光伏项目(内蒙,变更后) | 是 | 0 | 16,942.15 | 0 | 17,051.03 | 100.64% | 2015年08月31日 | 578.87 | 3,246.97 | 是 | 否 |
4-2、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光伏并网电站EPC项目(新疆,变更后) | 是 | 0 | 11,004.1 | 0 | 10,819.93 | 98.33% | 2015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0 | 5,116.51 | 0 | 5,116.51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6、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变更前) | 是 | 25,879.31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是 | |
7、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变更前) | 是 | 32,500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是 | |
7-1、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兴城,变更后) | 是 | 0 | 16,860 | 0 | 193.9 | 1.15% | 2018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是 |
7-3、定边珈伟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定边,变更后) | 是 | 0 | 26,000 | 1,267.63 | 22,960.82 | 88.31% | 2018年12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7-4、金湖振合二期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金湖,变更后) | 是 | 0 | 16,164.09 | 450.01 | 15,892.29 | 98.32% | 2017年06月30日 | 633.91 | 773.86 | 是 | 否 |
8、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 否 | 20,000 | 20,000 | 20,125.9 | 100.63% | 2017年03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3,579.31 | 116,867.29 | 1,717.64 | 96,555.05 | -- | -- | 1,212.78 | 4,020.8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13,579.31 | 116,867.29 | 1,717.64 | 96,555.05 | -- | -- | 1,212.78 | 4,020.8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未达预期计划主要原因系公司2014年下半年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简称品上照明)后,与品上照明的研发在人员、设备、仪器方面做了部分整合,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放缓对LED照明研发的研发投入进度,且研发部门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直接收益。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项目: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公司是“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实施主体。基于行业发展形势变化,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在前期适度延缓了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及该地块部分剩余建筑物的拆迁工作进展缓慢推迟了该地块的正常启用;公司已通过外发生产及内部提高工艺流程等方式,基本解决了草坪灯业务的产能问题,目前公司草坪灯销量、产量均稳定发展,变更该项目不影响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目标。3、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控股子公司福建珈伟光伏照明有限公司是“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LED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结合公司国内业务发展实施开展的,经过前期的业务拓展公司的国内路灯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及公司LED通用照明国内市场开发战略因收购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而有所调整,公司拟优 |
先使用品上照明中山新建产业园,故该项目适度放缓了投资进度。目前,以上项目1-3均已终止。4、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因取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有所延迟,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实现预期的上网电价,公司正在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暂缓投入募集资金。5、定边珈伟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定边,变更后)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定边珈伟30MWp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2017年全部完工,目前该电站项目已基本完工,并已具备并网条件。由于与该电站相关的国家电网外线输送线路工程延期,导致公司电站并入国家电网相应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2年以来,LED逐渐由户外照明市场向室内照明市场渗透,并迅速进入快速发展期。另外,由于LED的设计空间巨大,除照明产品外,其他产品的市场潜力也很大。业内众多LED厂家也开始积极布局市场,开拓渠道,意欲抢夺发展先机。但是,LED芯片的节能散热问题、眩光问题和光色问题仍是LED照明产品应用的重大阻碍。因此,公司拟通过改变原“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建设“LED照明研发中心”,以LED智能照明家居环境与生活适宜性、基于LED照明的高效漫射扩散板光学技术与光学薄膜技术应用、基于石墨烯材质的LED光源散热器设计优化和基于不同场景照明应用要求的LED光源模块化技术为研究方向,突破公司在发展LED照明产品过程中的技术障碍,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公司在行业内技术领导者的地位。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公告的《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2年以来,全球LED应用产品需求快速增长,LED照明替换传统照明的速度远高于市场预期,除原有LED户外路灯照明之外,LED室内商业照明、家居照明的市场份额快速增长。为适应LED照明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抓住发展机遇,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管理层决定将原有募投项目的业务内容由单纯的LED路灯项目扩展至LED室内照明系列产品。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7月9日公告的《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变化情况说明2011年公司主要海外市场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导致主要客户采购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市场去库存周期延长,进而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情况和经营业绩。考虑到业务结构、业务模式、产业链地位等因素,以及对行业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与判断,公司决定适时调整整体及部分业务的发展战略。“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系公司基于2010年以前草坪灯行业的高速成长所作出之谨慎合理预期,在目前行业发展形势下,公司决定适当缩减规模,将其变更为“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关于变更后项目可行性说明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公告的《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原因说明光伏发电项目节能环保,无公害,无污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并且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属于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公司在原有主营业务发展放缓的大背景下及时调整发展战略,结合其传统业务形态审慎地选择光伏电站EPC和投资运营业务作为其新的战略发展突破口。投资太阳能光伏电站是公司产业延伸及实施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司产业的布局及业务多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公司立足长远,提升和完善公司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也将对公司其它业务发挥重要作用。加之公司完成对江苏华源新能源的收购后,江苏华源新能源的EPC业务资质、专业能力、经营经验,配合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光伏行业技术与经验,公司将快速进入光伏电站业务领域,有利于加快实现“光伏、照明、光伏+照明”业务齐头并进与协同发展战略。为了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及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截止2015年4月30日尚未使用的全部资金279,462,544.44元用于增资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平台――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再由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正镶白旗20MWp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光伏电站并网EPC项目。5、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与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项目变更原因: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光伏行业政策和投资环境出现了对公司投资不利的新变化,如原 |
项目所在地从2016年12月开始实行的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方案的政策可能导致兴建的两家电站上网中标电价下降,另外项目因征地手续未办好等原因将导致光伏电站建设进度不可控。变更后的三个光伏电站项目均已取得各地发改委的备案批标,项目的总体风险和不确定性相比原两个募集资金电站投资项目下降。6、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因电站项目因取得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有所延迟,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并网发电,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实现预期的上网电价,公司正在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决定暂缓投入募集资金。本公司对该电站除了投入少量前期费用193.90万元外,无其他投入。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光伏电站并网EPC项目,两个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是锡盟正镶白旗明安图镇东北方向约17km和新疆克州阿克陶县江西工业园区。2、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江西抚州,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山东菏泽,变更后三个项目实地地点分别是: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实施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陕西省定边县;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1、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和光伏电源半导体照明系统产业化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增资上海珈伟,由上海珈伟实施正镶白旗20MWp光伏电站项目和阿克陶县20MWp光伏电站并网EPC项目。2、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两个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投入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定边珈伟及兴城珈伟和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经公司2012年7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084.53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大华核字[2012]415号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2、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共计33,624,981.4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48号)。公司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直接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筹资金33,624,981.4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经2018年4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原定用于“年产4,0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另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最大限度利用好现有资金,支持业务开拓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使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将缩减建设规模后剩余募集资金5,116.51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2,200万元-变更后使用募集资金17,083.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每年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计算)约307万元。公司已于2013年11月29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16.51万元。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LED照明研发中心项目(2014年变更) | 光伏照明研发中心项目(深圳龙岗) | 1,915.44 | 0 | 1,529.67 | 79.86% | 2018年12月31日 | 0 | 否 | 是 |
上海珈伟-正镶白旗20MWp光伏项目(2015年变更) | 2-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3-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16,942.15 | 0 | 17,051.03 | 100.64% | 2015年08月31日 | 578.87 | 是 | 否 |
上海珈伟-阿克陶县20MWp光伏并网电站EPC项目 | 2-2年产2,400万套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项目 | 11,004.1 | 0 | 10,819.93 | 98.33% | 2015年12月31日 | 0 | 否 | 否 |
(2015年变更) | 3-2LED绿色照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
葫芦岛兴城2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兴城,变更后) |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2、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 16,860 | 0 | 193.9 | 1.15% | 2018年12月31日 | 0 | 否 | 是 |
定边珈伟30MWp光伏发电项目(定边,变更后) |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2、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 26,000 | 1,267.63 | 22,960.82 | 88.31% | 2018年12月31日 | 0 | 否 | 否 |
金湖振合二期W30MW光伏发电项目(金湖,变更后) | 1、抚州珈伟3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江西抚州);2、成武太普4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山东菏泽成武) | 16,164.09 | 450.01 | 15,892.29 | 98.32% | 2017年06月30日 | 633.91 | 是 | 否 |
合计 | -- | 88,885.78 | 1,717.64 | 68,447.64 | -- | -- | 1,212.7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参见前述说明。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参见前述说明。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参见前述说明。 |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LED灯具生产与销售 | 50,010,000.00 | 325,090,036.54 | 42,176,431.51 | 140,735,868.76 | 6,511,050.28 | 5,594,037.78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进出口贸易 | 2.00 | 345,566,656.03 | -13,469,383.95 | 411,037,681.44 | -8,393,543.23 | -7,959,962.29 |
深圳市国创珈 | 子公司 | 石墨烯材料 | 60,000,000.0 | 29,770,772.5 | 28,137,585.4 | 407,042.54 | -4,742,018. | -4,600,318.03 |
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开发、生产及销售; | 0 | 3 | 9 | 03 | |||
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锂电池材料、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0.00 | 249,231,447.12 | -37,862,913.67 | 194,635.04 | -23,159,890.66 | -23,259,890.66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发电及EPC业务 | 425,640,915.12 | 4,346,565,045.06 | 1,710,311,078.25 | 659,628,912.46 | 62,887,026.21 | 64,787,177.96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发电 | 718,062,544.44 | 831,725,503.88 | 754,822,549.40 | 13,246,950.72 | 4,144,036.82 | 3,282,282.39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发电 | 685,400,855.00 | 901,827,237.85 | 893,522,023.74 | 51,677,694.38 | 30,256,537.58 | 27,987,297.2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国家降杠杆措施的逐步实施,市场环境均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且531光伏新政出台后,国家对光伏发电行业的补贴逐步退坡,致EPC业务大幅下滑。因公司刚进入该行业,目前处于业务拓展期,故研发
及拓展前期费用投入较大,短时间还无法取得收益,故锂电池业务亏损较大。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锂电池业务政策风险
由于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化起步较晚,国家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推动行业发展。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客观上降低了车辆购置成本,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采
取了与中央政府类似的配套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但政策的延续也存在一定的变化,2017年,财政部、科技部、
工信部及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门槛明显提高,补贴跟动力电池能量密度、
续航里程、节油率、3万公里行驶里程等指标直接挂钩;另外补贴方式也有所调整,从预拨制变为清算制,相关政策的变化
对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应对措施:公司正确把握市场动向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同时建立更加紧密的资源和市场合作关系,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近年来进行了几次大的收购,在扩大整个公司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商誉,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被并购的公司市场拓展、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已充分意识到潜在的商誉减值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强子公司管理,在业务方面整体筹划,和子公司协同发展;加强子公司管理,输出品牌、技术、资金等资源,强化战略规划、预算、目标、绩效管理等手段,加强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培训、交流、学习,并在技术、业务、客户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子公司的盈利水平,保障子公司稳健发展,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光伏电站电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风险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投资较大,回收期较长,给公司现金流带来一定的压力,且光伏电站最终要靠售电来获取盈利,发电系统及电费收取的稳定性都将直接决定项目投资收益情况。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的大部分是国家补贴,目前,这部分补贴还存在发放不及时的风险,该状况给公司经营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加大了公司的融资压力。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拓展各种融资渠道,努力缓解由于补贴发放不及时给公司现金流带来的压力。
、光伏发电政策变动的风险光伏发电行业与政策扶持力度有很大关联度。根据能源局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
月
日联合发布《2018年光
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531新政”),对今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实施较为严格管理措施。新政强调:(
)合理把握发展节奏,优化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从短期来看,光伏电站建设将暂缓,但也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长期来看,电价进一步下调、对新增普通光伏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性招标形成上网电价将减少补贴强度、推动光伏平价上网进程加速。但就市场情况来看,下半年光伏电站增速将大幅下降。应对措施:积极开展国家支持的分布式和光伏扶贫项目,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把握国外光伏业务机会。
、中美贸易战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的风险上半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拟对原产中国的多种产品征收高昂的关税。美国是公司照明类产品最大的出口国,而在美国最新公布的加税清单中,公司的照明类产品也包含其中。若最终这份加税清单获得美国政府批准通过并得以实施,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的美国客户采购意愿降低,导致公司订单缩减。由于当前美国市场上的该品类产品,主要都是由中国的制造商进行生产的,因此对原产地为中国的照明类产品加征关税理论上并不会降低公司产品的相对竞争力;但是由于该部分加征的关税最终很有可能会被转嫁到美国的终端消费者身上,从而导致消费者购买意愿降低,进而最终导致公司订单减少。应对措施:公司与各美国客户多年来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将携手通过改变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产品比例、加大促销力度、降低生产成本等手段尽可能抵消关税对售价的影响,将贸易战对公司订单的影响降低。
、LED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以及毛利率降低的风险
近年来,LED照明行业市场整体规模稳步增长,同时行业竞争亦日趋激烈。公司LED产品定位于中高端,一直以突
出的产品性价比优势和周到的服务赢得客户的认可和亲睐,但生产成本上升与产品价格因为竞争而下降的双重压力使企业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巩固北美销售渠道的优势,扩展欧洲市场渠道,以期通过发挥规模优势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加大产品创新研发力度,为传统项目增加智能化,提高产品附加值避免低水平竞争。
、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的LED产品多销往北美地区,销售收入以美元计量,汇率的波动会对企业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公司将通过远
期外汇交易,外汇风险担保,缩短回款期限,调节美元销售结算的比例等多种方式来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由于光伏EPC一般项目工程工期都比较长,工程的完工、验收、审计决算有一定滞后期,另一方面,光伏电站存在
补贴拖欠发放不及时,因此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对此,公司对清收欠款有完善的责任体系,一是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台账管理,下达清欠指标并进行考核。二是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降低年度风险产生的影响。
、财务风险公司锂电池、光伏电站业务等均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且处于业务快速扩张期和投入期,盈利能力尚未能很好体现,现金流压力较大。如果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开拓达不到预期,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信贷政策和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可能导致公司的融资受到限制或公司的融资成本上升,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进而导致部分新业务的发展受到抑制,且存在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将不断优化资本结构,综合运用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以及借助产业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拓宽资金来源,并通过合理控制投资节奏,加强现金流管理,避免出现大的财务风险。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2.33% | 2018年02月02日 | 2018年02月02日 | 2018-007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2.34% | 2018年03月02日 | 2018年03月02日 | 2018-020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2.55% | 2018年05月04日 | 2018年05月04日 | 2018-060 |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2.33% | 2018年05月11日 | 2018年05月11日 | 2018-062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含第12个月)不得转让,且不以任何形式转让于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自该等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股份解锁:1、自上 | 2016年06月24日 | 36个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市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含第24个月)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25%(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2、自上市公司向储阳光伏发行股份完成并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第13个月后至第36个月(含第36个月)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50%(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3、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并登记至储阳光伏名下之日起第36个月后(不含第36个月),并在珈伟股份依法公布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和珈伟股份2018年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储阳光伏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含储阳光伏于上述期限内因珈伟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股份)。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 | 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国源电力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7,895.41万元、7,018.38万元和8,139.48万元,且国源电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将不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二)业绩补偿安排:在承诺年度内,若国源电力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储阳光伏应按照以下方式对珈伟股份进行股份补偿:1、利润补偿期间,储阳光伏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储阳光伏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2、对珈伟股份的前述补偿,不应超过珈伟股份实际支付给储阳光伏的股权收购对价。若储阳光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时,储阳光伏亦不再补偿不足部分。3、若珈伟股份在承诺年度内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其按照上述约定实施股份补偿的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4、若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储阳光伏对现金分红的部分应做相应返 | 2016年01月01日 | 2016年-2018年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还,该等返还的现金应支付至珈伟股份指定账户内。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5、在发生上述股份补偿情形时,由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总价格回购应履行股份补偿义务的业绩承诺股东的应补偿股份(含该应补偿股份因发生送股、转增等而新增的股份或利益),并按照届时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该等回购股份予以注销。若珈伟股份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储阳光伏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后的2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珈伟股份其他股东(不包括储阳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关联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比例赠送给其他股东。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交易对方储阳光伏承诺:1、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次交易目标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珈伟股份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2、本企业并未拥有从事与珈伟股份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其他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从事相竞争业务的企业;3、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珈伟股份之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本企业将放弃该等商业机会;4、在本企业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承诺将不向与珈伟股份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珈伟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失效。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依法向珈伟股份承担法律责任。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储阳光伏承诺: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企业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珈伟股份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不要求珈伟股份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3、本企业将尽可能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地避免和减少与珈伟股份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珈伟股份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企业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如果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珈伟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本承诺于本企业作为珈伟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期间有效,并于本企业不再持有珈伟股份5%以上股份之日自动失效。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上海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储阳光伏和谷欣资产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均没有谋求珈伟股份控股权的意图。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 | 2016年06月24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丁孔贤;李雳;丁蓓 | 实际控制人36个月内不放弃控制权的承诺 | 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同时,承诺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放弃上市公司控股权。承诺人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承诺人将按期归还该等股权质押所得款项,避免因债权人实现质权而导致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合计低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以保持承诺人对上市公司控股权。 | 2015年09月10日 | 36个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 2015年09月10日 | 36个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上海灏轩投资 | 股份锁定的承诺 | 股份锁定的承诺: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 | 2015年09月10日 | 36个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管理有限公司 | 不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珈伟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之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之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珈伟股份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 | 华源新能源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16.88万元、25,890.64万元、33,457.09万元。若本次交易在2015年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为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振发能源和灏轩投资将增加2017年业绩承诺,即华源新能源在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6,614.42万元。如果华源新能源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补偿。 | 2014年12月10日 | 2015年-2017年 | 承诺已履行完毕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光伏电站EPC”)业务,本公司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逐步结束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关联方定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定义相同,下同)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EPC业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除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光伏电站EPC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接该等项目的EPC业务提供支持。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福建、浙江、上海、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分布式电站除外,在本承诺函签署之前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已在前述地区介入并办理了项目前期报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批手续的光伏电站除外)。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珈伟股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 |||||
査正发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振发能源实际控制人查正发先生承诺:1、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光伏电站EPC”)业务,本人承诺:(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逐步结束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其他光伏电站EPC业务;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一年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直接或间接从事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之光伏电站之外的光伏电站EPC业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所控制的光伏电站项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对珈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华源新能源)承接该等项目的EPC业务提供支持。2、针对华源新能源从事的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再于江苏、安徽、福建、浙江、上海、天津、山东地区投资新增光伏电站项目(分布式电站除外,在签署本承诺函之前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珈伟股份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丁孔贤;查正发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珈伟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督促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与珈伟股份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珈伟股份股东地位,损害珈伟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丁孔贤;丁蓓;李雳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承诺人不再控制珈伟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承诺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公司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查正发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1、本人将充分尊重珈伟股份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珈伟股份的公司章程,保证珈伟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珈伟股份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珈伟股份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2、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控制的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珈伟股份的股份或者珈伟股份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止。在承诺有效期内,如果本人违反本承诺给珈伟股份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以现金方式及时向珈伟股份进行足额赔偿。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 | 在本次交易中,承诺人没有谋求珈伟股份控制权的意图,除因珈伟股份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珈伟股份股份外,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48个月内将不会通过任何方式增持珈伟股份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会采取任何行动、措施或安排,通过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争取珈伟股份的控制权。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振发能源关于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事宜的承诺 | 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于金湖县塔集镇投资运营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共计200.0692公顷,均系集体土地。华源新能源的子公司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高邮市临泽镇投资运营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项目用地面积共计168.444公顷,均系集体土地。(上述两个公司所投资运营的100MW鱼塘水面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统称为“光伏 | 2014年12月10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电站项目”)。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中部分土地将在其征用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以出让方式取得,该等土地目前尚在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及土地出让手续。在该等土地上已建设相关房屋建筑物,该等房屋建筑物暂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用地中的其余土地系通过设定地役权的方式取得在其上铺设光伏组件的权利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尽力推动上述土地办理征用及出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如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未能取得该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上建筑物的房屋产权证,从而影响前述光伏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营,本公司将寻找替代用地,确保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原定经营计划持续正常运营,本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成本以及补偿光伏电站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如因前述光伏电站项目任何用地或房屋建筑物问题导致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或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以现金进行足额补偿。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振发能源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 |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放弃本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2015年09月10日 | 36个月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丁孔贤;李雳;丁蓓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12年05月11日 | 36个月 | IPO股份锁定已履行完毕,目前履行高管锁定部分。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丁孔贤;李雳;丁蓓 | 1、截止本承诺出具之日,我们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或者参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2、我们不参与或从事与和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自行或联合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 2012年05月11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的业务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发行人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4、对于发行人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于发行人该等新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 |||||
丁孔贤;丁蓓;李雳 | 承担公司及其子公司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的承诺 | 若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赔偿款项或公司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12年05月11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丁孔贤;丁蓓;李雳 | 承担补缴税款责任的承诺 | 公司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232号《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税收政策如干问题的规定》(下称“232号文”)、深府(1993)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宝安、龙岗两个市辖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下称“1号文”)的规定自2003年至2007年先后作为深圳市宝安、龙岗辖区内企业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在2008年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政策享受《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施行后的过渡期间优惠政策。由于232号文、1号文属深圳经济特区政府规章,上述文件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政策并无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作为依据。因此,公司存在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主管部门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和费用的风险。为避免对公司首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新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我们承诺:如今后公司因前述税收优惠被税务机关撤销而产生额外税项户外费用时,我们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返还公司补缴的税款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 2012年05月11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
丁孔贤;丁蓓;李 | 关于租赁房屋中途搬迁 | 公司目前租赁了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7号、深圳市龙岗坪地街道高桥社区 | 2012年05月11日 | 承诺正常履行中 |
雳 | 的承诺 | 富高东路4号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地。如因该等出租房屋未来被列入政府的拆迁范围、贵公司与出租方产生纠纷等因素导致贵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前被迫更换生产经营场地,我们将全额补偿公司因搬迁和生产经营中断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 ||||
股权激励承诺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6年07月21日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6月25日实施完毕。承诺也相应履行完毕。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 | 涉案金额 | 是否形成预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 | 诉讼(仲裁)判决 | 披露 | 披露 |
基本情况 | (万元) | 计负债 | 结果及影响 | 执行情况 | 日期 | 索引 | |
美国人SIMONNICHOLASRICHMOND状告包括公司在内的经销商和供货商涉嫌专利侵权的案件(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5:16-cv-03886-BLF号案件) | 0 | 否 | 1、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原告SIMONNICHOLASRICHMOND应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的要求分别提出了第3:14-cv-4481-MLC-DEA、3:14-cv-4879-MLC-DEA、3:13-cv-1952-MLC-DEA号针对赔偿要求的诉讼,且该等赔偿的审判依赖于对编号为7196477、7429827、8362700、8080370的四项专利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的审查结果,截至2017年8月3日,经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第IPR2014-00936号文宣告7196477号专利无效、第IPR2014-00938号文宣告7429827号专利部分无效、第IPR2014-00937号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无效、第IPR2014-00935号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部分无效(原告已于2017年7月10日上诉,目前在重新审查过程中);第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审结,待前述专利审查结果。2、5:16-cv-03886-BLF号案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于2017年6月19日确认案件暂停审理,原告LightingScienceGroupCorporation声称其持有的编号为8201968、8672518、8967844号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在5:16-cv-03886-BLF号案件起诉前已因其他诉讼提交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审查,待该等专利审查结果确认后,5:16-cv-03886-BLF号案件方能审结。3、影响:(1)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原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产企业及多家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的产品也非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2)5:16-cv-03886-BLF号 | 无 | 无 | 2013年06月15日 | 2013-026 |
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媒体质疑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十、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5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出具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16年8月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
实施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中止、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4、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期间,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50元。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张雄伟
人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刘俊显等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累计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故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人调整为
人,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确定的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537.68万股调整为488.9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8.96万股,
预留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对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16年
月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
月
日,授予价格为13.50
元/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人,授予数量为4,489,6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由472,307,493股增加至476,797,093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7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第一期授予数量由448.96万股调整为810.9732万股;回购价格由13.50元/
股调整为7.42元/股,同意对已经离职的激励对象徐刚、曾鸿飞、李爱娇、石泽平、罗文刚、郭清华、徐洲、张胜文共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因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961,863股办理了解锁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2017年
月
日上市流通;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杨富春、骆祥辉、李树彬、朱中风和岳建强因2016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为D,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上述
人在第一个解锁期对应30%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909股进行了统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
对象名单和可解锁的股份数量及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分别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
月
日和2017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经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同意取消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共计72.2534万股(由于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已实
施完成,预留部分的股份数量由
万股变更为72.2534万股)。公司取消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18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3,989,90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也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18年
月
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注册资本由854,329,396元变为
850,339,492元,总股本由854,329,396股变为850,339,492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十三、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8.48元/W | 13,170 | 21.38% | 18,08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8.48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振武)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1.5元/W | 0 | 0.00% | 5,417.71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1.5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5.81元/W | 2,325.14 | 3.78% | 5,231.56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5.81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榆林)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1.64元/W | 236.62 | 0.38% | 9,115.15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1.64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阳谷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6.8元/W | 0 | 0.00% | 2,580.37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6.8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襄汾县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7.05元/W | 1,443.6 | 2.34% | 13,00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7.05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海原县振兴光 | 本公司之其他 | 销售商品、提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6.5元/W | 15,597.2 | 25.32% | 32,50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 | 6.5元/W | 2018年02月14 | 2018-014 |
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供劳务 | 付款 | 日 | |||||||||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6.5元/W | 18,773.39 | 30.48% | 45,00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6.5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康保县中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PC工程收入 | 市场价 | 6.5元/W | 0 | 0.00% | 9,7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6.5元/W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75 | 16.67%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75 | 16.67%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150 | 33.32% | 30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75 | 16.67%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0 | 0.00%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75 | 16.67%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4 |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 | 本公司之其他 | 本公司之其他 | 电站运维 | 市场价 | 150万/年 | 0 | 0.00% | 15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 | - | 2018年02月14 | 2018-014 |
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关联方 | 付款 | 日 | |||||||||
龙能科技如皋是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采购电池材料 | 市场价 | - | 889.3 | 7.41% | 12,000 | 否 | 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 - | 2018年02月14日 | 2018-013 |
合计 | -- | -- | 52,885.25 | -- | 153,874.79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应付收购华源新能源股权转让款、预收股权转 | 4,379.46 | 0 |
让款等 | |||||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预收减资款 | 3,750 | 0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租赁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34,24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7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租金为582080元/月。
租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
层ABD单位面积约1198.80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16年
月
日至2021
年
月
日,免租期自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月租金为131868元/月;2016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月租金为263736元/月;2018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月租金为279560.16元/月;2019年
月
日至
2020年
月
日,月租金为296331.37元/月;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月租金为314109.58元/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2014年12月15日 | 2,452 | 2014年12月15日 | 1,68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42个月 | 否 | 是 |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16年03月14日 | 10,000 | 2016年03月3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60个月 | 否 | 是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07月21日 | 27,000 | 2017年07月26日 | 27,000 | 抵押 | 8年 | 否 | 是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2017年02月27日 | 3,000 | 2017年04月18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是 | 是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19日 | 1,785.7 | - | 0 | 一般保证 | 1年 | 是 | 是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5日 | 15,000 | 2017年05月1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是 | 是 |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5日 | 16,800 | 2017年06月09日 | 16,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8年 | 否 | 是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26日 | 5,000 | 2017年06月2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是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26日 | 5,000 | 2017年07月12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是 |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 2017年07月17日 | 21,250 | 2017年10月16日 | 4,423.83 | 连带责任保证 | 5年 | 否 | 是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08月26日 | 20,000 | 2017年09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年 | 否 | 是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2017年08月26日 | 15,000 | -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否 | 是 |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12日 | 8,000 | 2018年03月13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 | 否 | 是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01月12日 | 5,000 | 2018年01月29日 | 3,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1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3,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1,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55,287.7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09,410.3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3,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1,5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55,287.7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09,410.3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22%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7,110.3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7,110.3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五、社会责任情况
1、重大环保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否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有关环保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无。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珈伟股份,证券代码:300317)自2018年2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暨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8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8年7月3日复牌。
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不
超过人民币90,144万元收购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五
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
公司、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宁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共计7家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7家电站合计总容量315兆瓦。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
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7家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支付现金方式以85,030.76万元收购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霍城县图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五家渠振发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岳普湖县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和
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宁县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共计7家电站项目公司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该议案已于2018年8月29日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述7家电站100%的股权。
2、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与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签署了《关于高邮振兴100MWp渔光互补光伏并网发电站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华源新能源拟向东方日升转让其持有的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转让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目前该事项尚处于尽职调查及商谈阶段,尚未签订具体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议案》,由于
自公司启动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以来,国内债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融资成本上升,经充分沟通,公司决
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发债的申报材料并终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7)。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详见“十六、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30,447,013 | 62.09% | 0 | 0 | 0 | -3,944,745 | -3,944,745 | 526,502,268 | 61.92%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452,429,698 | 52.96% | 0 | 0 | 0 | -3,944,745 | -3,944,745 | 448,484,953 | 52.74%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385,699,803 | 45.15% | 0 | 0 | 0 | 0 | 0 | 385,699,803 | 45.36%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729,895 | 7.81% | 0 | 0 | 0 | -3,944,745 | -3,944,745 | 62,785,150 | 7.38% |
4、外资持股 | 78,017,315 | 9.13% | 0 | 0 | 0 | 0 | 0 | 78,017,315 | 9.17%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78,017,315 | 9.13% | 0 | 0 | 0 | 0 | 0 | 78,017,315 | 9.17%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3,882,383 | 37.91% | 0 | 0 | 0 | -45,159 | -45,159 | 323,837,224 | 38.08%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3,882,383 | 37.91% | 0 | 0 | 0 | -45,159 | -45,159 | 323,837,224 | 38.08%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854,329,396 | 100.00% | 0 | 0 | 0 | -3,989,904 | -3,989,904 | 850,339,49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未完成业绩的限制性股份3,98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18年4月27日,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琼阁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98名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份共计3,989,904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
月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陈琼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琼阁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琼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离职后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需全部锁定。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因业绩未完成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989,904股,公司已于2018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4,329,396
股减少为850,339,492股。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25,465,413 | 0 | 0 | 225,465,413 | 定向增发,承诺锁定36个月。 | 2018年9月11日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72,008,793 | 0 | 0 | 72,008,793 | 收购国源电力增发股份,承诺自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12-36月内分批解禁,累计不超过所有股份的50%,36个月后,可转让所持所有股份 | 2017年6月25日至2018年6月25日期间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25%,2017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期间内累计可转让股票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股份总数的50%,2019年6月25日可转让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 |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8,225,597 | 0 | 0 | 88,225,597 | 定向增发,承诺锁定36个月。 | 2018年9月11日 |
丁孔贤 | 55,384,775 | 0 | 2 | 55,384,777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 39,686,034 | 0 | 0 | 39,686,034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腾名有限公司 | 38,331,281 | 0 | 0 | 38,331,281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白亮 | 7,264,897 | 0 | 0 | 7,264,897 | 高管锁定股。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吴童海 | 135,476 | 90,318 | 0 | 45,158 | 高管锁定股。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未完成,已回购注销尚未解锁限制性股份90317股。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陈琼阁 | 135,476 | 90,318 | 45,159 | 90,317 | 高管锁定股。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未完成,已回购注销尚未解锁限制性股份90317股。因陈琼阁已于2018年4月27日离职,其所持股份在其离职后半年内需全部锁定 | 每年年初解锁所持股份的2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业务)人员等196人 | 3,809,270 | 3,809,270 | 0 | 0 | 因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未完成,已回购注销尚未解锁限制性股3,809,270股 | 已于2018年6月25日完成回购注销 |
合计 | 530,447,012 | 3,989,906 | 45,161 | 526,502,26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0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 | 境内非国有 | 26.51% | 225,465,413 | 0 | 225,465,413 | 0 | 质押 | 225,428,97 |
司 | 法人 | 3 | |||||||||
冻结 | 225,465,413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29% | 96,011,723 | 0 | 72,008,793 | 24,002,930 | 质押 | 85,407,447 | |||
上海灏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8% | 88,225,597 | 0 | 88,225,597 | 0 | 质押 | 84,740,587 | |||
丁孔贤 | 境内自然人 | 8.68% | 73,846,369 | 0 | 55,384,777 | 18,461,592 | 质押 | 73,843,080 |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22% | 52,914,712 | 0 | 39,686,034 | 13,228,678 | 质押 | 21,000,000 | |||
腾名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6.01% | 51,108,375 | 0 | 38,331,281 | 12,777,094 | 质押 | 51,000,000 | |||
长信基金-工商银行-聚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9% | 14,339,513 | 减少5787635股 | 0 | 14,339,513 |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聚赢69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3% | 12,189,926 | 增加1516500股 | 0 | 12,189,926 | |||||
白亮 | 境内自然人 | 1.14% | 9,686,529 | 0 | 7,264,897 | 2,421,632 | 质押 | 5,932,553 | |||
程世昌 | 境内自然人 | 1.11% | 9,462,000 | 0 | 0 | 9,462,0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和丁蓓女士3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灏轩投资为丁孔贤控制的公司。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4,002,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2,930 | ||||||||
丁孔贤 | 18,461,59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61,592 | ||||||||
长信基金-工商银行-聚富9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339,5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39,513 |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 13,228,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28,678 | ||||||||
腾名有限公司 | 12,777,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77,094 |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聚赢69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12,189,9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9,926 | ||||||||
程世昌 | 9,4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62,000 |
长江证券资管-交通银行-长江资管东湖1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169,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7,169,811 |
#上海天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戈紫云一号私募基金 | 5,577,578 | 人民币普通股 | 5,577,578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544,643 | 人民币普通股 | 2,544,643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先生、李雳先生和丁蓓女士3名自然人,并作为一致行动人。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奇盛控股有限公司为李雳全资拥有的香港公司;腾名有限公司为丁蓓控制的香港公司;灏轩投资为丁孔贤控制的公司。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海天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戈紫云一号私募基金通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577,578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丁孔贤 | 董事长 | 现任 | 162,071,966 | 0 | 0 | 162,071,966 | 0 | 0 | 0 |
李雳 | 副董事长、总裁 | 现任 | 52,914,712 | 0 | 0 | 52,914,712 | 0 | 0 | 0 |
白亮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9,686,529 | 0 | 0 | 9,686,529 | 0 | 0 | 0 |
刘瑞波 | 董事、华源新能源总经理 | 现任 | 144,507 | 0 | 0 | 0 | 144,507 | 0 | 0 |
廖骞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钟宇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茆胜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黄小清 | 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乐 | 职工监事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吴童海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180,634 | 0 | 0 | 90,317 | 180,634 | 0 | 90,317 |
丁蓓 | 副总裁 | 现任 | 51,108,375 | 0 | 0 | 51,108,375 | 0 | 0 | 0 |
刘俊显 | 副总裁 | 现任 | 0 | 0 | 0 | 0 | 0 | 0 | 0 |
陈琼阁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180,634 | 0 | 0 | 90,317 | 180,634 | 0 | 90,317 |
合计 | -- | -- | 276,287,357 | 0 | 0 | 275,962,216 | 505,775 | 0 | 180,63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陈琼阁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04月27日 | 个人原因离职 |
第九节公司债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00,210,397.66 | 900,910,712.6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77,015.60 | 9,611,644.80 |
应收账款 | 2,775,366,455.42 | 2,149,696,583.84 |
预付款项 | 76,577,196.87 | 59,066,254.2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5,166,919.27 | 67,610,522.6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9,551,243.93 | 1,043,659,873.48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1,701,553.49 | 169,574,277.05 |
流动资产合计 | 4,069,250,782.24 | 4,400,129,868.6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37,5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521,500,325.22 | 2,591,637,213.04 |
在建工程 | 471,803,799.21 | 352,617,720.70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99,277,337.10 | 89,727,407.5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387,338,637.21 | 1,387,085,295.28 |
长期待摊费用 | 55,551,758.45 | 54,421,650.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52,682.40 | 7,691,263.4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4,596,682.92 | 98,472,157.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34,221,222.51 | 4,624,152,707.87 |
资产总计 | 8,703,472,004.75 | 9,024,282,576.5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95,188,152.55 | 1,297,524,543.1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37,445,199.88 | 84,990,747.11 |
应付账款 | 631,429,962.53 | 707,941,499.27 |
预收款项 | 13,151,307.14 | 12,104,594.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157,099.90 | 14,711,767.33 |
应交税费 | 96,817,622.29 | 106,024,560.98 |
应付利息 | 4,732,333.67 | 3,857,158.19 |
应付股利 | 17,086,551.69 | |
其他应付款 | 48,198,191.56 | 114,814,517.96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176,232.92 | 316,599,321.88 |
其他流动负债 | 211,279,269.77 | 110,862,278.61 |
流动负债合计 | 2,419,661,923.90 | 2,769,430,989.2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89,000,000.00 | 1,215,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89,759,468.21 | 47,929,872.8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079,454.77 | 21,935,596.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700,332.54 | 15,521,010.8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8,539,255.52 | 1,300,386,479.89 |
负债合计 | 3,738,201,179.42 | 4,069,817,469.1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50,339,492.00 | 854,329,3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291,198,240.44 | 3,316,813,424.12 |
减:库存股 | 0.00 | 29,604,597.96 |
其他综合收益 | -4,861,279.21 | -8,543,825.7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992,579.89 | 16,992,579.8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69,873,785.58 | 768,581,370.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23,542,818.70 | 4,918,568,347.07 |
少数股东权益 | 41,728,006.63 | 35,896,760.3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65,270,825.33 | 4,954,465,107.4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703,472,004.75 | 9,024,282,576.56 |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绳友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725,638.60 | 160,778,726.49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165,821,619.73 | 382,081,102.38 |
预付款项 | 7,863,834.50 | 4,210,023.59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82,881,489.39 | 549,231,983.45 |
存货 | 329,803,992.29 | 418,228,076.58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473,300.42 | 7,837,691.21 |
流动资产合计 | 1,552,569,874.93 | 1,524,567,603.70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125,149,711.88 | 4,111,549,711.8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354,859.17 | 8,344,446.17 |
在建工程 | 202,986,209.51 | 135,225,003.91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2,162,610.02 | 31,737,467.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42,999.34 | 5,747,406.8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7,014.88 | 1,627,014.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76,223,404.80 | 4,294,231,051.13 |
资产总计 | 5,928,793,279.73 | 5,818,798,654.8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32,281,641.30 | 804,652,741.47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6,737,450.00 | 16,400,000.00 |
应付账款 | 161,549,977.26 | 197,636,902.61 |
预收款项 | 1,227,873.01 | 497,036.99 |
应付职工薪酬 | 4,150,037.22 | 7,217,106.69 |
应交税费 | 12,302,092.87 | 11,689,592.94 |
应付利息 | 3,100,028.66 | 1,700,054.95 |
应付股利 | 17,086,551.69 | |
其他应付款 | 483,177,707.84 | 413,475,329.42 |
持有待售的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00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21,613,359.85 | 1,453,268,765.0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56,000,000.00 | 113,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946,201.43 | 6,788,201.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1,946,201.43 | 119,788,201.59 |
负债合计 | 1,683,559,561.28 | 1,573,056,966.6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50,339,492.00 | 854,329,39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302,516,542.95 | 3,328,131,726.63 |
减:库存股 | 29,604,597.96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992,579.89 | 16,992,579.89 |
未分配利润 | 75,385,103.61 | 75,892,583.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245,233,718.45 | 4,245,741,688.1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928,793,279.73 | 5,818,798,654.8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1,182,326,631.87 | 2,117,051,066.10 |
其中:营业收入 | 1,182,326,631.87 | 2,117,051,066.1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70,649,595.85 | 1,856,784,134.92 |
其中:营业成本 | 912,412,299.52 | 1,604,124,856.2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284,525.20 | 8,740,809.72 |
销售费用 | 74,622,323.53 | 65,875,834.22 |
管理费用 | 90,538,963.91 | 88,361,352.95 |
财务费用 | 73,586,832.89 | 60,959,846.62 |
资产减值损失 | 14,204,650.80 | 28,721,435.1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51,948.6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419.22 | 189,078.04 |
其他收益 | 22,192,871.40 | 1,535,729.5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854,436.83 | 261,991,738.81 |
加:营业外收入 | 581,642.26 | 2,540,601.02 |
减:营业外支出 | 227,944.80 | 4,312.5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208,134.29 | 264,528,027.24 |
减:所得税费用 | 21,997,921.56 | 38,856,320.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10,212.73 | 225,671,706.8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210,212.73 | 225,671,706.8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378,966.46 | 225,594,966.88 |
少数股东损益 | -4,168,753.73 | 76,739.9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82,546.58 | -9,452,676.4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682,546.58 | -9,452,676.43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682,546.58 | -9,452,676.43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682,546.58 | -9,452,676.43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892,759.31 | 216,219,030.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061,513.04 | 216,142,290.4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168,753.73 | 76,739.9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16 | 0.26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16 | 0.264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丁孔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童海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绳友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238,742,767.19 | 376,550,213.81 |
减:营业成本 | 228,670,283.36 | 315,834,096.57 |
税金及附加 | 1,073,904.21 | 3,408,323.86 |
销售费用 | 8,562,726.23 | 8,436,279.64 |
管理费用 | 39,030,245.56 | 34,614,426.76 |
财务费用 | 10,409,839.82 | 7,343,024.05 |
资产减值损失 | 6,518,914.17 | 17,687,253.49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000,000.0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585.03 | -39,458.14 |
其他收益 | 2,175,802.88 | 1,121,588.2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579,071.69 | -9,691,060.45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59,544.71 |
减:营业外支出 | 0.00 | 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579,071.69 | -9,631,515.74 |
减:所得税费用 | 0.00 | 265,859.7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79,071.69 | -9,897,375.5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79,071.69 | -9,897,375.5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579,071.69 | -9,897,375.5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1,876,966.70 | 1,609,631,938.2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548,263.94 | 24,824,196.3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987,749.36 | 69,487,334.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5,412,980.00 | 1,703,943,469.0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0,210,745.19 | 1,664,503,178.5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5,466,764.25 | 95,253,886.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619,131.82 | 62,738,818.9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099,140.92 | 130,925,378.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1,395,782.18 | 1,953,421,262.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17,197.82 | -249,477,793.4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00.00 | 4,543.8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343,741.1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356,741.13 | 5,004,543.8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9,402,915.60 | 470,389,921.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31,416.3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334,331.95 | 470,389,921.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977,590.82 | -465,385,377.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0,757,120.75 | 1,193,736,193.92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5,642,382.78 | 323,510,346.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6,399,503.53 | 1,517,246,540.46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72,358,754.33 | 470,345,219.7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2,937,241.11 | 142,723,657.4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387,498.98 | 411,439,837.1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95,683,494.42 | 1,024,508,714.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283,990.89 | 492,737,826.1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47,390.30 | 320,227.5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191,774.19 | -221,805,117.6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464,763.01 | 1,044,156,410.9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272,988.82 | 822,351,293.3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3,255,703.48 | 349,724,473.1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879,614.10 | 18,873,728.3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504,206.90 | 2,088,241.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9,639,524.48 | 370,686,443.4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0,934,396.53 | 280,583,455.4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 37,994,478.03 | 33,306,046.87 |
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220,911.58 | 4,568,654.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642,877.05 | 35,977,514.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8,792,663.19 | 354,435,67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846,861.29 | 16,250,772.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000.00 | 4,543.8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2,140,000.00 | 143,147,266.8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2,153,000.00 | 143,151,810.7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5,861,389.45 | 49,441,465.4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600,000.00 | 590,240,915.12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4,673,721.56 | 229,329,567.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135,111.01 | 869,011,948.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982,111.01 | -725,860,137.7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42,628,899.83 | 631,631,752.25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842,349.87 | 320,485,174.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9,471,249.70 | 952,116,926.3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2,000,000.00 | 275,430,738.7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292,379.50 | 43,966,344.31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6,222,041.98 | 474,324,712.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3,514,421.48 | 793,721,795.5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043,171.78 | 158,395,130.7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154.72 | -539,186.2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129,266.78 | -551,753,420.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4,400,646.16 | 757,025,273.2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71,379.38 | 205,271,852.4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54,329,396.00 | 3,316,813,424.12 | 29,604,597.96 | -8,543,825.79 | 16,992,579.89 | 768,581,370.81 | 35,896,760.36 | 4,954,465,107.4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54,329,396.00 | 3,316,813,424.12 | 29,604,597.96 | -8,543,825.79 | 16,992,579.89 | 768,581,370.81 | 35,896,760.36 | 4,954,465,107.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9,904.00 | -25,615,183.68 | -29,604,597.96 | 3,682,546.58 | 1,292,414.77 | 5,831,246.27 | 10,805,717.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82,546.58 | 18,378,966.46 | -4,168,753.73 | 17,892,759.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89,904.00 | -25,615,183.68 | -29,604,597.96 | 10,000,000.00 | 9,999,510.28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3,989 | -25,615, | -29,604, | -489.72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04.00 | 183.68 | 597.9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086,551.69 | -17,086,551.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086,551.69 | -17,086,551.6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0,339,492.00 | 3,291,198,240.44 | 0.00 | -4,861,279.21 | 16,992,579.89 | 769,873,785.58 | 41,728,006.63 | 4,965,270,825.33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6,797,093.00 | 3,594,496,095.86 | 60,609,600.00 | -4,645,254.19 | 13,315,619.82 | 505,105,403.95 | 37,051,401.51 | 4,561,510,759.95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6,797,093.00 | 3,594,496,095.86 | 60,609,600.00 | -4,645,254.19 | 13,315,619.82 | 505,105,403.95 | 37,051,401.51 | 4,561,510,759.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7,690,268.00 | -279,178,769.00 | -9,452,676.43 | 177,915,294.41 | 76,739.97 | 267,050,856.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452,676.43 | 225,594,966.88 | 76,739.97 | 216,219,030.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47,395.00 | 13,511,500.00 | 9,764,105.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511,500.00 | 13,511,500.00 | |||||||||
4.其他 | -3,747,395.00 | -3,747,395.00 | |||||||||
(三)利润分配 | -47,679,672.47 | -47,679,672.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679,672.47 | -47,679,672.4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81,437,663.00 | -381,437,663.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81,437,663.00 | -381,437,66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8,747,394.00 | 88,747,39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4,487,361.00 | 3,315,317,326.86 | 60,609,600.00 | -14,097,930.62 | 13,315,619.82 | 683,020,698.36 | 37,128,141.48 | 4,828,561,616.9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54,329,396.00 | 3,328,131,726.63 | 29,604,597.96 | 16,992,579.89 | 75,892,583.61 | 4,245,741,688.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54,329,396.00 | 3,328,131,726.63 | 29,604,597.96 | 16,992,579.89 | 75,892,583.61 | 4,245,741,688.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89,904.00 | -25,615,183.68 | -29,604,597.96 | -507,480.00 | -507,969.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79,071.69 | 16,579,071.6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89,904.00 | -25,615,183.68 | -29,604,597.96 | -489.7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89,904.00 | -25,615,183.68 | -29,604,597.96 | -489.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086,551.69 | -17,086,551.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086,551.69 | -17,086,551.6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0,339,492.00 | 3,302,516,542.95 | 0.00 | 16,992,579.89 | 75,385,103.61 | 4,245,233,718.45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76,797, | 3,605,788 | 60,609,60 | 13,315,61 | 90,467, | 4,125,758 |
093.00 | ,190.37 | 0.00 | 9.82 | 351.23 | ,654.4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6,797,093.00 | 3,605,788,190.37 | 60,609,600.00 | 13,315,619.82 | 90,467,351.23 | 4,125,758,654.4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77,690,268.00 | -279,178,769.00 | -57,577,047.99 | 40,934,451.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897,375.52 | -9,897,375.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747,395.00 | 13,511,500.00 | 9,764,105.0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511,500.00 | 13,511,500.00 | ||||||
4.其他 | -3,747,395.00 | -3,747,395.00 | ||||||
(三)利润分配 | -47,679,672.47 | -47,679,672.4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679,672.47 | -47,679,672.47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81,437,663.00 | -381,437,663.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81,437,663.00 | -381,437,663.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88,747,394.00 | 88,747,394.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54,487,361.00 | 3,326,609,421.37 | 60,609,600.00 | 13,315,619.82 | 32,890,303.24 | 4,166,693,105.4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珈伟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0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由丁孔贤、ALPHAGAINHOLDINGSLIMITED(奇盛控股有限公司)、TOWERSUCCESSLIMITED(腾名有限公司)、陈汉珍等12位股东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428417C的营业
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股权激励,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5,033.95万股,注册资本为85,033.95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新发工业区1、2、3、4号,总部地址(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实际控制人为丁孔贤、李雳、丁蓓。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光伏照明、光伏电站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有:太阳能草坪灯、太阳能庭院灯、LED照明,LED显示屏,
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光伏发电、动力锂电池和储能业务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9日批准报出。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28户,具体包括: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1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华源”)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2 |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3 |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 | 85.00 | 85.00 |
4 |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 | 63.43 | 63.43 |
5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品上”)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6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珈伟”)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7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8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9 |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10 |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2 | 85.00 | 85.00 |
11 |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2 | Lion&DolphinA/S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3 | 昌江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4 |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5 |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6 |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邮振兴”)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7 |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金湖振合”)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8 | 聊城梧桐山实业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19 |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简称“正镶白旗电力”) | 控股孙公司 | 2 | 80.00 | 80.00 |
20 | 菏泽太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2 | 90.00 | 90.00 |
21 |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22 | 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23 | 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24 | 淮南华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25 | 淮南华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全资孙公司 | 2 | 100.00 | 100.00 |
26 | 惠州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孙公司 | 2 | 63.43 | 63.43 |
27 | 深圳市珈伟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28 | 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 | 85.00 | 85.00 |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报告期初相比,增加3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序号 | 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惠州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 | 深圳市珈伟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3 | 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本期没有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
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月
日至
月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公司以一年(12个月)做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
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
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
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
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
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
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如有,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没有显著影响。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
)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
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
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或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款项(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1)应收账款:期末单项应收账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2)其他应收款:期末单项其他应收款余额在200万元以上。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根据业务性质分为LED照明业务组合与光伏电站设备销售与建安业务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光伏发电应收款(包括应收电力公司标杆电费与应收国家财政补贴的电费)、正常的员工备用金、押金、各类保证金、应收政府款项等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除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按公司即定的坏账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 其他方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LED照明:0-3个月以内(含3个月,以下同) | 0.00% | 0.00% |
LED照明:4-12个月 | 5.00% | 5.00% |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0-6个月以内(含6个月,以下同) | 0.00% | 0.00% |
光伏电站建安业务:7个月-1年 | 1.00% | 1.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产业链相关业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工程施工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行业存货发出按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其他周转材料采用分次摊销法摊销。
13、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
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
的合同权利。
14、长期股权投资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二.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权益法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五.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5% | --- |
房屋建筑物 | 20年 | 5% | 4.75%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 | 23.75%-9.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31.67%-9.5% |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
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
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
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生物资产不适用。
20、油气资产不适用。
21、无形资产(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产业链相关业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二、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企业管理软件、专有技术、专利权 | 5-10年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3、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
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5年 | |
土地租金 | 租赁合同期限 |
24、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5、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
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
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
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光伏产业链相关业;LED产业链相关业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点:国内销售以商品发出并由客户(或货运部)签收为收入确认时点,国外销售以报关、装船
开具货运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EPC光伏电站工程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光伏电站发电收入:根据购买方电力局确认的光伏发电量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9、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
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
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四)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4、其他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 | 17%(2018年5月1日起税率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增值税 | 提供建筑安装服务 | 11%(2018年5月1日起税率10%)、3%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1、2、2.5、12元/平方米/年 |
印花税 | 购销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保险合同、资金账簿等 | 0.03%、0.005%、0.03%、0.1%、、0.05%等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 | 1.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收优惠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15%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收优惠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16.50%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12.50%2018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减半第二年 |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 25% |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2.5%2018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减半第一年 |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5%2018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减半第一年 |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2.50%2018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减半第二年 |
宿迁振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02018年为"三免三减半"优惠的免第二年 |
聊城梧桐山实业有限公司 | 25% |
淮南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淮南华瑞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淮南华宇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5% |
昌江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定边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菏泽太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兴城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永宁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鄂托克前旗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泗水县珈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25% |
Lion&DolphinA/S | 21.10% |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
2、税收优惠
1.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8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4201953,自2017年10月31日起,有效期三年;根据深地税龙坪地备【2012】13号文件,本公司享受“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2.中山品上享受“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4008948,自2017年12月11日起,有效期三年;
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号(修订本),当香港贸易公司作为某集团的成员根据集团指示进行交易,
并将所得利润在香港公司记账,只要香港公司不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购货或者向香港境内其他企业销货,即其供货商及客户均为香港外部企业,则利润不需要在香港纳税。活动只限于以下各项:
(1)根据已经由香港以外的联属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或购货合约向香港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或从香港
以外的顾客或供应商(不论相关与否)发出或接受发票(不是订单);
(2)安排信用证;(3)操作一个银行账户,支付和收取款项;
(4)保存会计记录。
公司目前能清楚的将业务区分为离岸贸易及在岸贸易,其中大部分业务属于离岸贸易,并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已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贸易利润免税,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取得香港税务局的正式免税文件。本报告所涵盖会计期间,公司已按香港税收法规,根据在岸贸易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
由于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获得香港税务局的离岸贸易免税批准文件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基于谨
慎性原则对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4.光伏电站收入所得税享受所得税率按25%的三免三减半政策。本公司电站系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太阳能发电新
建项目,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根据财税〔2008〕
号《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文规定,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优惠。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振兴、金湖振合)及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均属于光伏电站行业,2018年为江苏华源子公司高邮振兴,“三免三减半”减半第一年;上海珈伟子公司正镶白旗电力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
减半”减半第一年;金湖振合及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减半第二年。
3、其他
说明:本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源EPC业务中建筑安装部分收入原按照营业税税目缴纳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营改增政策后,原已施工、未开票的部分按3%的税率简易征收增值税;2016年5月1日以后施工的建筑安装业务按11%税率缴纳
增值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3,895.81 | 247,774.76 |
银行存款 | 162,631,592.49 | 674,216,988.25 |
其他货币资金 | 237,384,909.36 | 226,445,949.64 |
合计 | 400,210,397.66 | 900,910,712.6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0,269,813.07 | 48,330,813.55 |
其他说明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合计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5,136,561.10 |
履约保证金 | 180,076,738.12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13,742,641.72 |
受冻结的款项 | 1,981,467.90 |
合计 | 290,937,408.84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7,015.60 | 9,611,644.80 |
合计 | 677,015.60 | 9,611,644.8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36,069.74 | |
合计 | 2,736,069.74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无。
5、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03,216,673.97 | 99.58% | 27,850,218.55 | 0.99% | 2,775,366,455.42 | 2,165,423,802.92 | 99.46% | 15,727,219.08 | 0.73% | 2,149,696,583.84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854,596.58 | 0.42% | 11,854,596.58 | 100.00% | 11,854,596.58 | 0.54% | 11,854,596.58 | 100.00% | ||
合计 | 2,815,071,270.55 | 100.00% | 39,704,815.13 | 1.41% | 2,775,366,455.42 | 2,177,278,399.50 | 100.00% | 27,581,815.66 | 1.27% | 2,149,696,583.84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LED照明业务:0-3个月以内 | 164,936,978.27 | ||
4-12个月 | 26,578,342.82 | 1,328,917.14 | 5.00% |
光伏电站设备销售与建安业务:0-6个月以内 | 497,802,715.61 | ||
7-12个月 | 808,919,815.15 | 8,089,198.15 | 1.00% |
1年以内小计 | 1,498,237,851.85 | 9,418,115.29 | |
1至2年 | 96,372,940.69 | 9,637,294.07 | 10.00% |
2至3年 | 24,534,385.63 | 7,360,315.69 | 30.00% |
3年以上 | 2,078,178.62 | 1,434,493.50 | |
3至4年 | 986,177.99 | 493,089.00 | 50.00% |
4至5年 | 752,980.63 | 602,384.50 | 80.00% |
5年以上 | 339,020.00 | 339,020.00 | 100.00% |
合计 | 1,621,223,356.79 | 27,850,218.55 | 1.7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应收标杆电价款 | 80,651,620.69 | 参见下述“3.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3) |
应收补贴电价款 | 374,408,349.05 | 参见下述“3.应收账款按业务性质披露”中的说明(4) |
应收石墨烯业务款 | 252,000.00 | 期后已收回,故不计提坏账 |
应收账款-查正发控股 | 726,681,347.44 | 收购关联方电站资产,应收账款可以回收。 |
合计 | 1,181,993,317.18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9,454,545.4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其他说明:
1.应收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2,131,084,076.48元说明:
EPC光伏电站建设是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华源的主营业务,也是本公
司本期的主要利润来源。江苏华源因承建相关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本公司在期末已按光伏电站工程的完工进度确认应收工程款,在扣除2018年
月
日前已收回的项目工程款后,截止2018年
月
日应收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2,131,084,076.48
元,其中应收关联方暂估光伏电站工程进度款1,793,806,529.80元。该工程款预计在电站完工并网发电后收回。
2.根据本公司四个自营电站与电力公司签订的电费结算合同,对于发电收入中的标杆电价(参照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燃煤
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由光伏电站所在地的省物价局核定)收入,由电站当月向电力公司开票确认应收款及收入,下月向电力
公司收款。以上期末应收标杆电价款80,651,620.69元主要系四家自营电站应向当地电力公司收取的当月(2018年6月30日)
标杆电费。
3.应收补贴电价款455,059,969.74元说明:系本公司持有四个自营光伏电站发电收入中应由国家财政补贴的电费。电站所在的省电力公司在收到国家补贴电费后,再由电力公司将补贴发放给电站。三个电站(金湖100MW、高邮100MW、金昌100MW)已于2016年8月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参见2016年8月24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文”)。由于国家补贴电费分批到位,对于金昌100MW自营电站自并网发电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已实际收到,金湖100MW、高邮100MW电站自并网至2017年3月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已收回,但三家自营电站后续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以及萨日朗20MW电站自并网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光伏发电所产生的国家补贴电费共计455,059,969.74元尚未收到。
6、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7,999,512.61 | 62.68% | 35,349,652.28 | 59.84% |
1至2年 | 25,181,552.11 | 32.88% | 23,287,265.95 | 39.43% |
2至3年 | 2,852,851.92 | 3.73% | 429,336.04 | 0.73% |
3年以上 | 543,280.23 | 0.71% | ||
合计 | 76,577,196.87 | -- | 59,066,254.27 | -- |
账龄超过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其他说明:
无。
7、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8、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
其他说明:
无。
9、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依据类别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252,230.57 | 10.92% | 9,252,230.57 | 100.00% | 0.00 | 10,392,230.57 | 13.27% | 10,392,230.57 | 100.00% | 0.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5,166,919.27 | 88.72% | 0.00 | 0.00% | 75,166,919.27 | 67,610,522.60 | 86.35% | 0.00 | 0.00% | 67,610,522.6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00,000.00 | 0.35% | 300,000.00 | 100.00% | 0.00 | 300,000.00 | 0.38% | 300,000.00 | 100.00% | 0.00 |
合计 | 84,719,149.84 | 100.00% | 9,552,230.57 | 11.28% | 75,166,919.27 | 78,302,753.17 | 100.00% | 10,692,230.57 | 13.65% | 67,610,522.60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9,252,230.57 | 9,252,230.57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减值 |
合计 | 9,252,230.57 | 9,252,230.57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1,140,00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140,000.00 | 银行存款 |
合计 | 1,140,000.00 | --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4,968,305.50 | 17,980,713.60 |
往来款 | 17,165,480.78 | 17,392,230.57 |
应收出口退税 | 37,197,089.30 | 12,148,497.01 |
押金、备用金等其他 | 5,388,274.26 | 30,781,311.99 |
合计 | 84,719,149.84 | 78,302,753.17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37,197,089.30 | 1年以内 | 43.91% | |
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0,000,000.00 | 1-2年 | 11.80% | |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252,230.57 | 4-5年 | 10.92% | 9,252,230.57 |
扬州市菱川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000,000.00 | 3-4年 | 8.26% | |
汝州市财政局 | 光伏电站建设保证金 | 6,658,000.00 | 1-2年 | 7.86% | |
合计 | -- | 70,107,319.87 | -- | 82.75% | 9,252,230.57 |
10、存货(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08,532,860.75 | 16,112,084.08 | 192,420,776.67 | 353,554,839.57 | 15,414,263.64 | 338,140,575.93 |
在产品 | 41,283,990.36 | 0.00 | 41,283,990.36 | 319,459,066.09 | 0.00 | 319,459,066.09 |
库存商品 | 71,605,451.31 | 11,749,474.60 | 59,855,976.71 | 141,658,210.48 | 11,328,919.86 | 130,329,290.62 |
周转材料 | 90,840.78 | 0.00 | 90,840.78 | 55,306.66 | 55,306.66 | |
发出商品 | 4,888,438.80 | 4,888,438.80 | 7,603,159.82 | 7,603,159.82 | ||
自制半成品 | 219,107,259.33 | 22,827,244.60 | 196,280,014.73 | 219,131,002.38 | 18,055,514.40 | 201,075,487.98 |
委托加工物资 | 54,731,205.88 | 0.00 | 54,731,205.88 | 46,996,986.38 | 0.00 | 46,996,986.38 |
合计 | 600,240,047.21 | 50,688,803.28 | 549,551,243.93 | 1,088,458,571.38 | 44,798,697.90 | 1,043,659,873.48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414,263.64 | 697,820.44 | 16,112,084.08 | |||
在产品 | 0.00 | 0.00 | ||||
库存商品 | 11,328,919.86 | 420,554.74 | 11,749,474.60 | |||
周转材料 | 0.00 | |||||
自制半成品 | 18,055,514.40 | 4,771,730.20 | 22,827,244.60 | |||
合计 | 44,798,697.90 | 5,890,105.38 | 50,688,803.28 |
11、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 137,391,111.99 | 93,065,826.35 |
待认证进项税 | 23,293,533.28 | 5,911,158.9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0,969,699.13 | 30,267,439.33 |
理财产品 | 0.00 | 16,500,000.00 |
其他*1 | 47,209.09 | 23,829,852.43 |
合计 | 191,701,553.49 | 169,574,277.05 |
其他说明:
无。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按成本计量的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合计 |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项目 | 投资成本 | 期末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 | 持续下跌时间(个月) | 已计提减值金额 | 未计提减值原因 |
其他说明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城华源”)由华源新能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14年
月
日取得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25098364055N。截止本期末,华源新
能源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的9.25%,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为4,900万元,占虞城华源股权
的90.75%。2016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虞城华源新增注册资本12,750万元,由振发能源集团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2016
年
月
日虞城华源已收到该笔增资款项。增资后,本公司对虞城华源的持股比例降为2.75%。虞城华源的主要业务系光伏产
品的研发;光伏电站的建设、维护、安装等。
华源新能源、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对虞城华源的出资额(合计13,250万元)、未来建成的张集镇20MWp光伏
电站电费收费权、光伏电站资产已质押(或抵押)给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查正发及其配偶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用于信托借款,借款金额1.25亿
元,期限为
个月(2016年
月
日-2018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虞城华源股东会决议,同意华源新能源将持有的虞城华源全部股权以5,420,698.63元价格转让给振发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
月
日,收回投资款
万,2018年
月
日收到利息420,698.63元,截止2018年
月
日,华源新能源已收回股权转让款5,420,698.63元。因股权质押未解除及工商变更未完成,本公司尚未终止对虞城华源的投资确认。
15、持有至到期投资(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元
债券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无。
其他说明无。
16、长期应收款(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其他说明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0.00 | ||||||||
小计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0.00 | ||||||||
二、联营企业 | |||||||||||
合计 | 37,500,000.00 | 37,500,000.00 | 0.00 |
其他说明
汝州牛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汝州公司”)由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认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于2016年2月5日取得汝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482MA3X76C975。本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3,750.00万元,另一股东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尚为0元。汝州公司尚未进行实际经营。根据汝州公司2017年12月6日股东会决议,汝州公司减资并将本公司实际出资的3,750万元及根据同期贷款利息计算的1,631,250.00元合计39,131,250.00元退回给本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收到回款39,131,250.00元。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工商变更相关资料已于2018年5月份提交,并于2018年6月28日提交工商变更资料。
18、投资性房地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无。
19、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光伏电站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900,379.26 | 2,779,537,052.60 | 139,718,438.40 | 16,855,356.93 | 28,133,952.53 | 3,035,145,179.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9,500.00 | 4,534,356.60 | 1,495,443.51 | 134,433.17 | 1,052,543.99 | 7,326,277.27 |
(1)购置 | 109,500.00 | 0.00 | 1,495,443.51 | 134,433.17 | 1,052,543.99 | 2,791,920.67 |
(2)在建工程转入 | 0.00 | 4,534,356.60 | 0.00 | 0.00 | 0.00 | 4,534,356.60 |
(3)企业合并增加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2,152,726.74 | 512,650.00 | 82,744.22 | 2,748,120.96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2,152,726.74 | 512,650.00 | 82,744.22 | 2,748,120.96 |
0.00 | ||||||
4.期末余额 | 71,009,879.26 | 2,784,071,409.20 | 139,061,155.17 | 16,477,140.10 | 29,103,752.30 | 3,039,723,336.0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876,901.52 | 357,622,654.69 | 37,397,896.41 | 11,344,939.27 | 21,265,574.79 | 443,507,966.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92,269.37 | 70,657,426.21 | 3,330,236.14 | 514,390.15 | 1,116,623.27 | 77,110,945.14 |
(1)计提 | 1,492,269.37 | 70,657,426.21 | 3,330,236.14 | 514,390.15 | 1,116,623.27 | 77,110,945.1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1,834,979.45 | 487,017.50 | 73,904.06 | 2,395,901.01 |
(1)处置或报废 | 0.00 | 0.00 | 1,834,979.45 | 487,017.50 | 73,904.06 | 2,395,901.0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4.期末余额 | 17,369,170.89 | 428,280,080.90 | 38,893,153.10 | 11,372,311.92 | 22,308,294.00 | 518,223,010.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640,708.37 | 2,355,791,328.30 | 100,168,002.07 | 5,104,828.18 | 6,795,458.30 | 2,521,500,325.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023,477.74 | 2,421,914,397.91 | 102,320,541.98 | 5,510,417.66 | 6,868,377.75 | 2,591,637,213.0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金昌国源电力的金川区100MW光伏电站占地约286.93万平方米,在其上已建成5,474.81平方米的电站房屋建筑物,此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划拨用地)及房屋产权证尚在办理中。
20、在建工程(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深圳珈伟新厂房项目 | 202,986,209.51 | 202,986,209.51 | 135,068,593.65 | 135,068,593.65 | ||
易磐EP软件(EPV6.0)项目 | 156,410.26 | 156,410.26 | ||||
金湖二期30MW电站 | 4,650,095.53 | 4,650,095.53 | 4,227,192.80 | 4,227,192.80 | ||
定边珈伟30MW电站 | 222,557,526.61 | 222,557,526.61 | 211,935,805.27 | 211,935,805.27 | ||
如皋厂房项目 | 41,609,967.56 | 41,609,967.56 | 1,229,718.72 | 1,229,718.72 | ||
合计 | 471,803,799.21 | 471,803,799.21 | 352,617,720.70 | 352,617,720.7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项目 | 310,000,000.00 | 135,068,593.65 | 67,917,615.86 | 202,986,209.51 | 65.48% | 65.48% | 其他 | |||||
易磐EP软件(EPV6.0)项 | 460,000.00 | 156,410.26 | 156,410.26 | 0.00 | 34.00% | 100% | 其他 |
目 | |||||||||||
金湖二期30MW电站 | 234,790,800.00 | 4,227,192.80 | 422,902.73 | 4,650,095.53 | 1.98% | 1.98% | 1,677,947.28 | 募股资金 | |||
定边珈伟30MW电站 | 270,000,000.00 | 211,935,805.27 | 10,621,721.34 | 222,557,526.61 | 82.43% | 82.43% | 募股资金 | ||||
如皋厂房项目 | 1,229,718.72 | 40,380,248.84 | 41,609,967.56 | 金融机构贷款 | |||||||
合计 | 815,250,800.00 | 352,617,720.70 | 119,342,488.77 | 156,410.26 | 471,803,799.21 | -- | -- | 1,677,947.28 | -- |
21、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无形资产(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9,687,852.19 | 1,283,624.52 | 2,312,986.75 | 10,845,527.99 | 104,129,991.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00,000.00 | 1,925,187.81 | 11,925,187.81 | ||
(1)购置 | 0.00 | 1,925,187.81 | 1,925,187.81 | ||
(2)内部研发 | 0.00 | 0.00 | 0.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000,000.00 | 0.00 | 10,000,000.00 | ||
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4.期末余额 | 89,687,852.19 | 11,283,624.52 | 2,312,986.75 | 12,770,715.80 | 116,055,179.2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935,179.96 | 1,250,281.22 | 1,441,020.90 | 4,776,101.82 | 14,402,583.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0,879.03 | 1,211,287.62 | 115,649.34 | 517,442.27 | 2,375,258.26 |
(1)计提 | 530,879.03 | 1,211,287.62 | 115,649.34 | 517,442.27 | 2,375,258.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466,058.99 | 2,461,568.84 | 1,556,670.24 | 5,293,544.09 | 16,777,842.16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221,793.20 | 8,822,055.68 | 756,316.51 | 7,477,171.71 | 99,277,337.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752,672.23 | 33,343.30 | 871,965.85 | 6,069,426.17 | 89,727,407.5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6、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无。
27、商誉(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Lion&DolphinA/S | 45,982,184.77 | -253,341.93 | 46,235,526.70 |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88,854,172.18 | 88,854,172.18 | |||
正镶白旗国电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618,712.27 | 5,618,712.27 | |||
江苏华源 | 1,154,949,685.37 | 1,154,949,685.37 | |||
金昌国源电力 | 174,478,843.86 | 174,478,843.86 | |||
合计 | 1,469,883,598.45 | -253,341.93 | 1,470,136,940.38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Lion&DolphinA/S | 31,237,600.56 | 31,237,600.56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25,163,200.00 | 25,163,200.00 |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26,397,502.61 | 26,397,502.61 | |
合计 | 82,798,303.17 | 82,798,303.17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2.本期商誉增加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说明。
其他说明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7,496,042.74 | 6,878,782.46 | 5,366,226.39 | 29,008,598.81 | |
模具费 | 3,710,301.63 | 2,193,246.39 | 1,095,368.11 | 4,808,179.91 | |
土地租金 | 13,672,380.00 | 2,230,977.17 | 2,137,010.56 | 13,766,346.61 | |
其他 | 9,542,926.29 | 0.00 | 1,574,293.17 | 7,968,633.12 | |
合计 | 54,421,650.66 | 11,303,006.02 | 10,172,898.23 | 55,551,758.45 |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6,436,547.56 | 5,351,500.00 | 23,114,849.55 | 3,467,245.3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71,711.96 | 85,756.80 | 16,603,291.73 | 4,150,822.93 |
可抵扣亏损 | 21,079,454.77 | 3,715,425.60 | 487,967.88 | 73,195.18 |
合计 | 58,087,714.29 | 9,152,682.40 | 40,206,109.16 | 7,691,263.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69,578.33 | 167,394.58 | 4,425,925.51 | 1,106,481.38 |
境外子公司利润*1 | 61,576,850.79 | 15,394,212.70 | 57,658,117.72 | 14,414,529.43 |
合计 | 62,246,429.12 | 15,561,607.28 | 62,084,043.23 | 15,521,010.81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52,682.40 | 7,691,263.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700,332.54 | 15,521,010.8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94,103,574.17 | 72,078,036.10 |
资产减值准备 | 46,636,196.57 | 59,957,894.58 |
合计 | 140,739,770.74 | 132,035,930.6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6,138,414.51 | 21,538,096.48 | 国创珈伟累计亏损。 | |
11,944,480.20 | 11,068,511.23 | 福建珈伟累计亏损。 | |
8,386,015.60 | 13,980,053.38 | 中山品上合并后的累计亏损。 | |
9,771,750.19 | 10,888,352.00 | 厦门珈伟亏损,累计亏损。 | |
37,862,913.67 | 14,603,023.01 |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亏损,累计亏损。 | |
合计 | 94,103,574.17 | 72,078,036.10 | -- |
其他说明:
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上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上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 78,343,142.92 | 92,826,467.71 |
预付的设备款 | 6,253,540.00 | 5,645,689.52 |
合计 | 84,596,682.92 | 98,472,157.23 |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968,256,263.30 | 333,524,543.15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96,931,889.25 | 964,000,000.00 |
合计 | 1,095,188,152.55 | 1,297,524,543.1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担保情况: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借款类别 | 担保人/抵押物 |
广发银行 | 10,000,000.00 | 5.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10,000,000.00 | 5.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10,000,000.00 | 5.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10,000,000.00 | 5.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民生银行 | 50,000,000.00 | 5.133%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农业银行 | 14,000,000.00 | 5.22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江苏华源担保 |
浦发银行 | 50,000,000.00 | 5.22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兴业银行 | 30,000,000.00 | 5.22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江苏华源担保 |
农业银行 | 20,652,741.47 | 4.2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农业银行 | 15,000,000.00 | 5.22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20,000,000.00 | 5.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中国银行 | 11,302,496.47 | 0.0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珈伟科技及江苏华源担保 |
浦发银行 | 30,000,000.00 | 5.655%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农业银行 | 18,960,000.00 | 3.8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江苏华源担保 |
北京银行 | 30,000,000.00 | 5.22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中山品上担保 |
农业银行 | 20,000,000.00 | 5.036%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江苏华源担保 |
农业银行 | 19,017,003.36 | 3.234%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江苏华源担保 |
中国银行 | 20,000,000.00 | 6.09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珈伟科技及江苏华源担保 |
招商银行 | 50,000,000.00 | 5.873%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北京银行 | 30,000,000.00 | 5.6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中山品上担保 |
北京银行 | 30,000,000.00 | 5.655%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中山品上担保 |
北京银行 | 30,000,000.00 | 5.655%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中山品上担保 |
兴业银行 | 53,349,400.00 | 4.6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江苏华源担保 |
广发银行 | 30,000,000.00 | 5.8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35,000,000.00 | 5.8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20,000,000.00 | 7.5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30,000,000.00 | 7.5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广发银行 | 35,000,000.00 | 7.500% | 保证借款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交通银行小榄支行 | 20,974,622.00 | 3.800% | 保证借款 | 深圳珈伟担保 |
中国光大银行江宁支行 | 30,000,000.00 | 5.31% | 保证借款 | 深圳珈伟,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
招商银行南昌路支行 | 50,000,000.00 | 5.40% | 保证借款 | 深圳珈伟担保、陆蓉,查正发担保 |
中国银行鼓楼支行 | 100,000,000.00 | 4.57% | 保证借款 | 深圳珈伟,丁孔贤,振发能源集团 |
苏州银行淮安分行 | 35,000,000.00 | 6.53% | 保证借款 | 深圳珈伟 |
小计 | 968,256,263.30 | |||
招商银行 | 30,000,000.00 | 5.655% | 抵押借款 | 深圳珈伟,丁孔贤担保及土地抵押 |
小计 | 30,000,000.00 | |||
HSBC稅務貸款 | 1,211,335.73 | 3.2460% | 质押借款 | 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融資借款-PR-LG(US) | 79,183,631.80 | 3.6950% | 质押借款 | 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短期借款-HSBC | 3,307,384.34 | 4.8178% | 质押借款 | 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短期借款-HSBC | 13,229,537.37 | 4.8303% | 质押借款 | 50万美元定期存款质押,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小计 | 96,931,889.25 | |||
合计 | 1,095,188,152.55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874,777.00 | 4,994,398.05 |
银行承兑汇票 | 128,570,422.88 | 79,996,349.06 |
合计 | 137,445,199.88 | 84,990,747.1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5、应付账款(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加工费等 | 209,686,949.61 | 269,924,650.04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21,743,012.92 | 438,016,849.23 |
合计 | 631,429,962.53 | 707,941,499.2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安庆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5,229,841.89 | 未到结算期 |
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 | 3,12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润峰电力有限公司 | 4,113,641.03 | 未到结算期 |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119,770.70 | 未到结算期 |
湖南亨通电力有限公司 | 2,072,072.07 | 未到结算期 |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 3,162,913.47 | 未到结算期 |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148,375.00 | 未到结算期 |
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2,33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 1,024,341.88 | 未到结算期 |
嘉兴市永成管桩有限公司 | 1,392,307.69 | 未到结算期 |
射阳通海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07,496.59 | 未到结算期 |
江苏省电力设计院 | 1,34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金湖县顺吉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 1,249,556.19 | 未到结算期 |
泗洪县峰山乡时庄村 | 1,076,872.8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33,887,189.31 | -- |
其他说明:
无。
36、预收款项(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电站设备、工程款 | 4,547,300.48 | 3,370,769.98 |
LED业务预收款 | 3,857,327.63 | 3,148,896.90 |
光伏发电款 | 4,746,679.03 | 5,584,927.88 |
合计 | 13,151,307.14 | 12,104,594.7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说明:
无。
37、应付职工薪酬(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353,984.36 | 90,825,685.64 | 93,354,597.43 | 11,825,072.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7,782.97 | 5,611,392.90 | 5,637,148.54 | 332,027.33 |
合计 | 14,711,767.33 | 96,437,078.54 | 98,991,745.97 | 12,157,099.9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039,862.79 | 85,779,282.76 | 88,348,291.53 | 11,470,854.02 |
2、职工福利费 | 13,472.00 | 780,873.34 | 786,043.34 | 8,302.00 |
3、社会保险费 | 26,415.70 | 1,853,296.09 | 1,864,022.09 | 15,689.7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288.20 | 1,582,722.94 | 1,593,552.06 | 10,459.08 |
工伤保险费 | 2,236.48 | 140,254.17 | 140,237.21 | 2,253.44 |
生育保险费 | 2,891.02 | 130,318.98 | 130,232.82 | 2,977.18 |
4、住房公积金 | 178,659.15 | 1,642,946.45 | 1,815,779.40 | 5,826.2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34,114.51 | 422,880.55 | 311,233.96 | |
其他 | 95,574.72 | 35,172.49 | 117,580.52 | 13,166.69 |
合计 | 14,353,984.36 | 90,825,685.64 | 93,354,597.43 | 11,825,072.5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9,625.43 | 5,379,600.18 | 5,405,521.98 | 323,703.63 |
2、失业保险费 | 8,157.54 | 231,792.72 | 231,626.56 | 8,323.70 |
合计 | 357,782.97 | 5,611,392.90 | 5,637,148.54 | 332,027.33 |
其他说明:
无。
38、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9,370.72 | 1,641,969.60 |
企业所得税 | 80,315,658.43 | 98,447,732.03 |
个人所得税 | 8,188,813.61 | 600,480.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07,921.95 | 2,343,724.76 |
教育费附加 | 2,272,286.42 | 2,325,079.69 |
土地使用税 | 134,517.05 | 210,532.89 |
其他 | 3,299,054.11 | 455,041.84 |
合计 | 96,817,622.29 | 106,024,560.98 |
其他说明:
无。
39、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766,056.11 | 1,976,918.6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966,277.56 | 1,880,239.58 |
合计 | 4,732,333.67 | 3,857,158.19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40、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7,086,551.69 | |
合计 | 17,086,551.69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4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0.00 | 29,604,597.96 |
预提维修基金 | 6,894,578.44 | 6,894,578.44 |
预收股权转让、减资款*1 | 5,000,000.00 | 44,131,250.00 |
押金及保证金、其他 | 36,303,613.12 | 34,184,091.56 |
合计 | 48,198,191.56 | 114,814,517.9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中景科创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3,500,000.00 | --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9,000,000.00 | 293,937,645.9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192,447.51 | 19,721,285.96 |
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 | 2,983,785.41 | 2,940,390.00 |
合计 | 152,176,232.92 | 316,599,321.8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系本公司之孙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与中建投
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
月
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将电站设备销售给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期限从2016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租赁本金为100,000,000.00元,含税
租金总额为112,934,431.20元,分
期支付,期限为
个月,期末应付融资租赁本息合计57,906,915.72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
额为20,192,447.51元,一年以上到期金额为37,714,468.21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该事项为抵押借款。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61,279,269.77 | 110,862,278.61 |
其他 | 50,000,000.00 | |
合计 | 211,279,269.77 | 110,862,278.61 |
45、长期借款(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086,000,000.00 | 1,1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03,000,000.00 | 115,000,000.00 |
合计 | 1,189,000,000.00 | 1,215,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长期借款明细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说明:(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一期100MW项目(以下简称“金湖振合一期”)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2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金湖振合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
个月。本次贷款由华源新能源以其持有的金湖振合100%股
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金湖振合以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金湖振合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
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抵押担保,以金湖振合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2012年
月
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
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3.5亿元于2014年
月
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50亿元于2015年
月
日发放,2015年末借
款金额为
亿元。截止2018年
月
日累计已还款20,500万元,期末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4.95亿元。
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二期30MW项目(以下简称“金湖振合二期”)与苏州银行淮安分行于2017年
月
日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苏州银行淮安分行向金湖振合提供最高168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
个月,(2017年
月-2024
年
月),本次贷款由珈伟股份、振发能源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湖振合以其持有的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电站
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及金湖振合二期30MW光伏电站全部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
)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振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14年
月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支持
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高邮振兴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为
个月。本次贷款由华源新能源以其持有的高邮振兴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高邮振兴
以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以高邮振兴拥有的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提供动产抵
押担保,以高邮振兴应收账款(所签署的购售电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以及其他权利和利益)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关联方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查正发先生个人及其配偶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股权质押担保及动产抵押担保均于2012年
月
日在主管工商部门进行了登记。在满足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放款要求后,本次贷款首笔款项3.29亿元于2014年
月
日发放,第二笔款项3.71亿元于2015年
月
日发放,2015年末借款金额为
亿元。截止2018
年
月
日期累计已还款18,300万元,期末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为5.17亿元。
以上关联方担保事项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华源新能源之前,在收购华源新能源之后,该项贷款协议的担保内容及质押合同的内容均未变更。因此以上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以上
亿元长期借款约定从2016年开始还款,2016年还款
1,000.00万元,2017年还款3,600.00万元,2018年起每年还款11,200.00万元,直至2029年还清借款。截止2018年
月
日,以上两家光伏电站尚有10.12亿元中国进出口银行长期借款未归还,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12亿元。
46、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47、长期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1 | 89,759,468.21 | 47,929,872.81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与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投资协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为: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的借款在乙方项目每期(土地款、厂房建设相关款项款)付款后15日内到位,借期限四年。借款起始日从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每笔款借出之日起算,满三年后的15日内,乙方项目公司必须偿还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该笔借款额的40%+利息,满四年后的15日内,乙方项目公司必须偿还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该笔借款额的60O/o+利息,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J息(取签约时或退出时银行同期三年期贷款利率低者为标准),同时,乙方项目公司的利息支出可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的奖励规则进行减免。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52,045,000.00元的款项,根
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该事项为长期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系本公司之孙公司正镶白旗国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与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正镶白旗电力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方,将电站设备销售给中建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并租回,期限从2016年3月31日-2021年1月31日,租赁本金为100,000,000.00元,含税租金总额为112,934,431.20元,分20期支付,期限为60个月,期末应付融资租赁本息合计57,906,915.72元,其中一年内到期金额为20,192,447.51元,一年以上到期金额为37,714,468.21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该事项为抵押借款。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1,935,596.27 | 856,141.50 | 21,079,454.77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21,935,596.27 | 856,141.50 | 21,079,454.7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太阳能光伏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补 | 369,166.64 | 300,000.00 | 69,166.64 | 与资产相关 |
助资金 | ||||||
深圳光伏照明产品关键技术及工艺工程实验室项目资金 | 1,734,234.95 | 500,000.16 | 1,234,234.79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LED照明项目补助 | 1,922,800.00 | 42,000.00 | 1,880,8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光伏照明产品产业化贷款利息补助 | 1,814,000.00 | 1,81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深圳市科创委员会项目奖金 | 948,000.00 | 94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金湖100WM项目用地规费退还、征地补偿款退回 | 487,967.88 | 14,141.34 | 473,826.54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出让金补贴 | 14,659,426.80 | 14,659,426.8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1,935,596.27 | 856,141.50 | 21,079,454.77 | -- |
其他说明: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中,计入其他收益856,141.50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54,329,396.00 | -3,989,904.00 | -3,989,904.00 | 850,339,492.00 |
其他说明:
股本变动说明:因员工限制性股权激励未达标股票回购3,989,904股。
54、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204,856,526.86 | 25,615,183.68 | 3,179,241,343.1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1,956,897.26 | 111,956,897.26 | ||
合计 | 3,316,813,424.12 | 25,615,183.68 | 3,291,198,240.4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减少系股权激励回购股本,减少股本3,989,904股,减少资本公积25,615,183.68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实行股权激励回购 | 29,604,597.96 | 29,604,597.96 | ||
合计 | 29,604,597.96 | 29,604,597.96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期限制性股票回购,冲减库存股29,604,597.96元。期末库存股
。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543,825.79 | 3,682,546.58 | 3,682,546.58 | -4,861,279.2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543,825.79 | 3,682,546.58 | 3,682,546.58 | -4,861,279.2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543,825.79 | 3,682,546.58 | 3,682,546.58 | -4,861,279.2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992,579.89 | 16,992,579.89 | ||
合计 | 16,992,579.89 | 16,992,579.8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8,581,370.81 | 505,105,403.9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68,581,370.81 | 505,105,403.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378,966.46 | 225,594,966.8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7,086,551.69 | 47,679,672.4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69,873,785.58 | 683,020,698.3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64,084,094.22 | 894,811,936.87 | 2,109,095,119.66 | 1,598,190,158.35 |
其他业务 | 18,242,537.65 | 17,600,362.65 | 7,955,946.44 | 5,934,697.94 |
合计 | 1,182,326,631.87 | 912,412,299.52 | 2,117,051,066.10 | 1,604,124,856.29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01,922.58 | 2,688,339.57 |
教育费附加 | 797,807.83 | 1,328,306.19 |
房产税 | 120,440.00 | 360,702.43 |
土地使用税 | 1,462,025.07 | 1,345,993.42 |
车船使用税 | 5,612.34 | 9,628.10 |
印花税 | 567,814.14 | 2,122,340.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28,903.24 | 885,499.08 |
合计 | 5,284,525.20 | 8,740,809.72 |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支出 | 26,915,252.11 | 27,133,768.01 |
业务推广费 | 13,121,448.60 | 12,920,936.11 |
运杂费 | 11,819,846.88 | 8,632,259.81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4,747,208.32 | 3,003,697.76 |
验货及样品测试费 | 3,796,018.10 | 1,769,209.90 |
租赁费 | 2,419,828.23 | 2,361,877.07 |
广告及展览费 | 2,800,104.18 | 3,947,853.93 |
差旅费 | 1,980,540.04 | 2,547,683.96 |
办公费 | 439,763.29 | 527,494.06 |
其他 | 6,582,313.78 | 3,031,053.61 |
合计 | 74,622,323.53 | 65,875,834.22 |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支出 | 31,887,737.87 | 25,685,897.67 |
研究开发费 | 30,053,207.87 | 15,112,747.81 |
中介咨询服务费 | 6,212,851.03 | 8,781,524.93 |
房租及物管费 | 3,772,091.60 | 4,877,922.18 |
折旧摊销费 | 5,859,790.19 | 4,689,784.24 |
差旅费 | 2,350,782.92 | 1,706,026.54 |
招待费 | 1,685,328.40 | 1,573,042.82 |
汽车费 | 2,601,302.35 | 1,475,813.39 |
装修费 | 2,002,085.39 | 1,110,072.66 |
办公费 | 773,615.10 | 934,377.99 |
其他费用 | 3,340,171.19 | 22,414,142.72 |
合计 | 90,538,963.91 | 88,361,352.95 |
6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4,229,253.28 | 58,183,474.78 |
减:利息收入 | 14,878,351.34 | 7,430,048.70 |
汇兑损益 | 2,502,567.18 | 8,660,315.07 |
手续费及其他 | 1,733,363.77 | 1,546,105.47 |
合计 | 73,586,832.89 | 60,959,846.62 |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8,314,545.42 | 8,376,560.82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5,890,105.38 | 20,344,874.29 |
合计 | 14,204,650.80 | 28,721,435.11 |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51,948.63 | |
合计 | 2,051,948.63 |
69、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67,419.22 | 189,078.04 |
70、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2,192,871.40 | 1,535,729.59 |
7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581,642.26 | 2,540,601.02 |
合计 | 581,642.26 | 2,540,601.02 |
7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33,000.00 | ||
其他 | 94,944.80 | 4,312.59 | |
合计 | 227,944.80 | 4,312.59 |
73、所得税费用(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212,032.40 | 38,583,741.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85,889.16 | 272,578.72 |
合计 | 21,997,921.56 | 38,856,320.3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6,208,134.2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544,602.2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521,534.0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465,634.9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997,759.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8,621.6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19,769.48 |
所得税费用 | 21,997,921.56 |
其他说明无。
74、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57。
75、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往来款 | 84,308,723.27 | 63,924,204.76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1,194,729.90 | 588,382.02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484,296.19 | 4,974,747.67 |
合计 | 107,987,749.36 | 69,487,334.45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 31,107,692.62 | 36,944,913.80 |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 | 22,437,320.85 | 31,194,370.07 |
银行手续非费 | 1,551,938.67 | 1,546,105.47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93,002,188.78 | 61,239,989.50 |
合计 | 148,099,140.92 | 130,925,378.84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产品等 | 17,343,741.13 | |
合计 | 17,343,741.13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 972,327.12 | 2,341,492.8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4,286,349.06 | 146,436,526.52 |
贷款保证金 | 28,245,000.00 | 32,629,890.81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352,138,706.60 | 142,102,436.40 |
合计 | 435,642,382.78 | 323,510,346.54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97,822,456.04 | 204,471,581.84 |
贷款保证金 | 29,560,852.32 | |
非金融机构还款 | 249,971,000.00 | |
往来款项及其他 | 382,988,955.26 | 177,407,402.95 |
付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 | 29,605,087.68 | |
合计 | 760,387,498.98 | 411,439,837.11 |
7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14,210,212.73 | 225,671,706.8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204,650.80 | 28,721,435.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8,830,860.04 | 66,272,405.24 |
无形资产摊销 | 2,375,258.26 | 1,374,528.0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172,898.23 | 12,567,305.5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419.22 | -189,078.0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3,586,832.89 | 64,502,297.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51,948.6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61,418.99 | 272,578.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79,321.73 | -95,096.1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4,108,629.55 | -24,817,037.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0,060,307.98 | -461,559,098.5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010,371.59 | -162,199,740.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17,197.82 | -249,477,793.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9,272,988.82 | 822,351,293.3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4,464,763.01 | 1,044,156,410.9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0.00 | 0.00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0.00 | 0.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5,191,774.19 | -221,805,117.66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9,272,988.82 | 674,464,763.01 |
其中:库存现金 | 193,895.81 | 247,774.7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9,079,093.01 | 674,216,988.25 |
二、现金等价物 | 0.00 | 0.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272,988.82 | 674,464,763.0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90,937,408.84 | 226,445,949.64 |
7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7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90,937,408.84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等。 |
固定资产 | 1,603,385,416.11 | 中山(厂房)、高邮、金湖光伏电站抵押 |
无形资产 | 42,334,256.76 | 中山品上、深圳珈伟土地使用权 |
应收账款 | 238,910,304.53 | 应收电费款质押 |
在建工程 | 4,650,095.53 | 金湖二期30兆瓦动产设备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金湖、高邮、正镶白旗) | 428,686,831.40 | 华源所持高邮、金湖公司及上海珈伟所持有正镶白旗80%的股权质押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000,000.00 | 华源所持虞城华源股权质押 |
合计 | 2,613,904,313.17 | -- |
79、外币货币性项目(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3,230,194.50 | 6.61660 | 87,538,904.93 |
欧元 | 2,707,404.22 | 7.65150 | 20,715,703.39 |
港币 | 799,939.34 | 0.84310 | 674,428.86 |
日元 | 208,977.00 | 0.05991 | 12,520.65 |
瑞士法郎 | 1,707,020.00 | 6.63500 | 11,326,077.70 |
英镑 | 251.59 | 8.65510 | 2,177.5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1,309,866.38 | 6.6166 | 8,666,861.89 |
欧元 | 954,617.69 | 7.6515 | 7,304,257.26 |
港币 | 293,886,210.37 | 0.8431 | 247,775,463.96 |
长期借款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 | 注册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说明 |
1 | Lion&DolphinA/S | 丹麦 | 欧元 | 该国法定货币 |
2 | 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 美国(特拉华洲) | 美元 | 该国法定货币 |
3 | 珈伟科技(欧洲)有限公司 | 德国科隆 | 欧元 | 该国法定货币 |
4 | JiaweiTechnologyHKLimited,DUBAI | 迪拜 | 美元 | 该国法定货币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其他说明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成本合并日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
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序号 | 名称 | 变更原因 |
1 | 惠州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 | 深圳市珈伟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3 | 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2.本期没有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6、其他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生产型 | 10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 福建安溪县 | 福建安溪县 | 生产型 | 85.00% | 0.00% | 投资设立 |
深圳市国创珈伟 | 深圳 | 深圳 | 生产型 | 63.43% | 0.00% | 投资设立 |
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中山 | 中山 | 生产型 | 10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一般贸易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淮安市 | 光伏电站 | 10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电力设备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金昌 | 金昌 | 光伏发电 | 10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珈伟(深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光伏发电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深圳市珈伟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锂离子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等进出口业务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锂离子电池材料、设备等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 85.00% | 0.00%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直接 | 间接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无。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无。
9、其他无。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李雳、丁蓓为夫妻关系,丁蓓、李雳为丁孔贤的女儿和女婿。其中丁孔贤直接持有本公司8.64%的股份,通过上海灏
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10.33%的股份,李雳通过奇盛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19%的股份,丁蓓通过腾
名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31.14%的股份。2009年
月
日,三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期末持股比例为26.39%)但非控股股东 |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查正发 |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及华源新能源具有重大影响 |
以下公司均为查正发所控制的企业。华源新能源因承建以下关联公司所属的光伏电站项目或从以下关联方采购材料设备,从而产生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关联往来等一系列关联交易,具体详见以下各类关联交易说明。 |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宁夏振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北屯蓝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库伦旗振发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五家渠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独山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沾化正大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图木舒克欣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霍林郭勒振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此关联方股权于2018年5月29日转,转让后属于非关联方) |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中宁县银星枣园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和静振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此关联方股权于2018年5月29日转,转让后属于非关联方) |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阳谷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阳谷振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关联方 |
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担任董事 |
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持股10%且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 |
众向动力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担任董事 |
龙能科技如皋市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丁孔贤48%且担任董事长及总经理 |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龙能科技如皋市有限公司 | 采购电池材料 | 8,893,012.83 | 120,000,000.00 | 否 | |
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电池材料 | 10,770.00 | 21,800.00 | 否 | |
众向动力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 电池检测设备 | 27,350.43 | 625,600.00 | 否 | |
小计 | 8,931,133.26 | 120,647,4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盱眙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收入 | 707,547.17 | 707,547.18 |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收入 | 707,547.17 | 707,547.18 |
夏邑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收入 | 707,547.17 | 707,547.18 |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收入 | 707,547.17 | 707,547.18 |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收入 | 1,415,094.36 | 1,415,094.36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2,297,248.54 | 74,703,306.87 |
榆林市榆神工业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9,873,029.06 | 268,285,892.31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13,857,703.85 | 24,117,775.04 |
海原县振兴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33,309,440.00 | |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60,456,283.60 | |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98,231,230.04 | |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22,938.97 | 63,859,309.87 |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27,305,111.49 | |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59,497,814.73 | |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09,699,792.32 | |
襄汾县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13,005,405.41 | |
阳谷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康保县中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EPC工程收入 | ||
小计 | 447,167,332.47 | 729,945,515.75 | |
龙能科技如皋市有限公司 | 销售电池组 | 194,635.04 | |
小计 | 194,635.04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丁孔贤、李雳、丁蓓、珈伟科技及江苏华源担保 | 120,000,0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2018年09月30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200,000,000.00 | 2017年09月08日 | 2018年09月08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100,000,000.00 | 2017年03月14日 | 2018年03月14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750,000,000.00 | 2017年06月19日 | 2018年06月18日 | 否 |
丁孔贤、江苏华源担保 | 300,000,000.00 | 2018年03月22日 | 2019年03月22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200,000,000.00 | 2016年12月06日 | 2017年12月06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100,000,000.00 | 2018年02月04日 | 2019年02月03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 | 150,000,000.00 | 2017年12月12日 | 2018年12月12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江苏华源担保 | 100,000,000.00 | 2017年04月17日 | 2018年03月21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及中山品上担保 | 120,000,000.00 | 2017年04月27日 | 2018年04月27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信用担保,土地抵押 | 270,000,000.00 | 2017年07月26日 | 2025年07月21日 | 否 |
深圳珈伟及丁孔贤担保 | 100,000,000.00 | 2016年03月30日 | 2021年03月30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13,167,0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5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26,334,0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5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19,750,5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18年11月15日 | 否 |
丁孔贤,李雳,丁蓓保证 | 9,752,659.00 | 2016年09月02日 | 2018年09月01日 | 否 |
深圳珈伟,丁孔贤,李雳,丁蓓担保 | 50,000,000.00 | 2017年07月12日 | 2018年07月12日 | 否 |
深圳珈伟担保、陆蓉,查正发担保 | 50,000,000.00 | 2017年06月21日 | 2018年06月20日 | 否 |
深圳珈伟,丁孔贤,振发能源集团 | 100,000,000.00 | 2017年09月22日 | 2018年07月30日 | 否 |
深圳珈伟 | 50,000,000.00 | 2018年01月25日 | 2019年01月25日 | 否 |
高邮,金湖 | 500,000,000.00 | 2014年12月22日 | 2029年12月21日 | 否 |
项目公司股 | 200,000,000.00 | 2014年12月25日 | 2029年12月25日 | 否 |
权抵押 | 200,000,000.00 | 2014年12月22日 | 2029年12月21日 | 否 |
能源集团、查正发、陆蓉 | 500,000,000.00 | 2014年12月25日 | 2029年12月23日 | 否 |
深圳珈伟,振发能源担保 | 168,000,000.00 | 2017年06月09日 | 2027年06月08日 | 否 |
深圳珈伟担保 | 30,000,000.00 | 2017年02月27日 | 2019年02月27日 | 否 |
深圳珈伟,丁孔贤担保及土地抵押 | 50,000,000.00 | 2018年02月28日 | 2021年02月27日 | 否 |
深圳珈伟,丁孔贤担保及土地抵押 | 30,000,000.00 | 2018年02月28日 | 2021年02月27日 | 否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EPC工程收入 | 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87,733,851.84 | |||
电站运维收入 |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 2,250,000.00 | 7,500.00 | 1,500,000.00 | 7,500.00 |
盱眙有限公司 | |||||
电站运维收入 | 舞阳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7,500.00 | 1,500,000.00 | 7,500.00 |
EPC工程收入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6,181,339.44 | 249,531.04 | 93,815,173.44 | 685,760.69 |
EPC工程收入 | 海原县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81,642,966.52 | 816,429.67 | 81,642,966.52 | |
EPC工程收入 | 阿拉善盟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0,783,200.00 | 30,783,200.00 | 307,832.00 | |
电站运维收入 | 金湖振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7,500.00 | 1,500,000.00 | 7,500.00 |
电站运维收入 | 江苏吉阳电力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15,000.00 | 3,000,000.00 | 15,000.00 |
EPC工程收入 | 墨竹工卡振发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72,055,200.00 | 31,800.00 | 72,055,200.00 | 688,752.00 |
EPC工程收入 | 榆林市榆神工业园区锦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52,221,795.00 | 2,150,758.57 | 528,970,351.00 | 3,138,944.94 |
EPC工程收入 | 海南州蓝天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127,019,534.00 | 127,019,534.00 | 1,270,195.34 | |
EPC工程收入 | 固原中能振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97,323,368.00 | 838,265.18 | 197,323,368.00 | 1,134,968.50 |
EPC工程收入 | 淮南振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13,831,588.20 | 138,315.88 | 13,831,588.20 | |
EPC工程收入 | 阳谷振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43,641,312.00 | 436,413.12 | 43,641,312.00 | |
EPC工程收入 | 阳谷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975,890.00 | 139,758.90 | 13,975,890.00 | |
EPC工程收入 | 虞城华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206,988,440.00 | 752,884.42 | 75,288,442.00 | |
EPC工程收入 | 海原县振兴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55,972,044.80 | |||
EPC工程收入 | 襄汾县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436,000.00 | |||
合计 | 1,805,056,529.80 | 5,591,656.78 | 1,285,847,025.16 | 7,263,953.47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采购电池材料 | 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 9,281.11 | |
采购电池材料 | 龙能科技如皋市有限公司 | 4,010,957.00 | |
工程 | 宁夏振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119,770.70 | 4,208,655.04 |
电池组件、设备、工程 | 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1,311,236.20 | 13,918,050.12 |
电池组件、设备 | 江苏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651,228.62 | 12,278,039.37 |
电池组件、设备 | 中启能能源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 3,162,913.47 | 3,162,913.47 |
电池组件、设备 | 无锡振发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4,500.00 | 254,500.00 |
合计 | 29,519,887.10 | 33,822,158.00 |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9,605,087.68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0 |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扣除激励对象在未来解除限售期取得理性预期收益所需要支付的锁定成本后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业绩考核、个人业绩考核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5,615,183.68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于2018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854,329,396股减少至850,339,492股。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3,989,904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7%,股票回购价格为7.42元/股。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租赁合同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期末,根据本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的办公场所及经营占用厂房租赁合同,未来应付租金情况如下:
出租方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未来应付租金 |
深圳市新发工艺品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新发工业厂区厂房 | 2017年7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 6,984,960.00 |
深圳科能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储能大厦33层ABD单元 | 2016年5月1日 | 2021年4月30日 | 10,120,898.00 |
2、或有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专利侵权纠纷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了结的境外诉讼,为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于2013年6月5日受理的两起专利侵权纠
纷案件及于2016年7月12日起诉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的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诉讼请求 |
1 | 13-cv-01952-MLC-DEA | SIMONNICHOLASRICHMOND | JIAWEINORTHAMERICAINC,JIAWEITECHNOLOGY(HK)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JIAWEITECHNOLOGY(USA)LTD,SHENZHENJIAWEIINDUSTRIESCOMPANYLIMITED,SHENZHENJIAWEIPHOTOVOLTAICLIGHTINGCO.,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CVSCAREMARKCORPORATION,CAREMARK,PHC | 专利侵权纠纷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2)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4)禁止被告侵权行为;(5)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
LLC | |||||
2 | 13-cv-01953-MLC-DEA | SIMONNICHOLASRICHMOND | (1)JIAWEINORTHAMERICAINC,(2)JIAWEITECHNOLOGY(HK)LTD(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3)JIAWEITECHNOLOGY(USA)LTD,(4)SHENZHENJIAWEIINDUSTRIESCOMPANYLIMITED,(5)SHENZHENJIAWEIPHOTOVOLTAICLIGHTINGCO.,LTD(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6)TRUEVALUERETAILINC.,(7)ACEHARDWARECORPORATION,(8)ORGILI,INC.,(9)BIGLOTS,INC.,(10)BIGLOTSSTORES,INC | 专利侵权纠纷 |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2)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故意侵权行为而受到的利润损失和/或专利许可费损失;(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4)判令侵犯原告公开申请专利暂时权的被告除作出上述赔偿外,另行向原告支付专利权税;(5)禁止被告侵权行为;(6)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
3 | 5:16-cv-03886-BLF | LightingScienceGroupCorporation | (1)ShenzhenJiaweiPhotovoltaicLightingCo.,Ltd.(珈伟股份),(2)JiaweiTechnology(USA),Ltd.(美国珈伟) | 专利侵权纠纷 | (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的律师费及其他诉讼费用;(2)要求被告及其代理人、雇员、代表、继承人和受让人停止侵权行为;(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4)判令被告按三倍向原告赔偿其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最高限度内的判决前(或后)的利益赔偿;(6)其他法院认为公平的救济。 |
法院的要求分别提出了第3:14-cv-4481-MLC-DEA、3:14-cv-4879-MLC-DEA、3:13-cv-1952-MLC-DEA号针对赔偿要求的
诉讼,且该等赔偿的审判依赖于对编号为7196477、7429827、8362700、8080370的四项专利在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的
审查结果,截至2017年
月
日,经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第IPR2014-00936号文宣告7196477号专利无效、第
IPR2014-00938号文宣告7429827号专利部分无效、第IPR2014-00937号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无效、第IPR2014-00935号
文宣告8080370号专利部分无效(原告已于2017年
月
日上诉,目前在重新审查过程中);第13-cv-01952-MLC-DEA
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审结,待前述专利审查结果。
2.5:16-cv-03886-BLF号案件,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于2017年
月
日确认案件暂停审理,原告LightingScience
GroupCorporation声称其持有的编号为8201968、8672518、8967844号涉诉专利的有效性,在5:16-cv-03886-BLF号案件
起诉前已因其他诉讼提交美国专利及商标审查局审查,待该等专利审查结果确认后,5:16-cv-03886-BLF号案件方能审
结。
3.(i)13-cv-01952-MLC-DEA号及13-cv-01953-MLC-DEA号案件的原告已经以相同理由起诉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多家生
产企业及多家美国本土零售企业,由于原告所指的产品不是太阳能草坪灯行业的主流产品,其所发起的针对行业的集体性诉讼不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原告所指的产品也非本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太阳能草坪灯业务造成重大影响。(ii)5:16-cv-03886-BLF号案件中原告所指专利侵权的产品系节能LED灯,并起诉了同行业的多家企业,由于原告所指
的侵权产品非公司的主要产品,故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合同纠纷案
合同纠纷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案号 | 原告/上诉方 | 被告/被上诉方 | 案由 | 标的金额(元) |
1 | (2017)粤0183民初1934号 |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立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纠纷 | 10,392,230.57 |
2 | (2017)粤0305民初18147号 | 本公司 | 北京野兽科技有限公司、惠州野兽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 | 6,606,060.00 |
3 | (2017)粤2072民初13231号 | 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买卖合同 | 1,352,636.13 |
合计 | 18,350,926.70 |
本公司已对上述序号1纠纷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10,392,230.57元。
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为关联方提供提保详见“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关联担保情况”。
其他或有事项
(1)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欧洲公司Lion&DolphinA/S产生的股权转让款支付事项
根据全资子公司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珈伟)与卖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珈伟以最高不超过
10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欧洲公司Lion&DolphinA/S(以下简称L&D)的全部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收购完成后三年内,香港珈伟将根据标的公司L&D经营业绩实现情况向卖方合计支付不低于550万美元且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股权转让价款。截止期末,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400万美元、2015年第二期股权转让进度款60万美元及2016年第三期股权转让进度款45万美元,后续股权(第四期)转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需要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确定。后续股权(第二、三、四期)转
让款的支付进度与金额如下表: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合计 | |
各期占合计(二、三、四期)支付比例 | 40.00% | 30.00% | 30.00% | 100.00% |
业绩<目标业绩75%(万美元) | 60 | 45 | 45 | 150 |
目标业绩75%≤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 | ≥60?≤240 | ≥45且≤180 | ≥45且≤180 | ≥150且≤600 |
业绩>目标业绩125%(万美元) | 240.00 | 180.00 | 180.00 | 600.00 |
2017年L&D公司净利润低于目标业绩75%,故香港珈伟公司以低于75%业绩达标率为预计负债,确认预计负债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40,390.00元,重分类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珈伟”)出口贸易业务未被认定为离岸贸易影响企业所得税事项
香港珈伟所申请的离岸贸易免税文件一直未下发,故香港税务局未免除其离岸贸易产生的利润,并要求香港珈伟对存在争议
的税款购买储税券,香港珈伟累计购买储税券为港币35,479,048.55元,折合为人民币29,657,289.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年度 | 储税券金额(港币) | 购买时间 | 税率 |
2007年度 | 2,275,000.00 | 2014年 | 17.50% |
2008年度 | 6,600,000.00 | 2015年 | 16.50% |
2009年度 | 11,880,000.00 | 2016年 | 16.50% |
2010年度 | 1,208,570.06 | 2016年 | 16.50% |
2011年度 | 8,944,170.02 | 2016年 | 16.50% |
2012年度 | 591,310.17 | 2016年 | 16.50% |
2013年度 | 750,506.30 | 2016年 | 16.50% |
2015年度 | 3,229,492.00 | 2016年 | 16.50% |
合计 | 35,479,048.55 |
截止目前,香港珈伟离岸贸易免税文件尚未批准。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合并层面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14,414,529.43元。香港珈伟将缴纳的储税券29,657,289.52元(人民币)冲减应交税费-所得税并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若将其计入所得税费用并扣除合并层面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4,414,529.43元,则会冲减报表利润15,242,760.09元(人民币)。
除存在上述承诺与或有事项外,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与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无。
3、资产置换(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2)其他资产置换无。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无。
6、分部信息(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无。
(4)其他说明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无。
8、其他无。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7,548,492.73 | 94.91% | 1,726,873.00 | 1.03% | 165,821,619.73 | 383,052,094.59 | 97.71% | 970,992.21 | 0.25% | 382,081,102.3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8,976,513.91 | 5.09% | 8,976,513.91 | 100.00% | 0.00 | 8,976,513.91 | 2.29% | 8,976,513.91 | 100.00% | 0.00 |
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76,525,006.64 | 100.00% | 10,703,386.91 | 6.06% | 165,821,619.73 | 392,028,608.50 | 100.00% | 9,947,506.12 | 2.54% | 382,081,102.3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0-3个月 | 4,007,436.96 | ||
4-12个月 | |||
1年以内小计 | 4,007,436.96 | ||
1至2年 | 6,497,899.23 | 649,789.92 | 10.00% |
2至3年 | 343,628.85 | 103,088.66 | 30.00% |
3年以上 | 1,223,960.60 | 973,994.42 | 79.58% |
3至4年 | 243,260.20 | 121,630.10 | 50.00% |
4至5年 | 641,680.40 | 513,344.32 | 80.00% |
5年以上 | 339,020.00 | 339,020.00 | 100.00% |
合计 | 12,072,925.64 | 1,726,873.00 | 14.3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关联方应收账款 | 155,475,567.0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可以收回,不计提坏账 |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93,294.00 | 4,893,294.00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 |
LivacContractingCO. | 2,325,235.00 | 2,325,235.00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 |
北京浩瀚名润科技有限公司 | 1,397,694.91 | 1,397,694.91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 |
南京兆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290.00 | 360,290.00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全额计提坏账 |
合计 | 8,976,513.91 | 8,976,513.91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55,880.7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97,064,419.10 | 54.99% | |
VidisGmbH | 33,768,817.54 | 19.13% |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7,650.00 | 11.33% | |
惠州野兽科技有限公司 | 6,491,040.00 | 3.68% | 649,104.00 |
深圳光电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93,294.00 | 2.77% | 4,893,294.00 |
合计 | 162,225,220.64 | 91.90% | 5,542,398.00 |
2、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 882,881, | 99.97% | 882,881,4 | 549,231 | 99.95% | 549,231,98 |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89.39 | 89.39 | ,983.45 | 3.4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00,000.00 | 0.03% | 300,000.00 | 100.00% | 0.00 | 300,000.00 | 0.05% | 300,000.00 | 100.00% | |
合计 | 883,181,489.39 | 100.00% | 300,000.00 | 0.03% | 882,881,489.39 | 549,531,983.45 | 100.00% | 300,000.00 | 0.05% | 549,231,983.45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82,881,489.39元。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 | 860,006,747.94 | 529,094,143.35 |
出口退税款 | 13,903,556.02 | 12,148,497.01 |
员工备用金 | 359,258.95 | 90,027.17 |
押金、保证金 | 3,425,405.20 | 3,527,113.20 |
非关联方往来 | 3,324,576.28 | 1,900,165.56 |
其他 | 2,161,945.00 | 2,772,037.16 |
合计 | 883,181,489.39 | 549,531,983.4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80,002,670.34 | 1年以内 | 65.67% | |
珈伟龙能固态储能科技如皋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84,567,413.69 | 2年以内 | 20.90% |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8,957,872.41 | 1年以内 | 8.94% |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6,456,791.50 | 2年以内 | 1.86% | |
出口退税款 | 出口退税款 | 13,903,556.02 | 1年以内 | 1.57% | |
合计 | -- | 873,888,303.96 | -- | 98.95%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4,125,149,711.88 | 4,125,149,711.88 | 4,111,549,711.88 | 4,111,549,711.88 | ||
合计 | 4,125,149,711.88 | 4,125,149,711.88 | 4,111,549,711.88 | 4,111,549,711.8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珈伟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42,541,650.14 | 42,541,650.14 | ||||
厦门珈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5,420,090.65 | 5,420,090.65 | ||||
福建珈伟光电有限公司 | 104,415,470.97 | 104,415,470.97 | ||||
深圳市国创珈伟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 21,076,000.00 | 13,600,000.00 | 34,676,000.00 | |||
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 | 146,554,640.56 | 146,554,640.56 | ||||
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68,182,115.12 | 1,968,182,115.12 | ||||
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718,359,744.44 | 718,359,744.44 | ||||
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1,105,000,000.00 | 1,105,000,000.00 | ||||
合计 | 4,111,549,711.88 | 13,600,000.00 | 4,125,149,711.88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0,643,932.23 | 211,113,501.63 | 376,338,570.71 | 315,661,832.13 |
其他业务 | 18,098,834.96 | 17,556,781.73 | 211,643.10 | 172,264.44 |
合计 | 238,742,767.19 | 228,670,283.36 | 376,550,213.81 | 315,834,096.57 |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 | |
合计 | 70,000,000.00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7,419.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192,871.40 | 公司收到相关政府补助资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3,697.4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59,094.57 | |
合计 | 17,120,055.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7% | 0.0216 | 0.02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3% | 0.0015 | 0.001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无。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名称: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孔贤
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