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晖创新: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9日以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信群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核心条款如下:

授信额度: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2个月;额度为可循环额度。

授信期间:自合同订立日(即2020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3月29日止,本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期限以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用途:用于正常经营的业务需要。

担保: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特别约定: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具体贷款业务须满足约定的放款条件且由该公司出具书面放款通知后,北京银行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

托保证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授信业务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同意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还款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核心条款如下:

担保的主债务:依据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务,其最高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间:12个月。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保证方式: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因北京银行向公司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保证范围以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为主合同签订的各种形式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保证期间:按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所签订的法律性文件签订之日起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反担保措施:杜江涛先生签订《最高额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向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3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