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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麦捷科技股票代码30031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磊
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二巷6号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老坑工业区二巷6号
传真0755-280856050755-28085605
电话0755-28085000-3200755-28085000-320
电子信箱securities@szmicrogate.comsecurities@szmicrogate.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片式功率电感、射频元器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和LCM显示屏模组器件,并为下游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元器件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主导产品属于高端电子元器件,其设计、制造具有高精密性。产品广泛用于移动通讯、消费电子、军工电子、计算机、互联网应用产品、LED照明、汽车电子、工业设备等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1,817,743,896.601,671,640,887.008.74%1,441,336,85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90,952.43131,688,224.30-65.76%-351,198,567.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429,726.44111,378,458.59-91.53%-370,677,86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321,573.97100,128,074.01140.01%180,274,622.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490.1897-65.79%-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490.1897-65.79%-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1%6.76%-4.55%-17.05%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3,393,445,343.833,154,834,189.697.56%3,109,379,136.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58,671,154.212,013,650,954.332.24%1,883,728,382.25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74,576,657.74419,182,121.98538,692,627.04585,292,489.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0,694.3722,286,010.1747,388,097.97-29,873,850.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772,524.1715,829,302.8640,841,365.62-40,468,41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116,087.49-38,030,829.12-3,342,721.15188,579,036.7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85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1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6.44%183,818,0730
张美蓉境内自然人6.26%43,536,90235,164,501质押25,119,999
皓熙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高科皓熙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其他2.15%14,935,2080
基金
王小可境内自然人1.97%13,700,0000
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6%12,933,683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1.58%11,00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50%10,409,0690
钟志海境内自然人1.44%10,027,10210,027,102
叶文新境内自然人1.29%8,980,0000
上海隆华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0.96%6,701,731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深圳市华新投中艺有限公司与钟志海、叶文新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政治格局和经济环境动荡起伏,中国传统产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核心领域技术产品亟待突破。公司所处的通信电子行业整体处于4G向5G过渡的建设阶段,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战及终端需求不振的影响导致业绩同比下滑,下半年随着贸易摩擦缓和、国产替代加速等趋势的发展,各大通讯厂商陆续发布5G手机产品,5G基站开始持续投入建设,这些都带来了元器件的旺盛需求,公司顺应趋势,全体人员上下同欲,扭转了销售颓势,使订单稳步回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17,743,896.6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8.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90,952.43元,与上年同比下滑65.76%;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321,573.97元,与上年同比上升140.01%。公司本期业绩较上年同期相比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受疫情等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影响,经公司内部对市场、客户等情况综合研判,对子公司星源电子计提存货减值6,635.83万元,同时公司计提子公司星源电子商誉减值3,159.36万元;2、公司本部受益通信行业发展及国产替代加速,募投项目效益逐步释放,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1.57%。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加强管控,控制风险,对外抢抓市场机遇,促进发展。在内部管控方面:(1)在新的控股股东指导下,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了治理结构及内控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2)公司剥离了孙公司北海星沅,进一步优化了资产结构,有助于聚焦主业、提质增效;(3)公司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在生产管理端建立了MES体系,完善了仓库管理体系、销售订单管理和人力资源信息化,强化了产品品质管理和交付可靠性。但公司在子公司资金预算、库存管理等财务方面管控力度有待加强,同时在人才梯队建设和薪酬绩效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有待进一步提升改善;(4)公司持续进行大客户转型,进一步提升质量管控水平,不断完善交付体系,加强新产品推广能力。

在对外发展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韩国设立了办事处,增强了公司的研发实力和海外市场拓展能力。在积极筹备海外布局的同时,公司本部聚焦核心头部客户并取得较大突破,快速响应需求逐步提升客户份额占比;深入布局通信基站、服务器、智能音箱和安防等新进领域;子公司星源电子在亚马逊、谷歌、脸书、阿里和联想等国际品牌客户均取得突破,成功实现以品牌客户为主的战略布局。抢抓笔记本电脑、安防工控、智能音箱、教育平板、智能支付、智能家电、车载前装等领域优质客户;子公司金之川深耕服务通信基站领域龙头客户,不断满足其供不应求的订单需求。

在研发工作方面,公司强化以关键客户和关键技术为核心的研发战略,加大与头部客户的合作研发投入,实现了大量的新品试制和替代研发。针对通讯基站龙头客户,公司开发了多款LTCC滤波器和一体电感等射频及功率器件,其中部分产品已成功导入客户并开始量产交付;针对手机终端头部客户,公司不仅开发了面向5G手机的LTCC和SAW滤波器,还研制了超小尺寸一体电感及其核心材料,取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并开始批量生产。

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控股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深圳远致富海电子信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国资背景股东的资源支持下,公司获得了更好的信用背书及更低的融资成本;通过国资背景及市场化运营进行优势资源互补,抗风险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司报告期内还就《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的内容进行了优化与更新,通过完善法人治理规范从而持续

提升公司的整体运作水平。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后续公司将不断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公司治理,努力适配经营层授权,持续从研发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人力资源体系、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公司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提升研发环节的快速响应能力及工艺与批量交付的技术水平,建立起快速反应、稳定可靠、优质高效的生产制造和信息管理系统,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从而实现公司管理信息化和生产智能化的重要目标。行而不辍,未来可期:公司管理层也相信,未来在实际控制人的强大背景与资源支持下,公司会一如既往地专注于通信电子领域并顺应市场的未来发展需求,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小型化、精密化和模块化的射频元件和功率类磁性器件产品及高附加值的综合服务,面对科技不断创新的需求开发出更多新应用的产品,通过加速技术创新及产品升级,以先进的研发技术与生产实力为基础,积极开发海内外客户,并全力拓展公司经营规模与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一体电感和射频滤波器等拳头产品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长期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电子元器件1,008,543,236.65229,072,682.8522.71%19.17%5.46%-2.95%
LCM液晶显示模组807,807,133.0288,101,028.6710.91%-2.03%-6.41%-0.5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

修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的影响。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05,083,592.96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631,551,000.34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23,468,058.94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385,450,977.47元。“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38,224,784.96元,“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233,256,142.49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0元,“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16,632,449.77元。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00元。“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0.00元。

2、公司根据2017年度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上年年末余额无影响。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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