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
回复(三次修订稿)的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34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认真研究后进行了逐项说明和书面回复,并根据要求公开披露了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8日、2021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三次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三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
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