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坪山科技路麦捷科技智慧园T3栋9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俞磊女士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4,097,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6130%。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145,543,3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9179%。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22年9月9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4,25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42%。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951,8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65%;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8034%;反对
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039%。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009,1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67%;反对3,63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78%;反对3,63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4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8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9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3.1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045,5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91%;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073%;反对59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99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刘品律师、袁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做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