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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序号监事会届次召开时间会议主要内容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月20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续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及新增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3月5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6日审议通过: 1、《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修订稿)》。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7月17日审议通过: 1、《关于拟注销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8月15日审议通过: 1、《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作废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31日审议通过: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新增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0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有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发生。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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