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意见
作为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于明、李绍滨、李景辉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