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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3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旋极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江涛先生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持股信息变动未及时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2021年9月29日,陈江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0号)。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1年11月2日,陈江涛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9号),经查明,陈江涛先生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北方信托·恒生一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恒生一号)证券账户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恒生一号是陈江涛的一致行动人。根据信托合同约定,陈江涛享有恒生一号投资“旋极信息”的收益、承担损失,并拥有该部分“旋极信息”的表决权。陈江涛实质上通过恒生一号增持“旋极信息”,实际持有该部分股票,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恒生一号证券账户自2020年3月9日至3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旋极信息”28,046,1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6%,导致陈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旋极信息”比例超过1%。陈江涛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4月10日,上市公司查阅股东名册时知悉上述减持事项,并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相关信息。

2、陈江涛转让徐州中天涌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中天涌慧)股权间接减持“旋极信息”,陈江涛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徐州中天涌慧持股占“旋极信息”总股本的1.69%,为陈江涛一致行动人。陈江涛持有徐州中天涌慧88.89%的股权。

2020年5月12日,陈江涛将其持有的徐州中天涌慧股权全部转让。股权转让后,陈江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旋极信息”减少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9%,超过1%。陈江涛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5月22日,上市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陈江涛超比例减持“旋极信息”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述违法行为。案件调查期间,陈江涛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监管局决定:

对陈江涛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陈江涛先生个人,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产生影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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