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052%。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数量为2人。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0月8日。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申请解锁可上市流通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股的0.0052%,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5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5月26日,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7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42人,授予数量863,000股(不含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授予价格为18.44元/股。确定2017年6月27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
7、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了授予登记事宜,2017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21日。
8、2017年6月2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1,039,4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484189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995482股。2017年7月31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018年6月12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985,9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8年6月22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8.44元/股调整为14.55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63,000股调整为1,043,796股,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股调整为145,140股。
9、 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本次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获授条件,同意向上述激励对象按照11.60元/股授予52,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剩余93,140股作废。授予日为2018年6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事项及授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名单进行了核实。
10、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15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30,984,526股的0.1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1,043,796股调整为786,643股。
11、 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其中部分激励对象因2017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达到A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783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25,847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根据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
了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事宜,2018年9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
13、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含前述2017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等1人),公司应将其所持54,42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7,234股。另外,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783股,尚未实施注销手续。本次调整后,合计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8,211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4,91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 2019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19年6月13日,2017年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211股回购注销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86,643股调整为728,432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000股。
15、 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30,962,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2019年6月24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由于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价格由14.55元/股调整为12.81元/股,首次授予的数量由728,432股调整为801,274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1.60元/股调整为10.13元/股,预留授予的数量由52,000股调整为57,200股。
16、 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178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股的0.103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由801,274股调整为538,096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57,200股。
17、 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部分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等,只能部分解锁,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895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027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4,4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2019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4,058,596股的0.005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后,2017年限制性股票由57,200股调整为42,900股。
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三、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首期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计算的60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48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本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计划的60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锁定期满后48个月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四次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四条第2款的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A(解锁100%)、B(解锁90%)、C(解锁80%)、D(解锁50%)、E(解锁0%)等5个等级,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25%。
公司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25日,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截至目前,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规定,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序号 | 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
1 |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不低于1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4年~2016年净利润平均数的增长率为283.5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注: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 |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对应解锁比例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当期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 (1)2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D(合格)等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部分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等,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涉及的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限制性股票为13,200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安排
姓名/职务 | 本次解锁前剩余的获授限制性股票(股) | 本期解锁限制性股票(股) | 本期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 | 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股) | |
2位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 考核等级达到A等 | 35,200 | 8,800 | - | 26,400 |
考核等级未达A等 | 22,000 | 4,400 | 1,100 | 16,500 | |
合计 | 57,200 | 13,200 | 1,100 | 42,900 |
注: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1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步实施了转增。另外,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内,部分激励对象因2018年度个人考核等级未到达A等,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变动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92,182 | 0.627% | -13,200 | 1,578,982 | 0.622% |
股权激励股 | 1,443,176 | 0.568% | -13,200 | 1,429,976 | 0.563% |
其中:境内自然人 | 1,355,822 | 0.534% | -4,400 | 1,351,422 | 0.532% |
其中:境外自然人 | 87,354 | 0.034% | -8,800 | 78,554 | 0.031% |
高管锁定股 | 149,006 | 0.059% | - | 149,006 | 0.059% |
其中:境内自然人 | 108,213 | 0.043% | - | 108,213 | 0.043% |
其中:境外自然人 | 40,793 | 0.016% | - | 40,793 | 0.01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2,466,414 | 99.373% | 13,200 | 252,479,614 | 99.37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466,414 | 99.373% | 13,200 | 252,479,614 | 99.378% |
三、股份总数 | 254,058,596 | 100.00% | - | 254,058,596 | 100.00% |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