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二零一九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洁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未来可能有更多的企业涉足上述领域,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市场竞争。尽管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消费电子产品等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且相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若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及研发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产品市场,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被其他公司赶超的风险。
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持续加大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等高科技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加快产业布局,通过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培育
新的利润和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快速的市场行情分析与监测机制,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成本压力持续加大的风险
为实现公司确立的以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三方面为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的发展战略,提高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临床研究、应用与推广进程,公司持续加大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可能会导致研发支出、市场开拓、人工成本等费用保持刚性增长。上述成本费用的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在不断提高经营业绩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和细化成本控制和核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产学研创新平台,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等各项措施尽力化解和减轻成本上升的压力。
(三)应收账款增加风险
由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等产品销售模式使公司相对应客户的收款时间延长。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大。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利,并不排除个别项目在未来可能出现呆坏账金额大于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销售合同执行的全流程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部门回款率的考核力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额度和账龄,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保障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确保公司现金流的稳健,防范现金流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增加,业务的拓展,公司的经营规模还会不断扩张,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会扩大,人员规模不断增大,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研发和质量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做相应的改进和调整,对经营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司对子公司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合中面临较大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强化内部管理的流程化、体系化,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五)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定价。由于汇率的波动以及付款周期的存在,可能将会影响公司的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如果未来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人民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培养和强化汇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密切注视国际外汇市场相关货币的变化趋势,培养和吸收高素质的外汇风险管理人才,同时形成防范汇率风险的有效管理机制,并从合同等源头控制交易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并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如通过并购的有关子公司业绩达不到预期,可能出现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被并购公司管理,在业务方面整体筹划,和被并购公司协同发展;加强被并购公司管理,加强与被并购公司之间的人员交流、学习;财务方面,协助被并购公司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并在技术、业务、客户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被并购公司的盈利水平,保障被并购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7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8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05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发行人、宜安科技、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宜安香港 | 指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镁业科技 | 指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德威铸造 | 指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NEW TECHNOLOGY | 指 | 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宜安云海 | 指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镁乐医疗 | 指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金研科技 | 指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沈阳金研 | 指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宜安液态 | 指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力安液态 | 指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逸昊金属 | 指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逸昊液态 | 指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欧普特 | 指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西欧普特 | 指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宜安新材料研究院 | 指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株洲宜安新材料 | 指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株洲国投 | 指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株洲市国资委 | 指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宜安实业 | 指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18年度 |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 | 指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宜安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32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宜安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Dongguan Eontec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Eonte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洁丹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662 |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66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e-ande.com | ||
电子信箱 | eon@e-and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春联 | 曾仕奇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电话 | 0769-87387777 | 0769-87387777 |
传真 | 0769-87367777 | 0769-87367777 |
电子信箱 | lian@e-ande.com | zengsq@e-and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姚运海、张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何新苗、张宇 | 2018-03-16至2020-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2018年 | 201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6年 | |
营业收入(元) | 985,803,818.37 | 810,734,360.91 | 21.59% | 563,025,33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202,859.52 | 32,761,566.51 | 65.45% | 30,687,721.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019,699.45 | 21,991,167.23 | 100.17% | 25,314,03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158,963.30 | 151,084,720.33 | -107.39% | 29,095,443.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99 | 0.0800 | 49.88% | 0.07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99 | 0.0800 | 49.88% | 0.07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7% | 4.40% | 0.37% | 4.47%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000,261,697.50 | 1,483,864,027.58 | 34.80% | 1,132,928,785.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34,182,377.52 | 765,753,626.92 | 61.17% | 728,856,456.0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65,628,265.36 | 237,149,226.85 | 291,864,370.03 | 291,161,956.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65,058.82 | 20,841,547.01 | 27,219,884.81 | 3,076,368.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78,067.73 | 18,687,820.07 | 21,673,562.99 | 1,580,24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411,540.63 | -20,985,836.71 | -11,433,125.62 | 48,671,539.6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0,880.04 | -37,553.06 | -68,606.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644,348.47 | 13,162,020.50 | 6,472,532.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0,039.67 | -730,902.12 | -79,899.1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32,674.06 | 1,813,901.45 | 948,671.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673.97 | -190,735.41 | 1,672.07 | |
合计 | 10,183,160.07 | 10,770,399.28 | 5,373,683.2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一)公司主要业务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材料研发、精密模具开发、精密压铸、数控精加工、表面处理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最优质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液态金属产品、高端LED幕墙及工业配件、精密模具等,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产品。公司产品主要采用新材料配方和高效、环保的压铸及后处理工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及品牌优势,目前已成为一家具有极强成长潜力的新材料公司,形成了以国内外著名客户为依托,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保障、以高精尖新材料产品为导向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液态金属、有机硅胶、工业配件、高端LED幕墙及精密模具等产品的销售。
(二)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公司设置专门负责采购原材料、辅料等物料的采购部,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按公司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自行组织采购。公司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是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货源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发货及时的企业。
为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料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有《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控制程序》、《仓储管理控制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等,分别规定了公司物料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方式、采购部门的职责、采购物料的验收程序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通过销售部将订单传递给计划部后,计划部下达生产计划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模具的开发,并生产样品,交由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合格后,公司开始试生产,试生产后,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开始进行批量生产。在各工序加工产品过程中,公司品质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予以出厂。公司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客户订单→模具设计→模具制造→熔炼→压铸成型→加工铸件披锋、毛刺→CNC加工→表面处理→涂装→包装入库。
为确保生产过程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制定了《生产计划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制程检验控制程序》、《APQP控制程序》、《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生产设备控制程序》等相关制
度。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是以订单生产直销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组织产品开发、模具设计及产品制造服务,所以销售力量主要集中在产品生产前,通过向客户传递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业绩、产品质量等多样化的信息,获取客户订单。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服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场开发控制程序》、《订单评审控制程序》、《客户投诉/退货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等。
2018年度,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2018年度,是公司突破创新,争创公司发展新格局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不仅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而且引进的株洲国投通过协议受让股份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控股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这将为公司持续、高效的经营和做大做强提供更大的平台。
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制定的主要经营计划,构建科学、先进的管理体制和平台,继续深耕主业、砥砺前行。面对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5G、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以品质为根本的战略思维,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受益于行业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公司行之有效的措施,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80.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0.2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5.45%。
(四)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1)新能源汽车随着世界各国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日益重视,汽车轻量化正成为不可避免的主要趋势,作为降低新能源汽车能耗的重要技术,轻量化材料不仅影响到未来汽车设计理念,也成为新能源汽车技术革命的重要推力,而“中国制造2025”也已经将材料技术列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核心。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促进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新能源汽车由于受到电池重量及电池续行里程的影响,车身减重要比传统汽车迫切。从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来看,新能源汽车通过使用镁铝合金等新
材料做车身或关键部件,可以使新能源汽车通过减重增加续航能力,减少电池成本,使得整车的制造成本更低。随着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技术的成熟和轻量化需求增加,铝镁合金等轻量化新材料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2)液态金属
液态金属具有优越的材料特性,被认为是继铁和钢、塑料之后的第三次材料革命。非晶状态的特殊结构使其兼具金属的韧性、陶瓷的强度和塑料的加工成型能力,可以同时保持高强度、高硬度、耐蚀性、耐磨性、高电阻率等特性,具有一次成型实现超薄、复杂结构的优势及良好成型性和高尺寸精度的特性,可以满足折叠屏手机对于结构件的厚度,复杂结构的极限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用户体验和非常好的金属外观,
还可以大幅度节约结构件的工艺成本,从而实现高性价比产品的稳定批量生产。
液态金属时代正加速来临,由于非晶态材料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广泛的技术应用,液态金属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品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并开始在智能制造、医疗、高端体育器材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生物可降解金属是本世纪初开始迅速发展的新一代医用金属材料。这类新型医用金属材料摒弃了人们通常将金属植入物作为生物惰性材料使用的传统思想,利用其在人体环境中可发生腐蚀(降解)的特性,实现在体内的修复功能的同时逐渐降解并最终不在宿主体内残留,避免了二次手术取出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心理、生理及经济上的负担。
镁及其合金以优异的理化性能和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成为生物可降解金属的典型代表,有希望替代部分传统医学中的不锈钢或钛合金等材料在非承重部位的应用。近年来,人口老年化趋势的加重、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费用支出的增加等,给中国骨科植入物市场发展带来了机遇。据行业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骨科植入物市场规模已经突破150亿元。每年我国大概有300万人次做骨折手术,其中关节置换约25万例,脊柱装置约为40万例。未来10-15年骨科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0%-15%,仅这一医用镁合金材料市场规模就可达120亿。对骨内植入物新材料的开发以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将会具有革命性和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市场前景巨大。
2、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凭借着独特的新材料技术的获取、研发和产业化整合能力,不仅建立起自己的核心技术壁垒,在细分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更借助完整的产业链条、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一家具有极强成长潜力的新材料公司。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新材料产品行业拥有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
(1)新能源汽车
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技术、产能、现场管理方面能力突出,具有在精密模具研发设计、新材料工艺、表面处理等领域领先的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在汽车轻量化方面增加稀土镁合金,超薄镁合金和非晶材料的应用,精密的压铸成型技术,精密的CNC加工技术保证了汽车产品的稳定性和精密度,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需求,实现客户与公司的共同发展。
(2)液态金属
公司有超过20多年新材料研发、精密模具设计、机械制备、成型和生产的经验,是行业内极少数实现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在消费电子领域商用的供应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新材料生产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完整的产业链,不仅在小件产品成型方面日益成熟,而且也具备大块成型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进行液态金属研发的企业,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生产锆基非晶合金的生产线,由材料的精炼、精密模具制造、精密加工、表面处理及生产非晶合金设备的制造能力。公司在块体非晶合金的应用研究与产业转化方面已取得行业领先优势,在合金成分、成型技术设备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
关键技术,尤为突出的是,公司在大块成型、表面处理等关键技术和工艺难点上拥有核心优势,成功开发并生产大形块状非晶系列产品。公司也是全球唯一将液态金属应用在汽车行业的企业,公司液态金属材料除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外,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应用。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公司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项目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其研发团队“生物可降解镁合金及相关植入器件创新研发团队”是广东省引进的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公司以 “广东省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为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植入物在医疗器械领域临床转化前的各项工作。公司是一家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是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是国内引领行业标准制定、临床和产业化的先锋,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方面科研和产业化能力雄厚,具有极强的科研集群优势,行业影响力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94.73%,主要是公司本期基建工程及设备待安装验收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货币资金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33.47%,主要是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55.79%,本期收到票据未到期导致应收票据增加及应收账款按与客户协商的信用周期未到期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153.20%,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
存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59.21%,主要是公司本期订单增加储备存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58.45%,主要是公司本期按税法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303.92%,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202.65%,主要是公司本期预付采购设备款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公司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不断打造和强化核心竞争力,使得公司各种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司的竞争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研发与技术方面
1、知识产权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取得22项授权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国外注册的专利2项,技术创新优势地位进一步凸显。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22项授权专利明细
(1)国内注册的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专利类型 |
1 | 工控板散热器基座用数控夹具 | ZL201610613114.2 | 2016.07.28 | 发明专利 |
2 | 一种汽车玻璃防雾涂层 | ZL201610591446.5 | 2016.07.25 | 发明专利 |
3 | 配电盒金属壳体的螺纹孔制造方法 | ZL201610640313.2 | 2016.08.04 | 发明专利 |
4 | 多功能测量夹具 | ZL201610608584.X | 2016.07.28 | 发明专利 |
5 | 一种用于薄壁件压铸成型的压铸模具 | ZL201720539200.3 | 2017.05.12 | 实用新型 |
6 | 一种用于高压铸造的模具浇道 | ZL201720795072.9 | 2017.07.04 | 实用新型 |
7 | 一种汽车板材打磨机 | ZL201720914381.3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8 | 一种汽车零件制造用模具 | ZL201720915262.X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9 | 一种汽车座椅 | ZL201720915696.X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10 | 一种降噪型汽车排气管 | ZL201720915694.0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11 | 一种具有双重减震功能的汽车座椅 | ZL201720915261.5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12 | 一种汽车发动机的减震装置 | ZL201720914342.3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13 | 一种汽车管道边缘毛刺打磨装置 | ZL201720914343.8 | 2017.07.26 | 实用新型 |
14 | 零件植入夹具 | ZL201721127032.3 | 2017.09.04 | 实用新型 |
15 | 模具的流道结构 | ZL201721126889.3 | 2017.09.04 | 实用新型 |
16 | 一种用于汽车发动机的散热外壳 | ZL201721611465.6 | 2017.11.27 | 实用新型 |
17 | 一种汽车刹车系统储气罐 | ZL 201721606343.8 | 2017.11.27 | 实用新型 |
18 | 焊接冷却夹具及其锆基非晶焊接设备 | ZL201820433551.0 | 2018.03.29 | 实用新型 |
19 | 一种笔记本电脑面盖热整形模具 | ZL201820701369.9 | 2018.05.11 | 实用新型 |
20 | 一种大幅面非晶合金薄壁件的成型设备 | ZL201820278303.3 | 2018.02.27 | 实用新型 |
(2)国外注册的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注册号码 | 申请日期 | 所在地 |
1 | 一种 Zr-Cu-Ni-Al-Ag-Y 块状非晶合金及其 | US9896753B2 | 2015.07.23 | 美国 |
制备方法和应用
2 | 一种生物可降解纯镁骨钉 | EP3081181 B1 | 2016.05.9 | 欧盟 |
2、核心技术领先
(1)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技术、产能、现场管理方面能力突出,具有在模具研发设计、新材料工艺、表面处理等领域领先的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在汽车轻量化方面增加稀土镁合金,超薄镁合金和非晶材料的应用,精密的压铸成型技术,精密的CNC加工技术保证了汽车产品的稳定性和精密度,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需求,实现客户与公司的共同发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在资质认证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壁垒,公司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推广与销售,公司作为供应商已进入特斯拉、哈曼、德赛汽车、阿尔派(Alpine)、AW EUROPE、比亚迪、吉利、威
睿、LG等国内外知名客户供应链。
(2)液态金属
公司有超过20多年新材料研发、模具、机械制备、成型和生产的经验,是行业内极少数实现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在消费电子领域商用的供应商之一,拥有先进的新材料生产技术、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完整的产业链,不仅在小件产品成型方面日益成熟,而且也具备大块成型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作为行业内较早进行液态金属研发的企业,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生产锆基非晶合金的生产线,由材料的精炼、模具制造、精密加工、表面处理及生产非晶合金设备的制造能力。公司在块体非晶合金的应用研究与产业转化方面已取得行业领先优势,在合金成分、成型技术设备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关键技术,尤为突出的是,公司在大块成型、表面处理等关键技术和工艺难点上拥有核心优势,成功开发并生产大形块状非晶系列产品。公司也是全球唯一将液态金属应用在汽车行业的企业,公司液态金属材料除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外,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应用。
(3)医用镁合金
公司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项目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其研发团队“生物可降解镁合金及相关植入器件创新研发团队”是广东省引进的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公司以 “广东省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为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植入物在医疗器械领域临床转化前的各项工作。公司是一家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是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是国内引领行业标准制定、临床和产业化的先锋,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方面科研和产业化能力雄厚,具有极强的科研集群优势,行业影响力强。
3、技术实力深厚
研发和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源动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大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公司设有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专门部门,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从事公司自主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公司建立了 “广东省轻合金工程技术研究
开发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多个科研机构。在坚持技术研发与创新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的同时,公司还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众多知名科研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致力于液态金属材料、汽车轻量化工程、镁合金医用材料及器械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
(二)生产方面1、公司拥有100多台功能先进的镁铝合金压铸机、全系列高端检测仪器。经过对先进技术的吸收和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具备模具设计与开发、压铸成型、精加工、表面处理、喷涂、检测、包装等完整的纵向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储备,在生产各环节及相关技术领域解决了行业中的诸多共性关键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不仅可以保证产品质量,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客户通过多个供应商加工的繁琐性,对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公司长期专注于镁铝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精密压铸件技术国内领先,生产管理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公司拥有铝镁合金压铸机超过100台,其中有全国最大的4200T铝镁合金压铸机,有多台650T进口东芝压铸机为笔记本外壳专用,均有机器人自动取件装置,不但效率高且性能稳定,铸造良品率高;日本进口CNC加工机台超过300台,其中有100多台为笔记本外壳专用;拥有高级别的无尘PC专用全自动喷油车间及组装车间。
公司致力于薄壁铝镁合金的研发与生产,拥有27寸的大型镁合金件壁厚1.2mm和14寸笔记本电脑外壳壁厚0.45mm的量产实绩,成为行业的领导者。另外,公司具备压铸模具动态分析能力,薄壁件热整形工艺及表面高光喷涂工艺,大型压铸件模内注塑等行业领先工艺。
3、公司拥有行业最先进的品质保证设备和庞大的检测中心配套服务,具备完整的精密压铸件产品检测能力,能够为客户产品提供精准、多功能的检测服务和测试服务。公司通过贯穿产品开发设计、供应链生产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品质。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IATF16949:
2016、ISO14001:2015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液态金属等行业领域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市场营销方面
公司注重营销团队的打造,现拥有一支优秀且稳定的营销团队,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来扩充营销队伍。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公司不断增强营销团队的素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符合市场竞争的营销体系,提升公司整体营销能力。公司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为公司获取更多的优质订单创造了优越条件。中国是全球多种行业的生产基地,尤其是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通讯、音响、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等,通过不断为汽车制造、消费电子、液态金属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产品,迅速赢得了国内外广大知名品牌客户的信赖与支持。公司是“绿色压铸”理念的倡导者与先行者,在行业中有着比较大的影响力。
(四)管理团队和人才方面
公司具有精干专业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凝聚力和资本运作能力强,能够快速把握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并制定相应经营规划,以适应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稳固公司在
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公司始终把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能力,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不断完善考核管理机制,设计对各类人才具有吸引力、创造力的激励机制,比如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8年度,是公司突破创新,争创公司发展新格局的一年,在这一年里公司不仅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而且引进的株洲国投通过协议受让股份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控股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这将为公司持续、高效的经营和做大做强提供更大的平台。
2018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制定的主要经营计划,构建科学、先进的管理体制和平台,继续深耕主业、砥砺前行。面对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5G、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公司坚持以创新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为核心、以品质为根本的战略思维,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材料行业的布局,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受益于行业市场需求的扩大和公司行之有效的措施,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580.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20.2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5.45%。
主要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
随着人们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大力实施节能减排、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新能源成为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我国是汽车产销量世界第一大国,传统燃油汽车对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使得我国开始探索新能源汽车发展之路,并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上升至国家战略。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包括“双积分”政策在内的各项优惠政策。受国家及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支持和市场的认可,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从前期市场开发、技术研发、设备及人员规划、生产能力配套、检查测试等环节重点规划和落实,确保了电机、电控、电池包、液态金属锁盖、转向器和导航类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时开发和量产交付,获得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和零部件系统客户的一致好评。随着特斯拉、比亚迪、吉利等一批知名客户的核心项目陆续投入量产,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为31,083.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20%。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顺应市场需要和客户需求,扩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和生产能力配套,持续拓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内外知名客户。2018年8月,公司与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汽车三电产品推广,汽车结构件开发创新和液态金属技术应用三个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随着镁铝合金轻量化新材料应用的推广,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市场里赢得更多客户的信任,占据更加重要市场地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比亚迪、吉利、TKP、HBA、TRW、GKN、国轩、江
淮、LG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二)消费电子基于以笔记本电脑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与日常生活的深度融合、应用场景的日益多元,其产品定位也正在由高科技产品向日常消费品转变,非常强调便携性,正致力于往轻,薄,短,小的方向发展。因此在产品内外壳等的加工生产中使用更为轻量化的材料成为必然选择。镁铝合金、液态金属等新材料具有强度较高、抗震性、抗腐蚀性等优异性能,能够使产品坚固耐用同时拥有更好的手感,成为被应用在中高端及专业的消费电子产品的首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逐渐降低传统消费电子产品零部件产量,在笔记本电脑产品的中高端镁铝合金零部件业务上重点发力,突破了超薄铝镁合金技术难点,完善了笔记本制程全工序配套开发,打通了包括笔记本外观表面处理,镁合金外壳精密模内注塑等核心配套工序的工艺链,成功开发多款客户明星机种和高端机种并投入量产。此外,公司应用液态金属技术在手机零部件和穿戴设备领域中亦生产出诸多产品,例如人脸识别模块结构件、摄像头组件、卡托、转轴、USB装饰件等。与此同时,公司还继续提供新材料结构件在运动相机、无人机、VR等新兴行业的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华为、联想、三星、纬创、和硕、联宝、京瓷、Idealens、parrot、Gopro、歌尔声学、BOE等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三)液态金属
液态金属具有高强度,良好成型性和高尺寸精度的特性,在性能、工艺和成本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是超越铝、镁、钛等传统轻合金的新一代颠覆性材料。在任何需要高强高硬、轻薄、复杂、光亮造型的结构件领域,液态金属都有极强适用性。不但可以满足折叠屏手机对于结构件的厚度,复杂结构的极限要求,且商业化制备的性价比很高。
2018年,块体非晶已经开始批量化生产,制造与市场双向反馈频繁,产业化发展不断提升,更多领域材料设计人员开始关注块体非晶材料,高性能高精度复杂结构件成为块体非晶合金应用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拓液态金属产品市场,加快市场布局,公司非晶合金产品的订单量持续增长,真正实现较大批量非晶合金产品稳定供货,在非晶合金产业化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公司生产的液态金属Face ID支架已向小米、OPPO、华为等国内知名手机厂商批量供货。报告期内,公司液态金属产品销售收入为6,745.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29%。凭借技术积累、工艺进步、高性价比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赢得了众多知名客户的认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格立、小米、华为、OPPO、蓝思科技、ABB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5G精密通讯基站零部件
2018年,全球运营商紧锣密鼓进行5G商用部署。2018年12月,韩国三大移动运营商集体推出5G服务,这将是全球首例5G商用服务,韩国成为全世界第一个进入5G时代的国家。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规划》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都明确5G商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2019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今年,国家将在若干个城市发放5G临时牌照,下半年,5G相关的智能产品如手机、ipad等将会陆续投入到市场。同时,今年国家还将加快5G技术在教育、医
疗、养老等各个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有利发展趋势,布局5G相关制造技术及人才,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与客户全方位开展技术合作并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中兴通讯、国人通讯等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
(五)LED结构件随着数字化、可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综合智能政务办公需求与日俱增,使得LED显示屏在指挥、调度、监控等领域发展势头迅猛。随着产品的不断创新及成本的不断下降,LED显示屏的应用领域将持续扩大。
受益于政策扶持和节能需求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对LED显示屏结构件的研发以及品牌营销宣传,持续开拓高端LED显示屏结构件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行业知名厂商艾比森、利亚德、雷迪奥等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
(六)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近年来,随着自动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突破,我国机器人产业迎来迅猛发展。其中,工业机器人市场规模和市场增速已经居于世界前列。智能制造是全球制造业变革的重要方向,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展示了美好前景。目前已有多个国家发布了相关支持政策。例如,美国的“再工业化”计划、德国的“工业4.0”计划、日本的“新机器人战略”计划等。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按照《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工信部开展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一系列智能制造政策和相关推动措施的出台,让智能制造成为全新的产业机遇和经济发展动能。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机器智能制造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中国跨入工业4.0的历史机遇,积极与ABB等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和应用工业机器人,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七)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注册工作。公司于2018年4月向医疗器械审评中心提交了补充资料。公司研发团队围绕项目注册补充通知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了更加全面、科学的梳理和补充。结合国际已经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两个镁合金产品的性能特点,对申报产品进行了更加科学的分析,完善了检验项目,并对项目指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设计了更为合理的、全面的研究方案,并在第三方审评机构完成了对项目的补充检验,检验结果符合预期。提交补充资料后,公司陆续收到了审评中心三位老师电话/邮件补充资料通知。针对审评中心老师的疑问,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说明产品的安全性和临床有效性。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收到相关部门的审评结果通知。
(八)资本运作
2018年2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认购工作。公司此次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115,602.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884,397.42元。株洲市国资委全资控股企业株洲国投全额认购5,000万股增发股票。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株洲国投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并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
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助推公司长远发展。
(九)募投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1、为应对市场需求,公司加紧落实设备定制、安装调试、人员招聘培训等各环节安排,加速推进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第一期项目及其相关配套生产进程。公司产能持续的提升和释放,较好的保障了客户需求。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是在公司原有基础设施上增购机器设备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机器设备正陆续采购到位,一部分已投入生产,一部分正在安装调试。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因募集资金到位晚于预期,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决定将此项目由2018年6月2日延期至2019年6月2日。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公司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公司决定将此项目由2018年12月2日延期至2019年12月2日。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200.81万元(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投入14,010.39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投入5,182.98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7.44万元)。
(十)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事项
2018年5月3日,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8%)转让给株洲国投,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3,560万元;同时,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
2018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株洲国投持有公司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
鉴于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涉及的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已生效,株洲国投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公司控股股东由宜安实业变更为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株洲国投作为株洲市的产业发展投资平台,投资产业涵盖航空、汽车、新能源、轨道交通装备领域等多个领域,株洲国投控股宜安科技后,可与其旗下多家企业,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等联动,促进株洲国投旗下制造产业与宜安科技液态金属及轻量化金属制造技术更好的整合,加速宜安科技业务拓展和市场开拓,助力宜安科技进一步做大做强。
(十一)对外投资报告期内,为加强公司液态金属应用领域的快速拓展能力,结合株洲的“中国动力谷”航空、电力机车、新能源汽车三大动力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的集群优势,聚焦产业所急需新材料及新产品的开发,深度联合行业优势资源,协同开展液态金属等新材料先进技术工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的科研攻关,提供新技术产业化验证平台,提高公司新材料产业整体竞争力,公司和株洲国投共同出资设立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股权、株洲国投持有其40%股权)并完成工商设立登记。
(十二)研发创新1、研发投入为了更好满足客户需求,达到使用效果最优,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跟踪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液态金属等产品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金额为4,954.0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58%。
2、知识产权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取得22 项授权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85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2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国外注册的专利2项,技术创新优势地位进一步凸显。
3、荣誉成果及标准制定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18优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广东省博士工作站、2018年“倍增计划”试点名誉企业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的获得,为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了1项国际标准《镁锂合金中锂含量的测定ICP-AES分析法》(标准号:ISO20258:2018)、5项国家标准《铸造镁合金》《铝合金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缺陷分级》《镁合金铸件》《热喷涂 热喷涂涂层的表征和试验》《热喷涂 热喷涂零件 技术供应条件》的起草制定工作;主起草制定了2项行业标准《锆-铜-镍-铝-银-钇非晶合金锭》《锆-铜-镍-铝-银-钇非晶合金棒材》。
4、研发项目
公司持续与知名科研院校所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报告期内,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研发项目已处于应用阶段。
(十三)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日常运作创造有利条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管理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依法登记和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严防内幕交易,2018年度,公司未有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方面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及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情况的发生。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业务专区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相关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及时、客观的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树立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光伏产业链相关业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从事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0号——上市公司从事医疗器械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否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985,803,818.37 | 100% | 810,734,360.91 | 100% | 21.59% |
分行业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850,454,822.88 | 86.27% | 708,995,878.21 | 87.45% | 19.95% |
有机硅胶 | 131,964,538.93 | 13.39% | 98,550,024.12 | 12.16% | 33.91% |
其他业务收入 | 3,384,456.56 | 0.34% | 3,188,458.58 | 0.39% | 6.15% |
分产品 | |||||
铝制品 | 327,783,195.56 | 33.25% | 272,197,981.01 | 33.57% | 20.42% |
镁制品 | 322,094,780.85 | 32.67% | 274,834,509.63 | 33.90% | 17.20% |
有机硅胶 | 131,964,538.93 | 13.39% | 98,550,024.12 | 12.16% | 33.91% |
液态金属 | 67,452,581.73 | 6.84% | 53,835,705.63 | 6.64% | 25.29% |
电木制品 | 47,489,571.13 | 4.82% | 47,901,743.23 | 5.91% | -0.86% |
模具 | 32,042,463.31 | 3.25% | 31,831,354.60 | 3.93% | 0.66% |
锌制品 | 19,090,573.67 | 1.94% | 13,649,867.67 | 1.68% | 39.86% |
五金制品 | 6,905,310.69 | 0.70% | 3,858,515.68 | 0.48% | 78.96% |
其他 | 27,596,345.94 | 2.80% | 10,886,200.76 | 1.34% | 153.50% |
其他业务收入 | 3,384,456.56 | 0.34% | 3,188,458.58 | 0.39% | 6.15% |
分地区 | |||||
出口 | 497,205,721.58 | 50.44% | 393,627,492.55 | 48.55% | 26.31% |
内销 | 485,213,640.23 | 49.22% | 413,918,409.78 | 51.05% | 17.22% |
其他业务收入 | 3,384,456.56 | 0.34% | 3,188,458.58 | 0.39% | 6.1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850,454,822.88 | 665,803,877.05 | 21.71% | 19.95% | 22.38% | -1.56% |
有机硅胶 | 131,964,538.93 | 88,310,538.23 | 33.08% | 33.91% | 34.07% | -0.08% |
分产品 | ||||||
铝制品 | 327,783,195.56 | 250,709,945.55 | 23.51% | 20.42% | 24.08% | -2.26% |
镁制品 | 322,094,780.85 | 250,452,245.95 | 22.24% | 17.20% | 19.48% | -1.49% |
有机硅胶 | 131,964,538.93 | 88,310,538.23 | 33.08% | 33.91% | 34.07% | -0.08% |
分地区 | ||||||
出口 | 497,205,721.58 | 387,233,143.10 | 22.12% | 26.31% | 30.65% | -2.58% |
内销 | 485,213,640.23 | 366,881,272.18 | 24.39% | 17.22% | 17.03% | 0.1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 | 销售量 | 件 | 65,237,430 | 44,508,075 | 46.57% |
合金精密压铸件 | 生产量 | 件 | 66,167,557 | 44,416,170 | 48.97% |
库存量 | 件 | 3,572,010 | 2,641,883 | 35.21% | |
有机硅胶 | 销售量 | KG | 4,751,184 | 2,408,965 | 97.23% |
生产量 | KG | 4,639,759 | 2,923,144 | 58.72% | |
库存量 | KG | 402,754 | 514,179 | -21.6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本报告期销售量及生产量同比增长,主要是加大销售力度,开拓市场,销售量增加。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材料成本 | 410,400,039.46 | 54.41% | 311,162,728.98 | 51.01% | 31.89%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人工成本 | 85,039,949.91 | 11.28% | 77,383,481.43 | 12.69% | 9.89%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制费成本 | 143,963,735.66 | 19.09% | 129,519,581.14 | 21.24% | 11.15%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燃料及动力成本 | 26,400,152.02 | 3.50% | 25,960,268.13 | 4.26% | 1.69% |
有机硅胶 | 材料成本 | 83,538,673.01 | 11.08% | 62,197,645.23 | 10.20% | 34.31% |
有机硅胶 | 人工成本 | 2,765,403.47 | 0.37% | 2,028,432.38 | 0.33% | 36.33% |
有机硅胶 | 制费成本 | 1,665,527.27 | 0.22% | 1,467,695.94 | 0.24% | 13.48% |
有机硅胶 | 燃料及动力成本 | 340,934.48 | 0.05% | 173,985.72 | 0.03% | 95.96%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纳入合并范围增加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取消了一家
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1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 | 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6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8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是 | 否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33,883,820.0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4.0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52,308,069.94 | 15.45% |
2 | 第二名 | 105,808,556.78 | 10.73% |
3 | 第三名 | 75,677,938.68 | 7.68% |
4 | 第四名 | 51,056,685.07 | 5.18% |
5 | 第五名 | 49,032,569.61 | 4.97% |
合计 | -- | 433,883,820.08 | 44.0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5,505,722.8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9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44,636,520.47 | 6.86% |
2 | 第二名 | 32,776,244.80 | 5.04% |
3 | 第三名 | 30,849,218.76 | 4.74% |
4 | 第四名 | 24,533,617.37 | 3.77% |
5 | 第五名 | 22,710,121.46 | 3.49% |
合计 | -- | 155,505,722.86 | 23.9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6,228,816.49 | 42,852,611.26 | 7.88% | |
管理费用 | 71,599,339.70 | 65,367,663.06 | 9.53% | |
财务费用 | 1,996,741.27 | 21,476,441.05 | -90.70% | 主要是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49,540,928.62 | 40,415,297.29 | 22.58%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金额为4,954.0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2.58%。报告期内,达到拟定目标并应用的研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进展情况 |
1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 | 1)研究不同制备条件下(真空度、浇铸温度、模具预热温度 | 应用阶段 |
品的应用研发 | 等)、不同合金成分(通过元素替换或者添加等途径进行成分调节)的非晶形成能力,对现有的非晶态合金成分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改善。 2)研究不同熔炼工艺条件例如熔炼方式、真空度、坩埚类型、铸锭类型等对于合金成分均匀性、合金中氧含量和杂质含量的影响规律,进而研究母合金质量对于产品的性能、外观质量的影响,建立合理的母合金熔炼技术规范。 3)系统研究保压时间、压铸速度、压铸压力等对非晶合金熔体在型腔中的充填行为,对非晶态合金产品质量的影响规律。 4)系统研究模具设计参数对于非晶态合金产品的影响规律,建立模具设计规范,指导新型非晶态产品的开发。 5)研究非晶态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再利用问题,研究非晶态合金产品和浇口料的再利用技术。研究不同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对合金非晶形成能力以及可制造能力的影响规律。 6)申请发明专利3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64 | 338 | 34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9.79% | 16.65% | 20.22%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9,540,928.62 | 40,415,297.29 | 40,271,993.2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03% | 4.99% | 7.1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8,786,748.13 | 844,979,700.27 | 2.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945,711.43 | 693,894,979.94 | 26.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58,963.30 | 151,084,720.33 | -107.3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3,991.79 | 8,652,424.79 | -88.8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878,359.49 | 285,840,097.62 | -1.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914,367.70 | -277,187,672.83 | -1.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1,287,941.49 | 254,942,143.18 | 163.3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256,976.97 | 151,369,212.17 | 67.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30,964.52 | 103,572,931.01 | 302.6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536,833.61 | -28,030,436.55 | 547.8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1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07.39%,主要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703.10万元,较上年同期多流入302.64%,主要是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是1、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增加;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88,903.01 | 2.04% | 购买理财产品应收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1,001,255.37 | 48.24% |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087,120.51 | 11.68% | 主要是收到的确认的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740,204.36 | 1.70% | 捐赠支出及其他支出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38,839,946.06 | 16.94% | 253,878,026.44 | 17.11% | -0.17% | 主要是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账款 | 351,264,265.14 | 17.56% | 245,207,971.47 | 16.52% | 1.04% | 本期应收账款按与客户协商的信用周期未到期所致 |
存货 | 208,835,007.50 | 10.44% | 131,166,502.10 | 8.84% | 1.60% | 主要是公司订单增加储备存货所致 |
固定资产 | 547,549,519.66 | 27.37% | 510,395,634.89 | 34.40% | -7.03% | |
在建工程 | 33,300,258.73 | 1.66% | 17,100,868.40 | 1.15% | 0.51% | 主要是公司本期基建工程及设备待安装验收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短期借款 | 129,827,941.48 | 6.49% | 112,802,423.18 | 7.60% | -1.11% | |
长期借款 | 93,000,000.00 | 4.65% | 96,000,000.00 | 6.47% | -1.82% | |
预付帐款 | 11,091,724.75 | 0.55% | 9,195,281.99 | 0.62% | -0.07% | |
其他应收款 | 14,004,812.40 | 0.70% | 5,531,141.96 | 0.37% | 0.33% | 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额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264,045.41 | 3.26% | 21,563,862.56 | 1.45% | 1.81% | 主要是公司本期预付采购设备款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72,553,644.90 | 13.63% | 199,017,667.96 | 13.41% | 0.22% | 主要是本期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0,528,639.42 | 0.53% | 8,283,359.82 | 0.56% | -0.03% | |
其他应付款 | 12,743,993.24 | 0.64% | 25,246,011.92 | 1.70% | -1.06% | 主要是本期偿还往来款所致 |
递延收益 | 20,040,706.97 | 1.00% | 19,175,724.44 | 1.29% | -0.29% | |
预收账款 | 14,021,733.01 | 0.70% | 6,656,699.13 | 0.45% | 0.25% | 主要是公司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债券 | 99,585,606.80 | 6.71% | -6.71% | 主要是公司本期偿还债券所致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1.40% | 41,301,883.98 | 2.78% | -1.38% | 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前期往来款项 |
无形资产 | 37,842,850.43 | 1.89% | 40,686,016.16 | 2.74% | -0.85% | |
商誉 | 170,024,332.06 | 8.50% | 170,024,332.06 | 11.46% | -2.96%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349,245.32 | 6.67% | 33,014,173.36 | 2.22% | 4.45% | 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7,539.18 | 0.99% | 12,545,265.87 | 0.85% | 0.14% | 主要是公司本期按税法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期借款9600万元,本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管委会巽寮村委员会塭仔河边阳光小区房产以及松山湖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净值为56,268,576.42元;抵押期限为:2017/9/8~2022/8/21。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签订《ADVICE OFFINANCING》,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提供2000万人民币短期融资款,公司以应收海外
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金额为美元1,835,568.26。质押担保期间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0日。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SHZZX3 (高抵)20170006-21号),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三湘海尚花园一期E座一单位7C房产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授予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贷款12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8,216,517.60元;抵押期限为:2017/6/19~2020/6/19。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质字第000005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贷款,同时公司以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5)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抵押合同》(KDY-2018199号),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竹平路东侧的在建工程和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平路东侧的工业用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授予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24,4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无形资产8,290,005.08和在建工程28,730,747.94元;抵押期限为:2018/12/17-2023/12/16。
(6)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BG78192017001,以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质押担保,于2017年 8月 21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NO.01008。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16,400,000.00 | 269,500,000.00 | -56.8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8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41,988.44 | 19,200.81 | 19,200.81 | 0 | 0 | 0.00% | 23,289.5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3,289.56万元,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 0 |
合计 | -- | 41,988.44 | 19,200.81 | 19,200.81 | 0 | 0 | 0.00% | 23,289.5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合法合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2,008,103.34元,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0,103,895.53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1,829,807.81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4,400.00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32,895,636.10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账户余额为1,095,088.39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账户余额为1,914,075.42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886,472.29元, 用于现金管理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224,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银行七天通知存款5,000,000.00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5,911 | 16,737.88 | 14,010.39 | 14,010.39 | 83.70% | 2019年06月02日 | -483.43 | -648.8 | 否 | 否 |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 否 | 26,505 | 17,121.60 | 5,182.98 | 5,182.98 | 30.27% | 2019年06月02日 | 93.76 | 93.76 | 否 | 否 |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584 | 8,128.96 | 7.44 | 7.44 | 0.09% | 2019年12月02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000 | 41,988.44 | 19,200.81 | 19,200.81 | -- | -- | -389.67 | -555.0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65,000 | 41,988.44 | 19,200.81 | 19,200.81 | -- | -- | -389.67 | -555.04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因募集资金到位晚于预期,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决定延期。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公司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决定延期。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属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一)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8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41,513.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4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18]0307号)。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41,513.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贸易。 | 1,000万(港币) | 172,075,851.34 | 45,440,385.91 | 471,536,165.08 | 16,274,308.17 | 13,341,227.17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销售:镁、铝合金材料,稀土合金材料,镁合金生物材料等。 | 1,000万元(人民币) | 8,359,047.28 | 8,335,276.22 | 41,272.00 | -72,968.03 | -72,968.0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等。 | 8,813,785元(人民币) | 48,991,062.62 | 44,314,292.31 | 64,555,017.53 | 4,357,252.58 | 3,257,003.90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 | 30,000万元(人民币) | 273,501,663.47 | 243,375,838.87 | 25,589,444.13 | -10,921,563.07 | -8,057,138.49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2,000万元(人民币) | 54,835,077.07 | 32,236,145.50 | 20,348,383.22 | -6,998,621.38 | -6,603,817.33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金属材料、模具、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产销:粉末冶金制品等 | 9,225万元(人民币) | 107,755,979.62 | 54,707,415.13 | 80,494,055.50 | 27,666,221.61 | -21,202,320.19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室温固化硅橡胶的生产、销售等 | 2,300万元(人民币) | 104,049,353.76 | 75,937,992.81 | 133,359,561.70 | 24,031,749.01 | 22,041,690.7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有利于加强公司液态金属应用领域的快速拓展能力,结合株洲的“中国动力谷”航空、电力机车、新能源汽车三大动力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的集群优势,聚焦产业所急需新材料及新产品的开发,深度联合行业优势资源,协同开展液态金属等新材料先进技术工业化关键共性技术的科研攻关,提供新技术产业化验证平台,提高公司新材料产业整体竞争力。 |
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吸收合并 | 2018年8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粤莞核注通内字【2018】第1800879638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予以注销,并经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清溪分局审批,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1)新能源汽车随着世界各国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日益重视,汽车轻量化正成为不可避免的主要趋势,作为降低新能源汽车能耗的重要技术,轻量化材料不仅影响到未来汽车设计理念,也成为新能源汽车技术革命的重要推力,而“中国制造2025”也已经将材料技术列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核心。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的不断推出,促进了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7万辆和125.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9.9%和61.7%。新能源汽车由于受到电池重量及电池续行里程的影响,车身减重要比传统汽车迫切。从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来看,新能源汽车通过使用镁铝合金等新材料做车身或关键部件,可以使新能源汽车通过减重增加续航能力,减少电池成本,使得整车的制造成本更低。随着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技术的成熟和轻量化需求增加,铝镁合金等轻量化新材料迎来快速发展机遇。
(2)液态金属液态金属具有优越的材料特性,被认为是继铁和钢、塑料之后的第三次材料革命。非晶状态的特殊结构使其兼具金属的韧性、陶瓷的强度和塑料的加工成型能力,可以同时保持高强度、高硬度、耐蚀性、耐磨性、高电阻率等特性,具有一次成型实现超薄、复杂结构的优势及良好成型性和高尺寸精度的特性,可以满足折叠屏手机对于结构件的厚度,复杂结构的极限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用户体验和非常好的金属外观,还可以大幅度节约结构件的工艺成本,从而实现高性价比产品的稳定批量生产。
液态金属时代正加速来临,由于非晶态材料优异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广泛的技术应用,液态金属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品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并开始在智能制造、医疗、高端体育器材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展现出广阔的应用前景。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生物可降解金属是本世纪初开始迅速发展的新一代医用金属材料。这类新型医用金属材料摒弃了人们通常将金属植入物作为生物惰性材料使用的传统思想,利用其在人体环境中可发生腐蚀(降解)的特性,实现在体内的修复功能的同时逐渐降解并最终不在宿主体内残留,避免了二次手术取出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心理、生理及经济上的负担。
镁及其合金以优异的理化性能和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成为生物可降解金属的典型代表,有希望替代部分传统医学中的不锈钢或钛合金等材料在非承重部位的应用。近年来,人口老年化趋势的加重、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费用支出的增加等,给中国骨科植入物市场发展带来了机遇。据行业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骨科植入物市场规模已经突破150亿元。每年我国大概有300万人次做骨折手术,其中关节置换约25万例,脊柱装置约为40万例。未来10-15年骨科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0%-15%,仅这一医用镁合金材料市场规模就可达120亿。对骨内植入物新材料的开发以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将会具有革命性和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市场前景巨大。
2、公司未来展望
(1)液态金属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非晶合金产学研联合研究,提升公司研发资源利用能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进度,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拓展非晶合金应用新领域,打造行业一流的非晶合金产业化技术和应用高地。与此同时,继续通过各种展销会、拍摄纪录片、创意广告以及科学普及片等各种宣传方式来吸引客户对于液态金属技术的目光,提高液态金属消费地位。依靠株洲国投国有企业背景及自身下属众多企业业务与公司业务契合度高的特点,强强联合、加快液态金属产品推广进度,进一步扩大液态金属的市场和应用范围,实现液态金属产业化发展的新突破。
(2)新能源汽车
公司将充分利用株洲国投自身资源优势,紧跟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工艺优化和性能升级等研发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加强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的接触,促使公司能够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过程中获得与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更多的互动机会,集中精力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高精尖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
车领域的竞争实力。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公司作为国内可降解镁金属研究的领跑者,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通道,完成了临床试验前准备工作,先后取得了注册检验报告、生物相容性报告、大动物实验报告等前期研究,在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基础上,从产业化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论证了镁作为骨植入物材料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发挥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成员在该研究领域的绝对优势,通过对可降解镁及镁合金骨科内植入物等植入器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攻关,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临床试验审评进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可降解镁及镁合金医疗器械产品,创造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2019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宜安科技将借助株洲国投控股优势,充分利用株洲地区的制造基础以及株洲国投自身旗下涵盖航空、汽车、新能源、轨道交通装备等多个领域的制造业公司,继续加大公司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等商用技术研发力度,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促进株洲国投旗下制造产业与公司液态金属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金属制造技术更好的整合,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和市场开拓能力,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借助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密切保持沟通协调,持续跟进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临床试验审评事项,争取早日完成临床试验审批工作。
为实现上述计划,公司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市场营销
公司将持续不断地跟踪和研究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坚持以市场为先导,大力开发契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进一步加强重点大客户的维护、巩固和开发,围绕客户需求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强化以售前沟通、售中指导和售后故障快速排除为主要内容的全程技术服务体系。销售队伍也要向专家型销售团队发展,能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2.研发和技术创新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公司与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各自发挥自身优势,一方面保证公司主要核心产品的工艺优化等深入研究,提高公司现有产品品质,稳定市场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推动新的产品研发相关工作,力争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和提高公司技术竞争力。集中相关优势资源,致力于重点突破,集中攻克一批共性的关键技术,形成综合的技术创新优势,为加速推动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临床试验审批进程提供技术保障。继续积极申报专利,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登记工作,保护公司技术成果。
3.生产与质量管控
结合营销策略及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加强生产人员技能培训及考核,提高生产人员技术操作水平,保证生产有序运行;持续推进精益生产之TPM、体系、安全等管理工作,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按照质量体系运行的要求,认真做好制度化和流程化建设,持续开展以提升重产品质量为主题的质量提升活动,并加强来料检验,强化生产过程管控,改进溯源体系,提高产品质检合格率,不断提升产品质
量。
4.公司治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规范运作,防范和降低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 公司文化与人才培养一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提升一线员工(尤其是新员工)的忠诚度和对企业的认同感,提升企业凝聚力;二是进一步通过内培外引,加强团队建设,着力引进部分技术、管理岗位的高端人才,重视新老团队、不同管理理念的融合和磨合。
6.资本运作公司在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流程再造和技术创新等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趋向,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有效整合各种外部资源,力争通过资本运作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公司业务打开更大的发展空间,确保公司发展活力。
(三)风险因素有关风险详情见本报告第一节相关内容。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8年06月26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www.cninfo.com.cn |
2018年08月22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未有调整或变更情形。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 否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60,282,4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23,014,12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23,014,120.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06,074,201.0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3,014,1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83,060,081.08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9,7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195,400.00元(含税)。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3,808,47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8,891,013.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3,014,1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83,060,081.08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23,014,120.00 | 54,202,859.52 | 42.46% | 0.00 | 0.00% | 23,014,120.00 | 42.46% |
2017年 | 13,808,472.00 | 32,761,566.51 | 42.15% | 0.00 | 0.00% | 13,808,472.00 | 42.15% |
2016年 | 8,195,400.00 | 30,687,721.88 | 26.71% | 0.00 | 0.00% | 8,195,400.00 | 26.71%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李卫荣 | 股份限售承诺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李卫荣分别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3月19日 | 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业竞争承诺 | 为避免任何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原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贵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1年03月19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李扬德 | 同业竞争承诺 | 为避免任何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原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人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1年03月19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李扬德 | 资金占用承诺 | 为避免资金占用,原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和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出具了《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李扬德关于规范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宜安实业、李扬德作为宜安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1、严格限制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宜安科技在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占用发行人资金,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 | 2011年03月19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 |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不得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身份要求发行人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宜安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 事项发生。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扬德 | 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 若因任何原因宜安科技被要求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扬德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保证宜安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1年03月19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股权激励承诺 | 为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6年02月26日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Ashura(BVI) Limited就公司受让德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承诺 | 同业竞争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3年06月26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就公司受让德 | 同业竞争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 | 2013年06月26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 |
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承诺 | 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德威控股有限公司就公司受让其持有的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承诺 | 同业竞争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李扬德实际控制公司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2013年06月26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李扬德就公司受让德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承诺 | 同业竞争承诺 | 本人、德威控股有限公司、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人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德威控股有限公司、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德威控股有限公司、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3年06月26日 | 2018年11月2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李扬德及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就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投资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美国液 |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1、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承诺如下:(1)除投资LQMT以及整合LQMT的研发技术资源与宜安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通过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液态金属有限公司、LQMT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 | 2016年03月10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态金属公司)(以下简称"LQMT")暨公司与LQMT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行许可协议)做出承诺 | 有合理原因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LQMT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LQMT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①LQMT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②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③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 2、李扬德承诺如下:(1)除投资LQMT以及整合LQMT的研发技术资源与宜安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通过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液态金属有限公司、LQMT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LQMT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LQMT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①LQMT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②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③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 | ||||
宜安实业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控股的企业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控股的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宜安科技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控股的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宜安科技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及参股、控股企业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
李扬德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人控制的Liquidmetal Technology Limited(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收购了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美国液态金属公司)46%股权,上述企业经营范围与宜安科技存在部分同业竞争情形。本人设立及投资上述公司,主要目的是整合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在液态金属领域研发技术及海外销售渠道,最终为宜安科技打开液态金属市场服务。除上述企业之外,本人及本人参股、控股的企业目前没有、将来(李扬德先生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通过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促使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及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宜安科技存有竞争或构成竞争可能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宜安科技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转让给宜安科技。(4)本人及本人关联人将避免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5)在美国液态金属公司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国液态金属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1)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2)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3)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6)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宜安实业和李扬德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不越权干预宜安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宜安科技利益。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黄海鱼、陈扬、李卫荣及李文平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许怀斌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03月2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欧普特原股东 | 业绩承诺 | 欧普特2017年度净利润为1,60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1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2,900万元;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净利润是指欧普特经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在年度审计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对欧普特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部分由欧普特原股东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进行补偿。 | 2017年03月10日 |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股份限售承诺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认购的由宜安科技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8年03月16日 | 2019年03月16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独立性承诺 | 为了保持宜安科技的独立性,株洲国投承诺如下:(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 | 2018年05月0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 |
在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株洲国投控制及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株洲国投不会损害宜安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宜安科技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宜安科技的独立性。若株洲国投违反上述承诺给宜安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株洲国投承担。 | 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株洲国投 |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承诺 | 为避免与宜安科技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株洲国投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宜安科技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株洲国投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宜安科技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2、未来株洲国投获得与宜安科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宜安科技进行选择。3、株洲国投在解决及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株洲国投直接或间接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株洲国投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承诺书中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承诺。为减少和规范现实和潜在的关联交易,株洲国投承诺如下:1、在株洲国投作为宜安科技5%以上股东期间,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宜安科技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宜安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国投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 | 2018年05月0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宜安科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株洲国投 | 同业竞争承诺 | 在作为宜安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60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通过以下措施解决及避免与宜安科技的同业竞争:在承诺期内,若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安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能产生较好的收益且宜安科技有意收购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承诺将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参考市场评估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否则,承诺将对外出售给第三方,消除与宜安科技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 2018年05月07日 | 2023年11月25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株洲国投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株洲国投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亦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委托表决权的权益。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11月25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宜安实业 | 业绩承诺 | 宜安实业承诺,上市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67.58万元、4,332.72万元和4,982.63万元,合计不低于13,082.94万元(简称“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上述数据为按照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按照每年增长率均不低于15%计算的结果。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并购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不计算在内。若上市公司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未达到13,082.94万元,则宜安实业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补偿金额等于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减去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合计。 | 2018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公司收购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2017年01月0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100 | 2,204.17 | 不适用 | 2017年03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原股东五莲欧普特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欧普特原股东承诺:欧普特2018年度净利润为2,100万元,净利润是指欧普特经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在年度审计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对欧普特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部分由欧普特原股东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进行补偿。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欧普特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204.17万元,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欧普特原股东无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纳入合并范围增加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取消了一家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1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 | 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6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8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6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姚运海、张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姚运海1年、张娜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梁嘉培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14.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1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梁嘉培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11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号)核准,并已于2018年3月完成本次发行相关工作。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2018年度,公司共支付保荐费用为900.00 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株洲国投共同投资设立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株洲国投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合资公司主营业务为纳米材料、液态金属(非晶合金材料)、镁铝合金新材料及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等。
(2)2018年8月22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安科技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2018年8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2018年8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7日 | 14,640 | 2018年12月27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八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2018年03月12日 | 2,000 | 2018年03月19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6,64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6,64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6,64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9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6,64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9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7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4,300 | 8,890.00 | 0 |
合计 | 34,300 | 8,89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应尽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通过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承诺。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不断加强对员工理论及实践操作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工作,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采取细致的质量控制措施,从生产原料采购、生产过程、销售环节、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强质量控制与保证,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及时缴纳各项税款,积极发展就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为响应2018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倡议,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向东莞市清溪慈善基金会捐助人民币10万元。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宜安科技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一、宜安科技本部情况
(一)排污信息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宜安科技 | 排水量 | 间歇 | 1 | 厂区内 | 14.00m3/d | 14m3/d | 3976 | 4200 T | 无 |
宜安科技 | COD | 间歇 | 厂区内 | 10.00 mg/L | 80 mg/L | 0.0398 | 0.336 T | 无 | |
宜安科技 | 氨氮 | 间歇 | 厂区内 | 0.12mg/L | 10 mg/L | 0.00048 | 0.042 T | 无 | |
宜安科技 | 悬浮物 | 间歇 | 厂区内 | 29.00mg/L | 50 mg/L | 0.1153 | 0.210 T | 无 | |
宜安科技 | 苯 | 间歇 | 1 | 厂区内 | 0 mg/m3 | 10 mg/m3 | 0 | 0.109 T | 无 |
宜安科技 | 总VOCS | 间歇 | 厂区内 | 2.26mg/m3 | 30 mg/m3 | 0.506 | 3.278T | 无 | |
宜安科技 | 甲苯+二甲苯 | 间歇 | 厂区内 | 1.82mg/m3 | 20 mg/m3 | 0.09 | 2.185T | 无 | |
宜安科技 | 颗粒物 | 间歇 | 1 | 厂区内 | 20 .00mg/m3 | 120 mg/m3 | 0.52 | 1.143 T | 无 |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三类污染物;宜安科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污染物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确保各项污染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1、废水厂区内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厂区内500m3/天污水处理站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DB44/26-2001和GB21900-2008标准两者比较的较严值;生活污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类标准排口;2018年度各排口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2、废气
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熔炉废气、喷漆有机废气、喷粉粉尘和食堂油烟,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三苯、粉尘,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2018年度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6287-1996),2018年度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3、噪声噪声标准执行《工业职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483-2001)二类标准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昼间≤50dB(A), 2018年度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宜安科技本部2018年全年未进行改扩建建设项目,所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2018年之前的改扩建项目均依据国家环保“三同时”政策,取得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第四次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5<0874>号)、《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第四次扩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5<1994>号)、《排污证》编号:
4419002011000328。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宜安科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东莞理工学院编制,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8年11月29日)通过。日常环境风险通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识别及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进行管控,从源头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8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宜安科技2018年对公司全部废水、废气排口依据全覆盖检测计划,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行检测,经检测,2018年度检测结果达标。环保信用评价自评结果“绿牌”,全年无违规。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二、宜安云海相关情况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宜安云海位于巢湖夏阁工业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三类污染物。宜安云海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污染物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确保各项污染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1、废水
厂区的雨水和污水分流,生活废水和工艺废水分流,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3.2m3/d,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污水回用,外排量为65 m3/d。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
后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总排口,进入夏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夏阁河、柘皋河,最终进入巢湖。2018年度各排口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2、废气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熔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均合格排放。其中表面处理车间微弧氧化和化成等工艺中硫酸、硝酸、有机酸等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有关规定,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回用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2018年度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2018年度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18年之前的改扩建项目均依据国家环保“三同时”政策,取得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关于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建审)(2015<155>号)。2018年11月24日,宜安云海组织环保专家评审进行验收,经合肥市环保局批准验收结果为通过。2018年12月24日,上述批准验收结果网上公示完毕,公示结果为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目录,暂不需要申报排污许可证。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宜安云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安徽峰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经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8年11月25日)通过。日常环境风险通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识别及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进行管控,从源头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宜安云海2018年对公司全部废水、废气排口依据全覆盖检测计划,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行检测,经检测,2018年度,检测结果达标。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2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认购工作。公司此次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115,602.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884,397.42元。株洲市国资委100%全资控股企业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额配售上述50,000,000股。
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并上市交易。
上述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验资报告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2018年03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摘要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聘请保荐机构的公告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安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 | 2018年03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二)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事项
2018年4月,公司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及进展公告。
2018年5月,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8%)转让给株洲国投,转让总价为人民币43,560万元;同时,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
2018年9月,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基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协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8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收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8〕208号)。
2018年11月26日,宜安实业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株洲国投持有公司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鉴于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已完成且《表决权委托协议》涉及的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已生效,株洲国投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公司控股股东由宜安实业变更为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述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如下: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 2018年04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 |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 2018年04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2018年05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 2018年05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8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8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018年05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 2018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2018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 2018年11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10.86% | |||
1、国有法人持股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10.86%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282,400 | 100.00% | 410,282,400 | 89.1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0,282,400 | 100.00% | 410,282,400 | 89.14% | |||||
三、股份总数 | 410,282,400 | 1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460,282,4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2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认购工作。公司此次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株洲市国资委100%全资控股企业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额配售上述50,000,000股。
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410,282,400股变更为460,282,4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410,282,400股变更为460,282,400股。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
总股本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全面摊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全面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变动前 | 410,282,400股 | 0.1321 | 0.1321 | 0.0799 | 0.0799 |
变动后 | 460,282,400股 | 0.1178 | 0.1178 | 0.0712 | 0.0712 |
总股本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
变动前 | 410,282,400股 | 3.0081 | 1.8664 |
变动后 | 460,282,400股 | 2.6814 | 1.6637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0 | 50,000,000 | 50,000,000 |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2019年03月16日 |
合计 | 0 | 0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股票类 |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8年02月07日 | 8.60/股 | 50,000,000股 | 2018年03月16日 | 50,000,000股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18年2月,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及认购工作。公司此次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30,000,000.00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115,602.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19,884,397.42元。株洲市国资委100%全资控股企业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足额配售上述50,000,000股。
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86%的股份)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410,282,400股变更为460,282,400股。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3月,本次发行新增50,000,000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由410,282,400股变更为460,282,4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57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08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9.33% | 135,000,000 | -45,000,000 | 0 | 135,000,000 | 质押 | 114,890,000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64% | 95,000,000 | 95,000,000 | 50,000,000 | 45,000,000 | 质押 | 25,000,000 | |||||||
萍乡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6% | 11,340,000 | 0.00 | 0 | 11,340,000 |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05% | 9,450,000 | 0.00 | 0 | 9,450,000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5% | 6,202,240 | 6,202,240 | 0 | 6,202,240 |
文艺辉 | 境内自然人 | 0.58% | 2,686,240 | 110,300 | 0 | 2,686,240 | ||
欧小平 | 境内自然人 | 0.40% | 1,829,018 | -9,500 | 0 | 1,829,018 | ||
楼兰芳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548,000 | 532,500 | 0 | 1,548,000 | ||
欧鹏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413,600 | 0.00 | 0 | 1,413,600 | ||
李重芝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396,500 | 213,700 | 0 | 1,396,5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000,000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0 | |||||
萍乡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1,3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40,000 |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9,4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50,000 |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02,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202,240 | |||||
文艺辉 | 2,686,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6,240 | |||||
欧小平 | 1,829,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9,018 | |||||
楼兰芳 | 1,5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8,000 | |||||
欧鹏 | 1,41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13,600 | |||||
李重芝 | 1,39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6,5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①公司股东文艺辉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86,24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2,686,240股。 ②公司股东欧小平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29,018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829,018股。 ③公司股东欧鹏通过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13,6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413,600股。 ④公司股东李重芝通过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96,5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1,396,5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李葵 | 1998年09月22日 | 914302007121360371 | 国有资产投资与经营;金融投资与服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配套产业经营与管理。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7家境内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分别为: 1、千金药业(股票代码:60047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20364054股,持股比例为28.76%。 2、天桥起重(股票代码:002523),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11784158股,持股比例为29.08%。 3、国海证券(股票代码:000750),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83750000股,持股比例为4.36%。 4、株冶集团(股票代码:600961),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232796股,持股比例为0.80%。 5、潍柴动力(股票代码:000338),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00000股,持股比例为0.001%。 6、西王食品(股票代码:00063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7680352股,持股比例为1.00%。 7、湖南黄金(股票代码:002155),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3859649股,持股比例为3.65%。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18年11月26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吴晓光 | 2009年1月15日 | 114302007700741885 | 市政府授权本单位对监管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境内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分别为: 1、千金药业(股票代码:60047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20364054股,持股比例为28.76%。 |
股权情况 | 2、天桥起重(股票代码:002523),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11784158股,持股比例为29.08%。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变更日期 | 2018年11月26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备注:2018年11月,株洲国投受让宜安实业持有公司4,500万股股份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株洲国投持有公司9,5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根据株洲国投与宜安实业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规定,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已生效,鉴于上述情况,株洲国投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公司控股股东由宜安实业变更为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李扬德 | 1984年10月23日 | 100万港币 | 投资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李扬德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9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180,000,000 | 0 | 45,000,000 | 0 | 135,000,000 |
杨洁丹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5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942,476 | 0 | 0 | 0 | 2,942,476 |
张春联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53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942,476 | 0 | 0 | 0 | 2,942,476 |
汤铁装 | 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现任 | 男 | 48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942,474 | 0 | 0 | 0 | 2,942,474 |
黄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8 | 2013年01月22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942,474 | 0 | 0 | 0 | 2,942,474 |
陈扬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48 | 2013年11月28日 | 2019年11月28日 | 0 | 0 | 0 | 0 | 0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1 | 2016年12月19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刘纳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8 | 2018年11月1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熊慧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0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晏永义 | 监事 | 现任 | 男 | 37 | 2013年01月16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李贵忠 | 监事 | 现任 | 男 | 56 | 2014年11月11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李卫荣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现任 | 男 | 44 | 2010年11月2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2,942,474 | 0 | 0 | 0 | 2,942,474 |
李文平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3 | 2015年04月08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曾超辉 | 销售总监 | 现任 | 男 | 34 | 2017年11月13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5 | 2018年08月14日 | 2019年12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黄海鱼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54 | 2012年11月06日 | 2018年11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周富强 | 董事 | 离任 | 男 | 53 | 2018年04月09日 | 2019年3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194,712,374 | 0 | 45,000,000 | 0 | 149,712,374 |
注:(1)李扬德通过宜安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及李卫荣通过萍乡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持1号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权;黄明通过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持1号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周富强于2019年3月18日辞去董事职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18年08月14日 | 根据实际需要 |
黄海鱼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8年11月13日 | 任期届满 |
刘纳新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18年11月13日 | 原独立董事黄海鱼辞职,需补选新独立董事。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李扬德:中国香港籍,硕士,现任宜安科技董事长,中科院金属所特聘研究员,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协
助指导教师,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教授,襄樊学院客座教授,文昌市宋庆龄基金会荣誉会长,中国材料学会医用金属材料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中国杰出企业家”(中国经济贸易会促进会评选)、“东莞市荣誉市长奖”等荣誉,2008年3月入选《中国专利发明人年鉴》。
杨洁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3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张春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自1996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汤铁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4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压铸部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兼任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黄明:中国香港籍,硕士学历。曾在三和银行、交通银行、华比富通银行任职。2005年至2013年1月,担任宜安科技财务总监。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宜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公司秘书。陈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自2005年10月至2015年12月17日在深圳飞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主任会计师。2015年12月17日至今在深圳鹏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副所长。现任宜安科技独立董事。
许怀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曾公派赴香港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实习西方独立审计实务,之后一直在国内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咨询公司担任副所长、副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股权融资与上市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宜安科技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纳新:教授,会计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多次获校“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称号。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各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0项,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6部,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首届“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主要从事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软件应用等课程教学,长期致力于企业投融资、企业信息化方向与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曾任长高集团、汉森制药及金杯电工独立董事。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宜安科技和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6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人事部文员、人事部助理、人事部主任。现任宜安科技监事会主席,兼任宜安科技人事部副经理。
晏永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自2004年以来历任公司生产部助理、行政部高级助理、行政部主任。现任宜安科技监事,兼任宜安科技总经理助理。
李贵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渠县粮食局琅琊粮站财务科长、四川省渠县粮食局米面加工厂副厂长、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宜安科技监事,兼任宜安
科技审计部经理。
李文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湖南省郴州市汽运总公司财务主管、东莞欣仪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宜安科技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宜安科技财务总监,兼任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
李卫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宜安科技知识产权部主任、知识产权部经理、工程研发中心科研总监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任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及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曾超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自2005年以来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主任、销售经理及销售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朱焕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扬德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及公司秘书 | 1984年10月23日 | 否 | |
杨洁丹 | 萍乡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0年08月12日 | 否 | |
黄明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7月08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扬德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2月27日 | 否 | |
李扬德 | 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 | 董事 | 1972年04月07日 | 否 | |
李扬德 | Precision Products(BVI)Limited | 董事 | 2004年01月02日 | 否 | |
李扬德 | Ashura(BVI) Limited | 董事 | 2005年12月02日 | 否 | |
李扬德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08月08日 | 是 | |
李扬德 | 总设计师(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6月19日 | 否 | |
李扬德 | AAP Orthopedics Limited | 董事 | 2012年10月09日 | 否 | |
李扬德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06日 | 否 |
李扬德 | AAP Implan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5月30日 | 否 | |
李扬德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05月31日 | 否 | |
李扬德 | German AAP Biotec 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5月31日 | 否 | |
李扬德 | AAP Join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6月27日 | 否 | |
李扬德 | Leader Biomedical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5月16日 | 否 | |
李扬德 | Leader Biomedical IP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6月06日 | 否 | |
李扬德 | 东莞立德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08月19日 | 否 | |
李扬德 | Puze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3月25日 | 否 | |
李扬德 | Ashura-do Limited | 董事、公司秘书 | 2015年02月16日 | 否 | |
李扬德 | Liquidmetal Technology Limited | 董事 | 2016年03月04日 | 否 | |
李扬德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董事长 | 2016年03月10日 | 否 | |
李扬德 | 海南德威乐园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19日 | 否 | |
李扬德 | 2 OP Limited | 公司秘书 | 2017年09月29日 | 否 | |
杨洁丹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2月27日 | 否 | |
杨洁丹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8月21日 | 否 | |
汤铁装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 2016年05月17日 | 否 | |
黄明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及公司秘书 | 2007年08月08日 | 是 | |
许怀斌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5月06日 | 是 | |
许怀斌 |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12月18日 | 是 | |
刘纳新 |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16日 | 是 | |
李文平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和财务总监 | 2016年05月17日 | 否 | |
李卫荣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和经理 | 2010年12月27日 | 否 | |
李卫荣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 2015年01月13日 | 否 | |
李卫荣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 | 2015年06月30日 | 否 | |
李卫荣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 | 2015年11月27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如下:
(一)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确定依据1、董事长公司董事长薪酬构成、发放等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监事会成员薪酬: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4)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公司董事长、内部任职的董事及监事薪酬构成、发放等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实际支付情况
2018年,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607.70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扬德 | 董事长 | 男 | 59 | 现任 | 128 | 否 |
杨洁丹 | 董事、总经理 | 女 | 45 | 现任 | 54.91 | 否 |
张春联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53 | 现任 | 69.31 | 否 |
汤铁装 | 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男 | 48 | 现任 | 46.27 | 否 |
黄明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现任 | 86 | 否 |
陈扬 | 独立董事 | 女 | 48 | 现任 | 7 | 否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现任 | 7 | 否 |
刘纳新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现任 | 0.88 | 否 |
熊慧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0 | 现任 | 14.09 | 否 |
晏永义 | 监事 | 男 | 37 | 现任 | 20.11 | 否 |
李贵忠 | 监事 | 男 | 56 | 现任 | 27.92 | 否 |
李卫荣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男 | 44 | 现任 | 42.07 | 否 |
李文平 | 财务总监 | 男 | 43 | 现任 | 42.79 | 否 |
曾超辉 | 销售总监 | 男 | 34 | 现任 | 32.04 | 否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现任 | 23.18 | 否 |
黄海鱼 | 独立董事 | 男 | 54 | 离任 | 6.13 | 否 |
周富强 | 董事 | 男 | 53 | 离任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607.70 | -- |
注:刘纳新于2018年11月13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黄海鱼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周富强于2019年3月18日辞去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50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4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34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59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393 |
销售人员 | 68 |
技术人员 | 464 |
财务人员 | 41 |
行政人员 | 78 |
其他人员 | 301 |
合计 | 2,34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17 |
本科 | 121 |
大专 | 257 |
大专以下 | 1,950 |
合计 | 2,345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用工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司薪酬政策坚持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岗位制定相应的薪酬等级体系,在每个薪酬等级体系内根据技术能力水平确定对应的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各部门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展开专题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岗位操作技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公司内部将积极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激发员工潜能,有效提升各类人才的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实现了自身职业能力提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共赢。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各个方面都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股东大会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同时,公司还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成员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公司董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出席董事会,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其他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等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
(三)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监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8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通知、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无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有不实之处,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
(四)经理层公司制定并执行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形成了合理的选聘机制。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能保持稳定性,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公司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控制人”倾向。
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原则,没有发生受到惩处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通过电话专线、专用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018年11月,公司的控股股东由宜安实业变更为株洲国投,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变更为株洲市国资委。报告期内,原控股股东宜安实业和实际控制人李扬德以及新任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及实际控制人株洲市国资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其他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相关利益
公司在努力经营管理、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利益者合作,保持与各方良好沟通交流,促进公司本身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厂房、生活配套设施,并拥有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完整的与采购和产品销售配套相关的资产,资产所有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及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行政、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公司及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05% | 2018年01月11日 | 2018年01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00% | 2018年04月19日 | 2018年04月20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02% | 2018年11月13日 | 2018年11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陈扬 | 9 | 1 | 8 | 0 | 0 | 否 | 3 |
许怀斌 | 9 | 1 | 8 | 0 | 0 | 否 | 3 |
黄海鱼 | 8 | 1 | 7 | 0 | 0 | 否 | 2 |
刘纳新 | 1 | 0 | 1 | 0 | 0 | 否 | 1 |
注:刘纳新于2018年11月13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黄海鱼于2018年11月13日正式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依法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仔细审核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具体如下:
(1)2018年3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2)2018年3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就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就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确认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选周富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3)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4)2018年8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5)2018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就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6)2018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就补选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7)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被公司采纳。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召集人。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员。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核相关资料,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年审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补选周富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补选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 否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19年04月02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③发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④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 ⑤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2)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3)一般缺陷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1)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控股子公司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建设;⑥前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2)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3)一般缺陷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0.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5%。(2)重要缺陷:0.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0.5%;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5%。(3)一般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0.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3%。 | 营业收入0.5%。(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0.2%≤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入0.5%。(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入0.2%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宜安科 | 118716 | 2016年06月23日 | 2019年06月22日 | 0 | 5.2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符合相关规定,不超过200人的合格投资者。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6月23日开始支付自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6月22日期间的利息。付息债券登记日为2018年6月22日,本次付息日:2018年6月25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完毕本期债券第二期利息。由于本期债券全额回售,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回售款支付工作,本期债券于2018年6月25日摘牌。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根据《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由于本期债券全额回售,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了回售款支付工作,本期债券于2018年6月25日摘牌。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32层 | |
联系人 | 王媛婷 | |
联系电话 | 0731-88954619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 |
联系人 | 刘志强 | |
联系电话 | 0755-82872120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首期发行于2016年6月23日结束,本期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794万元。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 “16宜安科”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收入中已经使用29,505,015.37 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68,879,255.05 元补充流动资金。 |
期末余额(万元) | 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2016年6月,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宜安科技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对债券资金专项账户监管事宜作了明确的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使用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债券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2017年5月8日,鹏元资信出具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2017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长期信用等级为AA-,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为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已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聘请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人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规定,较好地履行了受托管理人权利和义务,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形。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1,607.51 | 9,500.31 | 22.18% |
流动比率 | 2.2312 | 1.7549 | 27.14% |
资产负债率 | 31.93% | 43.91% | -11.98% |
速动比率 | 1.8099 | 1.4211 | 27.3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5.5022 | 6.8584 | -19.77% |
利息保障倍数 | 4.1488 | 3.1961 | 29.81%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0264 | 13.5050 | -92.40%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3947 | 7.5226 | 11.5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适用 □ 不适用现金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同期下降92.40%,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多流出所致。
九、公司逾期未偿还债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
十、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上述债券外,未发行其他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十一、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获得的公司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约为71,25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23,082.79万元,按期偿还银行贷款11,730.24万元。
十二、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履行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作出的承诺。
十三、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影响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是 □ 否
十五、是否披露保证人财务报表是 √否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19年03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CAC证审字[2019]008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姚运海、张娜 |
审 计 报 告
CAC证审字[2019]0082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宜安科技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宜安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认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一) 商誉的减值1. 关键审计事项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宜安科技商誉余额为170,024,332.06元,商誉减值准备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管理层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损失。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涉及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测,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
由于商誉金额较大,减值测试过程较为复杂,同时涉及重大判断,我们将年度重要商誉的减值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2. 审计中的应对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测试与计量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评级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认定;
(2)了解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历史业绩情况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3)评估商誉减值测试的估值方法,关键假设的适当性,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包括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
(4)评估预测所使用的数据与公司历史经验、行业发展等其他外部信息是否存在不一致;
(5)复核商誉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6)评价商誉的减值及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披露是否充分。
(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评估
1. 关键审计事项
2018年12月31日,宜安科技应收账款余额为377,646,005.62元,坏账准备为26,381,740.48元。管理层在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应收账款的账龄、债务人的还款记录、历史违约情况和回收率,由于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估计很大程度上涉及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其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中的应对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取得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发票等支持性记录检查了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的准确性;
(3)检查宜安科技与客户进行应收账款的对账情况,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
(4)选取样本对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5)检查销售合同、客户授信额度,结算周期、实际回款情况,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
(6)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四、其他信息
宜安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宜安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宜安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宜安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宜安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宜安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天津 |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8,839,946.06 | 253,878,026.4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99,817,718.94 | 256,643,191.60 |
其中:应收票据 | 48,553,453.80 | 11,435,220.13 |
应收账款 | 351,264,265.14 | 245,207,971.47 |
预付款项 | 11,091,724.75 | 9,195,281.9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004,812.40 | 5,531,141.96 |
其中: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209,089.74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8,835,007.50 | 131,166,502.1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549.4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349,245.32 | 33,014,173.36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5,938,454.97 | 689,489,866.8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47,549,519.66 | 510,395,634.89 |
在建工程 | 33,300,258.73 | 17,100,868.4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842,850.43 | 40,686,016.1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0,024,332.06 | 170,024,332.06 |
长期待摊费用 | 20,464,697.06 | 22,058,180.7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7,539.18 | 12,545,265.8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264,045.41 | 21,563,862.5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4,323,242.53 | 794,374,160.72 |
资产总计 | 2,000,261,697.50 | 1,483,864,027.5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9,827,941.48 | 112,802,423.1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72,553,644.90 | 199,017,667.96 |
预收款项 | 14,021,733.01 | 6,656,699.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77,765.53 | 15,031,565.30 |
应交税费 | 10,528,639.42 | 8,283,359.82 |
其他应付款 | 12,743,993.24 | 25,246,011.92 |
其中:应付利息 | 1,025,189.55 | 3,050,181.40 |
应付股利 | ||
应付分保账款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55,052.67 | 25,85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7,265,880.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674,651.07 | 392,887,727.3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3,000,000.00 | 96,000,000.00 |
应付债券 | 99,585,606.8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41,301,883.9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040,706.97 | 19,175,724.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2,930.62 | 2,622,031.0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2,993,637.59 | 258,685,246.24 |
负债合计 | 638,668,288.66 | 651,572,973.5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10,282,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61,794,549.95 | 85,570,724.4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30,149.68 | 319,612.1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875,686.56 | 31,744,221.2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4,099,591.33 | 237,836,669.1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4,182,377.52 | 765,753,626.92 |
少数股东权益 | 127,411,031.32 | 66,537,427.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1,593,408.84 | 832,291,054.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00,261,697.50 | 1,483,864,027.58 |
法定代表人:杨洁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4,015,224.94 | 175,536,159.83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38,233,162.20 | 169,242,690.89 |
其中:应收票据 | 22,163,953.17 | 5,263,740.76 |
应收账款 | 216,069,209.03 | 163,978,950.13 |
预付款项 | 4,628,570.16 | 4,974,004.81 |
其他应收款 | 36,866,467.97 | 9,125,647.83 |
其中: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208,600.85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5,023,181.60 | 99,025,300.5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730,468.23 | 15,059,899.60 |
流动资产合计 | 822,497,075.10 | 472,963,703.46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4,946,652.98 | 404,145,073.80 |
投资性房地产 | 2,399,634.25 | 2,485,607.77 |
固定资产 | 355,791,403.28 | 373,295,505.06 |
在建工程 | 12,193,240.29 | 1,679,145.3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 7,095,417.17 | 7,214,428.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51,179.36 | 10,155,989.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8,036.46 | 3,581,973.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16,782.95 | 7,316,568.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0,452,346.74 | 809,874,291.27 |
资产总计 | 1,722,949,421.84 | 1,282,837,994.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4,827,941.48 | 102,302,423.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27,729,471.11 | 144,854,953.60 |
预收款项 | 636,649.70 | 244,733.09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39,731.76 | 10,497,137.02 |
应交税费 | 1,899,614.66 | 2,175,898.18 |
其他应付款 | 8,665,487.92 | 9,582,891.94 |
其中:应付利息 | 1,004,189.84 | 3,050,181.40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000,000.00 | 25,85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7,265,880.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1,764,777.45 | 295,508,037.0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8,000,000.00 | 96,000,000.00 |
应付债券 | 99,585,606.8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40,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472,478.92 | 16,465,32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472,478.92 | 252,050,935.80 |
负债合计 | 535,237,256.37 | 547,558,972.8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10,282,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8,546,889.59 | 113,619,927.2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808,674.80 | 28,677,209.47 |
未分配利润 | 206,074,201.08 | 182,699,485.1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7,712,165.47 | 735,279,021.9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22,949,421.84 | 1,282,837,994.73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985,803,818.37 | 810,734,360.91 |
其中:营业收入 | 985,803,818.37 | 810,734,360.9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4,300,770.48 | 795,023,998.18 |
其中:营业成本 | 755,956,953.35 | 610,273,209.5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7,976,735.68 | 7,498,074.87 |
销售费用 | 46,228,816.49 | 42,852,611.26 |
管理费用 | 71,599,339.70 | 65,367,663.06 |
研发费用 | 49,540,928.62 | 40,415,297.29 |
财务费用 | 1,996,741.27 | 21,476,441.05 |
其中:利息费用 | 13,827,126.76 | 12,629,040.75 |
利息收入 | 7,077,908.26 | 1,699,006.89 |
资产减值损失 | 21,001,255.37 | 7,140,701.09 |
加:其他收益 | 6,950,893.99 | 5,835,106.1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88,903.01 | 92,454.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880.04 | -37,553.0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191,964.85 | 21,600,370.63 |
加:营业外收入 | 5,087,120.51 | 6,865,577.33 |
减:营业外支出 | 740,204.36 | 730,902.1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538,881.00 | 27,735,045.84 |
减:所得税费用 | 3,918,488.38 | 1,627,824.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20,392.62 | 26,107,221.1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20,392.62 | 26,107,221.1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202,859.52 | 32,761,566.51 |
少数股东损益 | -14,582,466.90 | -6,654,345.3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10,537.54 | -1,854,996.5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10,537.54 | -1,854,996.5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10,537.54 | -1,854,996.5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10,537.54 | -1,854,996.54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1,430,930.16 | 24,252,224.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013,397.06 | 30,906,569.9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82,466.90 | -6,654,345.3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99 | 0.080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99 | 0.0800 |
法定代表人:杨洁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718,160,709.09 | 599,543,671.77 |
减:营业成本 | 581,452,703.19 | 464,750,858.82 |
税金及附加 | 5,122,413.95 | 5,657,093.18 |
销售费用 | 18,656,345.37 | 19,216,915.53 |
管理费用 | 41,137,340.63 | 37,637,781.55 |
研发费用 | 27,624,016.63 | 31,635,437.16 |
财务费用 | 687,484.23 | 20,715,874.33 |
其中:利息费用 | 12,762,170.31 | 12,023,638.82 |
利息收入 | 6,783,897.88 | 1,284,529.25 |
资产减值损失 | 7,713,983.98 | 3,934,749.90 |
加:其他收益 | 5,708,379.94 | 5,699,728.1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96,741.81 | 20,00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106.27 | 70,242.3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883,649.13 | 41,764,931.78 |
加:营业外收入 | 3,293,855.51 | 5,332,379.94 |
减:营业外支出 | 133,966.92 | 100,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043,537.72 | 46,997,311.72 |
减:所得税费用 | 5,728,884.47 | 2,779,128.59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14,653.25 | 44,218,183.1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314,653.25 | 44,218,183.1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314,653.25 | 44,218,183.1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14 | 0.107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14 | 0.1079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7,470,546.45 | 794,178,279.5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2,481,823.42 | 19,779,845.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34,378.26 | 31,021,575.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8,786,748.13 | 844,979,700.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3,685,469.73 | 432,149,897.0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8,656,998.48 | 166,523,036.9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041,115.95 | 19,499,570.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562,127.27 | 75,722,475.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9,945,711.43 | 693,894,979.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58,963.30 | 151,084,720.3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02,391.79 | 92,454.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61,600.00 | 559,97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3,991.79 | 8,652,424.7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7,428,559.49 | 118,359,977.6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16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30,480.0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449,800.00 | 11,010,6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878,359.49 | 285,840,097.6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914,367.70 | -277,187,672.8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200,000.01 | 34,962,02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75,200,000.00 | 29,3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9,327,941.48 | 219,980,123.1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76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1,287,941.49 | 254,942,143.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23,152,423.18 | 90,593,2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425,140.45 | 20,431,172.1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9,413.34 | 40,344,84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256,976.97 | 151,369,212.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30,964.52 | 103,572,931.0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79,200.09 | -5,500,415.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536,833.61 | -28,030,436.5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1,993,312.45 | 240,023,749.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5,895,258.77 | 616,892,644.5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8,702,847.42 | 17,996,471.0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73,876.70 | 28,678,008.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0,471,982.89 | 663,567,123.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6,363,419.10 | 341,045,431.1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9,991,625.14 | 111,777,779.9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851,048.00 | 5,628,377.8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010,582.93 | 36,699,97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8,216,675.17 | 495,151,564.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255,307.72 | 168,415,559.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491,671.24 | 2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74,559.18 | 303,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32,782.4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449.7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604,462.60 | 20,303,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467,364.08 | 31,280,539.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6,400,000.00 | 209,5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800,000.00 | 6,4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667,364.08 | 247,180,539.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2,062,901.48 | -226,877,539.2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1,000,000.00 | 5,662,02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4,827,941.48 | 209,480,123.18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0,827,941.48 | 215,142,143.1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8,152,423.18 | 88,593,2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528,940.60 | 20,036,281.9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8,243.34 | 37,07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7,319,607.12 | 145,704,481.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508,334.36 | 69,437,661.2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0,129.70 | -2,134,920.1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3,360,610.90 | 8,840,761.1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894,614.04 | 131,053,852.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255,224.94 | 139,894,614.0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85,570,724.41 | 319,612.14 | 31,744,221.23 | 237,836,669.14 | 66,537,427.11 | 832,291,054.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282,400.00 | 85,570,724.41 | 319,612.14 | 31,744,221.23 | 237,836,669.14 | 66,537,427.11 | 832,291,054.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76,223,825.54 | 1,810,537.54 | 4,131,465.33 | 36,262,922.19 | 60,873,604.21 | 529,302,354.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0,537.54 | 54,202,859.52 | -14,582,466.90 | 41,430,930.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76,223,825.54 | 75,456,071.11 | 501,679,896.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70,280,544.39 | 75,200,000.00 | 495,480,544.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943,281.15 | 256,071.11 | 6,199,352.26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131,465.33 | -17,939,937.33 | -13,808,4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1,465.33 | -4,131,465.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61,794,549.95 | 2,130,149.68 | 35,875,686.56 | 274,099,591.33 | 127,411,031.32 | 1,361,593,408.8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9,770,000.00 | 71,897,123.48 | 2,174,608.68 | 27,322,402.92 | 217,692,320.94 | 43,813,283.60 | 772,669,739.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9,770,000.00 | 71,897,123.48 | 2,174,608.68 | 27,322,402.92 | 217,692,320.94 | 43,813,283.60 | 772,669,739.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2,400.00 | 13,673,600.93 | -1,854,996.54 | 4,421,818.31 | 20,144,348.20 | 22,724,143.51 | 59,621,314.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54,996.54 | 32,761,566.51 | -6,654,345.39 | 24,252,224.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2,400.00 | 13,673,600.93 | 29,378,488.90 | 43,564,489.8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9,378,488.90 | 29,378,488.9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12,400.00 | 13,673,600.93 | 14,186,000.93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4,421,818.31 | -12,617,218.31 | -8,195,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21,818.31 | -4,421,818.3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195,400.00 | -8,195,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85,570,724.41 | 319,612.14 | 31,744,221.23 | 237,836,669.14 | 66,537,427.11 | 832,291,054.0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113,619,927.29 | 28,677,209.47 | 182,699,485.16 | 735,279,021.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282,400.00 | 113,619,927.29 | 28,677,209.47 | 182,699,485.16 | 735,279,021.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74,926,962.30 | 4,131,465.33 | 23,374,715.92 | 452,433,143.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314,653.25 | 41,314,653.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74,926,962.30 | 424,926,962.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69,884,397.42 | 419,884,397.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42,564.88 | 5,042,564.8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31,465.33 | -17,939,937.33 | -13,808,4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1,465.33 | -4,131,465.33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88,546,889.59 | 32,808,674.80 | 206,074,201.08 | 1,187,712,165.4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9,770,000.00 | 100,738,299.34 | 24,255,391.16 | 151,098,520.34 | 685,862,210.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9,770,000.00 | 100,738,299.34 | 24,255,391.16 | 151,098,520.34 | 685,862,210.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2,400.00 | 12,881,627.95 | 4,421,818.31 | 31,600,964.82 | 49,416,811.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218,183.13 | 44,218,183.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2,400.00 | 12,881,627.95 | 13,394,027.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12,400.00 | 12,881,627.95 | 13,394,027.9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21,818.31 | -12,617,218.31 | -8,195,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421,818.31 | -4,421,818.3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195,400.00 | -8,195,400.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113,619,927.29 | 28,677,209.47 | 182,699,485.16 | 735,279,021.9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营业期限:长期股本:人民币肆亿陆仟零贰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公司行业性质:铸件制造;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行业。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镁、铝、锌、锆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小家电(涉证除外),不粘涂料;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精密模具、镁铝锌锆合金新材料、稀土合金材料、镁铝合金精密压铸成型及高效环保表面处理、纳米陶瓷涂料、新型节能厨具、精密节能设备;研发、产销:医疗器械。
法定代表人:杨洁丹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9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纳入合并范围增加了一家控股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取消了一家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1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5 | 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6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8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持续经营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2、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3、营业周期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4、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内部销售收入和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等项目,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的基础上,合并各报表项目数额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金融资产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时采用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进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
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或其他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2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100.00% | 100.00% |
4-5年 | 1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 |
项等。 |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13、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1)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 (2)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九)。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资产的条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一部分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固定资产(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4年 | 5 | 6.79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生产及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其 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19、生物资产本公司生物资产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20、油气资产
无
21、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权证 |
软 件 | 3-10 | 权证、合同约定、预计受益期 |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3、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
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3、摊销年限
项目 | 摊销年限 | 依据 |
消防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天燃气管道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设备技术改造费 | 5 | 受益年限 |
监控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环保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互联网网址及域名注册费 | 5 | 受益年限 |
大型模具及其他 | 5 | 受益年限 |
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装修及修缮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1)服务成本。(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26、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销售商品收入
(1)确认和计量原则: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公司在取得验收确认凭据时确认收入。
② 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装船并办妥报关手续后,公司凭装船单及报关单确认收入。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2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确认和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相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31、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公司自 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 | 11,435,220.13 | -11,435,220.13 | 0.00 |
应收账款 | 245,207,971.47 | -245,207,971.47 | 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0.00 | 256,643,191.60 | 256,643,191.60 |
应收利息 | 209,089.74 | -209,089.74 | 0.00 |
其他应收款 | 5,322,052.22 | 209,089.74 | 5,531,141.96 |
在建工程 | 17,082,261.56 | 18,606.84 | 17,100,868.40 |
工程物资 | 18,606.84 | -18,606.84 | 0.00 |
资产总计 | 279,275,201.96 | 0.00 | 279,275,201.96 |
应付票据 | 15,360,722.94 | 15,360,722.94 | 0.00 |
应付账款 | 183,656,945.02 | 183,656,945.02 | 0.0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0.00 | 199,017,667.96 | 199,017,667.96 |
应付利息 | 3,050,181.40 | -3,050,181.4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22,195,830.52 | 3,050,181.40 | 25,246,011.92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224,263,679.88 | 0.00 | 224,263,679.88 |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 | 5,263,740.76 | -5,263,740.76 | 0.00 |
应收账款 | 163,978,950.13 | -163,978,950.13 | 0.00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0.00 | 169,242,690.89 | 169,242,690.89 |
应收利息 | 208,600.85 | -208,600.85 | 0.00 |
其他应收款 | 8,917,046.98 | 208,600.85 | 9,125,647.83 |
资产总计 | 178,368,338.72 | 0.00 | 178,368,338.72 |
应付票据 | 3,207,728.94 | -3,207,728.94 | 0.00 |
应付账款 | 141,647,224.66 | -141,647,224.66 | 0.0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0.00 | 144,854,953.60 | 144,854,953.60 |
应付利息 | 3,050,181.40 | -3,050,181.4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6,532,710.54 | 3,050,181.40 | 9,582,891.94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54,437,845.54 | 0.00 | 154,437,845.54 |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管理费用 | 105,782,960.35 | -40,415,297.29 | 65,367,663.06 |
研发费用 | 0.00 | 40,415,297.29 | 40,415,297.29 |
其他收益 | 5,439,566.44 | 395,539.73 | 5,835,106.17 |
营业务收入 | 7,261,117.06 | -395,539.73 | 6,865,577.33 |
合计 | 118,483,643.85 | 0.00 | 118,483,643.85 |
2017 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管理费用 | 69,273,218.71 | -31,635,437.16 | 37,637,781.55 |
研发费用 | 0.00 | 31,635,437.16 | 31,635,437.16 |
其他收益 | 5,310,256.14 | 389,472.00 | 5,699,728.14 |
营业务收入 | 5,721,851.94 | -389,472.00 | 5,332,379.94 |
合计 | 80,305,326.79 | 0.00 | 80,305,326.79 |
2017 年度受影响的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12,735.10 | 14,408,840.00 | 31,021,575.1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408,840.00 | -14,408,840.00 | 8,000,000.00 |
2017 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69,168.13 | 14,408,840.00 | 28,678,008.13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408,840.00 | -14,408,840.00 | 0.00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直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转厂出口销售收入 | 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17%,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15%、16.5%、10%、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母公司 | 15%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利得税8.25%、16.5%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25%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邦税15%-39%,州所得税8.84%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0%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10%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25%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4009908,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欧普特”)2015年6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44200134),从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关于公示深圳市2018年第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取得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也未在税务局进行备案,公司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暂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孙公司江西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2月4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关于公示江西省2018年第二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尚未取得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也未在税务局进行备案,公司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暂按15%的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4,982.78 | 128,527.52 |
银行存款 | 337,405,163.28 | 246,864,784.93 |
其他货币资金 | 1,309,800.00 | 6,884,713.99 |
合计 | 338,839,946.06 | 253,878,026.4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710,861.63 | 21,588,448.99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8,553,453.80 | 11,435,220.13 |
应收账款 | 351,264,265.14 | 245,207,971.47 |
合计 | 399,817,718.94 | 256,643,191.60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196,130.12 | 8,692,759.90 |
商业承兑票据 | 26,357,323.68 | 2,742,460.23 |
合计 | 48,553,453.80 | 11,435,220.1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8,976,904.75 | |
商业承兑票据 | 7,265,880.82 | |
合计 | 38,976,904.75 | 7,265,880.82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5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 |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24,988.07 | 1.62% | 6,124,988.07 | 100.00% | 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1,521,017.55 | 98.38% | 20,256,752.41 | 5.45% | 351,264,265.14 | 258,683,918.31 | 100.00% | 13,475,946.84 | 5.21% | 245,207,971.47 |
合计 | 377,646,005.62 | 100.00% | 26,381,740.48 | 6.99% | 351,264,265.14 | 258,683,918.31 | 100.00% | 13,475,946.84 | 5.21% | 245,207,971.47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 4,506,674.74 | 4,506,674.74 | 100.00% | 破产清算 |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 | 1,618,313.33 | 1,618,313.33 | 100.00% | 破产清算 |
公司 | ||||
合计 | 6,124,988.07 | 6,124,988.07 | -- |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62,260,237.96 | 18,113,011.90 | 5.00% |
1至2年 | 7,721,938.61 | 1,544,387.73 | 20.00% |
2至3年 | 1,342,126.00 | 402,637.80 | 30.00% |
3至4年 | 196,714.98 | 196,714.98 | 100.00% |
合计 | 371,521,017.55 | 20,256,752.41 | 5.4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865,494.44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959,700.8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HARMAN INTERNATIONAL INDUSTRIES, INCORPORATED | 货款 | 716,546.00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WISTRON INFOCOMM (KUNSHAN) CO LTD | 货款 | 533,335.63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PEGATRON CORPORATION(名硕) | 货款 | 406,366.30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美亚制造厂有限公司 | 货款 | 333,239.89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东莞市中乾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311,906.84 | 质量扣款 | 总经理会议决议 | 否 |
Chicony Global Inc.(群光) | 货款 | 134,459.87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Vtech Communications Ltd.(伟易达) | 货款 | 109,037.97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2,544,892.50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债务人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92,888,147.48 | 24.60 | 4,644,407.37 |
第二名 | 18,989,052.88 | 5.03 | 949,452.64 |
第三名 | 18,009,290.67 | 4.77 | 900,464.53 |
第四名 | 16,692,922.79 | 4.42 | 834,646.14 |
第五名 | 15,180,242.39 | 4.02 | 759,012.12 |
合 计 | 161,759,656.21 | 42.84 | 8,087,982.8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无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869,896.82 | 88.99% | 8,632,205.09 | 93.88% |
1至2年 | 1,028,675.53 | 9.27% | 317,590.90 | 3.45% |
2至3年 | 114,466.40 | 1.03% | 146,486.00 | 1.59% |
3年以上 | 78,686.00 | 0.71% | 99,000.00 | 1.08% |
合计 | 11,091,724.75 | 100.00% | 9,195,281.99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3,260,124.51 | 29.39 |
第二名 | 2,982,482.90 | 26.89 |
第三名 | 558,174.10 | 5.03 |
第四名 | 463,000.00 | 4.17 |
第五名 | 421,609.98 | 3.8 |
合 计 | 7,685,391.49 | 69.28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209,089.74 |
其他应收款 | 12,831,295.74 | 5,322,052.22 |
合计 | 14,004,812.40 | 5,531,141.96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173,516.66 | 209,089.74 |
合计 | 1,173,516.66 | 209,089.74 |
2)重要逾期利息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3,962,596.62 | 100.00% | 1,131,300.88 | 8.10% | 12,831,295.74 | 5,858,792.02 | 100.00% | 536,739.80 | 9.16% | 5,322,052.22 |
合计 | 13,962,596.62 | 100.00% | 1,131,300.88 | 8.10% | 12,831,295.74 | 5,858,792.02 | 100.00% | 536,739.80 | 9.16% | 5,322,052.22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2,038,668.85 | 601,933.43 | 5.00% |
1至2年 | 978,498.53 | 195,699.71 | 20.00% |
2至3年 | 873,945.00 | 262,183.50 | 30.00% |
3至4年 | 14,604.24 | 14,604.24 | 100.00% |
4至5年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5年以上 | 36,880.00 | 36,880.00 | 100.00% |
合计 | 13,962,596.62 | 1,131,300.88 | 8.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594,561.08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员工借款 | 302,805.47 | 574,748.52 |
押金和保证金 | 2,057,452.74 | 2,125,427.71 |
往来款项 | 3,101,982.97 | 2,776,615.79 |
政府补助 | 382,000.00 | |
应收出口退税 | 8,500,355.44 | |
合计 | 13,962,596.62 | 5,858,792.0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出口退税 | 8,500,355.44 | 1年以内 | 60.88% | 425,017.76 |
第二名 | 应退残保金 | 1,229,123.26 | 1年以内 | 8.80% | 61,456.16 |
第三名 | 代扣代缴 | 998,026.63 | 1年以内 | 7.15% | 49,901.33 |
第四名 | 押金 | 723,180.00 | 2年以内 | 5.18% | 99,426.00 |
第五名 | 押金 | 510,000.00 | 3年以内 | 3.65% | 153,000.00 |
合计 | -- | 11,960,685.33 | -- | 85.66% | 788,801.25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5,665,907.62 | 35,665,907.62 | 29,148,427.73 | 29,148,427.73 | ||
在产品 | 103,715,696.32 | 1,413,823.24 | 102,301,873.08 | 58,795,770.74 | 134,868.89 | 58,660,901.85 |
库存商品 | 72,620,733.14 | 3,725,759.69 | 68,894,973.45 | 43,218,934.84 | 753,999.19 | 42,464,935.65 |
周转材料 | 1,972,253.35 | 1,972,253.35 | 892,236.87 | 892,236.87 | ||
合计 | 213,974,590.43 | 5,139,582.93 | 208,835,007.50 | 132,055,370.18 | 888,868.08 | 131,166,502.10 |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134,868.89 | 1,278,954.35 | 1,413,823.24 | |||
库存商品 | 753,999.19 | 3,228,387.55 | 256,627.05 | 3,725,759.69 | ||
合计 | 888,868.08 | 4,507,341.90 | 256,627.05 | 5,139,582.93 |
项 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可收回金额低于结存成本 | 出售 | |
在产品 | 可收回金额低于结存成本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不适用
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装修及修缮工程 | 61,549.41 | |
合计 | 61,549.41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小型专用模具(受益期一年以内的) | 6,136,543.67 | 5,380,926.19 |
待抵税额和预缴税费 | 36,870,545.45 | 26,711,485.52 |
其他待摊费用(受益期一年以内的) | 1,442,156.20 | 921,761.65 |
理财产品 | 88,900,000.00 | 0.00 |
合计 | 133,349,245.32 | 33,014,173.36 |
1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不适用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12、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13、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不适用
14、长期股权投资
不适用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47,549,519.66 | 510,395,634.89 |
合计 | 547,549,519.66 | 510,395,634.8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生产及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854,632.03 | 453,336,734.84 | 10,413,232.86 | 38,077,280.77 | 22,584,338.81 | 692,266,219.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8,288.29 | 73,929,781.60 | 1,883,786.48 | 4,103,811.05 | 2,915,904.27 | 83,791,571.69 |
(1)购置 | 765,765.77 | 51,242,886.64 | 1,440,422.70 | 1,447,909.70 | 2,706,772.59 | 57,603,757.40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2,522.52 | 22,686,894.96 | 443,363.78 | 2,655,901.35 | 209,131.68 | 26,187,814.2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80,953.10 | 318,650.69 | 271,674.82 | 87,093.99 | 2,458,372.60 | |
(1)处置或报废 | 1,780,953.10 | 318,650.69 | 271,674.82 | 87,093.99 | 2,458,372.60 | |
4.期末余额 | 168,812,920.32 | 525,485,563.34 | 11,978,368.65 | 41,909,417.00 | 25,413,149.09 | 773,599,418.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914,467.47 | 123,935,935.85 | 6,535,224.37 | 21,365,770.59 | 10,948,347.21 | 181,699,745.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67,435.83 | 30,785,225.21 | 1,265,956.67 | 5,288,105.22 | 3,113,379.03 | 45,820,101.96 |
(1)计提 | 5,367,435.83 | 30,785,225.21 | 1,265,956.67 | 5,288,105.22 | 3,113,379.03 | 45,820,101.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3,652.90 | 283,147.00 | 247,185.33 | 18,864.67 | 1,672,849.90 | |
(1)处置或报废 | 1,123,652.90 | 283,147.00 | 247,185.33 | 18,864.67 | 1,672,849.90 | |
4.期末余额 | 24,281,903.30 | 153,597,508.16 | 7,518,034.04 | 26,406,690.48 | 14,042,861.57 | 225,846,997.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0,838.93 | 170,838.9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062.26 | 32,062.26 | ||||
(1)计提 | 32,062.26 | 32,062.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02,901.19 | 202,901.1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4,531,017.02 | 371,685,153.99 | 4,460,334.61 | 15,502,726.52 | 11,370,287.52 | 547,549,519.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8,940,164.56 | 329,229,960.06 | 3,878,008.49 | 16,711,510.18 | 11,635,991.60 | 510,395,634.8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1,210,549.55 | 2,717,481.40 | 202,901.19 | 8,290,166.96 | 由于场地限制和产品结构调整导致的暂时性闲置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267,344.61 | 256,520.37 | 3,010,824.24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母公司厂房D | 6,545,504.02 | 正在办理中 |
母公司总装车间 | 5,534,043.80 | 正在办理中 |
母公司CNC车间 | 6,769,331.54 | 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压铸车间A | 5,009,908.40 | 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压铸车间B | 4,289,265.09 | 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CNC车间 | 9,503,124.03 | 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表面处理车间 | 9,928,450.35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47,579,627.23 |
(6)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17、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2,642,562.29 | 17,082,261.56 |
工程物资 | 657,696.44 | 18,606.84 |
合计 | 33,300,258.73 | 17,100,868.4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建工程 | 4,520,214.56 | 4,520,214.56 | 15,365,747.62 | 15,365,747.62 | ||
设备安装工程 | 28,122,347.73 | 28,122,347.73 | 1,716,513.94 | 1,716,513.94 | ||
合计 | 32,642,562.29 | 32,642,562.29 | 17,082,261.56 | 17,082,261.5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 | 500,000,000.00 | 13,732,603.62 | 27,176,155.22 | 22,261,215.74 | 18,647,543.10 | 28.03% | 28.03 |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 ||||
其他附属配套项目 | 3,349,657.94 | 14,571,959.80 | 3,926,598.55 | 13,995,019.19 | ||||||||
合计 | 500,000,000.00 | 17,082,261.56 | 41,748,115.02 | 26,187,814.29 | 32,642,562.29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建工程 | 657,696.44 | 657,696.44 | 18,606.84 | 18,606.84 | ||
合计 | 657,696.44 | 657,696.44 | 18,606.84 | 18,606.84 |
18、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9、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从事互联网游戏业务》的披露要求否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003,270.13 | 15,967,210.46 | 5,925,148.38 | 53,895,628.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2,697.27 | 752,697.27 | |||
(1)购置 | 752,697.27 | 752,697.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552.71 | 6,552.71 | |||
(1)处置 | 6,552.71 | 6,552.71 | |||
4.期末余额 | 32,003,270.13 | 15,967,210.46 | 6,671,292.94 | 54,641,773.5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536,720.52 | 2,678,817.44 | 3,994,074.85 | 13,209,612.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15,591.20 | 2,190,605.88 | 689,665.92 | 3,595,863.00 | |
(1)计提 | 715,591.20 | 2,190,605.88 | 689,665.92 | 3,595,863.00 | |
3.本期减少金 | 6,552.71 | 6,552.71 |
额 | |||||
(1)处置 | 6,552.71 | 6,552.71 | |||
4.期末余额 | 7,252,311.72 | 4,869,423.32 | 4,677,188.06 | 16,798,923.1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750,958.41 | 11,097,787.14 | 1,994,104.88 | 37,842,850.4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66,549.61 | 13,288,393.02 | 1,931,073.53 | 40,686,016.16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1、开发支出
不适用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11,092.53 | 111,092.53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169,913,239.53 | 169,913,239.53 | ||||
合计 | 170,024,332.06 | 170,024,332.0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欧普特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欧普特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上述欧普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利用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2019年3月 18 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106号《东莞市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本公司收购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时按照资产基础法确认可变现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参考确认收购价格,产生的商誉金额金额较少,逸昊金属主营液态金属产品尚处于研发试样和产品推广阶段,本公司期末对逸昊金属账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行减值迹象,本次主要对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形成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说明,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商誉账面价值①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② | 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③=②+①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④ |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⑤=③-④ |
欧普特 | 169,913,239.53 | 88,021,219.39 | 257,934,458.92 | 259,190,000.00 | 0 |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重要假设及依据:宏观经济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预测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收益时点假定为每个预测期的期中;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于评估基准日后与品牌方和销售平台之间的合作模式不发生重大改变。
关键参数
项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 |
欧普特 | 5年 | 24.81%~9.03% | 8.89% | 19.38%~20.67% | 15.54% |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欧普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考核期 | 承诺金额 | 实现金额(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 |
2017年度 | 16,000,000.00 | 16,294,196.04 |
2018年度 | 21,000,000.00 | 22,041,690.74 |
合计 | 37,000,000.00 | 38,335,886.78 |
本公司收购欧普特的对赌期为2017年-2019年。根据银信评估2019年3月18日出具的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010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截至2018年12月31日,欧普特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5,793.45万元,商誉可收回金额为25,919.00万元.23、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消防工程 | 421,257.17 | 147,655.83 | 273,601.34 | ||
天燃气管道工程 | 907,271.11 | 302,441.12 | 332,617.22 | 877,095.01 | |
设备技术改造费 | 3,637,068.18 | 1,295,412.30 | 1,700,735.70 | 3,231,744.78 | |
监控工程 | 248,761.52 | 76,920.39 | 131,403.71 | 194,278.20 | |
环保工程 | 1,633,691.69 | 606,599.52 | 685,015.03 | 1,555,276.18 | |
互联网网址及域名注册费 | 13,759.81 | 2,600.04 | 11,159.77 | ||
大型模具及其他 | 88,946.28 | 1,106,372.49 | 79,421.07 | 1,115,897.70 | |
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装修及修缮工程 | 14,560,381.84 | 3,304,300.85 | 5,025,930.51 | 12,838,752.18 | |
咨询担保费等待摊 | 547,043.18 | 64,150.93 | 244,302.21 | 366,891.90 | |
合计 | 22,058,180.78 | 6,756,197.60 | 8,349,681.32 | 20,464,697.06 |
2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5,313,978.49 | 4,810,542.55 | 7,104,184.39 | 1,583,634.54 |
可抵扣亏损 | 63,659,554.65 | 15,066,996.63 | 36,853,376.38 | 8,302,065.17 |
股权激励成本 | 0.00 | 0.00 | 15,458,776.42 | 2,460,872.43 |
递延收益 | 0.00 | 0.00 | 1,000,000.00 | 150,000.00 |
其他暂时性差异 | 0.00 | 0.00 | 324,624.87 | 48,693.73 |
合计 | 88,973,533.14 | 19,877,539.18 | 60,740,962.06 | 12,545,265.8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2,434,551.07 | 1,952,930.62 | 14,198,263.91 | 2,622,031.02 |
合计 | 12,434,551.07 | 1,952,930.62 | 14,198,263.91 | 2,622,031.0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7,539.18 | 12,545,265.8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2,930.62 | 2,622,031.0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410,418.36 | 5,564,021.35 |
可抵扣亏损 | 3,491,691.91 | 1,436,025.48 |
合计 | 11,902,110.27 | 7,000,046.8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8 | 437,866.04 | ||
2019 | 395,988.83 | 395,988.83 | |
2020 | 210,021.33 | 212,046.60 | |
2021 | 354,670.79 | 354,670.79 | |
2022 | 33,341.70 | 35,453.22 | |
2023 | 2,497,669.26 | 0.00 |
合计 | 3,491,691.91 | 1,436,025.48 | -- |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设备款 | 64,125,335.41 | 21,473,262.56 |
预付工程款 | 1,138,710.00 | 90,600.00 |
合计 | 65,264,045.41 | 21,563,862.56 |
26、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0,000,000.00 | 5,500,000.00 |
保证借款 | 6,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03,827,941.48 | 107,302,423.18 |
合计 | 129,827,941.48 | 112,802,423.18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2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不适用
28、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29、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549,800.00 | 15,360,722.94 |
应付账款 | 272,003,844.90 | 183,656,945.02 |
合计 | 272,553,644.90 | 199,017,667.96 |
(1)应付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49,800.00 | 15,360,722.94 |
合计 | 549,800.00 | 15,360,722.94 |
(2)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55,379,412.87 | 156,549,209.08 |
设备及工程款 | 16,624,432.03 | 27,107,735.94 |
合计 | 272,003,844.90 | 183,656,945.02 |
(3)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不适用
30、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4,021,733.01 | 6,656,699.13 |
合计 | 14,021,733.01 | 6,656,699.1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杭州海油贸易有限公司 | 2,231,358.24 | 设备未完工发货所致 |
合计 | 2,231,358.24 | --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不适用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973,422.60 | 204,489,374.34 | 199,084,313.88 | 20,378,483.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8,142.70 | 11,969,446.20 | 12,028,306.43 | -717.53 |
三、辞退福利 | 840,994.50 | 840,994.50 | ||
合计 | 15,031,565.30 | 217,299,815.04 | 211,953,614.81 | 20,377,765.5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960,351.29 | 187,309,847.80 | 182,274,966.39 | 19,995,232.70 |
2、职工福利费 | 7,523,752.23 | 7,523,752.23 | ||
3、社会保险费 | 3,119.85 | 3,567,430.65 | 3,570,589.01 | -38.5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73,515.69 | 2,473,515.69 | ||
工伤保险费 | 3,119.85 | 541,166.91 | 544,325.27 | -38.51 |
生育保险费 | 552,748.05 | 552,748.05 | ||
4、住房公积金 | 4,279.00 | 4,184,930.10 | 3,903,655.10 | 285,554.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72.46 | 55,927.52 | 53,921.99 | 7,677.99 |
6、短期带薪缺勤 | 1,847,486.04 | 1,757,429.16 | 90,056.88 | |
合计 | 14,973,422.60 | 204,489,374.34 | 199,084,313.88 | 20,378,483.0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6,724.59 | 11,538,807.18 | 11,596,231.77 | -700.00 |
2、失业保险费 | 1,418.11 | 430,639.02 | 432,074.66 | -17.53 |
合计 | 58,142.70 | 11,969,446.20 | 12,028,306.43 | -717.53 |
32、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822,340.11 | 2,841,755.64 |
企业所得税 | 2,876,005.07 | 3,518,333.83 |
个人所得税 | 226,284.11 | 410,727.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9,358.04 | 395,505.75 |
土地使用税 | 163,426.80 | 299,865.5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1,949.75 | 147,517.79 |
房产税 | 468,227.23 | 424,451.95 |
教育附加 | 230,617.10 | 209,886.26 |
其他 | 70,431.21 | 35,315.91 |
合计 | 10,528,639.42 | 8,283,359.82 |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025,189.55 | 3,050,181.40 |
其他应付款 | 11,718,803.69 | 22,195,830.52 |
合计 | 12,743,993.24 | 25,246,011.92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49,598.61 | 162,252.1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75,590.94 | 152,586.83 |
企业债券利息 | 2,735,342.47 | |
合计 | 1,025,189.55 | 3,050,181.40 |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和保证金 | 1,014,180.00 | 2,530,887.14 |
往来款 | 10,339,240.98 | 19,644,943.38 |
管理费 | 365,382.71 | 20,000.00 |
合计 | 11,718,803.69 | 22,195,830.5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不适用
34、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000,000.00 | 5,85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355,052.67 | 20,000,000.00 |
合计 | 28,355,052.67 | 25,850,000.00 |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7,265,880.82 | |
合计 | 7,265,880.82 |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93,000,000.00 | 96,000,000.00 |
合计 | 93,000,000.00 | 96,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币种 | 利率(%) | 期末数 | |
原币金额 | 本币金额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 2017/9/8 | 2022/9/7 | 人民币 | 4.9875%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公司深圳分行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 | 2018/12/27 | 2023/12/26 | 人民币 | 4.75%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合 计 | 93,000,000.00 | 93,000,000.00 |
38、应付债券(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6宜安科 | 99,585,606.80 | |
合计 | 99,585,606.80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价折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16宜安科 | 100,000,000.00 | 2016年6月23日 | 3年 | 100,000,000.00 | 99,585,606.80 | 2,464,657.52 | 414,393.20 | 100,000,000.00 | 0.00 | |
合计 | -- | -- | -- | 100,000,000.00 | 99,585,606.80 | 2,464,657.52 | 414,393.20 | 100,000,000.00 | 0.00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不适用
39、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00 | 41,301,883.98 |
专项应付款 | 8,000,000.00 | 0.00 |
合计 | 28,000,000.00 | 41,301,883.98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裕融租赁有限公司应付租金 | 0.00 | 1,301,883.98 |
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623,216.67 | 27,246,433.33 |
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76,783.33 | 12,753,566.67 |
合 计 | 20,000,000.00 | 41,301,883.98 |
其他说明:
注1:裕融租赁有限公司应付租金: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裕融租赁有限公司分别承租4台压铸件和控制软件、1台数控电火花成型机、1台发那科小型加工中心应付的融资租赁租金,各期租金总和合计为人民币1,301,883.98元,起租日分别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7月31日,租期均为24个月。
注2:应付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款: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在欧普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60日内每期向欧普特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应付股权款余额4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2000万元。(2)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000,000.00 | 8,000,000.00 | 母公司搬迁补偿款 | ||
合计 | 0.00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注:政府补助—母公司搬迁补偿:2018年9月20日,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对本公司下达《关于开展新建贛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东莞清溪段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需征收本公司土地面积约1466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约16450平方米。12月18日,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甲方)与本公司(乙方)签署了《贛深客专(清溪断)合作框架协议书》:由乙方负责聘请专业评估单位对所征收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征收补偿依据;征收补偿分三期支付:
第一期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5天内,甲方预付800万元给乙方,作为征收补偿前期费用,签订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后5天内,甲方支付第二期征收补偿款50%的费用,剩余补偿款按照乙方完成所有征收用地面积提供施工用地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拨付的贛深客专拆迁搬迁补偿款800万元。
4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
41、预计负债
不适用
42、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175,724.44 | 7,394,850.00 | 6,529,867.47 | 20,040,706.97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19,175,724.44 | 7,394,850.00 | 6,529,867.47 | 20,040,706.97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非晶复合材料设计和调控制备科学基础项目经费 | 80,000.12 | 39,999.96 | 40,000.16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轻合金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部件技术集成与产业化(注1) | 607,142.77 | 53,571.50 | 553,571.27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新型非晶合金电子产品研发)(注2) | 1,246,577.88 | 133,561.92 | 1,113,015.96 | 与资产相关 | ||||
脑血管实时介入移动式手术机器人系统研发项 | 24,081.01 | 24,081.01 | 0.00 | 与资产相关 |
目合作款 | ||||||||
高端电子信息用薄壁镁合金真空压铸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金 | 136,236.39 | 11,933.16 | 124,303.23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度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激光直接能量沉积法3D打印用若干合金粉末材料研究 | 290,250.00 | 94,982.14 | 195,267.86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电子信息产品的高性能薄壁镁合金制备项目(注3) | 1,235,540.50 | 121,528.56 | 1,114,011.94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2014年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项资助成立一个技术研发中心 | 247,449.11 | 47,133.24 | 200,315.87 | 与资产相关 | ||||
种子基金计划项目-非晶态合金材料及成形关键技术开发 | 635,038.31 | 54,667.44 | 580,370.87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研发)(注4) | 1,368,571.43 | 314,999.92 | 1,053,571.51 | 与资产相关 |
东莞科技协会拨付第二批东莞院士工作站资金 | 310,285.70 | 57,571.44 | 252,714.26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度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 | 110,714.23 | 300,000.00 | 231,964.23 | 178,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晶复合材料设计和调控制备的科学基础资助 | 39,999.94 | 100,000.00 | 100,000.20 | 39,999.74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高强铝合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2015年 | 746,785.73 | 65,892.86 | 680,892.87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度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高强铝在汽车零部件上的应用及产业化 | 200,000.00 | 65,476.40 | 134,523.60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经信局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资金 | 1,002,857.15 | 83,571.59 | 919,285.56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换人"项目专项补助 | 1,874,051.22 | 414,600.00 | 321,642.78 | 1,967,008.44 | 与资产相关 | |||
2013年产学研笔记本电脑用镁合金超薄压铸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助 | 122,000.00 | 12,000.00 | 1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注5) | 7,412,500.09 | 1,175,297.58 | 6,237,202.51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科技协会拨付第二批东莞院士工作站资金 | 310,285.72 | 57,571.46 | 252,714.26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双组份项目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608,571.42 | 391,428.58 | 与资产相关 | ||||
政府补助-激光3D打印专用合金粉末材料制备及其应用 | 175,357.14 | 750,000.00 | 37,321.43 | 138,035.71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高精度数控加工技术改造项(注6) | 1,830,000.00 | 381,250.10 | 1,448,749.90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863项目"新型轻质与高强韧耐蚀合金及其构件精密制备技术"市配套资金(注7) | 1,801,950.00 | 1,470,300.91 | 331,649.09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智能自动化改造项目资金和倍增款 | 1,155,500.00 | 247,607.16 | 907,892.84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生物活性脊柱融合器和节段骨缺损修复产 | 1,042,800.00 | 579,333.35 | 463,466.65 | 与资产相关 |
品的开发项目补助 | ||||||||
合计 | 19,175,724.44 | 7,394,850.00 | 6,391,831.76 | 138,035.71 | 20,040,706.97 |
其他说明:
注1:递延收益—高性能轻合金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部件技术集成与产业化:根据2014年广东省科技厅粤科规财字【2014】205号《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本公司负责高性能轻合金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部件技术集成与产业化研究,约定省级科技厅拨付经费1,875,000.00元,201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科技专项资金1,875,0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按照申报项目投入比例进行分摊:其中材料费用补偿1,125,000.00元在项目实施年限2015.1-2017.6分期摊销,购置设备补偿750,000.00元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2:递延收益—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新型非晶合金电子产品研发):根据2015年5月28日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东财函【2015】771号《关于拨付2015年省级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2015年7月9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新型非晶合金电子产品研发经费2,000,0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按照申报项目投入比例进行分摊:其中材料费用补偿130,133.17元在项目实施年限,分期摊销,购置设备补偿1,869,866.83元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3:递延收益—高端电子信息产品的高性能薄壁镁合金制备项目:根据2015年7月3日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东财函【2015】1006号《关于拨付2014年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通知》,2015年7月,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高端电子信息产品高性能薄壁镁合金制备资1,701,4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4:递延收益—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的应用研发):根据2016年4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财函【2016】551号《关于拨付下达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第二批)资金的通知》,2016年5月,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拨付的2015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第二批)资金3,000,0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按照申报项目投入比例进行分摊:其中材料费用补偿1,800,000.00元在项目实施年限分期摊销,购置设备补偿1,200,000.00元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5:递延收益—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根据2017年7月26日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科函【2017】480号《关于拨付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赞助资金的通知》,2017年8月,收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拨付东莞市创新团队科技奖转科技项目资金10,000,0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按照申报项目投入比例进行分摊:其中材料费用、科研经费补偿5,750,000.00元在项目实施年限分期摊销,购置设备补偿4,250,000.00元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6:递延收益—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高精度数控加工技术改造项:根据2018年5月3日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2016年各地未使用资金及2017年新增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2018年6月,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技改资金事后奖1,830,00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注7:递延收益—国家863项目“新型轻质与高强韧耐蚀合金及其构件精密制备技术”市配套项目资金: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科[2018]151号《关于拨付2017年东莞市配套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2018年8月,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新型轻质与高强韧耐蚀项目资金1,801,950.00元,收到当期确认递延收益,在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43、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4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10,282,4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460,282,400.00 |
45、其他权益工具(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4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7,964,703.56 | 391,560,946.39 | 449,525,649.95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606,020.85 | 5,943,281.15 | 21,280,402.00 | 12,268,900.00 |
合计 | 85,570,724.41 | 397,504,227.54 | 21,280,402.00 | 461,794,549.9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主要系公司本期募集资金5000万股形成的股本溢价369,884,397.42元,以及股票期权本期取消进行加速行权处理从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所致;
注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在本期取消进行加速行权计提的股权激励成本。47、库存股
不适用
48、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319,612.14 | 1,810,537.54 | 1,810,537.54 | 2,130,149.68 |
综合收益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19,612.14 | 1,810,537.54 | 1,810,537.54 | 2,130,149.6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19,612.14 | 1,810,537.54 | 1,810,537.54 | 2,130,149.68 |
49、专项储备
不适用
50、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744,221.23 | 4,131,465.33 | 35,875,686.56 | |
合计 | 31,744,221.23 | 4,131,465.33 | 35,875,686.56 |
51、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7,836,669.14 | 217,692,320.9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37,836,669.14 | 217,692,320.9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202,859.52 | 32,761,566.5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31,465.33 | 4,421,818.31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3,808,472.00 | 8,195,4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4,099,591.33 | 237,836,669.1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82,419,361.81 | 754,114,415.28 | 807,545,902.33 | 609,893,818.95 |
其他业务 | 3,384,456.56 | 1,842,538.07 | 3,188,458.58 | 379,390.61 |
合计 | 985,803,818.37 | 755,956,953.35 | 810,734,360.91 | 610,273,209.56 |
53、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05,120.13 | 2,406,065.36 |
教育费附加 | 2,289,345.66 | 2,286,208.35 |
房产税 | 1,604,723.22 | 1,214,992.45 |
土地使用税 | 706,501.69 | 736,456.42 |
印花税 | 463,776.15 | 403,188.95 |
堤围费及其他 | 507,268.83 | 451,163.34 |
合计 | 7,976,735.68 | 7,498,074.87 |
54、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308,736.19 | 8,541,728.46 |
运输费 | 11,807,387.67 | 12,220,105.50 |
交际应酬费 | 3,602,060.96 | 1,558,566.63 |
海关费 | 1,469,329.15 | 1,297,898.59 |
差旅费 | 2,288,573.94 | 1,805,336.48 |
汽车费 | 565,479.16 | 497,849.06 |
广告宣传费 | 929,063.31 | 702,056.97 |
办公费 | 75,842.83 | 59,844.31 |
业务拓展费 | 12,551,485.93 | 12,374,987.48 |
股权激励 | 357,745.44 | 1,583,405.52 |
其他 | 2,273,111.91 | 2,210,832.26 |
合计 | 46,228,816.49 | 42,852,611.26 |
55、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804,066.03 | 29,486,433.01 |
办公费 | 1,469,046.22 | 1,845,929.63 |
差旅费 | 2,061,447.48 | 1,336,198.18 |
水电费 | 1,260,051.84 | 1,349,590.90 |
交际应酬费 | 1,166,095.01 | 1,090,282.26 |
行政管理费 | 3,336,611.18 | 3,095,666.58 |
折旧费 | 5,357,651.75 | 4,466,644.92 |
电话费 | 384,905.43 | 351,169.23 |
汽车费 | 1,699,035.32 | 1,357,536.87 |
招工培训费劳动管理费 | 185,854.90 | 215,838.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21,866.37 | 2,634,221.87 |
无形资产摊销 | 3,556,486.68 | 4,057,818.89 |
咨询服务费 | 2,775,701.82 | 2,384,622.83 |
装修费 | 325,543.56 | 407,456.04 |
租金 | 1,059,065.34 | 2,655,150.90 |
股权激励 | 4,222,184.80 | 5,036,451.91 |
其他 | 4,913,725.97 | 3,596,650.36 |
合计 | 71,599,339.70 | 65,367,663.06 |
56、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696,829.97 | 19,229,912.40 |
折旧与摊销 | 8,516,280.87 | 8,600,188.70 |
物资消耗 | 9,176,035.64 | 5,147,230.71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820,728.94 | 2,935,576.63 |
技术咨询服务 | 1,758,041.28 | 790,252.25 |
单位管理费 | 341,511.00 | 1,371,503.77 |
租金 | 436,340.00 | 406,215.00 |
燃料动力费 | 441,703.84 | 204,941.16 |
差旅费 | 533,310.25 | 333,165.46 |
会务费用 | 92,729.99 | 71,628.51 |
其他 | 727,416.84 | 1,324,682.70 |
合计 | 49,540,928.62 | 40,415,297.29 |
57、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827,126.76 | 12,629,040.75 |
减:利息收入 | 7,077,908.26 | 1,699,006.89 |
汇兑损失 | -6,146,686.59 | 7,725,375.91 |
手续费 | 1,394,209.36 | 2,821,031.28 |
合计 | 1,996,741.27 | 21,476,441.05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经信函【2018】836号《关于拨付东莞市股利和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兼并重组资助项目的通知》,2018年7月25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贷款贴息补助803,600.00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注2:根据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东财函【2018】1326号《关于拨付2017年第一季度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补助197,430.00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58、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6,461,851.21 | 6,480,829.74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4,507,341.90 | 489,032.42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2,062.26 | 170,838.93 |
合计 | 21,001,255.37 | 7,140,701.09 |
59、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
递延收益转入 | 6,391,831.76 | 2,223,149.00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
高性能轻合金汽车传动系统关键部件技术集成与产业化 | 225,000.00 | |
种子基金计划项目-非晶态合金材料及成 | 54,667.49 |
形关键技术开发 | ||
东莞科技协会拨付第二批东莞院士工作站资金 | 34,000.00 | |
2015年度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 | 35,000.00 |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非晶复合材料设计和调控制备的科学基础资助 | 20,000.04 | |
2014年度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高强铝在汽车零部件上的应用及产业化 | 75,000.00 |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 | 2,587,499.91 | |
东莞科技协会拨付第二批东莞院士工作站资金 | 119,000.00 | |
政府补助-激光3D打印专用合金粉末材料制备及其应用 | 66,250.00 | |
节能补贴 | 23,311.36 | |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的小巨人项目奖励 | 154,368.93 | |
税收返还 | 381,381.94 | 395,539.73 |
合计 | 6,950,893.99 | 5,835,106.17 |
60、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 888,903.01 | 92,454.79 |
合计 | 888,903.01 | 92,454.79 |
6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不适用
62、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 -150,880.04 | -37,553.06 |
6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3,676,876.48 | 6,665,479.50 | 3,676,876.48 |
其他 | 1,410,244.03 | 200,097.83 | 1,410,244.03 |
合计 | 5,087,120.51 | 6,865,577.33 | 5,087,120.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莞市标准化成果及技术标准示范项目资助资金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清溪专项补助资金 | 清溪分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937,335.85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到东莞市科技局科技奖(专利)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8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粤财工2016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321,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博士后进站 | 人力资源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度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 | 广东省质监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款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8,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东莞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款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22,08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6年科技奖励项目资金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度有色金属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 |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一批专利申请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4,000.00 | 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知识产权费用补贴 | 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8年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后补助资金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专利促进专项资金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33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各项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250,340.63 | 1,204,099.5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676,876.48 | 6,665,479.50 |
64、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捐赠支出 | 120,720.00 | 100,000.00 | 120,720.00 |
其他支出 | 619,484.36 | 630,902.12 | 619,484.36 |
合计 | 740,204.36 | 730,902.12 | 740,204.36 |
6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523,715.12 | 9,972,856.7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605,226.74 | -8,345,032.00 |
合计 | 3,918,488.38 | 1,627,824.7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3,538,881.0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530,832.1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502,848.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187,536.8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47,428.35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0,396.57 |
所得税费用 | 3,918,488.38 |
6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48。
6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0,142,979.50 | 25,005,727.14 |
收到利息收入 | 5,911,882.95 | 1,471,951.29 |
收到往来款与其他 | 2,779,515.81 | 4,543,896.67 |
合计 | 28,834,378.26 | 31,021,575.10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邮政、电话费、办公费 | 2,822,909.13 | 2,058,691.45 |
差旅费 | 5,588,161.78 | 3,205,676.63 |
水电费 | 980,596.85 | 1,103,755.39 |
交际应酬费 | 4,799,758.95 | 2,647,148.89 |
运输费、汽车费 | 13,648,222.86 | 7,546,197.24 |
行政管理费 | 3,423,677.32 | 4,331,970.67 |
招工培训及证书、劳动管理费 | 245,495.37 | 161,125.35 |
咨询费 | 3,758,518.41 | 3,368,232.58 |
付现研发费用支出 | 5,936,282.90 | 3,825,458.53 |
海关费 | 1,468,266.51 | 1,231,007.29 |
广告宣传费 | 910,754.33 | 742,224.97 |
租赁费 | 12,256,904.68 | 11,046,600.59 |
业务拓展费 | 10,087,094.00 | 12,036,515.47 |
往来和其他 | 21,635,484.18 | 22,417,870.55 |
合计 | 87,562,127.27 | 75,722,475.60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8,0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84,900,000.00 | 8,000,000.00 |
票据保证金 | 549,800.00 | 2,496,100.00 |
票据贴现 | 514,500.00 | |
合计 | 85,449,800.00 | 11,010,6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保证金 | 35,760,000.00 | 0.00 |
合计 | 35,76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手续费 | 177,983.34 | |
非公开发行费用 | 460,260.00 | 2,075,000.00 |
融资租赁租金 | 1,041,170.00 | 2,459,840.00 |
贷款保证金 | 35,810,000.00 | |
合计 | 1,679,413.34 | 40,344,840.00 |
6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39,620,392.62 | 26,107,221.1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001,255.37 | 7,140,701.0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820,101.96 | 42,770,850.86 |
无形资产摊销 | 3,595,863.00 | 3,631,552.1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349,681.32 | 8,236,652.9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0,880.04 | 68,021.8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246.92 | 30,468.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771,906.04 | 14,976,368.8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8,903.01 | -92,454.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32,273.31 | -8,355,445.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69,100.40 | 2,361,314.6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919,220.25 | 3,604,869.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6,293,960.97 | -22,991,935.4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405,426.23 | 50,406,694.94 |
其他 | 6,214,741.14 | 23,189,838.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58,963.30 | 151,084,720.3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 -- |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1,993,312.45 | 240,023,749.0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5,536,833.61 | -28,030,436.5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32,782.46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932,782.46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其中:库存现金 | 124,982.78 | 128,527.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7,405,163.28 | 211,864,784.93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6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不适应
7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49,8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760,000.00 | 用电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93,215,842.00 | 用于抵押贷款和开具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8,290,005.08 | 用于质押贷款 |
在建工程 | 18,647,543.10 | 用于贷款抵押 |
应收账款 | 39,109,732.73 | 用于贷款担保 |
应收账款 | 12,597,872.08 | 用于贷款质押 |
合计 | 173,170,794.99 | -- |
7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8,343,031.22 |
其中:美元 | 2,387,029.78 | 6.8632 | 16,382,662.79 |
欧元 | 62,229.12 | 7.8473 | 488,330.57 |
港币 | 1,517,284.25 | 0.8762 | 1,329,444.46 |
日元 | 2,304,093.00 | 0.061887 | 142,593.40 |
应收账款 | -- | -- | 166,382,587.56 |
其中:美元 | 24,179,490.03 | 6.8632 | 165,948,675.97 |
港币 | 495,219.80 | 0.8762 | 433,911.59 |
预付款项 | 3,280,005.79 | ||
其中:美元 | 477,912.02 | 6.8632 | 3,280,005.79 |
应付账款 | 2,363,385.11 | ||
其中:美元 | 265,127.58 | 6.8632 | 1,819,623.58 |
港币 | 620,590.65 | 0.8762 | 543,761.53 |
预收账款 | 171,189.22 | ||
其中:港币 | 188,000.00 | 0.8762 | 164,725.60 |
美元 | 941.78 | 6.8632 | 6,463.62 |
其他应付款 | 2,534,029.67 | ||
其中:美元 | 368,453.85 | 6.8632 | 2,528,772.47 |
港币 | 6,000.00 | 0.8762 | 5,257.20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 | 注册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中环永吉街5号永宜商业大厦2楼 | 港币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英文: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 | 385 S.Lemon Ave.,#E276,Walnut,CA 91789 | 美元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境外经营实体主要报表项目的折算汇率
报表项目 | 折算汇率 |
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 | 资产负债表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折算汇率 |
实收资本 | 实际出资日折算汇率 |
利润表项目 |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的免抵退税月折算汇率 |
72、套期
不适用
73、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注1) | 26,570,574.44 | 其他收益 | 6,391,831.76 |
节能补贴 | 23,311.36 | 其他收益 | 23,311.36 |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的小巨人项目奖励 | 154,368.93 | 其他收益 | 154,368.93 |
个税返还 | 381,381.94 | 其他收益 | 381,381.94 |
倍增兼并重组项目(注2) | 858,600.00 | 财务费用 | 803,600.00 |
2017年第一季度贷款贴息(注3) | 197,430.00 | 财务费用 | 197,430.00 |
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项目)(注4) | 15,548.00 | 销售费用 | 15,548.00 |
科技清溪专项补助资金(注5) | 937,335.85 | 营业外收入 | 937,335.85 |
博士后进站(注6)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2018第一批专利申请 | 5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4,000.00 |
知识产权费用补贴(注7) | 5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00 |
2018年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后补助资金 | 1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 |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款(注8) | 1,335,200.00 | 营业外收入 | 1,335,200.00 |
其他 | 250,340.63 | 营业外收入 | 250,340.63 |
总计 | 31,878,091.15 | 11,644,348.47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其他说明:
注1:详见附注(七)42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注2:根据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经信函【2018】836号《关于拨付东莞市股利和支持“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兼并重组资助项目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贷款贴息补助803,600.00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注3:根据广东省东莞市财政局东财函【2018】1326号《关于拨付2017年第一季度科技金融产业三融合贷款贴息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财政拨付的贷款贴息补助197,430.00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注4: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相关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7〕173号)文件的精神,本公司收到中央财政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项目)拨付展览费补贴15,548.00元,冲减本期销售费用;注5:根据清溪镇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办公室清经贸字【2017】30号《关于受理2016年度“科技清溪”工程专项资助计划申请的通知》,本公司收到清溪分局拨付的科技清溪专项补助资金937,335.85元;注6: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人函【2018】516号《关于拨付2018年东莞市博士后工作扶持资助资金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拨付的博士后进站专项补助资金350,000.00元。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人函【2018】35号《关于拨付2017年第三期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资金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拨付的博士后进站专项补助资金100,000.00元。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公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3批面上资助获资助人员名单的通知,本公司收到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拨付的博士后进站专项补助资金50,000.00元;注7: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子公司欧普特收到2018年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专利交易运营扶持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注8: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科函【2018】1021号《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17年度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本公司收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拨付的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1,335,200.00元。
74、其他
无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公司和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共同设立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2018年8月17日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30200MA4PTX2G9Y,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仙月环路899号新马动力创新园2.1期A研发厂房
207-211;法定代表人:张涛;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为零,公司经营范围:纳米材料、液态金属(非晶合金材料)、镁铝合金新材料及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态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本期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2018年8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粤莞核注通内字【2018】第1800879638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并经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清溪分局审批。6、其他
不适应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进出口贸易等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研发、销售:镁、铝合金材料,稀土合计材料,镁合金生物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股权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生产销售塑胶制品、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研究开发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新材料、纳米陶瓷涂料、新型节能厨具、精密节能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国 | 从事汽车零配件、工业产品和 | 100.00% | 设立 |
消费电子精密压铸产品贸易 |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经营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 100.00% | 设立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巢湖 | 巢湖 | 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 | 60.00% | 设立 |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转让;金属材料生产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研发及销售金属材料、产品、相关生产设备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金属材料、模具、机器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产销:粉末冶金制品;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机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 | 60.00% | 增资 |
术进出口。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室温固化硅橡胶的销售,电子胶粘剂\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纳米材料、液态金属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非金合金材料、非晶合金制品及模具的研究、制造、销售;非晶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株洲 | 株洲 | 纳米材料、液态金属(非晶合金材料)、镁铝合金新材料及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态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6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3,222,855.40 | 0.00 | 97,350,335.55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848,681.45 | 0.00 | 7,527,152.44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8,501,690.47 | 0.00 | 22,149,958.53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66,014,957.70 | 207,486,705.77 | 273,501,663.47 | 25,125,824.60 | 5,000,000.00 | 30,125,824.60 | 25,312,803.54 | 93,611,044.73 | 118,923,848.27 | 22,490,870.92 | 0.00 | 22,490,870.92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3,960,043.53 | 20,875,033.54 | 54,835,077.07 | 21,268,560.70 | 1,330,370.87 | 22,598,931.57 | 30,363,491.90 | 21,277,323.67 | 51,640,815.57 | 12,890,457.30 | 810,395.44 | 13,700,852.74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7,871,315.21 | 49,884,664.41 | 107,755,979.62 | 52,202,135.89 | 846,428.60 | 53,048,564.49 | 35,268,919.22 | 44,748,361.08 | 80,017,280.30 | 34,582,927.91 | 2,442,245.13 | 37,025,173.04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5,589,444.13 | -8,057,138.49 | -8,057,138.49 | -23,243,494.16 | 1,114,167.16 | -2,704,245.52 | -2,704,245.52 | -2,594,291.13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0,348,383.22 | -6,603,817.33 | -6,603,817.33 | -1,881,694.31 | 29,555,455.27 | 967,312.67 | 967,312.67 | -4,560,198.33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494,055.50 | -21,202,320.19 | -21,202,320.19 | -45,418,397.59 | 42,339,336.04 | -15,817,251.49 | -15,817,251.49 | -13,850,199.16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不适用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
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和港币、美元计价结算。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株洲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100000万元 | 20.64% | 27.9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国有独资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本期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同时受让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8%),并与宜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宜安实业将其所持有公司 3,37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株洲国投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直系亲属控制企业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企业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46%(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企业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费 | 1,886.79 |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55,178.61 | 11,673.1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销售产品 | 1,356,711.76 | 5,874,765.01 |
深圳市力美金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132,446.82 |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90,536.00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室 | 99,844.68 | 82,702.70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诚 | 20,000,000.00 | 2018年05月25日 | 2021年05月24日 | 否 |
刘诚 | 5,000,000.00 | 2018年07月24日 | 2021年07月23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2018年3月19日,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2018圳中银宝额协字第7000005号”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该授信合同由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并签订“2018圳中银宝小质字第000005号”质押合同,质押物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贰年内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应收账款。同时,该授信合同由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刘诚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保证,并分别签订“2018圳中银宝小保字第000005A号”保证合同(保证人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圳中银宝小保字第000005B号”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刘诚),担保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年7月2日,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进支行签订“交银深前进流字第201807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有效期为 2018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3日。该借款合同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刘诚提供最高额保证,并分别签订“交银深前进20180701号”保证合同(保证人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交银深前进保字第20180701号”保证合同(保证人为刘诚),两份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均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担保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76,996.22 | 4,244,176.31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力美金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200.00 | 210.00 |
应收账款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549,054.96 | 27,452.75 | ||
其他应收款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9,180.00 | 459.00 | 9,180.00 | 459.00 |
预收账款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34,350.52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0.00 | 11,535.56 |
应付账款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7、关联方承诺
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二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授予日为2016年5月17日,授予数量315万份,行权价格为21.96元,期权公允价值为6.25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3年;预留部分期权数量35万,有效期为自预留部分期权授权日起3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因激励对象离职和发放股票股利调整:首次授予数量为452.88万份,行权价格12.14元,期权公允价值为4.91元。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以201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7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率不低于15%;第二个行权期以201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率不低于30%。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3,888,350.9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6,199,352.25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2016年5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确定取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名激励对象周剑、李新元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6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4.33元,预留部分行权价格调整为11.07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事宜。
2016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取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冯士顺、黄显礼、陈亚全、刘治华、程相振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7.76万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注销事宜。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触发取消条款,取消部分根据准则应予以加速确认。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触发的股权激励取消,已全额加速确认。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二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相关内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018年3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保字第000005A号),公司为全资子公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18圳中银宝额协字第7000005号《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2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KBZYA-201819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KGD-2018199)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KGD-2018199)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注销子公司 | 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 | 0.00 | 无 |
2、利润分配情况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3,014,120.00元(含税)。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室温固化硅橡胶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主营业务均为镁、铝、锌、锆合金、液态金属等压铸件的生产和销售,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 压铸件生产销售分部 | 室温固化硅橡胶生产销售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850,454,822.88 | 131,964,538.93 | 982,419,361.81 | |
主营业务成本 | 665,803,877.05 | 88,310,538.23 | 754,114,415.28 | |
资产总额 | 1,896,212,343.74 | 104,049,353.76 | 2,000,261,697.50 | |
负债总额 | 610,556,927.71 | 28,111,360.95 | 638,668,288.66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8、其他
(一)股权质押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株洲国投持有公司9,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株洲国投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5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32%,占公司总股本的5.43%。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宜安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33%。宜安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1,489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5.10%,占公司总股本的24.96%。
(3)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BG78192017001,以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质押担保,于2017年 8月 21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NO.01008。
(二)资产担保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期借款9600万元,本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管委会巽寮村委员会塭仔河边阳光小区房产以及松山湖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净值为56,268,576.42元;抵押期限为:2017/9/8~2022/8/21。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签订《ADVICE OFFINANCING》,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分公司提供2000万人民币短期融资款,公司以应收海外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金额为美元1,835,568.26。质押担保期间为2018年4月13日至2019年4月10日。
(3)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SHZZX3 (高抵)20170006-21号),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三湘海尚花园一期E座一单位7C房产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授予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最高额抵押贷款12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8,216,517.60元;抵押期限为:2017/6/19~2020/6/19。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质字第000005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贷款,同时公司以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5)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抵押合同》(KDY-2018199号),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竹平路东侧的在建工程和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平路东侧的工业用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授予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24,4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无形资产8,290,005.08和在建工程28,730,747.94元;抵押期限为:2018/12/17-2023/12/16。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2,163,953.17 | 5,263,740.76 |
应收账款 | 216,069,209.03 | 163,978,950.13 |
合计 | 238,233,162.20 | 169,242,690.89 |
(1)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603,072.35 | 4,521,280.53 |
商业承兑票据 | 11,560,880.82 | 742,460.23 |
合计 | 22,163,953.17 | 5,263,740.7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不适用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0,335,761.25 | |
商业承兑票据 | 7,265,880.82 | |
合计 | 30,335,761.25 | 7,265,880.82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不适用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7,586,295.40 | 100.00% | 11,517,086.37 | 5.06% | 216,069,209.03 | 172,761,301.22 | 100.00% | 8,782,351.09 | 5.08% | 163,978,950.13 |
合计 | 227,586,295.40 | 100.00% | 11,517,086.37 | 5.06% | 216,069,209.03 | 172,761,301.22 | 100.00% | 8,782,351.09 | 5.08% | 163,978,950.13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26,967,818.10 | 11,348,390.91 | 5.00% |
1至2年 | 168,477.30 | 33,695.46 | 20.00% |
2至3年 | 450,000.00 | 135,000.00 | 30.00% |
3至4年 | 0.00 | 0.00 | 100.00% |
4至5年 | 0.00 | 0.00 | 100.00% |
5年以上 | 0.00 | 0.00 | 100.00% |
合计 | 227,586,295.40 | 11,517,086.37 | 5.0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112,695.50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77,960.2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118,164,784.48 | 51.92 | 5,908,239.22 |
第二名 | 13,817,132.50 | 6.07 | 690,856.63 |
第三名 | 13,264,957.49 | 5.83 | 663,247.87 |
第四名 | 10,661,076.76 | 4.68 | 533,053.84 |
第五名 | 9,687,300.36 | 4.26 | 484,365.02 |
合计 | 165,595,251.59 | 72.76 | 8,279,762.58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不适用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208,600.85 |
其他应收款 | 35,692,951.31 | 8,917,046.98 |
合计 | 36,866,467.97 | 9,125,647.83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1,173,516.66 | 208,600.85 |
合计 | 1,173,516.66 | 208,600.85 |
2)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
(2)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7,776,160.33 | 100.00% | 2,083,209.02 | 5.51% | 35,692,951.31 | 9,456,091.50 | 100.00% | 539,044.52 | 5.70% | 8,917,046.98 |
合计 | 37,776,160.33 | 100.00% | 2,083,209.02 | 5.51% | 35,692,951.31 | 9,456,091.50 | 100.00% | 539,044.52 | 5.70% | 8,917,046.98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7,178,780.33 | 1,858,939.02 | 5.00% |
1至2年 | 16,200.00 | 3,240.00 | 20.00% |
2至3年 | 514,500.00 | 154,350.00 | 30.00% |
3年以上 | 66,680.00 | 66,680.00 | 100.00% |
合计 | 37,776,160.33 | 2,083,209.02 | 5.5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44,164.50元;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不适用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项 | 29,218,674.17 | 7,333,276.40 |
员工借款 | 37,691.47 | 85,009.98 |
押金和保证金 | 333,375.12 | 74,639.63 |
出口退税 | 8,186,419.57 | 1,963,165.49 |
合计 | 37,776,160.33 | 9,456,091.50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项 | 26,752,756.72 | 1年内 | 70.82% | 1,337,637.84 |
第二名 | 出口退税 | 8,186,419.57 | 1年内 | 21.67% | 409,320.98 |
第三名 | 其他 | 951,325.39 | 1年内 | 2.52% | 47,566.27 |
第四名 | 其他 | 771,853.96 | 1年内 | 2.04% | 38,592.70 |
第五名 | 押金 | 510,000.00 | 2至3年 | 1.35% | 153,000.00 |
合计 | -- | 37,172,355.64 | -- | 98.40% | 1,986,117.79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不适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不适用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4,946,652.98 | 504,946,652.98 | 404,145,073.80 | 404,145,073.80 | ||
合计 | 504,946,652.98 | 504,946,652.98 | 404,145,073.80 | 404,145,073.8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8,092,740.00 | 8,092,740.00 | 0.00 | 0.00 | ||
东莞市镁安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0.00 | 0.00 |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39,483,902.98 | 39,483,902.98 | 0.00 | 0.00 | ||
东莞心安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15,598,420.82 | 15,598,420.82 | 0.00 | 0.00 | 0.00 |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70,010.00 | 1,270,010.00 | 0.00 | 0.00 |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0.00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93,000,000.00 | 153,000,000.00 | 0.00 | 0.00 |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0.00 | 0.00 |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0.00 | 0.00 |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5,550,000.00 | 19,800,000.00 | 55,350,000.00 | 0.00 | 0.00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0.00 | 0.00 |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3,600,0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404,145,073.80 | 116,400,000.00 | 15,598,420.82 | 504,946,652.98 | 0.00 | 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6,161,218.10 | 580,778,208.98 | 597,888,095.76 | 463,778,352.41 |
其他业务 | 1,999,490.99 | 674,494.21 | 1,655,576.01 | 972,506.41 |
合计 | 718,160,709.09 | 581,452,703.19 | 599,543,671.77 | 464,750,858.82 |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094,929.43 | |
理财产品收益 | 491,671.24 | |
合计 | 2,396,741.81 | 20,000,000.00 |
6、其他
不适应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0,880.0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 11,644,348.47 |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0,039.6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32,674.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47,673.97 | |
合计 | 10,183,160.0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7% | 0.1199 | 0.11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7% | 0.0974 | 0.097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不适用
4、其他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8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