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二零二零年四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洁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未来可能有更多的企业涉足上述领域,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市场竞争。尽管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笔记本电脑消费电子产品等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且相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若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及研发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产品市场,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被其他公司赶超的风险。
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持续加大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等高科技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加快产业布局,通过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不断培育
新的利润和业务增长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快速的市场行情分析与监测机制,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成本压力持续加大的风险
为实现公司确立的以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三方面为未来发展重点和方向的发展战略,提高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临床研究、应用与推广进程,公司持续加大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可能会导致研发支出、市场开拓、人工成本等费用保持刚性增长。上述成本费用的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在不断提高经营业绩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和细化成本控制和核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产学研创新平台,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等各项措施尽力化解和减轻成本上升的压力。
(三)应收账款增加风险
由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等产品销售模式使公司相对应客户的收款时间延长。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结算与回款存在时间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大。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利,并不排除个别项目在未来可能出现呆坏账金额大于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销售合同执行的全流程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部门回款率的考核力度,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额度和账龄,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保障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确保公司现金流的稳健,防范现金流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投资项目的增加,业务的拓展,公司的经营规模还会不断扩张,管理的深度和广度都会扩大,人员规模不断增大,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研发和质量管理、内控制度等方面做相应的改进和调整,对经营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司对子公司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合中面临较大的风险。
公司将通过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体系。加强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强化内部管理的流程化、体系化,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五)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主导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定价。由于汇率的波动以及付款周期的存在,可能将会影响公司的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如果未来我国汇率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人民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将培养和强化汇率风险防范意识,随时密切注视国际外汇市场相关货币的变化趋势,培养和吸收高素质的外汇风险管理人才,同时形成防范汇率风险的有效管理机制,并从合同等源头控制交易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并购,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如通过并购的有关子公司业绩达不到预期,可能出现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将加强被并购公司管理,在业务方面整体筹划,和被并购公司协同发展;加强被并购公司管理,及与被并购公司之间的人员交流、学习;财务方面,协助被并购公司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并在技术、业务、客户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提高被并购公司的盈利水平,保障被并购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68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77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8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8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发行人、宜安科技、本公司、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株洲市国资委 | 指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株洲国投 | 指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宜安实业 | 指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宜安香港 | 指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镁安医疗 | 指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德威铸造 | 指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宜安云海 | 指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镁乐医疗 | 指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金研科技 | 指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沈阳金研 | 指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宜安液态 | 指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力安液态 | 指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逸昊金属 | 指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欧普特 | 指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西欧普特 | 指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孙公司 |
宜安新材料研究院 | 指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株洲宜安新材料 | 指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东莞宜安液态 | 指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19年度 |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 | 指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宜安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32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宜安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Dongguan Eontec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Eonte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洁丹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662 | ||
办公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2366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www.e-ande.com | ||
电子信箱 | eon@e-ande.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春联 | 曾仕奇 |
联系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 |
电话 | 0769-87387777 | 0769-87387777 |
传真 | 0769-87367777 | 0769-87367777 |
电子信箱 | lian@e-ande.com | zengsq@e-ande.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志、张娜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何新苗、张宇 | 2018-03-16至2020-12-31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营业收入(元) | 1,025,084,238.61 | 985,803,818.37 | 3.98% | 810,734,36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093,785.19 | 54,202,859.52 | 90.20% | 32,761,56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775,100.54 | 44,019,699.45 | -41.45% | 21,991,167.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651,950.33 | -11,158,963.30 | 1,064.71% | 151,084,720.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4 | 0.1199 | 86.82% | 0.08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4 | 0.1199 | 86.82% | 0.08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2% | 4.77% | 3.35% | 4.40%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030,649,586.97 | 2,000,261,697.50 | 1.52% | 1,483,864,027.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15,537,447.14 | 1,234,182,377.52 | 6.59% | 765,753,626.9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74,878,932.15 | 248,972,992.59 | 268,140,548.31 | 233,091,765.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484,675.77 | 21,857,508.62 | 23,720,069.16 | 51,031,53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74,392.40 | 13,404,316.35 | 17,328,411.04 | -10,732,019.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403,911.56 | 34,570,594.36 | 55,246,219.61 | 38,239,047.9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6,390,231.52 | -150,880.04 | -37,553.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000,950.26 | 11,644,348.47 | 13,162,020.5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1,404.01 | 670,039.67 | -730,902.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42,847.2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15,190.44 | 1,832,674.06 | 1,813,901.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35,863.50 | 147,673.97 | -190,735.41 | |
合计 | 77,318,684.65 | 10,183,160.07 | 10,770,399.2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销售费用 | 621,076.62 | 高铁拆迁直接相关费用 |
管理费用 | 3,821,770.58 | 高铁拆迁直接相关费用 |
合计 | 4,442,847.20 |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新材料公司,具备材料研发、精密模具开发、精密压铸、数控精加工、表面处理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最优质解决方案。材料涵盖液态金属、镁合金、铝合金、医疗材料、高分子材料,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医疗产品、5G通讯、智能制造等。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液态金属产品、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高端LED幕墙及工业配件、精密模具等,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产品。公司产品主要采用新材料配方和高效、环保的压铸及后处理工艺,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液态金属、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新能源汽车产品为公司主要发展方向。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积累了深厚的技术经验及品牌优势,形成了以国内外著名客户为依托,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保障、以高精尖新材料产品为导向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汽车零部件、液态金属、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有机硅胶、工业配件、高端LED幕墙及精密模具等产品的销售。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置专门负责采购原材料、辅料等物料的采购部,生产所需的各类原材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均由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按公司质量标准和订单要求自行组织采购。公司供应商的选择标准是在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货源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发货及时的企业。
为保证采购物料的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公司制定了完善的物料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主要有《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控制程序》、《仓储管理控制程序》、《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等,分别规定了公司物料采购的审批决策程序、采购方式、采购部门的职责、采购物料的验收程序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通过销售部将订单传递给计划部后,计划部下达生产计划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模具的开发,并生产样品,交由客户确认。客户确认合格后,公司开始试生产,试生产后,产品符合客户要求,开始进行批量生产。在各工序加工产品过程中,公司品质人员对产品进行检验,产品检验合格后方予以出厂。公司产品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客户订单→模具设计→模具制造→熔炼→压铸成型→加工铸件披锋、毛刺→CNC加工→表面处理→涂装→包装入库。
为确保生产过程规范有序进行,公司制定了《生产计划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制程检验控制程序》、《APQP控制程序》、《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生产设备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是以订单生产直销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组织产品开发、模具设计及产品制造服务,所以销售力量主要集中在产品生产前,通过向客户传递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业绩、产品质量等多样化的信息,获取客户订单。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服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场开发控制程序》、《订单评审控制程序》、《客户投诉/退货控制程序》、《顾客满意度控制程序》等。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2019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液态金属以及医用镁合金产品的战略布局,紧抓市场机遇,以产业集聚为目标,着力构建新材料产业链条;面对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及液态金属、5G、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的良好发展趋势,不忘初心,持续深耕主业和细分应用市场。2019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02,508.4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90.20%。
(四)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地位
1、行业发展阶段
(1)新能源汽车
随着世界各国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日益重视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轻量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发生深刻变革。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未来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我国出台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多项支持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及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技术的成熟和轻量化需求增加,将大幅带动液态金属、镁铝合金等新材料的需求增加,为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业迎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2)液态金属
液态金属作为新型材料,又称大块非晶合金,符合“中国制造2025”方向,战略性较强,是超越铝、镁、钛等传统轻合金品种的新一代颠覆性材料,商业化制备的性价比很高。其具有多组元的材料成分特点,在凝固成型时不发生相变,从而形成非晶态的微观组织,该微观组织没有晶格和晶界,继而没有断裂失效的起源,从而使得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弹性、高耐蚀性等多个优良的性能。基于上述优越性能,液态金属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品、医疗器械、军事、空间工程材料、体育休闲用品等领域,随着液态金属材料以及成型工艺能力的不断提升,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将有效带动产业升级,前景非
常广阔。
2019可谓是折叠屏手机市场发展年,自三星和华为相继发布第一代折叠屏手机后,折叠屏手机从概念走向实体,带给消费者全新的体验,折叠屏成为智能手机的新卖点。目前三星和华为已经发布了第二代的折叠屏手机,联想、小米也在折叠屏上寻找增量空间。铰链是实现可折叠手机最关键的功能性零部件之一。液态金属具备高精度、高平面度、高强度的性能特点,可以实现一步到位制造结构高度复杂的金属部件,是铰链的首选材料之一。在华为发布会上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介绍:华为Mate Xs采用的是背靠背的鹰翼折叠,转轴由锆基液态金属制成,强度比钛合金要强3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HS预估,折叠屏手机2020年出货量达520万台,到2025年有望超5000万台。液态金属作为折叠屏手机的关键材料未来也将迎来高速增长。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镁合金作为新一代的可降解骨植入物材料,由于其与骨组织接近的力学性能、无应力遮挡作用,同时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能在生物体内完成降解等特点,成为生物医用材料领域最受关注的新材料。镁合金利用其在人体环境中发生腐蚀(降解)的特性,实现在体内的修复功能的同时逐渐降解并最终不在宿主体内残留,避免了二次手术取出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心理、生理及经济上的负担,被称为“革命性金属生物材料”,有希望替代部分传统医学中的不锈钢或钛合金等材料,是一类极具临床应用前景的骨科植入物。
一方面,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老龄人口比例持续提高,与其相关的老年骨科疾病,特别是伴随骨质疏松而来的骨折、骨坏死等病症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费用支出的增加等,给骨科植入物市场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骨内植入物新材料以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将为骨科植入物市场带来新的解决方案和发展动力,具有革命性和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市场前景巨大。
2、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凭借着独特的新材料技术的获取、研发和产业化整合能力,不仅建立起自己的核心技术壁垒,在细分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更借助完整的产业链条、领先的技术水平和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成为一家具有极强成长潜力的新材料公司。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新材料行业拥有领先的核心技术,并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专利技术。
(1)新能源汽车
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技术、产能、现场管理方面能力突出,具有在模具研发设计、新材料工艺、表面处理等领域领先的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在汽车轻量化方面增加稀土镁合金,超薄镁合金和非晶材料的应用,精密的压铸成型技术,精密的CNC加工技术,多样化的表面处理及组装线,保证了汽车产品的稳定性和精密度,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的一站式服务,实现客户与公司的共同发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在资质认证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壁垒,公司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推广与销售。
(2)液态金属
公司有超过20年新材料研发、精密模具设计、机械制备、压铸成型和生产的经验,专注液态金属研发和产业化10年,作为行业内较早进行液态金属研发的企业,在非晶合金成分、成型技术设备等多个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非晶合金材料成分的设计、母合金的熔炼、精密模具设计和制造、精密机加工、表面处理及液态金属真空成型设备的制造等全制程的能力,拥有中国最大规模非晶合金的生产线。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积累,公司在块状非晶合金的应用与产业化方面取得行业领先优势,成功开发并生产大块非晶系列产品。公司具备生产液态金属铰链的能力和实力,迄今为止,公司为国内最大手机终端客户提供两款液态金属铰链,分别定义为第一代和第二代。公司也是全球唯一将液态金属应用在汽车行业的企业,公司液态金属材料除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外,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应用。
(3)医用镁合金
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项目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其研发团队“生物可降解镁合金及相关植入器件创新研发团队”是广东省引进的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公司是一家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是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是国内引领行业标准制定、临床和产业化的先锋,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方面科研和产业化能力雄厚,具有极强的科研集群优势,行业影响力强。公司以 “广东省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为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植入物在医疗器械领域临床转化前的各项工作,在广东省药监局、东莞市药监局和国内外医用镁合金专家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7月,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临床试验审批正式通过,成为国内首款获准临床的生物可降解金属螺钉,标志着可降解金属植入物产业化步入了新阶段。经过十年的积累,公司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已构筑了超一流的团队、较高的技术壁垒、强大的合作伙伴等核心优势。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176.80%,主要是公司本期基建工程及设备待安装验收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预付款项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44.16%,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前期预付款项材料到货验收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499.99%,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高铁拆迁补偿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61.28%,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回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增长31.89%,主要是公司本期按税法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36.94%,主要是公司本期预付采购设备款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在发展中不断积累和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中不断打造和强化核心竞争力,让公司主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公司的竞争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研发与技术方面
1、知识产权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取得21项授权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5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国外注册的专利8项,技术创新优势地位进一步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注册商标1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注册商标24项。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专利和商标明细如下:
(1)专利
①在大陆注册的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CuZr基块状非晶合金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ZL201611020036.1 | 2016.11.21 | 发明专利 |
2 | 一种块状非晶态合金高真空压铸成形设备和工艺 | ZL201611004006.1 | 2016.11.15 | 发明专利 |
3 | 一种利用迭代思想制备?型非晶内生复合材料的方法 | ZL201711115772.X | 2017.11.13 | 发明专利 |
4 | 一种生物医生镁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 201710413409.X | 2017.06.05 | 发明专利 |
5 | 一种3D打印的微波加热机构 | ZL 201711206387.6 | 2017.11.27 | 发明专利 |
6 | 一种非晶合金或其复合材料的连续精密成形设备和工艺 | ZL 201611015560.X | 2016.11.17 | 发明专利 |
7 | 一种3D打印方法 | ZL 201810608048.9 | 2018.06.13 | 发明专利 |
8 | 一种喷油遮具 | ZL201820433946.0 | 2018.03.29 | 实用新型 |
9 | 一种膨胀紧固型骨钉 | ZL201820318940.9 | 2018.03.07 | 实用新型 |
10 | 一种笔记本电脑底盖校形夹具 | ZL201820700856.3 | 2018.05.11 | 实用新型 |
11 | 一种3D打印设备 | ZL201820918912.0 | 2018.06.13 | 实用新型 |
12 | 一种底盖较形夹具 | ZL201820970122.7 | 2018.06.22 | 实用新型 |
13 | 外径专用自检检具 | ZL201821133706.5 | 2018.07.17 | 实用新型 |
14 | 笔记本铣边夹具 | ZL201821133558.7 | 2018.07.17 | 实用新型 |
15 | 笔记本下拉压紧式夹具 | ZL201821133556.8 | 2018.07.17 | 实用新型 |
16 | 一种骨钉用辅助定位装置 | ZL201820318939.6 | 2018.03.07 | 实用新型 |
②在澳门注册的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注册号码 | 申请日期 | 所在地 |
1 | 一种汽车玻璃防雾涂层 | J/003412 | 2018.10.12 | 澳门 |
2 | 配电盒金属壳体的螺纹孔制造方法 | J/003413 | 2018.10.12 | 澳门 |
3 | 多功能测量夹具 | J/003429 | 2018.10.26 | 澳门 |
③在欧盟注册的专利
序号 | 专利名称 | 注册号码 | 申请日期 | 所在地 |
1 | 非晶合金构件铸造成型设备和工艺 | EP3075466 | 2016.06.14 | 欧盟 |
2 | 一种非晶合金构件铸造成型设备和工艺 | EP3075465 | 2016.06.14 | 欧盟 |
(2)注册商标
序号 | 商标名称 | 申请时间 | 注册时间 | 注册类别 | 注册证号 | 商标权人 |
1 | EON | 2018/7/3. | 2019/6/7 | 6 | 32013323 | 宜安科技 |
2、核心技术领先
(1)新能源汽车
公司长期致力于研发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技术、产能、现场管理方面能力突出,具有在模具研发设计、新材料工艺、表面处理等领域领先的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在汽车轻量化方面增加稀土镁合金,超薄镁合金和非晶材料的应用,精密的压铸成型技术,精密的CNC加工技术,多样化的表面处理及组装线,保证了汽车产品的稳定性和精密度,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需求,实现客户与公司的共同发展。新能源汽车领域在资质认证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壁垒,公司在生产管理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的推广与销售,公司作为供应商已进入特斯拉、宁德时代、比亚迪、吉利、TKP、HBA、TRW、GKN、江淮、LG、佛吉亚、大陆集团、阿尔派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供应链。
(2)液态金属
公司有超过20年新材料研发、精密模具设计、机械制备、压铸成型和生产的经验,专注液态金属研发和产业化10年,作为行业内较早进行液态金属研发的企业,在非晶合金成分、成型技术设备等多个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非晶合金材料成分的设计、母合金的熔炼、精密模具设计和制造、精密机加工、表面处理及液态金属真空成型设备的制造等全制程的能力,拥有中国最大规模非晶合金的生产线。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市场积累,公司在块状非晶合金的应用与产业化方面取得行业领先优势,成功开发并生产大块非晶系列产品。公司具备生产液态金属铰链的能力和实力,迄今为止,公司为国内最大手机终端客户提供两款液态金属铰链,分别定义为第一代和第二代。公司也是全球唯一将液态金属应用在汽车行业的企业,公司液态金属材料除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领域外,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领域也有应用。
(3)医用镁合金
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项目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其研发团队“生物可降解镁合金及相关植入器件创新研发团队”是广东省引进的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公司是一家在生物医用材料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是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理事长单位,是国内引领行业标准制定、临床和产业化的先锋,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方面科研和产业化能力雄厚,具有极强的科研集群优势,行业影响力强。公司以 “广东省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为发展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植入物在医疗器械领域
临床转化前的各项工作,在广东省药监局、东莞市药监局和国内外医用镁合金专家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7月,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临床试验审批正式通过,成为国内首款获准临床的生物可降解金属螺钉,标志着可降解金属植入物产业化步入了新阶段。经过十年的积累,公司在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已构筑了超一流的团队、较高的技术壁垒、强大的合作伙伴等核心优势。
3、技术实力深厚
研发和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源动力,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大力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公司设有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的专门部门,通过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研发团队,从事公司自主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公司建立了 “广东省轻合金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多个科研机构。在坚持技术研发与创新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的同时,公司还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等众多知名科研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致力于液态金属材料、汽车轻量化工程、镁合金医用材料及器械的研究与开发,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
(二)生产方面
1、公司拥有100多台功能先进的镁铝合金压铸机、全系列高端检测仪器。经过对先进技术的吸收和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具备模具设计与开发、压铸成型、精加工、表面处理、喷涂、检测、包装等完整的纵向一体化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储备,在生产各环节及相关技术领域解决了行业中的诸多共性关键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不仅可以保证产品质量,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客户通过多个供应商加工的繁琐性,对推动行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公司长期专注于镁铝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精密压铸件技术国内领先,生产管理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精益生产能力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公司拥有铝镁合金压铸机超过100台,其中有大型的4200T铝镁合金压铸机,有多台650T进口东芝压铸机为笔记本外壳专用,均有机器人自动取件装置,不但效率高且性能稳定,铸造良品率高;日本进口CNC加工机台超过300台,其中有100多台为笔记本外壳专用;拥有高级别的无尘PC专用全自动喷油车间及组装车间。 公司致力于薄壁铝镁合金的研发与生产,拥有27寸的大型镁合金件壁厚1.2mm和14寸笔记本电脑外壳壁厚0.45mm的量产实绩,成为行业的领导者。另外,公司具备压铸模具动态分析能力,薄壁件热整形工艺及表面高光喷涂工艺,大型压铸件模内注塑等行业领先工艺。
3、公司拥有行业最先进的品质保证设备和庞大的检测中心配套服务,具备完整的精密压铸件产品检测能力,能够为客户产品提供精准、多功能的检测服务和测试服务。公司通过贯穿产品开发设计、供应链生产管理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品质。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IATF16949:
2016、ISO14001:2015等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液态金属、消费电子等行业领域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市场营销方面
公司注重营销团队的打造,现拥有一支优秀且稳定的营销团队,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来扩充营销队伍。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公司不断增强营销团队的素质,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符合市场竞争的营销体系,提升公司整体营销能力。公司快速的市场反应能力为公司获取更多的优质订单创造了优越条件。中国是全球多种行业的生产基地,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消费电子、通讯、音响、体育用品、医疗器械等,通过不断为新能源汽车制造、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产品,迅速赢得了国内外广大知名品牌客户的信赖与支持。公司是“绿色压铸”理念的倡导者与先行者,在行业中有着比较大的影响力。
(四)管理团队和人才方面
公司具有精干专业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凝聚力和资本运作能力强,能够快速把握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并制定相应经营规划,以适应行业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增强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稳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公司始终把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优化配置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等多种渠道不断扩充和提升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自身能力,使公司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
和年龄结构持续优化。不断完善考核管理机制,设计对各类人才具有吸引力、创造力的激励机制,比如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9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液态金属以及医用镁合金产品的战略布局,紧抓市场机遇,以产业集聚为目标,着力构建新材料产业链条;面对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及液态金属、5G、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产业的良好发展趋势,不忘初心,持续深耕主业和细分应用市场。2019年度,公司整体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02,508.4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0.20%。
在宜安科技董事长李扬德的正确指引、国内外医用镁合金专家的共同努力及各级药监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十年坚持和不懈努力, 2019年7月,宜安科技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临床试验审批正式通过,成为国内首款获准临床的生物可降解金属螺钉,标志着中国镁金属材料医用产业化进程取得重大进展,进一步加速推进医用镁合金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尤其是在外科的应用和产业化,加强了中国在此领域的先发优势地位,对发展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国医疗器械具有重要意义,此举引发了业界人士的密切关注和媒体的广泛报道。公司在取得上述临床试验批件后,正有条不紊的开展临床试验相关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
2019年度,受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退坡,叠加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以及国六排放标准升级对新能源汽车的挤出效应影响,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增速有所回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4.2万辆和120.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3%和4.0%。尽管新能源汽车行业结构调整带来短期阵痛,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战略举措并没改变。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必将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将是中国乃至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阶段性调整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应对,继续顺应市场需要和客户需求,从前期市场开发、技术研发、设备及人员规划、生产能力配套、检查测试等环节重点规划和落实,组建专业的汽车零部件技术团队,购买高精密度的180T-4000T大型压铸机、CNC加工机台、大型模具加工设备和检测设备等,为客户提供专业快速的一站式服务,确保了电机、电控、电池包、液态金属锁盖、转向器和中控导航类、车身结构件等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时开发和量产交付,获得了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和零部件系统客户的一致好评。2019年度,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为30,156.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98%。
特斯拉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重要客户之一,公司向特斯拉独家供应液态金属汽车门锁扣,也通过下游汽车零部件厂商间接供应转向系统、充电桩配件、CCB横梁等产品。特斯拉上海建厂有助于带动相关产业链延伸
和完善,为公司拓展新能源汽车业务提供了新的契机。公司与韩国知名企业LG电子达成合作协议,就汽车电控/电机/电池包盖板等精密铝/镁合金零配件方面业务展开全面战略合作。公司抓住汽车行业电子化数字化的行业转型机遇,与全球知名汽车配件厂商佛吉亚集团和阿尔派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是镁合金材料应用于新一代汽车中控娱乐导航系统和显示背板结构,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结构和性能综合解决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宁德时代、比亚迪、吉利、TKP、HBA、TRW、GKN、江淮、LG、佛吉亚、大陆集团、阿尔派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二)液态金属
折叠手机是智能手机的一种造型,铰链技术是折叠屏手机的突破关键之一,对结构件的强度、尺寸要求近乎极致,当前CNC、MIM等工艺难以满足其设计要求。液态金属作为折叠手机铰链的关键材料,具有高强度、良好成型性和高尺寸精度的特性,能够达到铰链支撑件对于厚度、强度和精度的要求,同时由于液态金属卓越的弹性和极低的弹性衰减,使其寿命也相较于其他材料大大提高。
报告期内,折叠手机从概念走向实体,带给消费者全新的体验,给公司液态金属发展提供了新的应用契机。公司与手机品牌商共同展开战略合作研究开发液态金属铰链核心关键部件的设计,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攻关。2019年公司为国内最大手机终端客户提供两款液态金属铰链,分别定义为第一代和第二代,第一代液态金属铰链项目2019年10月进入量产;第二代液态金属铰链项目2019年11月份开始进入量产。
报告期内,公司除向客户供应铰链外,也持续加大液态金属产品在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结构件、通讯基站等领域市场应用力度,不断推出适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已经量产的液态金属产品包括汽车车门锁扣、USB接口、手机侧面装饰件、摄像头装饰件,Face-ID支架等多款产品。
为加强技术储备,逐步开发更多适用的液态金属产品,公司对机器人齿轮垫圈坚固件、智能手表、高尔夫球头、眼镜支架等进行了深入研发,液态金属冰刀已造出实样检测,目前已送样给客户测试。
为应对客户需求,公司加大液态金属机器设备投入,提升产能,随着液态金属市场布局加快,液态金属产品的订单量持续增长,公司液态金属产品销售收入为7,280.8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1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特斯拉、格立、小米、华为、OPPO、蓝思科技、ABB、索尼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
(三)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公司积极推动可降解镁植入物在医疗器械临床转化前的各相关工作,从2009年发现镁的医用价值开始,公司逐步搭建医用镁研发平台、大力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成立国内首个医用镁合金联盟,开启镁螺钉产业化征程,直至获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成立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陆续完成相关注册检验、临床试验审批不断补充完善资料,最终于2019年7月获得临床试验批件,公司医用镁合金产业化更进一步。公司在取得临床试验批件后,启动临床试验相关准备工作。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陆续取得科技部遗传办备案、省临床试验备案,并于2019年12月启动多中心临床试验牵头单位——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临床启动会,于2020年1月成功完成第一例镁骨钉受试者手术。截至目前,已经陆续与7家临床试验机构签订临床试验协议。
此次获批临床的国内首款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是一种用于人体非承重部位骨块固定的植入式医疗器械,该产品由纯度为99.99wt.%的挤压态纯镁棒材经机加工制成,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与骨组织接近的力学性能、无应力遮挡作用,利用其在人体环境中可发生腐蚀(降解)的特性,实现在体内的修复功能的同时逐
渐降解并最终不在宿主体内残留,可免于二次手术取出。公司纯镁螺钉组成元素单一,不需要考虑其他金属元素的毒性及对降解的影响,生物安全性方面更具优势。在造价上,镁作为常见金属,成本会远低于钛合金。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上市后可替代部分传统不锈钢钉、钛钉以及可降解聚乳酸螺钉在非承重部位的应用。
为尽快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在临床上应用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公司于2018年申报了欧盟(CE)注册申请。2019年4月,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取得ISO13485:2016体系证书。该证书的取得,表明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系列产品在设计开发、生产和服务全过程符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有助于同类产品在欧盟等海外市场投放,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截至目前,涉及医用镁骨钉CE认证相关问题都已回复完毕,补充文件都已提交,公司没有收到需要再补充的通知。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病毒疫情给中国和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深远而严重的影响,受此次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的国内临床和欧盟CE认证在时间上都产生了一定的延迟。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基本得到控制,公司医用镁骨钉临床相关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中。
(四)消费电子
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以5G终端、笔记本电脑、柔性显示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将进入发展快车道,产品创新水平和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对消费电子产品使用的内外材料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再加上消费理念持续升级,消费者不再满足低质低价的产品和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精品化需求快速释放,从而对消费电子产品的轻薄、美观、抗磨损、耐腐蚀、高强度等性能越来越高。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联合发出《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要求加快消费电子产品智能化、品质化、个性化升级,做大做强消费电子产业。在此情况下,具有突出性能优势的镁铝合金、液态金属等新材料能够迎合上述需求成为中高端及专业消费电子产品内外结构件的首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一方面紧跟行业技术发展前沿,加大以笔记本电脑产品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创新力度,突破超薄镁铝合金、液态金属技术关键,结合产品质量、定价、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快速提高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扩大以笔记本电脑产品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把握5G商用启动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形成聚合效应带来的新发展契机,将公司镁铝合金、液态金属应用到可穿戴设备、运动相机、无人机、VR等领域,给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华为、联想、三星、纬创、和硕、联宝、京瓷、华勤、戴尔、Gopro、Jabil、HP等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5G精密通讯基站零部件
报告期内,我国积极推动5G全面建设商用进程,培育新动能和升级新消费。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广电发放5G商用牌照,中国正式进入5G商用元年。2019年9月10日,中国华为公司在布达佩斯举行的国际电信联盟2019年世界电信展上发布《5G应用立场白皮书》,为5G商用部署和应用提供良好的资源保障与商业环境。2019年10月,5G基站入网正式获得了工信部的开闸批准,标志着5G基站设备将正式接入公用电信商用网络。2019年10月31日,工信部与三大运营商举行5G商用启动仪式,并于11月1日正式上线5G商用套餐,这标志着我国将正式进入5G商用时代。随着5G商用时代的开启,相关运营商持续加大5G投资,这也将为基站产业带来相当可观的红利。
报告期内,面对5G商用启动带来的新机遇,在现有4G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布局5G技术和市场,利用多年深耕通讯行业的技术和市场积累,针对通讯市场的技术要求高/行业整合密集的特点,布局了从400T-4000T的各类精密压铸设备,以及针对通讯行业的半固态压铸/嵌齿等行业尖端技术,整合公司周边通讯配套服务的加工和表面处理供应链,组建了分工明确反应快速的技术服务团队,为通讯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快速的服务,与客户全方位开展技术合作并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抢占行业制高点。公司在5G方面拥有自主的技术储备,生产的5G基站产品包括滤波器,散热壳体等,已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中兴通讯、国人通讯、三星、爱立信、诺基亚等知名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
(六)LED结构件
LED以其高效、节能、长寿命、多变幻、绿色环保等显著特点,被公认为当前最具发展前景的第四代绿色光源。随着国家对低碳、节能减排政策的不断推进及 LED应用场景的增加、智能技术的发展, LED产品也从技术发展向产品结构性创新方向发展。随着产品的不断创新及成本的不断下降,LED显示屏的应用领域将持续扩大。镁铝合金、液态金属等新材料具有强度较高、抗震性、抗腐蚀性、散热性良好等优异性能,能够使产品坚固耐用同时拥有更好的美观,被广泛应用于LED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LED显示屏结构件行业的变化和市场需求,持续加大LED显示屏研发投入力度,与国内多家行业领先的LED显示屏客户深度绑定合作,对于M-LED的结构特点和结构要求做技术攻关,持续开拓高端LED显示屏结构件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行业知名厂商艾比森、利亚德、雷迪奥等客户合作关系进一步增强,与强力巨彩、视源光电等客户在M-LED的新兴行业,如自动驾驶,智慧教育等开展全方面的开发合作。
(七)机器人及智能制造
随着信息化、工业化不断融合,以机器人科技为代表的智能产业蓬勃兴起,成为现代科技创新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为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出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相关政策。
报告期内,针对机器智能制造行业的蓬勃发展和中国跨入工业4.0的历史机遇,公司持续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紧紧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机器人及智能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推动与ABB等知名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和应用工业机器人,努力提高产品供给质量促进机器人高端化的应用。
(八)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
1、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全部生产配套工序都已建设完成,能够为客户提供从精密压铸-----精加工-----喷涂等一站式服务,其中2台4200T的大型压铸机已完成安装调试,投入生产。宜安云海已取得IATF16949T和ISO14000证书,可以为客户在汽车零部件和电脑面板产品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二期工程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是在公司原有基础设施上增购机器设备投入,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公司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
迁的风险,公司决定将此项目由2019年6月2日延期至2020年6月1日。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公司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公司决定将此项目由2019年12月2日延期至2020年12月1日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6,268.41万元(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投入16,850.22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投入9,410.75万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7.44万元)。
(九)股权转让及投票权委托解除事项
2019年9月2日,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3,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3%)转让给株洲国投,同时解除此前宜安实业已委托株洲国投行使的7.33%股份对应表决权。2019年9月23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约定,原有的3,375万股表决权委托自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株洲国投名下之日起终止。鉴于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已完成,株洲国投直接持有及拥有宜安科技表决权的股份为12,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十)对外投资
面对液态金属广阔的应用前景,公司持续扩大液态金属产业化规模。2019年7月,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合计投资3.8亿元,共同建设液态金属项目;2019年8月9日,公司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投资框架性协议》。2020年3月6日,公司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宁德三祥锆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祥锆镁”)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项目合作投资协议》。
为发展并完善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配套链条,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轻量化新型材料业务,2019年8月,公司与宁德时代、三祥新材和万顺集团签署四方合作投资框架性协议,拟共同投资20亿元,建设镁系合金材料项目。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立足于株洲的轨道交通、汽车、航空三大优势产业,辐射湖南地区乃至中南地区的相关企业,产品方向主要为航空航天、军工、高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机器人关键部件等多个领域。2019年度,公司积极推进株洲宜安项目落地,截至2019年末,株洲宜安已完成一期厂房基础配套建设、部分研发生产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作,建立了基本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并运行,已初步具备研发生产能力。
(十一)研发创新
1、研发投入
为了更好满足客户需求,达到使用效果最优,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跟踪行业技术发展前沿,持续加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液态金属等产品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进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金额为6,110.75
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35%。
2、知识产权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力度,报告期内,取得21项授权专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授权专利101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7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65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项、国外注册的专利8项,技术创新优势地位进一步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注册商标1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拥有注册商标24项。
3、荣誉成果及标准制定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最佳社会责任上市公司、2019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最具成长性新材料产业上市公司、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成长之星、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等多项荣誉。上述荣誉的获得,为公司打造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制定的1项国际标准《镁及镁合金-变形镁及镁合金》(ISO 3116:2019)获准发布实施;参与制定的2项国家标准《热喷涂 热喷涂涂层的表征和试验》《热喷涂 热喷涂零件 技术供应条件》获准发布实施;主起草制定的行业标准《高纯镁挤压棒材 》(YS/T 1313-2019)获准发布实施。
4、研发项目
公司持续与知名科研院校所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报告期内,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已处于应用阶段。
(十二)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业务专区互动平台、投资者咨询电话专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相关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及时、客观的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树立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025,084,238.61 | 100% | 985,803,818.37 | 100% | 3.98% |
分行业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893,420,770.94 | 87.16% | 850,454,822.88 | 86.27% | 5.05% |
有机硅胶 | 125,812,220.01 | 12.27% | 131,964,538.93 | 13.39% | -4.66% |
其他业务收入 | 5,851,247.66 | 0.57% | 3,384,456.56 | 0.34% | 72.89% |
分产品 | |||||
镁制品 | 404,538,523.80 | 39.46% | 322,094,780.85 | 32.67% | 25.60% |
铝制品 | 296,953,684.54 | 28.99% | 327,783,195.56 | 33.25% | -9.41% |
有机硅胶 | 125,812,220.01 | 12.27% | 131,964,538.93 | 13.39% | -4.66% |
液态金属 | 72,808,113.54 | 7.10% | 67,452,581.73 | 6.84% | 7.94% |
电木制品 | 45,863,700.53 | 4.47% | 47,489,571.13 | 4.82% | -3.42% |
其他 | 30,535,877.42 | 2.98% | 27,596,345.94 | 2.80% | 10.65% |
模具 | 29,848,212.15 | 2.91% | 32,042,463.31 | 3.25% | -6.85% |
锌制品 | 12,030,130.35 | 1.17% | 19,090,573.67 | 1.94% | -36.98% |
五金制品 | 842,528.61 | 0.08% | 6,905,310.69 | 0.70% | -87.80% |
其他业务收入 | 5,851,247.66 | 0.57% | 3,384,456.56 | 0.34% | 72.89% |
分地区 | |||||
出口 | 524,075,263.08 | 51.13% | 497,205,721.58 | 50.44% | 5.40% |
内销 | 495,157,727.87 | 48.30% | 485,213,640.23 | 49.22% | 2.05% |
其他业务收入 | 5,851,247.66 | 0.57% | 3,384,456.56 | 0.34% | 72.89%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893,420,770.94 | 732,656,585.13 | 17.99% | 5.05% | 10.04% | -3.72% |
有机硅胶 | 125,812,220.01 | 73,076,941.88 | 41.92% | -4.66% | -17.25% | 8.84% |
分产品 | ||||||
铝制品 | 296,953,684.54 | 239,173,217.08 | 19.46% | -9.41% | -4.60% | -4.05% |
镁制品 | 404,538,523.80 | 333,406,995.82 | 17.58% | 25.60% | 33.12% | -4.66% |
有机硅胶 | 125,812,220.01 | 73,076,941.88 | 41.92% | -4.66% | -17.25% | 8.84% |
分地区 | ||||||
出口 | 524,075,263.08 | 419,423,968.05 | 19.97% | 5.40% | 8.31% | -2.15% |
内销 | 495,157,727.87 | 386,309,558.96 | 21.98% | 2.05% | 5.30% | -2.41%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销售量 | 件 | 68,632,715 | 65,237,430 | 5.20% |
生产量 | 件 | 69,083,194 | 66,167,557 | 4.41% | |
库存量 | 件 | 4,022,489 | 3,572,010 | 12.61% | |
有机硅胶 | 销售量 | KG | 5,143,305 | 4,751,184 | 8.25% |
生产量 | KG | 5,312,350 | 4,639,759 | 14.50% | |
库存量 | KG | 571,799 | 402,754 | 41.9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有机硅胶库存量同比增长41.97%,主要是年底按订单量备货,导致库存量增加所致。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材料成本 | 461,825,719.85 | 57.32% | 410,400,039.46 | 54.41% | 12.53%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人工成本 | 82,732,705.38 | 10.27% | 85,039,949.91 | 11.28% | -2.71%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 | 制费成本 | 162,201,309.20 | 20.13% | 143,963,735.66 | 19.09% | 12.67% |
铸件 | ||||||
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件 | 燃料及动力成本 | 25,882,027.70 | 3.21% | 26,400,152.02 | 3.50% | -1.96% |
有机硅胶 | 材料成本 | 66,169,307.04 | 8.21% | 83,538,673.01 | 11.08% | -20.79% |
有机硅胶 | 人工成本 | 4,181,444.16 | 0.52% | 2,765,403.47 | 0.37% | 51.21% |
有机硅胶 | 制费成本 | 2,391,360.90 | 0.30% | 1,665,527.27 | 0.22% | 43.58% |
有机硅胶 | 燃料及动力成本 | 349,652.78 | 0.04% | 340,934.48 | 0.05% | 2.56%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与上年末相比,不纳入合并范围取消了两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孙公司,新增一家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是 |
5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6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8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否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84,310,400.1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47.26%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88,672,551.92 | 18.41% |
2 | 第二名 | 106,978,558.81 | 10.44% |
3 | 第三名 | 78,781,143.99 | 7.69% |
4 | 第四名 | 60,083,861.81 | 5.86% |
5 | 第五名 | 49,794,283.60 | 4.86% |
合计 | -- | 484,310,400.13 | 47.26%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82,330,633.0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0.3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54,144,440.50 | 9.01% |
2 | 第二名 | 51,467,311.27 | 8.56% |
3 | 第三名 | 38,236,295.95 | 6.36% |
4 | 第四名 | 19,661,774.94 | 3.27% |
5 | 第五名 | 18,820,810.41 | 3.13% |
合计 | -- | 182,330,633.07 | 30.3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59,013,561.62 | 46,228,816.49 | 27.66% | |
管理费用 | 82,620,371.37 | 71,599,339.70 | 15.39% |
财务费用 | 1,683,672.52 | 1,996,741.27 | -15.68% | |
研发费用 | 57,201,885.04 | 49,540,928.62 | 15.46%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金额为6,110.75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35%。报告期内,达到拟定目标并应用的研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达到的目标 | 进展情况 |
1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创新科研团队 | (1)低成本非晶态合金成分的研发与应用 非晶态合金的形成与合金成分具有密切的关系,同时与原材料纯度、杂质含量,以及熔炼和凝固过程所涉及的真空度、保护气氛和冷却速率等紧密相关,因而非晶态合金成本的降低不仅仅依靠原材料成本的降低,也可以通过降低非晶态合金形成的条件,从制备过程的环节降低成本。因而需要研究合金成分、凝固过程以及制备条件对合金非晶形成能力的影响,降低合金成分,满足商业化生产的需求。 (2)非晶态合金消费电子产品的开发与产业化 非晶态合金产品对于工艺和质量稳定性具有极高的要求,如果要获得高质量商业化非晶态合金产品,必然要建立相应的稳定化制备技术。而非晶态合金的形成对于制备条件的要求苛刻,需要在一定气氛保护下以较快的冷却速率凝固,避免晶态相的析出,因而非晶态合金产品的制备技术不同于传统材料。液态合金一方面要具有良好的充型能力,获得对尺寸完整的铸件,模具往往需要预热,这将降低冷却效率,而获得纯非晶结构则需要较快的冷却速率。因而要对加工工艺参数,例如浇铸温度,模具温度和压力,模具设计参数等进行系统研究。 | 应用阶段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69 | 464 | 3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2.13% | 19.79% | 16.65%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61,107,500.50 | 49,540,928.62 | 40,415,297.2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96% | 5.03% | 4.99%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3,905,615.46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6.39%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4.62%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该项目致力于研发“非金属材料”,根据项目进程,2019年1月进入项目的第三年,该阶段主要为研究模具材质、表面光洁度等对非晶态合金精密结构、表面质量和性能的影响规律、研究铸造工艺参数、非晶态合金产品制备过程的数据模拟研究,属于项目的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项目具备属于开发阶段特征,故从2019年1月开始资本化,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结。
(2)非晶合金精密压铸技术研究项目:该项目致力于研发适用于压铸的非晶合金材料及与之配套的压铸设备。项目于2019年6月开始进入设备的开发阶段,属于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故从2019年6月开始资本化,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结。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077,439.00 | 868,786,748.13 | 25.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4,425,488.67 | 879,945,711.43 | 11.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51,950.33 | -11,158,963.30 | 1,064.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593,474.41 | 963,991.79 | 9,401.4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013,037.56 | 282,878,359.49 | -21.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19,563.15 | -281,914,367.70 | 54.0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685,785.22 | 671,287,941.49 | -65.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69,972.07 | 254,256,976.97 | -6.2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186.85 | 417,030,964.52 | -100.9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13,606.92 | 125,536,833.61 | -119.6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65.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增加1064.71%,主要是本期收到销售货款增加所致;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94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净流出减少54.09%,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回理财产品所致;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减少100.91%,主要是公司上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874,691.43 | 1.93% | 购买理财产品应收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9,808,977.53 | 10.11% | 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51,601,484.85 | 53.20% | 主要是本期确认高铁拆迁补偿金额4,976.54万元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76,537.94 | 0.29% | 捐赠支出及其他支出 | 否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19年起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末 | 2019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29,384,021.57 | 16.22% | 338,839,946.06 | 16.94% | -0.72% | |
应收账款 | 280,933,420.70 | 13.83% | 351,264,265.14 | 17.56% | -3.73% | |
存货 | 210,300,581.94 | 10.36% | 208,835,007.50 | 10.44% | -0.08% | |
固定资产 | 622,297,208.99 | 30.65% | 547,549,519.66 | 27.37% | 3.28% | |
在建工程 | 92,174,905.01 | 4.54% | 33,300,258.73 | 1.66% | 2.88% | 主要是公司本期基建工程及设备待安装验收增加在建工程所致 |
短期借款 | 107,638,768.89 | 5.30% | 129,827,941.48 | 6.49% | -1.19% | |
长期借款 | 56,000,000.00 | 2.76% | 93,000,000.00 | 4.65% | -1.89% | |
预付帐款 | 6,194,042.17 | 0.31% | 11,091,724.75 | 0.55% | -0.24% | 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前期预付款项材料到货验收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4,026,812.46 | 4.14% | 14,004,812.40 | 0.70% | 3.44% | 主要是公司本期应收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高铁拆迁补偿款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158,244.60 | 2.03% | 65,264,045.41 | 3.26% | -1.23% | 主要是公司本期预付采购设备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26,978,218.19 | 1.33% | 549,800.00 | 0.03% | 1.30% | 主要是公司本期用应付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200,783,934.37 | 9.89% | 272,003,844.90 | 13.60% | -3.71% | |
应交税费 | 10,906,456.71 | 0.54% | 10,528,639.42 | 0.53% | 0.01% |
其他应付款 | 8,932,631.17 | 0.44% | 12,743,993.24 | 0.64% | -0.20% | |
递延收益 | 24,759,257.33 | 1.22% | 20,040,706.97 | 1.00% | 0.22% | |
预收账款 | 13,473,169.49 | 0.66% | 14,021,733.01 | 0.70% | -0.04% | |
长期应付款 | 0.00% | 28,000,000.00 | 1.40% | -1.40% | ||
无形资产 | 35,604,879.39 | 1.75% | 37,842,850.43 | 1.89% | -0.14% | |
商誉 | 170,024,332.06 | 8.37% | 170,024,332.06 | 8.50% | -0.13%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634,775.27 | 2.54% | 133,349,245.32 | 6.67% | -4.13% | 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回前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16,295.78 | 1.29% | 19,877,539.18 | 0.99% | 0.30% | 主要是公司本期按税法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期借款8800万元,本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管委会巽寮村委员会塭仔河边阳光小区房产以及松山湖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净值为54,137,244.48元;抵押期限为:2017/9/8~2022/8/21。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签订《ADVICE OF FINANCING》,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分行提供最高短期融资款人民币2000万,公司以应收海外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金额为美元5,570,413.00质押担保期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4月13日。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质字第000005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贷款,同时公司以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抵押合同》(KDY-2018199号),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竹平路东侧的一期项目和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平路东侧的工业用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授予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24,4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27,742,274.04和8,081,887.76元;抵押期限为:2018/12/17-2023/12/16。
(5)本公司与供应商广州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冻结资金972,833.73元;本公司与供应商东莞市塘厦创隆五金加工店合同纠纷冻结资金415,159.9元;孙子公司与供应商沈阳鑫兰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交易税点纠纷冻结资金83,048.7元。
(6)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签订款存款单质押协议书,以本公司在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莞市清溪支行的定期存款货币资金760,000.00元作质押,质押期限至用电方终止用电(销户)后两年止。
(7)2018年11月20日,本公司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分行签订银行承况协议,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100%,作为承兑保证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895,400.00元存于指定账户作保证金。
(8)2019年10月08日,本公司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签订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100%,
作为承兑保证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5,602,000.00元存于指定账户作保证金。
(9)2019年10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签订信用证开证合同,用于开具信用证,按主合同项上债务人在向指定的账户存入100%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性质为动产质押,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200,111.67元存于指定账户作保证金。
(10)2019年11月20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不低于票面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兑保证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5,222,706.89元存于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
(11)2019年7月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签订银行承兑协议,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100%,作为承兑保证金,截止2019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2,416,221.51元存于指定账户作保证金。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0,300,000.00 | 116,400,000.00 | -48.2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液态金属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 新设 | 380,000,0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液态金属 | 0.00 | 0.00 | 否 | 2019年10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 |
合计 | -- | -- | 380,000,000.00 | -- | -- | -- | -- | -- | 0.00 | 0.00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8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41,988.44 | 7,067.6 | 26,268.41 | 0 | 0 | 0.00% | 16,835.9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6,835.95万元,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 0 |
合计 | -- | 41,988.44 | 7,067.6 | 26,268.41 | 0 | 0 | 0.00% | 16,835.9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合法合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2,684,065.53 元,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8,502,149.29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94,107,516.24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74,400.00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8,359,521.31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账户余额为7,600.90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账户余额为27,754.57元,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账户余额为10,324,165.84元, 用于现金管理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53,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银行七天通知存款5,000,000.00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25,911 | 16,737.88 | 2,839.83 | 16,850.22 | 100.67% | 2019年06月02日 | -838.3 | -1,487.1 | 否 | 否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 否 | 26,505 | 17,121.60 | 4,227.77 | 9,410.75 | 54.96% | 2020年06月01日 | 172.1 | 265.86 | 否 | 否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2,584 | 8,128.96 | 7.44 | 0.09% | 2020年12月0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000 | 41,988.44 | 7,067.60 | 26,268.41 | -- | -- | -666.2 | -1,221.2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65,000 | 41,988.44 | 7,067.60 | 26,268.41 | -- | -- | -666.2 | -1,221.2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上述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决定延期。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属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一)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8年5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41,513.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4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CAC证专字[2018]0307号)。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741,513.0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贸易。 | 1,000万(港币) | 168,646,671.39 | 61,687,569.65 | 525,979,864.89 | 17,654,325.97 | 15,055,077.91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研发、销售:镁、铝合金材料,稀土合金材料,镁合金生物材料等。 | 3,000万元(人民币) | 8,408,570.72 | 8,381,582.35 | 4,000.00 | 46,306.13 | 46,306.1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和销售塑胶制品、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等。 | 8,813,785元(人民币) | 39,723,211.94 | 36,732,630.43 | 59,626,858.37 | 2,496,924.79 | 2,418,338.12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 | 37,000万元(人民币) | 356,016,514.77 | 294,998,980.01 | 53,681,481.49 | -18,959,663.20 | -13,376,858.86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2,000万元(人民币) | 45,433,865.23 | 26,685,263.98 | 11,649,256.29 | -5,408,050.64 | -5,550,881.52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金属材料、模具、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产销:粉末冶金制品等 | 9,225万元(人民币) | 91,408,437.86 | 29,861,261.75 | 86,548,550.62 | -24,925,153.36 | -24,848,165.79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室温固化硅橡胶的生产、销售等 | 2,300万元(人民币) | 126,064,235.37 | 102,644,668.71 | 126,322,408.76 | 29,491,761.77 | 26,706,675.90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纳米材料、液态金属(非晶合金材料)、镁铝合金新材料及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态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5000万元(人民币) | 33,319,149.13 | 29,153,962.27 | 11,700.00 | -1,120,736.11 | -846,037.7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投资设立 | 本次对外投资紧紧围绕宜安科技液态金属项目展开,有利于公司强化项目集中统一管理,提升整体运营水平,提高液态金属产能,扩大液态金属产品市场占有率,打造行业一流的液态金属产业化技术和应用高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郑州宜安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发展趋势
(1)新能源汽车
随着世界各国对节能减排技术的研究日益重视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轻量化、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正在成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产品形态、交通出行模式、能源消费结构和社会运行方式发生深刻变革。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未来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我国出台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多项支持政策。随着新能源汽车加速发展及镁铝合金等新材料技术的成熟和轻量化需求增加,将大幅带动液态金属、镁铝合金等新材料的需求增加,为专业从事新材料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业迎来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
(2)液态金属
液态金属作为新型材料,又称大块非晶合金,符合“中国制造2025”方向,战略性较强,是超越铝、镁、钛等传统轻合金品种的新一代颠覆性材料,商业化制备的性价比很高。其具有多组元的材料成分特点,在凝固成型时不发生相变,从而形成非晶态的微观组织,该微观组织没有晶格和晶界,继而没有断裂失效的起源,从而使得材料具有高强度、高弹性、高耐蚀性等多个优良的性能。基于上述优越性能,液态金属广泛应用于新能源
汽车、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品、医疗器械、军事、空间工程材料、体育休闲用品等领域,随着液态金属材料以及成型工艺能力的不断提升,市场需求的进一步扩大,将有效带动产业升级,前景非常广阔。
2019可谓是折叠屏手机市场发展年,自三星和华为相继发布第一代折叠屏手机后,折叠屏手机从概念走向实体,带给消费者全新的体验,折叠屏成为智能手机的新卖点。目前三星和华为已经发布了第二代的折叠屏手机,联想、小米也在折叠屏上寻找增量空间。铰链是实现可折叠手机最关键的功能性零部件之一。液态金属具备高精度、高平面度、高强度的性能特点,可以实现一步到位制造结构高度复杂的金属部件,是铰链的首选材料之一。在华为发布会上消费者业务CEO余承东介绍:华为Mate Xs采用的是背靠背的鹰翼折叠,转轴由锆基液态金属制成,强度比钛合金要强3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HS预估,折叠屏手机2020年出货量达520万台,到2025年有望超5000万台。液态金属作为折叠屏手机的关键材料未来也将迎来高速增长。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镁合金作为新一代的可降解骨植入物材料,由于其与骨组织接近的力学性能、无应力遮挡作用,同时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能在生物体内完成降解等特点,成为生物医用材料领域最受关注的新材料。镁合金利用其在人体环境中发生腐蚀(降解)的特性,实现在体内的修复功能的同时逐渐降解并最终不在宿主体内残留,避免了二次手术取出给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心理、生理及经济上的负担,被称为“革命性金属生物材料”,有希望替代部分传统医学中的不锈钢或钛合金等材料,是一类极具临床应用前景的骨科植入物。
一方面,全球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老龄人口比例持续提高,与其相关的老年骨科疾病,特别是伴随骨质疏松而来的骨折、骨坏死等病症持续增加;另一方面,社会保障政策的完善、群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费用支出的增加等,给骨科植入物市场发展带来了发展机遇。骨内植入物新材料以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将为骨科植入物市场带来新的解决方案和发展动力,具有革命性和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市场前景巨大。
2、公司未来展望
(1)液态金属
继续通过拍摄纪录片、创意广告、科学普及片、现场展会等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宣传液态金属,加深客户对液态金属的了解,提高液态金属的普及性。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非晶合金产学研联合,加快成果转化进程,不断拓展新应用。公司将在液态金属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通过投资、合资等多种方式扩大液态金属的设备产能和产品生产能力,推动液态金属产业发展,打造行业一流的非晶合金产业化技术和应用高地。
(2)新能源汽车
公司将充分利用株洲国投自身资源优势,紧跟新能源汽车轻量化发展趋势,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工艺优化和性能升级等研发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产品的开发速度,加强公司与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的接触,促使公司能够在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过程中获得与国内外知名汽车制造商更多的互动机会,集中精力不断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高精尖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实力。
(3)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
公司将继续发挥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成员在该研究领域的绝对优势,通过对可降解镁及镁合金骨科内植入物等植入器械产品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攻关,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临床试验进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可降解镁及镁合金医疗器械产品,促进我国医用镁合金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创造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司首先将集中团队优势完成国内临床及产品注册、欧盟CE认证,将医用镁骨钉成功推向市场销售。
(二)2020年度主要经营计划
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计划:公司将积极应对行业形势变化,锐意改革创新、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技术革新,用工匠精神追求卓越品质,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利用株洲国投控股优势,促进株洲国投旗下制造产业与公司液态金属及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金属制造技术更好的整合,持续强化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更好的发展,同时借助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平台,积极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临床试验进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可降解镁骨钉产品,创造规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实现上述计划,公司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市场营销
公司进一步强化营销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对销售队伍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知识。拓展营销渠道,深耕细作,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不断完善以客户体验为导向的科研、质量和营销管理机制,解决客户痛点,为客户提供更完善更专业的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
2.研发和技术创新
坚持以技术进步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各种渠道密切关注最新技术发展趋势和应用,继续加大主营业务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公司与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产品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实现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巩固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继续发挥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各成员在该研究领域的绝对优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推进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临床试验进程。公司将加大对科研成果和创新奖励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登记工作。
3.生产与质量管控
持续推进精益生产之TPM、体系、安全等管理工作,推动工艺流程和设备的改进,提升员工生产技能,切实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制造单位成本。
坚定不移地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要求,增强全员质量意识,严格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加强对生产过程稳定性的监控与保证,细化质量提升管理方案,持续提升产品质量。
4.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强化公司治理,切实落实公司内控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市场反应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推动公司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及公平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将以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咨询热线、公司邮箱等多方途径,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进一步促进双方良好、和谐、稳定的关系。
5. 公司文化与人才培养
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化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充分发扬全体员工拼搏奉献的优良传统。积极引进业内高端人才,不断拓展选用人的视野,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创新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等机制,进一步激活团队内部各模块活力,提升团队管理结构效率。
6.资本运作
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继续通过投资、合资与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实现外延式扩展,继续提升公司规模和竞争实力;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平台,加强融资筹划,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助力公司快速发展。
(三)风险因素
有关风险详情见本报告第一节相关内容。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7月26日 | 实地调研 | 机构 | http://www.cninfo.com.cn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相关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未有调整或变更情形。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8 |
每10股转增数(股) | 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60,282,4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6,822,592.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6,822,592.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74,766,589.57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6,822,59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37,943,997.5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90,423,6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该分配预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3,808,47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68,891,013.16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3,014,12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83,060,081.08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2018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0,28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6,822,59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37,943,997.5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总股本为690,423,6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9年 | 36,822,592.00 | 103,093,785.19 | 35.72% | 0.00 | 0.00% | 36,822,592.00 | 35.72% |
2018年 | 23,014,120.00 | 54,202,859.52 | 42.46% | 0.00 | 0.00% | 23,014,120.00 | 42.46% |
2017年 | 13,808,472.00 | 32,761,566.51 | 42.15% | 0.00 | 0.00% | 13,808,472.00 | 42.15%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李卫荣 | 股份限售承诺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李卫荣分别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2011年03月19日 | 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业竞争承诺 | 为避免任何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原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贵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2011年03月19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扬德 | 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 若因任何原因宜安科技被要求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和李扬德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处罚责任,保证宜安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1年03月19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股权激励承诺 | 公司 | 股权激励承诺 | 为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16年02月26日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间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李扬德及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就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投资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美国液态金属公司)(以下简称"LQMT")暨公司与LQMT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平行许可协议)做出承诺 |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承诺 | 1、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承诺如下:(1)除投资LQMT以及整合LQMT的研发技术资源与宜安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通过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液态金属有限公司、LQMT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LQMT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LQMT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①LQMT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②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③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2、李扬德承诺如下:(1)除投资LQMT以及整合LQMT的研发技术资源与宜安科技进行战略合作外,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本人通过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液态金属有限公司、LQMT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杜绝一切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在LQMT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LQMT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①LQMT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②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③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 | 2016年03月10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宜安实业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控股的企业承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控股的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 |
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宜安科技股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参股、控股的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宜安科技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及参股、控股企业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 生。 | ||||
李扬德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人控制的Liquidmetal Technology Limited(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收购了Liquidmetal Technologies,Inc.(美国液态金属公司)46%股权,上述企业经营范围与宜安科技存在部分同业竞争情形。本人设立及投资上述公司,主要目的是整合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在液态金属领域研发技术及海外销售渠道,最终为宜安科技打开液态金属市场服务。除上述企业之外,本人及本人参股、控股的企业目前没有、将来(李扬德先生作为宜安科技直接或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也不会主动性的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宜安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通过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的股东地位,促使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及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在现有经营范围内从事研发生产活动,不与宜安科技产生新的同业竞争。(3)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宜安科技存有竞争或构成竞争可能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宜安科技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转让给宜安科技。(4)本人及本人关联人将避免占用宜安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宜安科技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资金占用。(5)在美国液态金属公司达到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香港液态金属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美国液态金属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宜安科技:1)美国液态金属公司实现扭亏为盈,且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消除,能够产生可持续性效益。2)符合中国境内企业境外投资以及中国境外公司被收购的监管政策。3)满足监管部门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监管过程中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性及合法合规性等相关要求。(6) 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宜安科技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报批手续,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宜安实业和李扬德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不越权干预宜安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宜安科技利益。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李扬德、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黄明、陈扬、李卫荣及李文平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年12月02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许怀斌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内容所作承诺 | 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7年03月2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股份限售承诺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认购的由宜安科技本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18年03月16日 | 2019年03月18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独立性承诺 | 为了保持宜安科技的独立性,株洲国投承诺如下:(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株洲国投控制及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 | 2018年05月0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株洲国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株洲国投不会损害宜安科技的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上与宜安科技保持五分开原则,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保持并维护宜安科技的独立性。若株洲国投违反上述承诺给宜安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株洲国投承担。 | |||||
株洲国投 | 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承诺 | 为避免与宜安科技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株洲国投承诺如下: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宜安科技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株洲国投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投资、收购、兼并等方式从事与宜安科技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2、未来株洲国投获得与宜安科技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将优先提供给宜安科技进行选择。3、株洲国投在解决及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作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株洲国投直接或间接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株洲国投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承诺书中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承诺。为减少和规范现实和潜在的关联交易,株洲国投承诺如下:1、在株洲国投作为宜安科技5%以上股东期间,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宜安科技之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2、对于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宜安科技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继续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国投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株洲国投及株洲国投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宜安科技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宜安科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宜安科技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2018年05月07日 | 无限期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同业竞争承诺 | 在作为宜安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过户后60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通过以下措施解决及避免与宜安科技的同业竞争:在承诺期内,若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宜安科技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能产生较好的收益且宜安科技有意收购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承诺将持有的相关企业的股权参考市场评估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否则,承诺将对外出售给第三方,消除与宜安科技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 | 2018年05月07日 | 2023年11月25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株洲国投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株洲国投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亦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委托表决权的权益。 | 2018年11月26日 | 2019年11月25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 |
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欧普特原股东 | 业绩承诺 | 欧普特2017年度净利润为1,600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为2,100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2,900万元;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净利润是指欧普特经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在年度审计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对欧普特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部分由欧普特原股东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期内,原股东对上述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公司可直接从应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项中直接扣减(但是优先由原股东以现金补偿,再由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 2017年03月10日 |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宜安实业 | 业绩承诺 | 宜安实业承诺,上市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三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767.58万元、4,332.72万元和4,982.63万元,合计不低于13,082.94万元(简称"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上述数据为按照201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按照每年增长率均不低于15%计算的结果。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中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并购及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不计算在内。若上市公司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未达到13,082.94万元,则宜安实业应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补偿金额等于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减去三年实际实现净利润合计。 | 2018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株洲国投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株洲国投不会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获得的股份。 | 2019年09月19日 | 2020年9月18日 | 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公司收购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2017年01月0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900 | 2,670.67 | 受研发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 2017年03月10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原股东五莲欧普特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古丈欧普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原古丈聚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欧普特原股东承诺如下:
1、欧普特2019年度净利润为2,900万元;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净利润不低于6,600万元。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包含非经常性损益)截至当期期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补偿期内,在年度审计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对欧普特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如果当年度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部分由欧普特原股东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公司进行补偿。
2、补偿期内,原股东对上述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补偿责任,公司可直接从应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项中直接扣减(但是优先由原股东以现金补偿,再由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受研发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欧普特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670.67万元,2017年度—2019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金额为6,504.26万元。2019年度欧普特实现净利润和补偿期累计净利润均不足承诺金额。欧普特原股东于2019年10月11日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明确补偿条款为:如果当年度净利润或补偿期累计净利润不足净利润承诺数据,则由原股东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或者补偿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如果当年度净利润和补偿期累计净利润均不足承诺数的,则按照补偿期累计净利润差额部分进行补偿。故欧普特原股东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金额为95.7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欧普特原股东已在规定的时间将业绩补偿款95.74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公司。
根据银信评估2020年4月20日出具的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26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欧普特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09,271,448.93元,商誉可收回金额为218,200,000.00元。经测试,公司因收购欧普特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
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
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进行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本公司全资设立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9日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900MA542FJ61H,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冷水坑街2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曾卫初;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公司经营范围:液态金属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非晶合金材料、非晶合金制品及模具的研究、制造、销售;非晶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本期建立账簿开展经营活动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2)2019年2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宜安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3)2019年6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在美国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4)2019年11月8日,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志、张娜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陈志1年、张娜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梁嘉培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14.36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1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梁嘉培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12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三)2019年4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上述事项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宜安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2019年4月2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9年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19年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
宜安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2019年4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17年12月27日 | 14,640 | 2018年12月27日 | 2,910.92 | 连带责任保证 | 八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2019年08月09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两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8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910.9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6,44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910.92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8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910.9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6,44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910.9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2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690 | 1,690 | 0 |
合计 | 1,690 | 1,69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七、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在不断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积极承担对员工、客户、社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通过投资者专线电话、公司网站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通过现场、网络等合法有效的方式,让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为员工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通过培训、鼓励和支持,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注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的保护,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通过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措施,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
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公司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共赢。及时缴纳
各项税款,积极发展就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不适用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宜安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宜安云海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宜安科技其他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一、宜安科技本部情况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位于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三类污染物;宜安科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污染物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确保各项污染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1、废水
厂区内产生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厂区内500m3污水处理站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DB44/26-2001和GB21900-2008标准两者比较的较严值;生活污水排放执行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类标准排口;2019年全年各排口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2、废气
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熔炉废气、喷漆有机废气和喷粉粉尘,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三苯、粉尘,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有机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2019年全年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食堂油烟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6287-1996),2019年全年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3、噪声
噪声标准执行《工业职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483-2001)二类标准排放限值昼间≤60dB(A),夜间昼间≤50dB(A), 2019年全年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宜安科技本部2018年及2019年全年未进行改扩建建设项目,所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2018年之前的改扩建项目均依据国家环保“三同时”政策,取得东莞市环保局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15<0874>号)、《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东环建2015<1994>号)。
公司原申请的《广东省排污许可证》于2019年3月到期,需申请国家级排污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目录》要求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国家级排污许可证。为尽快申请到国家级排污许可证,公司与环保
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由于公司所属行业申请国家级排污许可证的实施时限为2020年底前,相关适用排污许可行业新技术规范尚未出台。根据上述规定,截至2019年末,公司暂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宜安科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东莞理工学院编制,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8年11月29日)通过;日常环境风险通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识别及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进行管控,从源头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9年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宜安科技2019年对公司全部废水、废气排口依据全覆盖检测计划,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行检测,经检测,2019年全年检测结果达标。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2019年4月,公司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认定为“环保诚信企业”。
二、宜安云海相关情况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宜安云海位于巢湖夏阁工业区集中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三类污染物。宜安云海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严格控制,努力做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同污染物分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方法,确保各项污染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1、废水
厂区的雨水和污水分流,生活废水和工艺废水分流,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43.2m3/d,工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污水回用,外排量为65 m3/d。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后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一起进入厂区总排口,进入夏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夏阁河、柘皋河,最终进入巢湖。2019年全年各排口内各项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2、废气
工艺废气主要包括熔炉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熔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均合格排放。其中表面处理车间阳极氧化工序中硫酸、HF酸等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有关规定,其他类型生产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粉尘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回用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2019年全年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2019年全年监测值均达标,无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宜安云海2019年下半年的扩建项目及之前的改扩建项目均依据国家环保“三同时”政策,取得合肥市环保局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关于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建审)(2015<155>号)。2018年11月24日,宜安云海组织环保专家评审进行验收,经合肥市环保局批准验收结果为通过。2018年12月24日,上述批准验收结果网上公示完毕,公示结果为合格。2019年2月28日, 宜安云海收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的函》(合环验【2019】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分类目录,宜安云海暂不需要申报排污许可证。
(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宜安云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安徽峰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经巢湖市环境保护局备案(2018
年11月25日)通过。日常环境风险通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识别及突发环境应急演练进行管控,从源头杜绝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019年全年宜安云海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对宜安云海全部废水、废气排口依据全覆盖检测计划,聘请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2019年全年检测结果达标。
(五)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宜安云海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十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9月2日,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3,375万股(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7.33%)转让给株洲国投,同时解除此前宜安实业已委托株洲国投行使的7.33%股份对应表决权。
2019年9月23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约定,原有的3,375万股表决权委托自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全部过户登记至株洲国投名下之日起终止。鉴于上述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及表决权委托解除已完成,株洲国投直接持有及拥有宜安科技表决权的股份为12,875万股(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27.97%),为宜安科技第一大股东。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2019年09月02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宜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9年09月0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宜安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19年09月0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2019年09月04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宜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表决权委托已解除的公告 | 2019年09月23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十九、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000 | 10.86% | -43,595,000 | -43,595,000 | 6,405,000 | 1.39%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0,000,000 | 10.86% | -50,000,000 | -50,000,000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0 | 0.00% | 6,405,000 | 6,405,000 | 6,405,000 | 1.39%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6,405,000 | 6,405,000 | 6,405,000 | 1.39%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282,400 | 89.14% | 43,595,000 | 43,595,000 | 453,877,400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0,282,400 | 89.14% | 43,595,000 | 43,595,000 | 453,877,400 | 100.00% | |||
三、股份总数 | 460,282,400 | 100.00% | 0 | 0 | 460,282,4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000,000股于2019年3月18日解除限售。
2、来宾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咨询”)股东为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上述四人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股东各自持有中安咨询的股权比例为25%。2019年9月,中安咨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280万股,转让完成后,中安咨询持有公司854万股。然后,中安咨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854万股按原持股比例分别转让给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安咨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各自直接持有公司2,135,000股股份。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各自直接持有公司2,135,000股股份按75%予以锁定,即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合计持有限售股份数量为6,405,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解除限售股份事项已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公告,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有关股东权益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方式发生变动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 | 0 | 50,000,00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2019年03月18日 |
杨洁丹 | 0 | 1,601,250 | 0 | 1,601,25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张春联 | 0 | 1,601,250 | 0 | 1,601,25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汤铁装 | 0 | 1,601,250 | 0 | 1,601,25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李卫荣 | 0 | 1,601,250 | 0 | 1,601,25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合计 | 50,000,000 | 6,405,000 | 50,000,000 | 6,405,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8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41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7.97% | 128,750,000 | 33,750,000 | 0 | 128,750,000 | 质押 | 64,370,000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2.00% | 101,250,000 | -33,750,000 | 0 | 101,250,000 | 质押 | 20,000,000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8% | 6,350,000 | -3,100,000 | 0 | 6,350,000 | ||
杜运志 | 境内自然人 | 0.56% | 2,583,400 | 2,583,400 | 0 | 2,583,400 | ||
魏春木 | 境内自然人 | 0.54% | 2,486,100 | 2,486,100 | 0 | 2,486,100 | ||
黄雁举 | 境内自然人 | 0.52% | 2,390,000 | 1,685,600 | 0 | 2,390,000 | ||
张春联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135,000 | 2,135,000 | 1,601,250 | 533,750 | ||
杨洁丹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135,000 | 2,135,000 | 1,601,250 | 533,750 | ||
汤铁装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135,000 | 2,135,000 | 1,601,250 | 533,750 | ||
李卫荣 | 境内自然人 | 0.46% | 2,135,000 | 2,135,000 | 1,601,250 | 533,75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
的说明 |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8,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750,000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101,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50,000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6,3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0,000 |
杜运志 | 2,58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3,400 |
魏春木 | 2,486,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86,100 |
黄雁举 | 2,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0,000 |
楼兰芳 | 1,8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5,000 |
马为民 | 1,5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0,000 |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6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4,000 |
金思思 | 92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4,8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前 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①公司股东魏春木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93,5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492,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86,100股。 ②公司股东黄雁举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90,0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实际合计持有2,390,000股。 ③公司股东马为民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460,000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3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9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李葵 | 1998年09月22日 | 914302007121360371 | 国有资产投资与经营;金融投资与服务;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
配套产业经营与管理。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8家境内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分别为: 1、千金药业(股票代码:60047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20364054股,持股比例为28.76%。 2、天桥起重(股票代码:002523),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11903966股,持股比例为29.08%。 3、国海证券(股票代码:000750),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83750000股,持股比例为4.36%。 4、株冶集团(股票代码:600961),持有这个上市公司3970596股,持股比例为0.75%。 5、潍柴动力(股票代码:000338),持有这个上市公司50000股,持股比例为0.00063%。 6、西王食品(股票代码:00063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0752493股,持股比例为1.00%。 7、湖南黄金(股票代码:002155),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3859649股,持股比例为3.65%。 8、机器人(股票代码:300024),持有这个上市公司898000股,持股比例为0.058%。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吴晓光 | 2009年01月15日 | 114302007700741885 | 市政府授权本单位对监管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境内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分别为: 1、千金药业(股票代码:600479),持有这个上市公司120364054股,持股比例为28.76%。 2、天桥起重(股票代码:002523),持有这个上市公司411903966股,持股比例为29.08%。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李扬德 | 1984年10月23日 | 100万港币 | 投资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李扬德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60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135,000,000 | 0 | 33,750,000 | 0 | 101,250,000 |
李葵 | 董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9年04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杨洁丹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女 | 46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2,942,476 | 0 | 700,000 | 0 | 2,242,476 |
张春联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54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2,942,476 | 0 | 700,000 | 0 | 2,242,476 |
易红星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19年04月16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汤铁装 | 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现任 | 男 | 49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2,942,474 | 0 | 700,000 | 0 | 2,242,474 |
刘纳新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18年11月1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刘祖铭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20年01月16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黄利萍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0 | 2020年01月16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熊慧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1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李贵忠 | 监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4年11月11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万洪波 | 监事 | 现任 | 男 | 36 | 2020年01月16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黄明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9 | 2013年01月22日 | 2023年01月15日 | 2,942,474 | 0 | 700,000 | 0 | 2,242,474 |
李卫荣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现任 | 男 | 45 | 2010年11月2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2,942,474 | 0 | 700,000 | 0 | 2,242,474 |
李文平 | 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44 | 2015年04月08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曾超辉 | 销售总监 | 现任 | 男 | 35 | 2017年11月13日 | 2023年01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周富强 | 董事 | 离任 | 男 | 54 | 2018年04月09日 | 2019年03月18日 | 0 | 0 | 0 | 0 | 0 |
陈扬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女 | 49 | 2013年11月28日 | 2020年01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男 | 62 | 2016年12月19日 | 2020年01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晏永义 | 监事 | 离任 | 男 | 38 | 2013年01月16日 | 2020年01月16日 | 0 | 0 | 0 | 0 | 0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男 | 46 | 2018年08月14日 | 2019年05月31日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149,712,374 | 0 | 37,250,000 | 0 | 112,462,374 |
注:(1)李扬德通过宜安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2)2019年9月,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通过来宾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咨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各自减持70万股,合计减持280万股。转让完成后,中安咨询持有公司854万股。然后,中安咨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854万股按原持股比例分别转让给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安咨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各自直接持有公司2,135,000股股份。另外,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通过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持1号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上述杨洁丹女士、张春联女士、汤铁装先生及李卫荣先生期末持股数为直接及间接持股的合计数。
(3)黄明通过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持1号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权。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富强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03月18日 | 个人原因 |
李葵 | 董事 | 任免 | 2019年04月23日 | 原董事周富强辞职,需补选新董事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9年05月31日 | 个人原因 |
刘祖铭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黄利萍 | 独立董事 | 任免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易红星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万洪波 | 监事 | 任免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陈扬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晏永义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0年01月16日 | 换届选举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李扬德:中国香港籍,硕士,现任宜安科技董事长,中科院金属所特聘研究员,医用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可降解镁植入物临床转化创新战略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协助指导教师,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兼职教授,暨南大学兼职教授,东莞理工学院兼职教授,文昌市宋庆龄基金会荣誉会长,中国材料学会医用金属材料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中国杰出企业家”(中国经济贸易会促进会评选)、“东莞市荣誉市长奖”等荣誉。2008年3月入选《中国专利发明人年鉴》。
李葵: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文化,助理经济师。2004年12月至2018年10月,先后任株洲市国资委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其间: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18年10月至今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兼任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洁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3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任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及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监事。
张春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自1996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易红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湖南工业大学MBA指导老师。2012年8月-2017年3月,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委派至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期间,2012年9月-2016年1月,兼任株洲新芦淞服饰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2019年3月,任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2017年6月-2018年1月,委派至湖南奥悦冰雪旅游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8年1月-2019年1月,兼任证券事务部部长;2019年2月-2019年3月,委派至株洲市工业经济研究院任董事长)。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湘江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山河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湖南中电长城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铁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1994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压铸部主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兼任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刘纳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会计学博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多次获校“十佳教师”、“十佳教育工作者”称号。在《会计研究》、《财政研究》等各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10项,出版学术著作及教材6部,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首届“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主要从事财务会计、会计信息系统、会计软件应用等课程教学,长期致力于企业投融资、企业信息化方向与企业技术创新研究。曾任长高集团、汉森制药、金杯电工独立董事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宜安科技和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祖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生,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历任中国航空工业第六0五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室主任,现任宜安科技独立董事,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粉末冶金结构材料研究所所长,有色金属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大百科全书?材料科学卷》和《中国大百科全书?矿冶卷(第三版)》编委,《功能材料》等期刊编委。主要从事粉末冶金结构材料、
轻质高强结构材料和飞机结构腐蚀控制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参加承担国家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局)、国家自然基金委等部门项目20多项,参加了地(水)面效应飞行器、XX飞机等多种型号的研制。在Applied Physics Letters 等刊物发表论文、撰写型号技术文件100多篇/份,出版专著5部,起草航空工业标准1项,申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50多项、美国发明专利6项,研究成果在多种型号飞行器获得应用,获航空科学技术二、三等奖4项,指导获得湖南省、中南大学优秀论文多篇,获“荆门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黄利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湖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老师、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项目经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及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部长。熊慧: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6年以来历任宜安科技人事部文员、人事部助理、人事部主任。现任宜安科技监事会主席及人事部副经理。李贵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渠县粮食局琅琊粮站财务科长、四川省渠县粮食局米面加工厂副厂长、东莞市以纯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宜安科技监事及审计部经理兼任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万洪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自2001年2月以来历任公司资讯部工程师、主任职务。现任公司监事、资讯部经理及工会副主席。
黄明:中国香港籍,硕士学历。曾在三和银行、交通银行、华比富通银行任职。2005年至2013年1月,担任宜安科技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宜安科技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0年1月担任宜安科技董事。现任宜安科技副总经理,兼任宜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及公司秘书。
李卫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宜安科技知识产权部主任、知识产权部经理、工程研发中心科研总监等职务。现任宜安科技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任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理、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及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李文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湖南省郴州市汽运总公司财务主管、东莞欣仪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宜安科技财务部副经理。现任宜安科技财务总监,兼任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财务总监、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监事。
曾超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自2005年以来历任公司销售工程师、销售主任、销售经理及销售副总监职务。现任公司销售总监兼任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扬德 |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及公司秘书 | 1984年10月 | 否 | |
李葵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8年10月 | 是 | |
黄明 |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7月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李扬德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2月 | 否 |
李扬德 | 德威电工厂有限公司 | 董事 | 1972年04月 | 否 | |
李扬德 | Precision Products(BVI)Limited | 董事 | 2004年01月 | 否 | |
李扬德 | Ashura(BVI) Limited | 董事 | 2005年12月 | 否 | |
李扬德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08月 | 是 | |
李扬德 | 总设计师(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06月 | 否 | |
李扬德 | AAP Orthopedics Limited | 董事 | 2012年10月 | 否 | |
李扬德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2月 | 否 | |
李扬德 | AAP Implantate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5月 | 否 | |
李扬德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05月 | 否 | |
李扬德 | German AAP Biotec Company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5月 | 否 | |
李扬德 | AAP Joints International Limited | 董事 | 2013年06月 | 否 | |
李扬德 | Leader Biomedical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5月 | 否 | |
李扬德 | Leader Biomedical IP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6月 | 否 | |
李扬德 | 东莞立德生物医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08月 | 否 | |
李扬德 | Puze Limited | 董事 | 2014年03月 | 否 | |
李扬德 | Ashura-do Limited | 董事、公司秘书 | 2015年02月 | 否 | |
李扬德 | Liquidmetal Technology Limited | 董事 | 2016年03月 | 否 | |
李扬德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董事长 | 2016年03月 | 否 | |
李扬德 | 海南德威乐园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17年10月 | 否 | |
李扬德 | 2 OP Limited | 公司秘书 | 2017年09月 | 否 | |
李葵 |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4月 | 否 | |
李葵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3月 | 是 | |
杨洁丹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年12月 | 否 | |
杨洁丹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8月 | 否 | |
易红星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 2020年03月 | 否 | |
易红星 | 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 | 否 | |
易红星 | 湖南山河航空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08月 | 否 | |
易红星 | 湖南中电长城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4月 | 否 |
汤铁装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 2016年05月 | 否 | |
刘纳新 |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8月 | 是 | |
李贵忠 | 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 | 否 | |
黄明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及公司秘书 | 2007年08月 | 是 | |
李卫荣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和经理 | 2010年12月 | 否 | |
李卫荣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 2015年01月 | 否 | |
李卫荣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 2015年06月 | 否 | |
李卫荣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 | 2015年11月 | 否 | |
李文平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和财务总监 | 2016年05月 | 否 | |
李文平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 | 否 | |
曾超辉 | 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如下: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确定依据
1、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薪酬构成、发放等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2、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4、监事会成员薪酬: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时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的,按其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3)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
(4)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公司董事长、内部任职的董事及监事薪酬构成、发放等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实际支付情况
2019年,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768.46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扬德 | 董事长 | 男 | 60 | 现任 | 166 | 否 |
李葵 | 董事 | 男 | 52 | 现任 | 0 | 是 |
杨洁丹 | 董事、总经理 | 女 | 46 | 现任 | 67.3 | 否 |
张春联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54 | 现任 | 79.3 | 否 |
易红星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55 | 否 |
汤铁装 | 董事、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 男 | 49 | 现任 | 54.7 | 否 |
刘纳新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8 | 否 |
熊慧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1 | 现任 | 15.16 | 否 |
李贵忠 | 监事 | 男 | 57 | 现任 | 29.98 | 否 |
黄明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现任 | 86 | 否 |
李卫荣 | 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 男 | 45 | 现任 | 44.78 | 否 |
李文平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现任 | 54.42 | 否 |
曾超辉 | 销售总监 | 男 | 35 | 现任 | 43.1 | 否 |
周富强 | 董事 | 男 | 54 | 离任 | 0 | 是 |
陈扬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离任 | 8 | 否 |
许怀斌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离任 | 8 | 否 |
晏永义 | 监事 | 男 | 38 | 离任 | 23.72 | 否 |
朱焕超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离任 | 25 | 否 |
合计 | -- | -- | -- | -- | 768.46 |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25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6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119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68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243 |
销售人员 | 71 |
技术人员 | 469 |
财务人员 | 40 |
行政人员 | 132 |
其他人员 | 164 |
合计 | 2,11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22 |
本科 | 125 |
大专 | 258 |
大专以下 | 1,714 |
合计 | 2,119 |
2、薪酬政策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用工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公司薪酬政策坚持与岗位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岗位制定相应的薪酬等级体系,在每个薪酬等级体系内根据技术能力水平确定对应的薪酬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各部门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并根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展开专题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岗位操作技能、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公司内部将积极营造学习氛围,不断激发员工潜能,有效提升各类人才的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实现了自身职业能力提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共赢。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各个方面都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符合程序,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依次进行审议;股东大会有股东发言环节,股东可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同时,公司还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交由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成员具有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公司董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出席董事会,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其他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等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通知、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
(三)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监事会各成员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集、召开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通知、授权委托等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监事会无否决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有不实之处,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形成的决议能够充分及时披露。
(四)经理层
公司制定并执行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能够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形成了合理的选聘机制。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能保持稳定性,并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公司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控制人”倾向。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原则,没有发生受到惩处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为登载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公平地获取公司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良好关系,通过电话专线、专用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及实际控制人株洲市国资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其他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合法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相关利益
公司在努力经营管理、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员工、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利益者合作,保持与各方良好沟通交流,促进公司本身与社会协调、和谐发展。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厂房、生活配套设施,并拥有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拥有完整的与采购和产品销售配套相关的资产,资产所有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及依赖股东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行政、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公司及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8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0.22% | 2019年04月23日 | 2019年04月23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00% | 2019年05月14日 | 2019年05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0.01% | 2019年11月21日 | 2019年11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纳新 | 9 | 1 | 8 | 0 | 0 | 否 | 1 |
陈扬 | 9 | 1 | 8 | 0 | 0 | 否 | 1 |
许怀斌 | 9 | 1 | 8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己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独立董事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2019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确认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选李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就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19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独立董事就此事项也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19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就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19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召集人。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员。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会计政策变更、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核相关资料,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年审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终止实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补选李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审议。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
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①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③发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④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 ⑤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2)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3)一般缺陷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1)以下情形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控股子公司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建设;⑥前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2)重要缺陷是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企业财务报告监督人员关注的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3)一般缺陷指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1)重大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0.5%;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5%。(2)重要缺陷:0.2%≤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0.5%;3%≤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5%。(3)一般缺陷: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 | (1)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入0.5%。(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0.2%≤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入0.5%。(3)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营业收入0.2% |
额<0.2%;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金额<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第十一节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0年04月24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CAC证审字[2020]011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陈志、张娜 |
审 计 报 告
CAC证审字[2020]0119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宜安科技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宜安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认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高铁搬迁补偿
1. 关键审计事项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六):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宜安科技应收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高铁拆迁补偿款金额77,231,600.00元;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四):确认2019年度高铁搬迁补偿资产处置收益金额43,103,275.91元;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五):确认2019年度高铁拆迁补偿营业外收入金额49,765,374.87元。由于高铁拆迁补偿涉及范围较广,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大,且属于偶发性经济业务。故我们将高铁搬迁补偿事项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中的应对
我们针对高铁搬迁补偿涉及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公司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内部控制制度、查看公司管理层会议、董事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件,核查公司对高铁搬迁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2)取得并检查了高铁搬迁政府批文、高铁搬迁补偿框架性协议、高铁拆迁无异议补偿金额的会议纪要等文件并结合银行流水核查, 复核拆迁补偿收入的金额、入账时间是否正确;
(3)取得并检查了高铁拆迁补偿损失评估报告以及业主方评审报告,结合评估报告补偿项目核查高铁拆迁补偿项目的性质(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划分的准确性;
(4)对高铁拆迁业主方的高铁拆迁补偿无异议金额以及补偿款支付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函证,核查高铁拆迁补偿的真实性;
(5)实地现场查看了高铁拆迁所在地厂房以及土地征收的情况以及取得并检查拆迁前后对比高空图;
(6)取得并检查了资产处置合同、资产转移单、发票等并对资产接收方进行了函证,核查资产处置的真实性。
(7)检查了高铁拆迁补偿事项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是否恰当披露。
(二) 存货的确认
1. 关键审计事项2019年12月31日,宜安科技存货余额为221,117,678.28元,存货跌价准备为10,817,096.34元。由于期末存货价值较大、资产比重较高,存货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故我们将存货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2.审计中的应对我们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并评价了管理层对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取得了存货进销存明细表,通过核对记账凭证、发票、送货单、入库单等支持性记录检查了存货进销存明细表的真实性;
(3)对公司存货进行了实地盘点并编制盘点核对表,核查存货的存在性;
(4)编制了存货倒轧表并对存货进行了计价测试,结合存货毛利分析核查本期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对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截止测试,核查存货的完整性。
(5)根据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核查存货期末价值的准确性;
(6)取得并检查抵押/担保合同,核查存货受限情况;
(7)检查了存货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是否恰当披露。
四、其他信息
宜安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
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宜安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宜安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宜安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宜安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宜安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天津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9,384,021.57 | 338,839,946.0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9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0,038,422.28 | 48,553,453.80 |
应收账款 | 280,933,420.70 | 351,264,265.1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194,042.17 | 11,091,724.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4,026,812.46 | 14,004,812.40 |
其中:应收利息 | 980,541.67 | 1,173,516.66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10,300,581.94 | 208,835,007.5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51,634,775.27 | 133,349,245.32 |
流动资产合计 | 1,019,412,076.39 | 1,105,938,454.9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22,297,208.99 | 547,549,519.66 |
在建工程 | 92,174,905.01 | 33,300,258.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5,604,879.39 | 37,842,850.43 |
开发支出 | 3,905,615.46 | |
商誉 | 170,024,332.06 | 170,024,332.06 |
长期待摊费用 | 19,856,029.29 | 20,464,697.0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16,295.78 | 19,877,539.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158,244.60 | 65,264,045.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11,237,510.58 | 894,323,242.53 |
资产总计 | 2,030,649,586.97 | 2,000,261,697.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7,638,768.89 | 129,827,941.4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26,978,218.19 | 549,800.00 |
应付账款 | 200,783,934.37 | 272,003,844.90 |
预收款项 | 13,473,169.49 | 14,021,733.01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016,498.45 | 20,377,765.53 |
应交税费 | 10,906,456.71 | 10,528,639.42 |
其他应付款 | 8,932,631.17 | 12,743,993.24 |
其中:应付利息 | 311,900.44 | 1,025,189.55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109,189.93 | 28,355,052.67 |
其他流动负债 | 3,084,319.54 | 7,265,880.82 |
流动负债合计 | 473,923,186.74 | 495,674,651.0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6,000,000.00 | 93,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4,759,257.33 | 20,040,706.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77,341.33 | 1,952,930.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4,336,598.66 | 142,993,637.59 |
负债合计 | 568,259,785.40 | 638,668,288.6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60,282,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61,882,297.91 | 461,794,549.9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317,806.15 | 2,130,149.6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6,065,298.61 | 35,875,686.5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43,989,644.47 | 274,099,591.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5,537,447.14 | 1,234,182,377.52 |
少数股东权益 | 146,852,354.43 | 127,411,031.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62,389,801.57 | 1,361,593,408.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30,649,586.97 | 2,000,261,697.50 |
法定代表人:杨洁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平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42,969,013.14 | 294,015,224.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778,845.51 | 22,163,953.17 |
应收账款 | 152,016,009.95 | 216,069,209.03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3,705.20 | 4,628,570.16 |
其他应收款 | 123,104,243.57 | 36,866,467.97 |
其中:应收利息 | 980,541.67 | 1,173,516.66 |
应收股利 |
存货 | 154,887,877.15 | 155,023,181.60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216,232.27 | 93,730,468.23 |
流动资产合计 | 725,475,926.79 | 822,497,075.1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63,876,642.98 | 504,946,652.9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13,660.73 | 2,399,634.25 |
固定资产 | 336,734,825.59 | 355,791,403.28 |
在建工程 | 33,090,618.78 | 12,193,240.2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122,825.60 | 7,095,417.17 |
开发支出 | 2,697,985.05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173,781.09 | 12,151,179.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82,974.43 | 2,558,036.4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042,170.27 | 3,316,782.9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87,335,484.52 | 900,452,346.74 |
资产总计 | 1,712,811,411.31 | 1,722,949,421.8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3,138,768.89 | 114,827,941.4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064,596.68 | |
应付账款 | 166,028,458.41 | 227,729,471.11 |
预收款项 | 1,817,804.40 | 636,649.70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244,971.33 | 12,739,731.76 |
应交税费 | 1,317,781.91 | 1,899,614.66 |
其他应付款 | 4,736,876.78 | 8,665,487.92 |
其中:应付利息 | 268,991.98 | 1,004,189.84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000,000.00 | 28,0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084,319.54 | 7,265,880.82 |
流动负债合计 | 362,433,577.94 | 401,764,777.4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6,000,000.00 | 88,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5,638,240.66 | 17,472,478.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45,426.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3,783,667.36 | 133,472,478.92 |
负债合计 | 446,217,245.30 | 535,237,256.3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60,282,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8,546,889.59 | 488,546,889.5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2,998,286.85 | 32,808,674.80 |
未分配利润 | 274,766,589.57 | 206,074,201.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66,594,166.01 | 1,187,712,165.4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12,811,411.31 | 1,722,949,421.8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25,084,238.61 | 985,803,818.37 |
其中:营业收入 | 1,025,084,238.61 | 985,803,818.3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16,873,409.95 | 933,299,515.11 |
其中:营业成本 | 808,945,648.32 | 755,956,953.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408,271.08 | 7,976,735.68 |
销售费用 | 59,013,561.62 | 46,228,816.49 |
管理费用 | 82,620,371.37 | 71,599,339.70 |
研发费用 | 57,201,885.04 | 49,540,928.62 |
财务费用 | 1,683,672.52 | 1,996,741.27 |
其中:利息费用 | 7,716,944.60 | 13,827,126.76 |
利息收入 | 6,590,605.50 | 7,077,908.26 |
加:其他收益 | 8,997,407.36 | 6,950,893.9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74,691.43 | 888,903.0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9,887.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49,089.60 | -21,001,255.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390,231.52 | -150,880.0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5,664,181.44 | 39,191,964.85 |
加:营业外收入 | 51,601,484.85 | 5,087,120.51 |
减:营业外支出 | 276,537.94 | 740,204.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6,989,128.35 | 43,538,881.00 |
减:所得税费用 | 12,454,020.05 | 3,918,488.3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535,108.30 | 39,620,392.6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4,535,108.30 | 39,620,392.6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3,093,785.19 | 54,202,859.52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558,676.89 | -14,582,466.9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87,656.47 | 1,810,537.5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87,656.47 | 1,810,537.54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87,656.47 | 1,810,537.54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87,656.47 | 1,810,537.54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5,722,764.77 | 41,430,930.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4,281,441.66 | 56,013,397.0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558,676.89 | -14,582,466.9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24 | 0.1199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24 | 0.1199 |
法定代表人:杨洁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文平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30,660,662.27 | 718,160,709.09 |
减:营业成本 | 614,798,917.51 | 581,452,703.19 |
税金及附加 | 4,892,660.01 | 5,122,413.95 |
销售费用 | 22,691,985.95 | 18,656,345.37 |
管理费用 | 45,439,925.09 | 41,137,340.63 |
研发费用 | 28,194,244.98 | 27,624,016.63 |
财务费用 | 805,119.94 | 687,484.23 |
其中:利息费用 | 7,196,868.88 | 12,762,170.31 |
利息收入 | 6,345,018.44 | 6,783,897.88 |
加:其他收益 | 4,591,302.97 | 5,708,379.9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93,404.41 | 2,396,741.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1,019.5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9,380.04 | -7,713,983.9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175,674.27 | 12,106.27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279,829.97 | 43,883,649.13 |
加:营业外收入 | 50,894,693.04 | 3,293,855.51 |
减:营业外支出 | 131,730.95 | 133,966.9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5,042,792.06 | 47,043,537.72 |
减:所得税费用 | 13,146,671.52 | 5,728,884.4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896,120.54 | 41,314,653.2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896,120.54 | 41,314,653.2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1,896,120.54 | 41,314,653.2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214 | 0.091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214 | 0.0914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04,150,041.80 | 807,470,546.4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060,291.15 | 32,481,823.4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867,106.05 | 28,834,378.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92,077,439.00 | 868,786,748.1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4,325,149.25 | 543,685,469.7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37,784,982.50 | 218,656,998.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141,073.16 | 30,041,115.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174,283.76 | 87,562,127.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4,425,488.67 | 879,945,711.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51,950.33 | -11,158,963.3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96,473.90 | 502,391.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497,000.51 | 461,6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2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593,474.41 | 963,991.7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6,013,037.56 | 177,428,559.4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85,449,8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013,037.56 | 282,878,359.4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19,563.15 | -281,914,367.7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0 | 496,200,000.01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0 | 75,200,000.0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6,685,785.22 | 139,327,941.4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76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685,785.22 | 671,287,941.4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3,339,457.22 | 223,152,423.1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777,102.41 | 29,425,140.4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412.44 | 1,679,413.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8,469,972.07 | 254,256,976.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84,186.85 | 417,030,964.5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8,192.75 | 1,579,200.0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13,606.92 | 125,536,833.6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816,539.14 | 337,530,146.0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3,091,313.80 | 625,895,258.7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759,622.76 | 28,702,847.4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13,182.36 | 25,873,876.7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0,364,118.92 | 680,471,982.8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2,437,431.98 | 426,363,419.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2,559,530.94 | 139,991,625.1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01,593.52 | 10,851,048.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087,355.70 | 31,010,582.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0,585,912.14 | 608,216,675.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778,206.78 | 72,255,307.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203,186.83 | 10,491,671.2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96,899.72 | 1,874,559.18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680.73 | 1,932,782.46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268,448.48 | 305,449.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563,215.76 | 14,604,462.6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9,734,099.96 | 33,467,364.0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300,000.00 | 136,4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44,615.67 | 96,8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4,778,715.63 | 266,667,364.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215,499.87 | -252,062,901.4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7,076,595.29 | 114,827,941.4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076,595.29 | 570,827,941.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7,339,457.22 | 208,152,423.1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912,364.14 | 28,528,940.6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8,243.3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1,251,821.36 | 237,319,607.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175,226.07 | 333,508,334.3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955,606.84 | -340,129.7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656,912.32 | 153,360,610.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255,224.94 | 139,894,614.0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5,598,312.62 | 293,255,224.9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61,794,549.95 | 2,130,149.68 | 35,875,686.56 | 274,099,591.33 | 1,234,182,377.52 | 127,411,031.32 | 1,361,593,408.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0,282,400.00 | 461,794,549.95 | 2,130,149.68 | 35,875,686.56 | 274,099,591.33 | 1,234,182,377.52 | 127,411,031.32 | 1,361,593,408.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7,747.96 | 1,187,656.47 | 10,189,612.05 | 69,890,053.14 | 81,355,069.62 | 19,441,323.11 | 100,796,392.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87,656.47 | 103,093,785.19 | 104,281,441.66 | -18,558,676.89 | 85,722,764.77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747.96 | 87,747.96 | 38,000,000.00 | 38,087,747.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7,747.96 | 87,747.96 | 87,747.96 | ||||||||||||
(三)利润分配 | 10,189,612.05 | -33,203,732.05 | -23,014,120.00 | -23,014,1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89,612.05 | -10,189,612.0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23,014,120.00 | -23,014,120.00 | -23,014,12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61,882,297.91 | 3,317,806.15 | 46,065,298.61 | 343,989,644.47 | 1,315,537,447.14 | 146,852,354.43 | 1,462,389,801.5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85,570,724.41 | 319,612.14 | 31,744,221.23 | 237,836,669.14 | 765,753,626.92 | 66,537,427.11 | 832,291,054.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282,400.00 | 85,570,724.41 | 319,612.14 | 31,744,221.23 | 237,836,669.14 | 765,753,626.92 | 66,537,427.11 | 832,291,054.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76,223,825.54 | 1,810,537.54 | 4,131,465.33 | 36,262,922.19 | 468,428,750.60 | 60,873,604.21 | 529,302,354.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10,537.54 | 54,202,859.52 | 56,013,397.06 | -14,582,466.90 | 41,430,930.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76,223,825.54 | 426,223,825.54 | 75,456,071.11 | 501,679,896.6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70,280,544.39 | 420,280,544.39 | 75,200,000.00 | 495,480,544.3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943,281.15 | 5,943,281.15 | 256,071.11 | 6,199,352.2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31,465.33 | -17,939,937.33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1,465.33 | -4,131,465.3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61,794,549.95 | 2,130,149.68 | 35,875,686.56 | 274,099,591.33 | 1,234,182,377.52 | 127,411,031.32 | 1,361,593,408.84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88,546,889.59 | 32,808,674.80 | 206,074,201.08 | 1,187,712,16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0,282,400.00 | 488,546,889.59 | 32,808,674.80 | 206,074,201.08 | 1,187,712,16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89,612.05 | 68,692,388.49 | 78,882,000.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896,120.54 | 101,896,120.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189,612.05 | -33,203,732.05 | -23,014,12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189,612.05 | -10,189,612.05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3,014,120.00 | -23,014,12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88,546,889.59 | 42,998,286.85 | 274,766,589.57 | 1,266,594,166.0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10,282,400.00 | 113,619,927.29 | 28,677,209.47 | 182,699,485.16 | 735,279,021.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10,282,400.00 | 113,619,927.29 | 28,677,209.47 | 182,699,485.16 | 735,279,021.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74,926,962.30 | 4,131,465.33 | 23,374,715.92 | 452,433,143.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314,653.25 | 41,314,653.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74,926,962.30 | 424,926,962.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69,884,397.42 | 419,884,397.4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042,564.88 | 5,042,564.8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31,465.33 | -17,939,937.33 | -13,808,47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131,465.33 | -4,131,465.3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3,808,472.00 | -13,808,472.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0,282,400.00 | 488,546,889.59 | 32,808,674.80 | 206,074,201.08 | 1,187,712,165.4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营业期限:长期股本:人民币肆亿陆仟零贰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公司行业性质:铸件制造;铝合金、镁合金等轻合金精密压铸行业。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镁、铝、锌、锆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机械设备及其配件,小家电(涉证除外),不粘涂料;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精密模具、镁铝锌锆合金新材料、稀土合金材料、镁铝合金精密压铸成型及高效环保表面处理、纳米陶瓷涂料、新型节能厨具、精密节能设备;研发、产销:医疗器械。法定代表人:杨洁丹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本报告期的合并范围与上年末相比,不纳入合并范围取消了两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孙公司,新增一家全资子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1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2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是 | 是 |
3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是 | 是 |
4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是 |
5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是 |
6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7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8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9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0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1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2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3 | 深圳市力安液态金属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4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5 | 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是 |
16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7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是 | 是 |
18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否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所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描述及本节之“(十五)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除外。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本公司将其所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内部销售收入和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等项目,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的基础上,合并各报表项目数额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4、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或业务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则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为本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
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7、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
不同组别。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包括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除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单项计提组合2和组合3之外的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20 |
2-3年(含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的金融资产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 |
1-2年(含2年) | 20 |
2-3年(含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20 |
2-3年(含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3、应收款项融资
无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款项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且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除以上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 计提方法 |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 预期信用损失 |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押金、保证金组合)、组合2(信用风险极低金融资产组合)和组合3(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依据预计收回时间及资金时间价值确定;
组合4(其他应收暂付款项)比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等种类。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
16、合同资产
无
17、合同成本
无
18、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1)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 (2)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9、债权投资
无20、其他债权投资无
21、长期应收款
无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成本模式下,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方法与本公司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应当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本公司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
础确定。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年 | 5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4年 | 5 | 6.79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生产及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其 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19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5、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本公司生物资产为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无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
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权证 |
软 件 | 3-10 | 权证、合同约定、预计受益期 |
专利著作商标 | 20 | 权证 |
3、无形资产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2、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3、摊销年限
项目 | 摊销年限 | 依据 |
消防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天燃气管道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设备技术改造费 | 5 | 受益年限 |
监控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环保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互联网网址及域名注册费 | 5 | 受益年限 |
大型模具及其他 | 5 | 受益年限 |
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装修及修缮工程 | 5 | 受益年限 |
33、合同负债
无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租赁负债
无
36、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
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9、收入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销售商品收入
(1)确认和计量原则:
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及计量方法
公司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根据内外销方式不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国内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公司在取得验收确认凭据时确认收入。
②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订单等的要求,装船并办妥报关手续后,公司凭装船单及报关单确认收入。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1、确认和计量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相关资产的折旧或摊销期限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
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 | 2019 年8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2019 年8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 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 2019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99,817,718.94 | -399,817,718.94 | |
应收票据 | 48,553,453.80 | 48,553,453.80 |
应收账款 | 351,264,265.14 | 351,264,265.14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72,553,644.90 | -272,553,644.90 | |
应付票据 | 549,800.00 | 549,800.00 |
应付账款 | 272,003,844.90 | 272,003,844.90 | |
合计 | 672,371,363.84 | 672,371,363.84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增加+/减少-) | 调整后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38,233,162.20 | -238,233,162.20 |
应收票据 | 22,163,953.17 | 22,163,953.17 | |
应收账款 | 216,069,209.03 | 216,069,209.03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27,729,471.11 | -227,729,471.11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7,729,471.11 | 227,729,471.11 |
合计 | 465,962,633.31 | 465,962,633.31 |
2018年度受影响的合并利润表项目:无2018年度受影响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无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管理层认为,首次执行前述准则未对本公司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和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于2020年4月24日决议通过,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8,839,946.06 | 338,839,946.0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8,553,453.80 | 48,553,453.80 | |
应收账款 | 351,264,265.14 | 351,264,265.1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1,091,724.75 | 11,091,724.7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004,812.40 | 14,004,812.40 | |
其中: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1,173,516.6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08,835,007.50 | 208,835,007.5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3,349,245.32 | 133,349,245.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5,938,454.97 | 1,105,938,454.9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47,549,519.66 | 547,549,519.66 | |
在建工程 | 33,300,258.73 | 33,300,258.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7,842,850.43 | 37,842,850.4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0,024,332.06 | 170,024,332.06 | |
长期待摊费用 | 20,464,697.06 | 20,464,697.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7,539.18 | 19,877,539.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264,045.41 | 65,264,045.4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4,323,242.53 | 894,323,242.53 | |
资产总计 | 2,000,261,697.50 | 2,000,261,697.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9,827,941.48 | 129,827,941.4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49,800.00 | 549,800.00 | |
应付账款 | 272,003,844.90 | 272,003,844.90 | |
预收款项 | 14,021,733.01 | 14,021,733.01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377,765.53 | 20,377,765.53 | |
应交税费 | 10,528,639.42 | 10,528,639.42 | |
其他应付款 | 12,743,993.24 | 12,743,993.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25,189.55 | 1,025,189.55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55,052.67 | 28,355,052.67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65,880.82 | 7,265,880.82 | |
流动负债合计 | 495,674,651.07 | 495,674,651.0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3,000,000.00 | 93,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0,040,706.97 | 20,040,706.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52,930.62 | 1,952,930.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2,993,637.59 | 142,993,637.59 | |
负债合计 | 638,668,288.66 | 638,668,288.6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60,282,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61,794,549.95 | 461,794,549.9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30,149.68 | 2,130,149.6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875,686.56 | 35,875,686.5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4,099,591.33 | 274,099,591.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4,182,377.52 | 1,234,182,377.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27,411,031.32 | 127,411,031.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1,593,408.84 | 1,361,593,408.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00,261,697.50 | 2,000,261,697.50 |
调整情况说明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94,015,224.94 | 294,015,224.9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2,163,953.17 | 22,163,953.17 | |
应收账款 | 216,069,209.03 | 216,069,209.03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628,570.16 | 4,628,570.16 | |
其他应收款 | 36,866,467.97 | 36,866,467.97 | |
其中:应收利息 | 1,173,516.66 | 1,173,516.6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5,023,181.60 | 155,023,181.6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730,468.23 | 93,730,468.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822,497,075.10 | 822,497,075.1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04,946,652.98 | 504,946,652.9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399,634.25 | 2,399,634.25 | |
固定资产 | 355,791,403.28 | 355,791,403.28 | |
在建工程 | 12,193,240.29 | 12,193,240.2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095,417.17 | 7,095,417.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51,179.36 | 12,151,179.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58,036.46 | 2,558,036.4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16,782.95 | 3,316,782.9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00,452,346.74 | 900,452,346.74 | |
资产总计 | 1,722,949,421.84 | 1,722,949,421.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4,827,941.48 | 114,827,941.4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27,729,471.11 | 227,729,471.11 | |
预收款项 | 636,649.70 | 636,649.70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739,731.76 | 12,739,731.76 | |
应交税费 | 1,899,614.66 | 1,899,614.66 | |
其他应付款 | 8,665,487.92 | 8,665,487.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1,004,189.84 | 1,004,189.84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65,880.82 | 7,265,880.82 |
流动负债合计 | 401,764,777.45 | 401,764,777.4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472,478.92 | 17,472,478.9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472,478.92 | 133,472,478.92 | |
负债合计 | 535,237,256.37 | 535,237,256.37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60,282,400.00 | 460,282,4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8,546,889.59 | 488,546,889.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808,674.80 | 32,808,674.80 | |
未分配利润 | 206,074,201.08 | 206,074,201.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87,712,165.47 | 1,187,712,165.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22,949,421.84 | 1,722,949,421.84 |
(4)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直接出口产品销售收入,转厂出口销售收入 | 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13%、16%、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 25%、20%、15%、16.5%、8.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母公司 | 15%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利得税16.5%、8.25%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20%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东莞市镁乐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20%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15% |
江西欧普特实业有限公司 | 15%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25%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44009908,发证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经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认定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44204750,发证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孙公司江西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经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认定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836001026,发证日期为2018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逸昊”)于2020年2月18日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东省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49号)认定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4400131,发证日期:2019年12月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
5、本公司子公司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孙公司沈阳金研新材料制备技术有限公司本期符合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且符合该文中“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上公司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640,455.42 | 124,982.78 |
银行存款 | 314,407,126.08 | 337,405,163.28 |
其他货币资金 | 14,336,440.07 | 1,309,800.00 |
合计 | 329,384,021.57 | 338,839,946.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210,483.82 | 12,710,861.6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6,567,482.43 | 1,309,800.00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16,900,000.00 |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乾元-日鑫月溢”(按日)开放式理财产品 | 9,000,000.00 | |
月月享 | 7,100,000.00 | |
创富聚营2号 | 800,000.00 | |
合计 | 16,900,000.00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36,698.27 | 22,196,130.12 |
商业承兑票据 | 23,301,724.01 | 26,357,323.68 |
合计 | 40,038,422.28 | 48,553,453.80 |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1,264,828.81 | 100.00% | 1,226,406.53 | 2.97% | 40,038,422.28 | 48,553,453.80 | 100.00% | 0.00 | 0.00% | 48,553,453.80 |
其中: | ||||||||||
商业承兑票据 | 24,528,130.54 | 59.44% | 1,226,406.53 | 5.00% | 23,301,724.01 | 26,357,323.68 | 54.29% | 0.00 | 0.00% | 26,357,323.68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36,698.27 | 40.56% | 0.00 | 0.00% | 16,736,698.27 | 22,196,130.12 | 45.71% | 0.00 | 0.00% | 22,196,130.12 |
合计 | 41,264,828.81 | 100.00% | 1,226,406.53 | 2.97% | 40,038,422.28 | 48,553,453.80 | 100.00% | 0.00 | 0.00% | 48,553,453.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4,528,130.54 | 1,226,406.53 | 5.00% |
银行承兑票据 | 16,736,698.27 | 0.00 | 0.00% |
合计 | 41,264,828.81 | 1,226,406.53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26,406.53 | 1,226,406.53 | ||||
合计 | 1,226,406.53 | 1,226,406.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209,205.21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84,319.54 | |
合计 | 64,209,205.21 | 3,084,319.54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11,988.07 | 2.03% | 6,211,988.07 | 100.00% | 0.00 | 6,124,988.07 | 1.62% | 6,124,988.07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00,028,357.78 | 97.97% | 19,094,937.08 | 6.36% | 280,933,420.70 | 371,521,017.55 | 98.38% | 20,256,752.41 | 5.45% | 351,264,265.14 |
其中: | ||||||||||
组合1(账龄组合) | 300,028,357.78 | 97.97% | 19,094,937.08 | 6.36% | 280,933,420.70 | 371,521,017.55 | 98.38% | 20,256,752.41 | 5.45% | 351,264,265.14 |
合计 | 306,240,345.85 | 100.00% | 25,306,925.15 | 8.26% | 280,933,420.70 | 377,646,005.62 | 100.00% | 26,381,740.48 | 6.99% | 351,264,265.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 | 4,506,674.74 | 4,506,674.74 | 100.00% | 破产清算 |
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1,618,313.33 | 1,618,313.33 | 100.00% | 破产清算 |
广东联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87,000.00 | 87,000.00 | 100.00% | 质量纠纷,无法回款 |
合计 | 6,211,988.07 | 6,211,988.07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280,566,309.03 | 14,030,274.70 | 5.00% |
1-2年(含2年) | 14,784,315.54 | 2,956,863.10 | 20.00% |
2-3年(含3年) | 3,671,334.19 | 1,101,400.26 | 30.00% |
3年以上 | 1,006,399.02 | 1,006,399.02 | 100.00% |
合计 | 300,028,357.78 | 19,094,937.08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0,566,309.03 |
1至2年 | 14,784,315.54 |
2至3年 | 9,796,322.26 |
3年以上 | 1,093,399.02 |
3至4年 | 1,093,399.02 |
合计 | 306,240,345.85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 | 26,381,740.48 | 17,225.68 | 1,092,041.01 | 25,306,925.15 | ||
合计 | 26,381,740.48 | 17,225.68 | 1,092,041.01 | 25,306,925.15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092,041.0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LCFC) | 货款 | 315,945.22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货款 | 242,263.75 | 质量扣款 | 总经理会议决议 | 否 |
Vtech Communications Ltd.(伟易达) | 货款 | 98,886.98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Honor Tone Limited(鸿通 | 货款 | 93,973.61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Thyssenkrupp presta USA.LLC | 货款 | 73,706.89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深圳市前海中安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58,500.00 | 质量扣款 | 总经理会议决议 | 否 |
Chicony Global Inc.(群光) | 货款 | 43,599.51 | 质量扣款 | 宜安香港董事会决议 | 否 |
合计 | -- | 926,875.96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6,923,329.37 | 28.38% | 4,346,166.47 |
第二名 | 20,755,749.58 | 6.78% | 1,037,787.48 |
第三名 | 16,618,349.65 | 5.43% | 830,917.48 |
第四名 | 14,742,921.69 | 4.81% | 737,146.08 |
第五名 | 13,034,558.29 | 4.26% | 651,727.91 |
合计 | 152,074,908.58 | 49.66%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757,342.44 | 92.95% | 9,869,896.82 | 88.99% |
1至2年 | 221,888.33 | 3.58% | 1,028,675.53 | 9.27% |
2至3年 | 21,950.00 | 0.35% | 114,466.40 | 1.03% |
3年以上 | 192,861.40 | 3.12% | 78,686.00 | 0.71% |
合计 | 6,194,042.17 | -- | 11,091,724.75 | --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1,402,081.06 | 22.64 |
第二名 | 639,844.00 | 10.33 |
第三名 | 450,000.00 | 7.27 |
第四名 | 407,700.00 | 6.58 |
第五名 | 390,000.00 | 6.3 |
合计 | 3,289,625.06 | 53.12 |
8、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980,541.67 | 1,173,516.66 |
其他应收款 | 83,046,270.79 | 12,831,295.74 |
合计 | 84,026,812.46 | 14,004,812.40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980,541.67 | 1,173,516.66 |
合计 | 980,541.67 | 1,173,516.66 |
2)重要逾期利息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高铁拆迁款 | 77,231,600.00 | 0.00 |
应收出口退税 | 3,286,088.78 | 8,500,355.44 |
押金和保证金 | 2,211,907.82 | 2,057,452.74 |
往来款项 | 1,371,599.16 | 3,101,982.97 |
员工借款 | 292,631.63 | 302,805.47 |
信用减值损失 | -1,347,556.60 | -1,131,300.88 |
合计 | 83,046,270.79 | 12,831,295.74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1,131,300.88 | 1,131,300.88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00.00 | 2,500.00 | 0.00 | |
本期计提 | 208,755.72 | 7,500.00 | 216,255.72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1,337,556.60 | 10,000.00 | 1,347,556.6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2,215,230.86 |
1至2年 | 680,656.37 |
2至3年 | 765,280.53 |
3年以上 | 732,659.63 |
3至4年 | 691,659.63 |
4至5年 | 2,000.00 |
5年以上 | 39,000.00 |
合计 | 84,393,827.39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1,131,300.88 | 216,255.72 | 1,347,556.60 | |||
合计 | 1,131,300.88 | 216,255.72 | 1,347,556.6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高铁拆迁款 | 77,231,600.00 | 1年以内 | 91.51% | |
第二名 | 出口退税 | 3,286,088.78 | 1年以内 | 3.89% | 164,304.44 |
第三名 | 往来款 | 1,110,149.44 | 1年以内 | 1.32% | 55,507.47 |
第四名 | 保证金 | 771,780.00 | 1~3年 | 0.91% | 273,600.00 |
第五名 | 保证金 | 510,000.00 | 3年以上 | 0.60% | 510,000.00 |
合计 | -- | 82,909,618.22 | -- | 98.23% | 1,003,411.91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 | 赣深客专项目 | 77,231,600.00 | 1年以内 | 2020年1月 |
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赣深客专(清溪段)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东莞清溪镇人民政府对赣深客专所占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进行有偿征收,宜安科技负责聘请专业评估单位对所征收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征收补偿依据。2019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的东莞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406号)会议明确原则同意赣深客专项目征收公司无争议部分的补偿金额9,523.16万元扣除已支付金额1,800万元后余额7723.16万元拨付至公司,并由市城市管理综合局从赣深客专征地拆迁专户中先行拨付相关费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9、存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377,220.23 | 23,377,220.23 | 28,340,757.76 | 28,340,757.76 | ||
在产品 | 72,920,665.83 | 4,113,375.87 | 68,807,289.96 | 103,715,696.32 | 1,413,823.24 | 102,301,873.08 |
库存商品 | 46,731,837.56 | 4,622,638.63 | 42,109,198.93 | 39,129,326.24 | 3,626,259.49 | 35,503,066.75 |
发出商品 | 69,034,254.35 | 2,081,081.84 | 66,953,172.51 | 33,491,406.90 | 99,500.20 | 33,391,906.70 |
委托加工物资 | 7,460,231.34 | 7,460,231.34 | 7,325,149.86 | 7,325,149.86 | ||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 1,593,468.97 | 1,593,468.97 | 1,972,253.35 | 1,972,253.35 | ||
合计 | 221,117,678.28 | 10,817,096.34 | 210,300,581.94 | 213,974,590.43 | 5,139,582.93 | 208,835,007.50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1,413,823.24 | 2,886,665.94 | 187,113.31 | 4,113,375.87 | ||
库存商品 | 3,626,259.49 | 3,350,496.24 | 2,354,117.10 | 4,622,638.63 | ||
发出商品 | 99,500.20 | 2,081,081.84 | 99,500.20 | 2,081,081.84 | ||
合计 | 5,139,582.93 | 8,318,244.02 | 2,640,730.61 | 10,817,096.34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无
10、合同资产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税额和预缴税费 | 44,509,973.83 | 36,870,545.45 |
小型专用模具(受益期一年以内的) | 7,094,329.67 | 6,136,543.67 |
其他待摊费用(受益期一年以内的) | 30,471.77 | 1,442,156.20 |
理财产品 | 88,900,000.00 | |
合计 | 51,634,775.27 | 133,349,245.32 |
14、债权投资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无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17、长期股权投资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22,297,208.99 | 547,549,519.66 |
合计 | 622,297,208.99 | 547,549,519.66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生产及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8,812,920.32 | 525,485,563.34 | 11,978,368.65 | 41,909,417.00 | 25,413,149.09 | 773,599,418.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812,560.96 | 118,225,592.05 | 3,336,270.92 | 3,413,855.35 | 1,512,517.19 | 148,300,796.47 |
(1)购置 | 20,692,362.62 | 1,958,957.72 | 2,296,138.73 | 1,425,116.04 | 26,372,575.1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812,560.96 | 97,331,415.93 | 1,377,313.20 | 1,117,716.62 | 87,401.15 | 121,726,407.8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48,447.36 | 30,524,297.08 | 625,410.85 | 3,145,608.48 | 1,049,129.46 | 47,892,893.23 |
(1)处置或报废 | 12,548,447.36 | 28,396,003.16 | 625,410.85 | 3,145,608.48 | 1,049,129.46 | 45,764,599.31 |
4.期末余额 | 178,077,033.92 | 613,186,858.31 | 14,689,228.72 | 42,177,663.87 | 25,876,536.82 | 874,007,321.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281,903.30 | 153,597,508.16 | 7,518,034.04 | 26,406,690.48 | 14,042,861.57 | 225,846,997.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78,746.37 | 37,543,627.03 | 1,385,074.79 | 5,286,135.34 | 2,368,279.53 | 52,861,863.06 |
(1)计提 | 6,278,746.37 | 37,543,627.03 | 1,385,074.79 | 5,286,135.34 | 2,368,279.53 | 52,861,863.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56,342.84 | 20,435,438.45 | 590,865.37 | 2,655,899.81 | 893,948.26 | 27,232,494.73 |
(1)处置或报废 | 2,656,342.84 | 18,508,958.03 | 590,865.37 | 2,655,899.81 | 893,948.26 | 25,306,014.31 |
4.期末余额 | 27,904,306.83 | 170,705,696.74 | 8,312,243.46 | 29,036,926.01 | 15,517,192.84 | 251,476,365.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2,901.19 | 202,901.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845.58 | 30,845.58 | ||||
(1)计提 | 30,845.58 | 30,845.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233,746.77 | 233,746.7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0,172,727.09 | 442,247,414.80 | 6,376,985.26 | 13,140,737.86 | 10,359,343.98 | 622,297,208.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4,531,017.02 | 371,685,153.99 | 4,460,334.61 | 15,502,726.52 | 11,370,287.52 | 547,549,519.66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1,210,549.55 | 3,478,197.12 | 233,746.77 | 7,498,605.66 | 由于场地限制和产品结构调整导致的 |
暂时性闲置 | |||||
合计 | 11,210,549.55 | 3,478,197.12 | 233,746.77 | 7,498,605.66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宜安云海压铸车间A | 4,845,625.56 | 资料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压铸车间B | 5,559,675.77 | 资料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CNC车间 | 9,797,929.86 | 资料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
宜安云海表面处理车间 | 10,856,496.73 | 资料已提交,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1,059,727.92 |
(6)固定资产清理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1,592,619.28 | 32,642,562.29 |
工程物资 | 582,285.73 | 657,696.44 |
合计 | 92,174,905.01 | 33,300,258.73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基建工程 | 0.00 | 0.00 | 2,887,070.56 | 2,887,070.56 | ||
设备安装工程 | 75,442,877.43 | 75,442,877.43 | 12,361,875.19 | 12,361,875.19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 | 206,364.72 | 206,364.72 | 15,760,472.54 | 15,760,472.54 |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二期工程 | 5,698,582.62 | 5,698,582.62 | 0.00 | 0.00 | ||
江西欧普特-厂房建设项目 | 10,244,794.51 | 10,244,794.51 | 1,633,144.00 | 1,633,144.00 | ||
株洲新材料-厂房建设项目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91,592,619.28 | 91,592,619.28 | 32,642,562.29 | 32,642,562.2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一期) | 500,000,000.00 | 15,760,472.54 | 73,345,034.57 | 87,811,378.73 | 1,087,763.66 | 206,364.72 | 90.00% | 90.00 | 其他 |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二期工程 | 45,000,000.00 | 6,654,334.84 | 955,752.22 | 5,698,582.62 | 12.67% | 12.67 | 267,888.26 | 267,888.26 | 4.75% | 金融机构贷款 | ||
江西欧普特-厂房建设项目 | 12,000,000.00 | 1,633,144.00 | 8,611,650.51 | 10,244,794.51 | 85.37% | 85.37 | 其他 | |||||
株洲新材料-厂房建设项目 | 12,572,713.97 | 12,572,713.97 | - | 其他 | ||||||||
待安装 | 85,000,0 | 12,361,8 | 83,677,6 | 20,587,1 | 9,500.36 | 75,442,8 | 99.94% | 99.94 | 其他 |
设备 | 00.00 | 75.19 | 19.20 | 16.60 | 77.43 | |||||||
基建工程 | 2,887,070.56 | 2,887,070.56 | 其他 | |||||||||
合计 | 642,000,000.00 | 32,642,562.29 | 184,861,353.09 | 124,814,032.08 | 1,097,264.02 | 91,592,619.28 | -- | -- | 267,888.26 | 267,888.26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材料 | 582,285.73 | 582,285.73 | 657,696.44 | 657,696.44 | ||
合计 | 582,285.73 | 582,285.73 | 657,696.44 | 657,696.44 |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003,270.13 | 15,967,210.46 | 6,671,292.94 | 54,641,773.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01.89 | 2,373,286.09 | 2,401,587.98 | ||
(1)购置 | 28,301.89 | 2,373,286.09 | 2,401,587.9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8,772.08 | 1,598,772.08 | |||
(1)处置 | 1,598,772.08 | 1,598,772.08 | |||
4.期末余额 | 30,404,498.05 | 15,995,512.35 | 9,044,579.03 | 55,444,589.4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52,311.72 | 4,869,423.32 | 4,677,188.06 | 16,798,923.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8,733.52 | 2,191,077.58 | 893,716.85 | 3,773,527.95 | |
(1)计提 | 688,733.52 | 2,191,077.58 | 893,716.85 | 3,773,527.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2,741.01 | 732,741.01 | |||
(1)处置 | 732,741.01 | 732,741.01 | |||
4.期末余额 | 7,208,304.23 | 7,060,500.90 | 5,570,904.91 | 19,839,710.0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196,193.82 | 8,935,011.45 | 3,473,674.12 | 35,604,879.3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750,958.41 | 11,097,787.14 | 1,994,104.88 | 37,842,850.43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 | 2,697,985.05 | 2,697,985.05 | ||||||
非晶合金精密压铸技术研究 | 1,207,630.41 | 1,207,630.41 | ||||||
合计 | 3,905,615.46 | 3,905,615.46 |
其他说明
(1)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该项目致力于研发“非金属材料”,根据项目进程,2019年1月进入项目的第三年,该阶段主要为研究模具材质、表面光洁度等对非晶态合金精密结构、表面质量和性能的影响规律、研究铸造工艺参数、非晶态合金产品制备过程的数据模拟研究,属于项目的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项目具备属于开发阶段特征,故从2019年1月开始资本化,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结。
(2)非晶合金精密压铸技术研究项目:该项目致力于研发适用于压铸的非晶合金材料及与之配套的压铸设备。项目于2019年6月开始进入设备的开发阶段,属于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含新技术的工具、夹具、模具和冲模的设计。故从2019年6月开始资本化,截止2019年12月31日项目尚未完结。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111,092.53 | 111,092.53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169,913,239.53 | 169,913,239.53 | ||||
合计 | 170,024,332.06 | 170,024,332.06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本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由于本公司收购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时按照资产基础法确认可变现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作为参考确认收购价格,产生的商誉金额金额较少,逸昊金属主营液态金属产品尚处于研发试样和产品推广阶段,本公司期末对逸昊金属账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行减值迹象,本次主要对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特”)形成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说明,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如下:
项目 | 商誉账面价值① |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② | 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③=②+①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④ | 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⑤=③-④ |
欧普特 | 169,913,239.53 | 39,358,209.4 | 209,271,448.93 | 218,820,000.00 |
欧普特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公司并购欧普特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上述欧普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利用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信评估”)2020年4月 20 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266号《东莞市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①重要假设及依据:宏观经济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预测假设: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企业按评估基准日现有(或一般市场参与者)的管理水平继续经营,不考虑该等企业将来的所有者管理水平优劣对企业未来收益的影响;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收益的计算以中国会计年度为准,收益时点假定为每个预测期的期中;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对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商誉所在资产组的产权持有人于评估基准日后与品牌方和销售平台之间的合作模式不发生重大改变。
②关键参数
项目 | 预测期 | 预测期增长率 | 稳定期增长率 | 利润率 | 折现率 |
欧普特 | 5年 | 19.78%~3.63% | 0.00% | 19.82%~17.13% | 15.05% |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欧普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考核期 | 承诺金额 | 实现金额(审计截至当年年末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括非经常性损益) |
2017年度 | 16,000,000.00 | 16,294,196.04 |
2018年度 | 21,000,000.00 | 22,041,690.74 |
2019年度 | 29,000,000.00 | 26,706,675.90 |
合计 | 66,000,000.00 | 65,042,562.68 |
本公司收购欧普特的对赌期为2017年-2019年。根据银信评估2020年3月18日出具的以2020年4月 20 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266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截至2019年12月31日,欧普特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09,271,448.93元,商誉可收回金额为218,820,000.00元。经测试,公司因收购欧普特形成的商誉本期不存在减值。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消防工程 | 273,601.34 | 91,743.12 | 138,817.16 | 226,527.30 | |
天燃气管道工程 | 877,095.01 | 455,874.23 | 421,565.02 | 911,404.22 | |
设备技术改造费 | 3,231,744.78 | 972,280.89 | 1,595,920.74 | 2,608,104.93 | |
监控工程 | 194,278.20 | 9,000.00 | 82,502.64 | 120,775.56 | |
环保工程 | 1,555,276.18 | 954,159.24 | 984,424.86 | 1,525,010.56 | |
互联网网址及域名注册费 | 11,159.77 | 2,600.04 | 8,559.73 | ||
大型模具及其他 | 1,115,897.70 | 114,113.58 | 331,440.32 | 898,570.96 | |
办公室及生产车间装修及修缮工程 | 12,838,752.18 | 4,872,191.05 | 4,843,353.08 | 12,867,590.15 | |
咨询担保费等待摊 | 366,891.90 | 501,612.01 | 179,018.03 | 689,485.88 | |
合计 | 20,464,697.06 | 7,970,974.12 | 8,579,641.89 | 19,856,029.29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1,286,073.40 | 5,324,461.38 | 25,313,978.49 | 4,810,542.55 |
可抵扣亏损 | 106,993,398.67 | 19,012,387.41 | 63,659,554.65 | 15,066,996.63 |
递延收益 | 7,710,623.74 | 1,866,912.68 | ||
广告费留抵 | 50,137.22 | 12,534.31 | ||
合计 | 146,040,233.03 | 26,216,295.78 | 88,973,533.14 | 19,877,539.1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546,097.55 | 1,431,914.63 | 12,434,551.07 | 1,952,930.62 |
高铁拆迁补偿损益 | 80,969,511.33 | 12,145,426.70 | ||
合计 | 90,515,608.88 | 13,577,341.33 | 12,434,551.07 | 1,952,930.6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216,295.78 | 19,877,539.1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77,341.33 | 1,952,930.6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645,657.99 | 8,410,418.36 |
可抵扣亏损 | 14,022,068.25 | 3,491,691.91 |
合计 | 21,667,726.24 | 11,902,110.2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19 | 395,988.83 | 395,988.83 | |
2020 | 208,063.75 | 210,021.33 | |
2021 | 365,840.01 | 354,670.79 | |
2022 | 32,856.88 | 33,341.70 | |
2023 | 8,812,485.55 | 2,497,669.26 | |
2024 | 4,206,833.23 | ||
合计 | 14,022,068.25 | 3,491,691.91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设备款 | 37,621,932.60 | 64,125,335.41 |
预付工程款 | 3,536,312.00 | 1,138,710.00 |
合计 | 41,158,244.60 | 65,264,045.41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4,881,000.00 | 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 | 6,000,000.00 |
信用借款 | 68,257,768.89 | 103,827,941.48 |
合计 | 107,638,768.89 | 129,827,941.48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55,573.75 | |
银行承兑汇票 | 26,322,644.44 | 549,800.00 |
合计 | 26,978,218.19 | 549,800.00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82,000,399.18 | 255,379,412.87 |
设备及工程款 | 18,783,535.19 | 16,624,432.03 |
合计 | 200,783,934.37 | 272,003,844.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3,473,169.49 | 14,021,733.01 |
合计 | 13,473,169.49 | 14,021,733.0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不适用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378,483.06 | 220,599,876.62 | 219,963,225.39 | 21,015,134.2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17.53 | 12,942,362.46 | 12,940,280.77 | 1,364.16 |
三、辞退福利 | 374,267.33 | 374,267.33 | ||
合计 | 20,377,765.53 | 233,916,506.41 | 233,277,773.49 | 21,016,498.4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995,232.70 | 198,885,711.75 | 197,949,316.88 | 20,931,627.57 |
2、职工福利费 | 11,545,077.15 | 11,545,077.15 | ||
3、社会保险费 | -38.51 | 3,693,071.20 | 3,693,032.69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95,208.04 | 2,795,208.04 | ||
工伤保险费 | -38.51 | 325,290.68 | 325,252.17 | |
生育保险费 | 572,572.48 | 572,572.48 | ||
4、住房公积金 | 285,554.00 | 4,480,857.18 | 4,766,411.18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677.99 | 75,407.41 | 83,085.40 | |
6、短期带薪缺勤 | 90,056.88 | 1,919,751.93 | 1,926,302.09 | 83,506.72 |
合计 | 20,378,483.06 | 220,599,876.62 | 219,963,225.39 | 21,015,134.2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00.00 | 12,484,776.18 | 12,482,712.02 | 1,364.16 |
2、失业保险费 | -17.53 | 457,586.28 | 457,568.75 |
合计 | -717.53 | 12,942,362.46 | 12,940,280.77 | 1,364.16 |
4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92,520.05 | 5,822,340.11 |
企业所得税 | 6,536,156.41 | 2,876,005.07 |
个人所得税 | 278,446.94 | 226,284.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960.19 | 469,358.04 |
土地使用税 | 163,170.47 | 163,426.80 |
房产税 | 277,391.45 | 468,227.23 |
教育费附加 | 238,449.18 | 432,566.85 |
其他 | 67,362.02 | 70,431.21 |
合计 | 10,906,456.71 | 10,528,639.42 |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11,900.44 | 1,025,189.55 |
其他应付款 | 8,620,730.73 | 11,718,803.69 |
合计 | 8,932,631.17 | 12,743,993.24 |
(1)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177,016.79 | 149,598.61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34,883.65 | 875,590.94 |
合计 | 311,900.44 | 1,025,189.55 |
(2)应付股利
不适用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咨询费 | 5,228,405.95 | 7,704,144.35 |
往来款 | 1,801,065.65 | 2,300,866.21 |
质保金/保证金 | 1,003,973.00 | 1,014,180.00 |
其他 | 462,914.13 | 334,230.42 |
管理费 | 124,372.00 | 365,382.71 |
合计 | 8,620,730.73 | 11,718,803.6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博诺威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80,640.00 | 按照技术合同进度支付 |
合计 | 1,280,640.00 | --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109,189.93 | 8,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00 | 20,355,052.67 |
合计 | 81,109,189.93 | 28,355,052.67 |
44、其他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84,319.54 | 7,265,880.82 |
合计 | 3,084,319.54 | 7,265,880.82 |
其他说明:
注:本科目系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6,000,000.00 | 93,000,000.00 |
合计 | 56,000,000.00 | 93,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贷款单位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币种 | 利率(%) | 期末数 | |
原币金额 | 本币金额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2017/9/8 | 2022/9/7 | 人民币 | 4.9875%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合 计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000,000.00 | |
专项应付款 | 8,000,000.00 | |
合计 | 28,000,00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623,216.67 | |
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76,783.33 | |
合 计 | 2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注1:应付五莲聚慧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欧普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款: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在欧普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60日内每期向欧普特原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付股权款余额2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2000
万元。
(2)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高铁搬迁补助 | 8,000,000.00 | 8,000,000.00 | 0.00 | ||
合计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减少系高铁拆迁无异议事项完结确认高铁拆迁补偿。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040,706.97 | 105,805,438.10 | 101,086,887.74 | 24,759,257.3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20,040,706.97 | 105,805,438.10 | 101,086,887.74 | 24,759,257.3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补 | 8,186,600.00 | 1,083,408.85 | 7,103,191.15 | 与资产相关 |
助(注1) | ||||||||
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创新(注2) | 7,290,774.19 | 425,000.00 | 1,572,172.50 | 6,143,601.69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技术进步专项资金项资助 | 2,427,343.80 | 302,223.72 | 2,125,120.08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换人"专项资金应用项目 | 1,967,008.42 | 208,121.40 | 1,758,887.02 | 与资产相关 | ||||
2017年广东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高精度数控加工技术改造项目 | 1,448,749.70 | 130,714.32 | 1,318,035.38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经信局设备更新专题项目资金 | 919,285.56 | 83,571.48 | 835,714.08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自动化改造项目 | 825,357.15 | 82,535.76 | 742,821.39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动化项目补助-镁铝合金精密铸件生产加工自动化改造项目(注3) | 847,000.00 | 171,416.44 | 675,583.56 | 与资产相关 | ||||
高强铝在汽车零部件上的应用及产业化 | 688,094.87 | 67,857.24 | 620,237.63 | 与资产相关 | ||||
高强铝合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更新淘汰老旧设备专题项目 | 680,892.86 | 65,892.84 | 615,000.02 | 与资产相关 |
激光3D打印用特种合金粉末及其设备制备 | 750,000.00 | 291,749.98 | 458,250.02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度东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资助 | 387,500.00 | 15,000.00 | 37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双组份项目 | 391,428.58 | 34,285.68 | 357,142.90 | 与资产相关 | ||||
东莞院士工作站 | 412,709.46 | 81,144.72 | 331,564.74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863项目"新型轻质与高强韧耐蚀合金及其构件精密制备技术"市配套 | 331,649.09 | 36,849.84 | 294,799.25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生物活性脊柱融合器和节段骨缺损修复产品的开发项目补助 | 463,466.55 | 231,733.32 | 231,733.23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度吉水县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注4) | 195,238.10 | 195,238.10 | 与资产相关 | |||||
MITT模具智造管理系统(注5) | 200,000.00 | 29,999.97 | 17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度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 161,772.60 | 17,357.16 | 144,415.44 | 与资产相关 | ||||
高端电子信息用薄壁镁合金真空压铸件关键技术研发及产 | 124,303.23 | 11,933.16 | 112,370.07 | 与资产相关 |
业化项目资金 | ||||||||
13年产学研笔记本电脑用镁合金超薄压铸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资助 | 110,000.00 | 12,000.00 | 98,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欧普特导热材料生产线改造项目 | 60,000.00 | 4,948.45 | 55,051.55 | 与资产相关 | ||||
非晶复合材料设计和调控制备的科学基础资助 | 80,000.04 | 80,000.04 | 与资产相关 | |||||
高铁拆迁补偿(注6) | 95,231,600.00 | 49,765,374.87 | 45,466,225.13 | 与资产相关 | ||||
种子基金项目款 | 580,370.87 | 580,370.87 | 与资产相关 | |||||
重点研发计划 | 660,000.00 | 6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040,706.97 | 105,805,438.10 | 49,765,374.87 | 5,855,287.74 | 45,466,225.13 | 24,759,257.33 |
其他说明:
注1:递延收益—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项目补助: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13日收到巢湖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的“巢湖市经信委19年“新引进”项目补助费”409.33万、2019年11月22日收到巢湖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拨付的“巢湖市经信委-巢湖市配套技术部改造项目补助费”409.33万元,收到的项目补助资金在资产的收益期限内摊销。注2: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创新;本期收到42.5万元系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非晶态合金在消费电子产品上的研发与产业化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东科函【2017】480号)由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于2019年12月23日拨付的“2017年度科技清溪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其中项目机器设备购置比率为42.5%,在资产收益期限内分摊。
注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动化项目补助-镁铝合金精密铸件生产加工自动化改造项目系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办〔2017〕15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东莞市自动化改造项目的通知》(东经信函〔2018〕1260号),由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于2019年8月30日、2019年11月25日拨付项目资金42.35万、42.35万元,收到的项目补助资金在资产的收益期限内摊销。
注4:2019年度吉水县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系根据吉水县财政局、吉水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吉水县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立项的通知》收到项目补助款30万,收到的项目资金中资产投资比率为66.67%,按照资产投资比率确认与资产相关的递延收益并在资产收益期限内摊销。
注5:MITT模具智造管理系统补助系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
(粤经信融合函【2018】47号)于2019年9月24日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万“MITT模具智造管理系统”补助资金20万,在资产的收益期限内摊销。注6:递延收益—高铁拆迁补偿系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赣深客专(清溪段)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东莞清溪镇人民政府对赣深客专所占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进行有偿征收,宜安科技负责聘请专业评估单位对所征收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征收补偿依据。2019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的东莞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406号)会议明确原则同意赣深客专项目征收公司无争议部分的补偿金额9,523.16万,对已经发生费用损失补偿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对拆除的资产根据拆迁资产评估价值结转至资产处置收益。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0,282,400.00 | 460,282,40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9,525,649.95 | 87,747.96 | 449,613,397.9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268,900.00 | 12,268,900.00 | ||
合计 | 461,794,549.95 | 87,747.96 | 461,882,297.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资本溢价增加主要系子公司东莞逸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本期取得高新技术资格,所得税税率适用15%,调整并购评估增值资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6、库存股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130,149.68 | 1,187,656.47 | 1,187,656.47 | 3,317,806.1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130,149.68 | 1,187,656.47 | 1,187,656.47 | 3,317,806.1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130,149.68 | 1,187,656.47 | 1,187,656.47 | 3,317,806.1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875,686.56 | 10,189,612.05 | 46,065,298.61 | |
合计 | 35,875,686.56 | 10,189,612.05 | 46,065,298.61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4,099,591.33 | 237,836,669.14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74,099,591.33 | 237,836,669.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3,093,785.19 | 54,202,859.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189,612.05 | 4,131,465.3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3,014,120.00 | 13,808,472.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3,989,644.47 | 274,099,591.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19,232,990.95 | 805,733,527.01 | 982,419,361.81 | 754,114,415.28 |
其他业务 | 5,851,247.66 | 3,212,121.31 | 3,384,456.56 | 1,842,538.07 |
合计 | 1,025,084,238.61 | 808,945,648.32 | 985,803,818.37 | 755,956,953.35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1,541.84 | 2,405,120.13 |
教育费附加 | 2,138,875.66 | 2,289,345.66 |
房产税 | 1,427,010.78 | 1,604,723.22 |
土地使用税 | 675,298.21 | 706,501.69 |
印花税 | 474,904.13 | 463,776.15 |
其他 | 570,640.46 | 507,268.83 |
合计 | 7,408,271.08 | 7,976,735.68 |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拓展费 | 16,794,510.93 | 12,551,485.93 |
职工薪酬 | 11,117,714.53 | 10,308,736.19 |
运输费 | 14,405,079.43 | 11,807,387.67 |
交际应酬费 | 5,045,405.44 | 3,602,060.96 |
租金 | 3,343,886.03 | |
海关费 | 2,079,443.23 | 1,469,329.15 |
差旅费 | 2,359,412.80 | 2,288,573.94 |
汽车费 | 783,726.79 | 565,479.16 |
广告宣传费 | 996,757.34 | 929,063.31 |
办公费 | 52,901.84 | 75,842.83 |
股权激励 | 357,745.44 | |
其他 | 2,034,723.26 | 2,273,111.91 |
合计 | 59,013,561.62 | 46,228,816.49 |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9,145,281.57 | 31,804,066.03 |
折旧费 | 6,125,583.76 | 5,357,651.7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313,444.60 | 6,021,866.37 |
咨询服务费 | 5,022,715.31 | 2,775,701.82 |
无形资产摊销 | 3,674,048.67 | 3,556,486.68 |
行政管理费 | 3,231,468.26 | 3,336,611.18 |
差旅费 | 3,146,380.81 | 2,061,447.48 |
交际应酬费 | 2,269,707.42 | 1,166,095.01 |
汽车费 | 1,755,387.19 | 1,699,035.32 |
水电费 | 1,406,874.92 | 1,260,051.84 |
租金 | 1,313,914.84 | 1,059,065.34 |
办公费 | 1,264,787.11 | 1,469,046.22 |
电话费 | 371,475.37 | 384,905.43 |
招工培训费劳动管理费 | 381,739.79 | 185,854.90 |
装修费 | 296,752.45 | 325,543.56 |
其他 | 7,900,809.30 | 4,913,725.97 |
股权激励 | 4,222,184.80 | |
合计 | 82,620,371.37 | 71,599,339.70 |
65、研发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357,896.21 | 25,696,829.97 |
折旧与摊销 | 11,189,331.80 | 8,516,280.87 |
物资消耗 | 12,102,538.88 | 9,176,035.64 |
差旅费 | 1,056,887.60 | 533,310.25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033,314.62 | 1,820,728.94 |
单位管理费 | 311,257.12 | 341,511.00 |
租金 | 587,974.44 | 436,340.00 |
燃料动力费 | 527,281.77 | 441,703.84 |
会务费用 | 454,563.74 | 92,729.99 |
其他 | 580,838.86 | 2,485,458.12 |
合计 | 57,201,885.04 | 49,540,928.62 |
66、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716,944.60 | 13,827,126.76 |
减:利息收入 | 6,590,605.50 | 7,077,908.26 |
汇兑损失(减:收益) | -516,846.24 | -6,146,686.59 |
手续费 | 1,074,179.66 | 1,394,209.36 |
合计 | 1,683,672.52 | 1,996,741.27 |
其他说明:
注1:根据东莞市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拨付2019年东莞市鼓励和支持“倍增计划”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收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的“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兼并重组资助项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兼并重组资助项目”贴息金额
219.64万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注2: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倍增计划专项资金“18年第二季倍增贷款贴息” 13.644016万元;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发展资助项目“18年第二季科技金融贴息” 65.596589万元,前述补贴资金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注3: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协助组织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第五批融资租赁租赁贴息)项目资助企业票据盖印等工作的通知》,2019年9月29日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融资租赁贴息金额11.75万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注4:深圳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的“2018年第二批企业贷款利息”金额0.8407万元,冲减本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67、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5,855,287.74 | 6,391,831.76 |
1、递延收益转入 | 5,855,287.74 | 6,391,831.7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的其他收益 | 3,142,119.62 | 559,062.23 |
1、节能补贴 | 121,679.04 | 23,311.36 |
2、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的小巨人项目奖励 | 154,368.93 | |
3、税收返还 | 647,749.83 | 381,381.94 |
4、岗位补贴 | 86,340.14 | |
5、博士后资助项目资金 | 200,000.00 | |
6、兰州理工大学国家重点计划项目 | 330,648.71 | |
7、西北工业大学国家重点计划项目 | 317,416.00 | |
8、非晶液态金属清溪工程补助 | 575,000.00 | |
9、研发补助 | 863,285.90 | |
合计 | 8,997,407.36 | 6,950,893.99 |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874,691.43 | 888,903.01 |
合计 | 1,874,691.43 | 888,903.01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6,255.72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26,406.53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225.68 | |
合计 | -1,459,887.93 |
72、资产减值损失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6,461,851.21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8,318,244.02 | -4,507,341.90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0,845.58 | -32,062.26 |
合计 | -8,349,089.60 | -21,001,255.37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 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或损失 | 36,390,231.52 | -150,880.04 |
合计 | 36,390,231.52 | -150,880.04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51,003,542.90 | 3,676,876.48 | 51,003,542.90 |
其他 | 597,941.95 | 1,410,244.03 | 597,941.95 |
合计 | 51,601,484.85 | 5,087,120.51 | 51,601,484.8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东莞市标准化成果及技术标准示范 | 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 | 是 | 否 | 522,100.00 | 与收益相关 |
项目赞助资金 | 的补助 | |||||||
专利资助款和知识产权运用补助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广东省知识产权管理局/东莞市科学技术局专利促进专项资金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65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335,2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科技清溪工程专项资金 | 清溪分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937,335.85 | 与收益相关 | |
东莞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资金和人员进站补助 | 人力资源局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各项奖励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316,068.03 | 250,340.63 | 与收益相关 | |
广东省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肥市"小升规"政策项目补助 | 巢湖市国库集中支付 | 补助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是 | 否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铁搬迁补偿-停产停业利润损失 | 补助 | 22,923,761.02 | 与收益相关 | |||||
高铁搬迁补偿-不可搬迁设备补偿 | 补助 | 13,485,42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铁搬迁补 | 补助 | 12,105,360.0 | 与收益相关 |
偿-可搬迁设备补偿 | 0 | |||||||
高铁搬迁补偿-停产停业延期交货损失 | 补助 | 996,453.85 | 与收益相关 | |||||
高铁搬迁补偿-存货搬迁费补偿 | 补助 | 254,38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1,003,542.90 | 3,676,876.48 |
其他说明:
注1:东莞市标准化成果及技术标准示范项目赞助资金系根据《关于2019年东莞市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的通告》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拨付的“2019年东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52.21万元。注2:广东省高质量专利培育项目系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专项资金项目库拟立项项目的公示》(东市监知促【2019】8号)于2019年12月5日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拨付的“促进科拨付2019省专项资金”30万元。注3:2019年11月13日收到巢湖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合肥市“小升规”政策项目补助”10万元。注4: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赣深客专(清溪段)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东莞清溪镇人民政府对赣深客专所占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进行有偿征收,宜安科技负责聘请专业评估单位对所征收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征收补偿依据。2019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的东莞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406号)会议明确原则同意赣深客专项目征收公司无争议部分的补偿金额9,523.16万,其中包含停产停业利润损失金额2,292.38万元、不可搬迁设备补偿1348.54万元、可搬迁设备补偿1,210.54万元、停产停业延期交货损失99.65万元、存货搬迁费补偿25.44万元。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 | 120,720.00 | 1,000.00 |
罚款支出 | 110,000.00 | 11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131,730.95 | 14,246.92 | 131,730.95 |
其他支出 | 33,806.99 | 605,237.44 | 33,806.99 |
合计 | 276,537.94 | 740,204.36 | 276,537.94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080,617.98 | 11,523,715.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373,402.07 | -7,605,226.74 |
合计 | 12,454,020.05 | 3,918,488.3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6,989,128.3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548,369.2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77,506.7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5,673.4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00,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34,578.5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25,501.03 |
额外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6,104,747.92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4,822,152.41 |
所得税费用 | 12,454,020.05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7,415,403.26 | 20,142,979.50 |
收到利息收入 | 6,763,085.42 | 5,911,882.95 |
收到往来款与其他 | 688,617.37 | 2,779,515.81 |
合计 | 34,867,106.05 | 28,834,378.26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运输费、汽车费 | 16,966,522.91 | 13,648,222.86 |
业务拓展费 | 16,471,356.06 | 10,087,094.00 |
差旅费 | 7,740,904.99 | 5,588,161.78 |
咨询费 | 6,890,031.23 | 3,758,518.41 |
交际应酬费 | 6,394,262.04 | 4,799,758.95 |
付现研发费用支出 | 6,189,888.29 | 5,936,282.90 |
租赁费 | 6,053,315.85 | 12,256,904.68 |
行政管理费 | 3,005,011.30 | 3,423,677.32 |
水电费 | 2,725,091.78 | 980,596.85 |
邮政、电话费、办公费 | 2,516,378.90 | 2,822,909.13 |
污水废物处理费 | 2,101,838.58 | |
海关费 | 1,811,295.26 | 1,468,266.51 |
广告宣传费 | 1,033,828.81 | 910,754.33 |
招工培训及证书、劳动管理费 | 407,210.36 | 245,495.37 |
往来和其他 | 15,867,347.40 | 21,635,484.18 |
合计 | 96,174,283.76 | 87,562,127.27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77,000,000.00 | |
工程保证金 | 200,000.00 | |
合计 | 77,200,000.00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84,900,000.00 |
票据保证金 | 549,800.00 |
合计 | 5,000,000.00 | 85,449,8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保证金 | 35,760,000.00 | |
合计 | 35,760,000.00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贷款手续费 | 177,983.34 | |
非公开发行费用 | 460,260.00 | |
融资租赁租金 | 353,412.44 | 1,041,170.00 |
合计 | 353,412.44 | 1,679,413.34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4,535,108.30 | 39,620,392.6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808,977.53 | 21,001,255.3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861,863.06 | 45,820,101.96 |
无形资产摊销 | 3,773,527.95 | 3,595,863.0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79,641.89 | 8,349,681.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390,231.52 | 150,880.0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1,730.95 | 14,246.92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831,657.65 | 14,771,906.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88,903.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 -6,338,756.60 | -7,332,273.31 |
“-”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712,158.67 | -669,100.4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143,088.85 | -81,919,220.2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14,162.86 | -146,293,960.9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496,475.84 | 86,405,426.23 |
其他 | 6,214,741.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651,950.33 | -11,158,963.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2,816,539.14 | 337,530,146.0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37,530,146.06 | 211,993,312.4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13,606.92 | 125,536,833.6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94,680.73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680.73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12,816,539.14 | 337,530,146.06 |
其中:库存现金 | 640,455.42 | 124,982.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2,176,091.32 | 337,405,163.2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2,816,539.14 | 337,530,146.06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336,440.10 | 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81,879,518.52 | 用于贷款抵押和开具承兑汇票保证 |
无形资产 | 8,081,887.76 | 用于贷款质押 |
货币资金 | 1,471,042.33 | 银行冻结 |
应收账款 | 38,881,482.74 | 用于贷款质押(美元5,570,413.00) |
货币资金 | 760,000.00 | 用电质押 |
合计 | 145,410,371.45 | -- |
其他说明:
注:本公司与供应商广州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冻结资金972,833.73元;本公司与供应商东莞市塘厦创隆五金加工店合同纠纷冻结资金415,159.90元;孙子公司与供应商沈阳鑫兰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交易税点纠纷冻结资金83,048.70元。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3,659,980.13 |
其中:美元 | 3,203,173.96 | 6.98 | 22,345,982.18 |
欧元 | 19,549.61 | 7.82 | 152,789.98 |
港币 | 1,131,452.89 | 0.90 | 1,013,532.87 |
日元 | 2,304,327.00 | 0.06 | 147,675.10 |
应收账款 | -- | -- | 246,779,424.41 |
其中:美元 | 35,323,276.33 | 6.98 | 246,422,240.33 |
欧元 | 33,961.80 | 7.82 | 265,428.44 |
港币 | 102,431.00 | 0.90 | 91,755.6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 | 注册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备注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中环永吉街5号永宜商业大厦2楼 | 港币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 | 385 S.Lemon Ave.,#E276,Walnut,CA 91789 | 美元 | 主营业务计价和结算使用货币 | 2019年6月25日注销 |
报表项目 | 折算汇率 |
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资产、负债项目 | 资产负债表日人民银行公布的折算汇率 |
实收资本 | 实际出资日折算汇率 |
利润表项目 |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公布的免抵退税月折算汇率 |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无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 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9,918,600.00 | 递延收益 | 1,327,422.5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7,431,893.26 |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17,496,803.26 |
合计 | 27,350,493.26 | 18,824,225.77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5、其他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合并成本
不适用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本公司全资设立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9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1900MA542FJ61H,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冷水坑街2号101室;法定代表人:曾卫初;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整;公司经营范围:液态金属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非晶合金材料、非晶合金制品及模具的研究、制造、销售;非晶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本期建立账簿开展经营活动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
(1)2019年1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2)2019年2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宜安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3)2019年6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New Technology and Material Inc(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在美国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4)2019年11月8日,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市逸昊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经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予以注销,经营业务吸收合并入本公司。
6、其他
无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进出口贸易等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研发、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镁、铝合金材料,镁合金生物材料;日用口罩(非医用),劳保用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 | 设立 |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生产销售塑胶制品、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及五金类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研究开发机器设备、镁铝锌合金新材料、纳米陶瓷涂料、新型节能厨具、精密节能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巢湖 | 巢湖 | 合金新材料研发;镁合金、铝合金轻质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销售。 | 60.00% | 设立 |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研发、生产、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转让;金属材料生产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70.00% | 设立 |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研发及销售金属材料、产品、相关生产设备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 | 100.00% | 设立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金属材料、模具、机器设备、五金产品、安防设备、电子产品、机电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产销,模具设计;产销:粉末冶金制品;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机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60.00% | 增资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室温固化硅橡胶的销售,电子胶粘剂\高分子材料的技术开发,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纳米材料、液态金属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非金合金材料、非晶合金制品及模具的研究、制造、销售;非晶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株洲 | 株洲 | 纳米材料、液态金属(非晶合金材料)、镁铝合金新材料及其制品、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态金属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60.00% | 设立 | |
东莞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东莞 | 东莞 | 液态金属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非晶合金材料、非晶合金制品及模具的研究、制造、销售;非晶金属成型设备的设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100.00% | 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5,350,743.54 | 117,999,592.01 |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2,901,976.23 | 4,625,176.21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9,969,027.94 | 12,180,930.59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83,088,637.68 | 272,927,877.09 | 356,016,514.77 | 53,914,343.61 | 7,103,191.15 | 61,017,534.76 | 66,014,957.70 | 207,486,705.77 | 273,501,663.47 | 25,125,824.60 | 5,000,000.00 | 30,125,824.60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25,545,953.68 | 19,887,911.55 | 45,433,865.23 | 18,290,351.23 | 458,250.02 | 18,748,601.25 | 33,960,043.53 | 20,875,033.54 | 54,835,077.07 | 21,268,560.70 | 1,330,370.87 | 22,598,931.57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8,217,116.11 | 53,191,321.75 | 91,408,437.86 | 60,595,033.16 | 952,142.95 | 61,547,176.11 | 57,871,315.21 | 49,884,664.41 | 107,755,979.62 | 52,202,135.89 | 846,428.60 | 53,048,564.49 |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53,681,481.49 | -13,376,858.86 | -13,376,858.86 | -227,279.05 | 25,589,444.13 | -8,057,138.49 | -8,057,138.49 | -23,243,494.16 |
辽宁金研液 | 11,649,256.29 | -5,550,881.52 | -5,550,881.52 | -4,487,150.56 | 20,348,383.22 | -6,603,817.33 | -6,603,817.33 | -1,881,694.31 |
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
东莞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6,548,550.62 | -24,848,165.79 | -24,848,165.79 | -7,195,908.07 | 80,494,055.50 | -21,202,320.19 | -21,202,320.19 | -45,418,397.59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无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不适用
6、其他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
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有关,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和港币、美元计价结算。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9、其他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株洲 |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 | 400000万元 | 27.97% | 27.9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母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系国有独资公司,所属行业为金融业,上期通过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86%),同时受让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4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78%),本期受让宜安实业有限公司33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33%),截止2019年12月31日株洲国总计持股27.97%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直系亲属控制企业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企业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46%(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企业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 材料采购 | 61,376.35 | 否 | 55,178.61 |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费 | 否 | 1,886.7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 销售产品 | 372,037.69 | 1,356,711.76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490,536.00 |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20,162.83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出租 | 100,834.53 | 99,844.6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将位于厂区内可利用办公楼3楼办公室340平米租赁给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租期为2017年3月至2021年2月29日,月租金为9180元/月。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诚 | 20,000,000.00 | 2019年07月16日 | 2022年02月20日 | 否 |
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244,000,000.00 | 2018年12月17日 | 2023年12月30日 | 否 |
刘诚、邱礼卫、胡丹、刘兄万 | 4,500,000.00 | 2019年08月21日 | 2023年08月20日 | 否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684,603.68 | 6,076,996.22 |
(8)其他关联交易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Liquidmetal Technology INC. | 161,010.69 | 8,050.53 | 549,054.96 | 27,452.75 |
其他应收款 | 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9,180.00 | 459.00 | 9,180.00 | 459.00 |
其他应收款 | 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63,600.00 | 3,18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德威贸易公司 | 31,352.30 | |
预收款项 | 众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 34,350.52 | 34,350.52 |
7、关联方承诺
不适用
8、其他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5、其他
无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2018年3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保字第000005A号),公司为全资子公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18圳中银宝额协字第7000005号《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2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8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保证合同》(KBZYA-2018199),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KGD-2018199)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KGD-2018199)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2019年4月25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保证合同》(2019圳中银宝小保字第000021A号),公司为全资子公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的编号为2019圳中银宝额协字第7000021号《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提供最高额100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间为《中小企业业务授信额度协议》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2019年8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755XY201901206501),公司为全资子公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755XY2019012065号《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8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授信协议》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2020年3月4日,本公司与宁德三祥锆镁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40%,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截止报告日已出资2,000万元。 | 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提升产业链整合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液态金属产业 |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 | 2020年3月17日,本公司与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与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三祥”)共同签署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与逸昊金属将其拥有及有权使用的与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有关的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给宁德三祥使用,宁德三祥支付技术许可费 4,000 万元,技术许可费采用两期支付完毕。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理确认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
设备买卖合同 | 2020年4月8日,本公司与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三祥”)共同签署了《设备买卖合同》,宁德三祥同意向本公司采购10台两种型号规格的液态金属设备,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080万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理确认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6,822,592.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6,822,592.00 |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受控。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切实落实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两手抓,积极应对其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
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②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③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本公司子公司深圳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室温固化硅橡胶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主营业务均为镁、铝、锌、锆合金、液态金属等压铸件的生产和销售,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 压铸件生产销售分部 | 室温固化硅橡胶生产销售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893,437,931.94 | 125,827,043.01 | 31,984.00 | 1,019,232,990.95 |
主营业务成本 | 732,673,746.13 | 73,091,764.88 | 31,984.00 | 805,733,527.01 |
资产总额 | 1,904,601,264.10 | 126,064,235.37 | 15,912.50 | 2,030,649,586.97 |
负债总额 | 544,856,131.24 | 23,419,566.66 | 15,912.50 | 568,259,785.40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无
8、其他
(一)股权质押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株洲国投持有公司12,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株洲国投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437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宜安实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宜安实业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000.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75%,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
(3)2017年8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BG78192017001,以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100%股份质押担保,于2017年 8月 21日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质权登记编号:NO.01008。
(二)资产担保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长期借款9600万元,本公司将持有的位于惠东县巽寮湾管委会巽寮村委员会塭仔河边阳光小区房产以及松山湖房产作为抵押,抵押资产净值为54,137,244.48元;抵押期限为:2017/9/8~2022/8/21。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支行签订《ADVICE OFFINANCING》,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溪分行提供最高短期融资款人民币2000万,公司以应收海外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金额为美元5,570,413.00质押担保期间为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4月13日。
(3)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中小企业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2018圳中银宝小质字第000005号),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贷款,同时公司以所有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4)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签订《抵押合同》(KDY-2018199号),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竹平路东侧的一期项目和处所在巢湖市夏阁工业园内平路东侧的工业用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授予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24,400万元为抵押物,抵押资产净值为27,742,274.04和8,081,887.76元;抵押期限为:2018/12/17-2023/12/16。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0,563,009.27 | 100.00% | 8,546,999.32 | 5.32% | 152,016,009.95 | 227,586,295.40 | 100.00% | 11,517,086.37 | 5.06% | 216,069,209.03 |
其中: | ||||||||||
组合1(账龄组合) | 160,563,009.27 | 100.00% | 8,546,999.32 | 5.32% | 152,016,009.95 | 227,586,295.40 | 100.00% | 11,517,086.37 | 5.06% | 216,069,209.03 |
合计 | 160,563,009.27 | 100.00% | 8,546,999.32 | 5.32% | 152,016,009.95 | 227,586,295.40 | 100.00% | 11,517,086.37 | 5.06% | 216,069,209.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 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7,104,016.87 | 7,855,200.84 | 5.00% |
1至2年 | 3,458,992.40 | 691,798.48 | 20.00% |
合计 | 160,563,009.27 | 8,546,999.32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7,104,016.87 |
1至2年 | 3,458,992.40 |
合计 | 160,563,009.27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1,517,086.37 | -2,813,518.59 | 156,568.46 | 8,546,999.32 | ||
合计 | 11,517,086.37 | -2,813,518.59 | 156,568.46 | 8,546,999.32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应收账款核销 | 156,568.4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7,690.13 | 质量扣款 | 总经办会议决议 | 否 | |
深圳市前海中安科技有限公司 | 58,500.00 | 质量扣款 | 总经办会议决议 | 否 | |
合计 | -- | 146,190.13 | -- | --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7,167,838.18 | 60.52% | 4,858,391.91 |
第二名 | 10,999,799.84 | 6.85% | 549,989.99 |
第三名 | 9,417,437.86 | 5.87% | 470,871.89 |
第四名 | 4,365,474.03 | 2.72% | 218,273.70 |
第五名 | 3,396,480.00 | 2.12% | 677,352.55 |
合计 | 125,347,029.91 | 78.08%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2、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980,541.67 | 1,173,516.66 |
其他应收款 | 122,123,701.90 | 35,692,951.31 |
合计 | 123,104,243.57 | 36,866,467.9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结构性存款 | 980,541.67 | 1,173,516.66 |
合计 | 980,541.67 | 1,173,516.66 |
2)重要逾期利息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不适用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高铁拆迁补偿款 | 77,231,600.00 | |
往来款项 | 42,755,610.58 | 29,218,674.17 |
员工借款 | 910,472.85 | 37,691.47 |
押金和保证金 | 905,780.00 | 333,375.12 |
出口退税 | 3,286,088.78 | 8,186,419.57 |
信用减值损失 | -2,965,850.31 | -2,083,209.02 |
合计 | 122,123,701.90 | 35,692,951.31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 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2,083,209.02 | 2,083,209.02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500.00 | 2,500.00 | ||
本期计提 | 875,141.29 | 7,500.00 | 882,641.29 | |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 2,958,350.31 | 7,500.00 | 2,965,850.3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 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4,231,252.21 |
1至2年 | 303,040.37 |
3年以上 | 555,259.63 |
3至4年 | 514,259.63 |
4至5年 | 2,000.00 |
5年以上 | 39,000.00 |
合计 | 125,089,552.2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 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 | 2,083,209.02 | 882,641.29 | 2,965,850.31 | |||
合计 | 2,083,209.02 | 882,641.29 | 2,965,850.31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高铁补偿款 | 77,231,600.00 | 1年以内 | 61.74%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40,615,274.19 | 1年以内 | 32.47% | 2,030,763.71 |
第三名 | 出口退税 | 3,286,088.78 | 1年以内 | 2.63% | 164,304.44 |
第四名 | 往来款 | 2,005,156.39 | 1年以内 | 1.60% | 100,257.82 |
第五名 | 保证金 | 510,000.00 | 3年以上 | 0.41% | 510,000.00 |
合计 | -- | 123,648,119.36 | -- | 98.85% | 2,805,325.97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 | 赣深客专项目 | 77,231,600.00 | 1年以内 | 2020年1月 |
应收东莞市财政局清溪分局高铁补助款7723.16万元系:2018年12月18日公司与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签订《赣深客专(清溪段)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东莞清溪镇人民政府对赣深客专所占土地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对进行有偿征收,宜安科技负责聘请专业评估单位对所征收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经双方核实确认后,作为征收补偿依据。2019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的东莞市政府专题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9】406号)会议明确原则同意赣深客专项目征收公司无争议部分的补偿金额9,523.16万元扣除已支付金额1,800万元后余额7723.16万元拨付至公司,并由市城市管理综合局从赣深客专征地拆迁专户中先行拨付相关费用。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63,876,642.98 | 563,876,642.98 | 504,946,652.98 | 504,946,652.98 | ||
合计 | 563,876,642.98 | 563,876,642.98 | 504,946,652.98 | 504,946,652.98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 | 8,092,740.00 | 8,092,740.00 | |||||
东莞市镁安医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疗器械有限公司 | |||||||
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 | 39,483,902.98 | 39,483,902.98 |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70,010.00 | 1,270,010.00 | |||||
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 | 153,000,000.00 | 39,000,000.00 | 192,000,000.00 | ||||
深圳市宜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辽宁金研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深圳市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5,350,000.00 | 55,350,000.00 | |||||
深圳市欧普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0 | |||||
东莞宜安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3,300,000.00 | 6,900,000.00 | ||||
株洲宜安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合计 | 504,946,652.98 | 60,300,000.00 | 1,370,010.00 | 563,876,642.98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27,364,565.03 | 614,176,508.91 | 716,161,218.10 | 580,778,208.98 |
其他业务 | 3,296,097.24 | 622,408.60 | 1,999,490.99 | 674,494.21 |
合计 | 730,660,662.27 | 614,798,917.51 | 718,160,709.09 | 581,452,703.19 |
是否已执行新收入准则
□ 是 √ 否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09,782.42 | -8,094,929.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203,186.83 | 491,671.24 |
合计 | 9,093,404.41 | 2,396,741.81 |
6、其他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6,390,231.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0,000,950.2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1,404.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42,847.2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15,190.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735,863.50 | |
合计 | 77,318,684.6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销售费用 | 621,076.62 | 高铁拆迁直接相关费用 |
管理费用 | 3,821,770.58 | 高铁拆迁直接相关费用 |
合计 | 4,442,847.20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12% | 0.224 | 0.2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3% | 0.056 | 0.056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不适用
第十三节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9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