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10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均强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签署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拟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在盐城市大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并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投资框架协议,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导光领域的技术产品优势,增强公司导光产品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股东利益。
该事项已经过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前景,公司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投资与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