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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9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林森先生、虞樟星先生、蒋敬东先生、朱志坚先生、邹奇仕女士、蒋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政先生、殷爱荪先生、任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杨政先生、殷爱荪先生、任佳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本次换届后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庄松林先生、施平先生、王庆康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29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林森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6年至2001年历任苏州大学激光研究室副主任,苏州大学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九三学社苏州市主委、苏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纳米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782,5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40%;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5,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8,587,6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1%。陈林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林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虞樟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1992年任义乌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员,1992年至2003年任义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长,2003年至今在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浙江美浓世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赛恩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安靠电源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美浓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浙江赛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虞樟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272,004股,持股比例8.19%,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虞樟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敬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副教授。1991年起历任苏州大学办公室秘书,江苏苏达经济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大学产业处党支部书记,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助理,苏州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州大学科技产业处副处长、处长,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主任,苏州大学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蒋敬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敬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志坚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1年历任浙江美浓丝网印刷有限公司营销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5年任浙江美浓设计策划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本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兼任维旺科技、维业达、江苏维格董事长,华日升、盐城维盛董事,盐城维旺执行董事,盐城维格执行董事与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朱志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2,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2,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通过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投资成长动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1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45,24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3%。朱志坚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奇仕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3年至2009年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及审计经理,2009年至2011年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至今在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主管、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执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日,邹奇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5%以上股东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执行董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奇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林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10年至2015年就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2015年至2020年任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蒋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和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德投资成长动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蒋林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及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政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南京审计大学教授、硕导、注册会计师。兼任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政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殷爱荪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1982年至2014年,先后任苏州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校长、副校级调研员,期间兼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院长。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江苏金砖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殷爱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殷爱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硕士学位。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多媒体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新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新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中科新微信息科技园有限公司、杭州新清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智着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德毅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申能星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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