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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2-047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0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预计4500万元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力生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戴 祺中国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志昂中国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力生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97年至2000年上海东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01年至2004年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2004年至2007年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2007年至2012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012年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戴祺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2004年至2010年上海九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
2011年-2013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2013年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合伙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钱志昂

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988年至2000年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2000年至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董事高级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2022年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200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

客观、真实,同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2021年度报告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则的要求,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报告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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