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12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59)。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12元/股(含)调整为9.0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且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1,481,1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68,979,552股的
0.17%,最高成交价为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05,8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