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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2016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3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2016-080
         2016 年 08 月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震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文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潘静芳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6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12
第四节 重要事项 .................................................................................................................................................................................36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6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65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148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文化、新文化传媒、公司、本公司   指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渠丰国际、控股股东                 指   控股股东上海渠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丰禾朴实                           指   股东新余丰禾朴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天合盛世                           指   全资子公司浙江天合盛世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国际交流                           指   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文化国际交流有限公司
派锐纳                             指   国际交流之全资子公司上海派锐纳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新文化影业                         指   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文化影业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                           指   全资子公司新文化传媒香港有限公司
郁金香                             指   全资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达可斯                             指   全资子公司沈阳达可斯广告有限公司
颖圣广告                           指   全资子公司上海颖圣广告有限公司
腾龙影视                           指   全资子公司天津腾龙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领峰传媒                           指   全资子公司北京领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艺鼎传媒                           指   控股子公司艺鼎文化传媒(上海)有限公司
创祀网络                           指   控股子公司创祀网络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华琴影视                           指   控股子公司上海华琴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兰馨影业、兰馨电影院               指   控股子公司上海兰馨影业有限公司
凯羿影视                           指   控股子公司上海凯羿影视传播有限公司
惊幻科技                           指   控股子公司惊幻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哇棒传媒                           指   参股公司哇棒(北京)移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制联                             指   参股公司中制联环球(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梁辰投资                           指   参股公司上海梁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七煌科技                           指   参股公司上海七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小度互娱                           指   参股公司北京小度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互动视界                           指   参股公司北京互动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英翼文化                           指   参股公司上海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赛领资本                       指   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赛领基金                           指   上海赛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               指   上海赛领丰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实际控制人                       指   杨震华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本报告期                 指   2016 年 1-6 月份
元                               指   人民币元
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           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由一定数量的电影院以资本合作或供片协议为纽带组建而成的,对下
院线、院线公司                   指
                                      属影院实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公司
                                      电视剧在拍摄之前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备案公示后取得的行政性许
                                      可文件,包括《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俗称\"甲证\") 和《电视
制作许可证                       指
                                      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俗称\"乙证\")两种。电视剧只有在取得该许
                                      可证后方可拍摄
                                      电视剧摄制完成后,经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审查通过后取得的
发行许可证                       指
                                      行政性许可文件,只有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发行电视剧
                                      电影在拍摄之前经过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后取得的行政性许可文件,
摄制许可证                       指
                                      通常包括《摄制电影许可证》和《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两种
                                      电影摄制完成后,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查通过后取得的行政性许可文
公映许可证                       指   件,全称为《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影只有在取得该许可证方可发
                                      行放映
地面电视频道、地面频道、地面台   指   采用地面传输标准的电视频道,其信号覆盖面限于某个地区
卫星电视频道、卫星频道、卫星台   指   采用卫星传输标准的电视频道,信号通过卫星传输可以覆盖多个地区
                                      由多个投资者联合投资制作影视剧,并根据协议来确定各方在影视剧
联合摄制                         指
                                      制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收益分配的一种摄制模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新文化                         股票代码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新文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anghai New Culture Media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NC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震华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室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ncmedia.com.cn
电子信箱                        xinwenhua@ncmedia.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盛文蕾                                    张津津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 444 号北区 238
联系地址
                                   室                                        室
电话                               021-65871976                              021-65871976
传真                               021-65873968                              021-65873968
电子信箱                           xinwenhua@ncmedia.com.cn                  xinwenhua@ncmedia.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46,528,231.60             432,642,406.32                      2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6,174,658.01             109,804,799.93                       5.8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80,976,542.35             106,395,799.52                      -23.89%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761,142.59            -157,605,484.30                      107.4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219                    -0.2932                      107.47%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61                     0.2043                       5.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61                     0.2043                       5.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4%                      5.42%                       -1.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03%                      5.25%                       -2.22%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856,097,679.44            3,722,565,614.90                      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2,665,010,939.76            2,648,453,638.71                      0.63%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4.9577                     4.9269                       0.63%
产(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主要为出售哇棒传媒部分股份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98,498.73
                                                                                       取得的投资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414,587.09 政府扶持资金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1,295.4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941,612.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64,653.55
合计                                                                 35,198,115.6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影视行业相关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影视剧行业属于具有意识形态特殊属性的重要产业,受到国家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目前,我国对影视剧制作、进口、发
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度,并禁止出租、出借、出卖、转让或变相转让影视剧各类许可证。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制作、进口、发行等环节实行许可制
度: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全国的电视剧管理工作,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视剧管理工作。设立
电视剧制作单位,必须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并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电视剧必须持有《电视
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发行必须在获得《发行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进口电视剧,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指定的机构按
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和《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国家同样对电影的制作、发行、放映、进出
口经营资格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国家在资格准入、内容审查、行政许可等方面的监管政策对公司影视剧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的顺利开展
构成比较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如果资格准入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
进口影视剧将会对国内市场带来更大冲击;另一方面,一旦违反该等政策,公司将受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通报批评、
限期整顿、没收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甚至市场禁入。因此,公司必须贯彻依法经营的理念,
及时掌握行业监管政策动向,通过公司内部健全的影视剧立项审核、内部审片等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影视剧业务
所面临的政策监管风险,避免监管政策给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带来风险。
    2)作品审查风险
    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国家对电视剧实行备案公示管理制度和电视剧发行许可制度:未经电视剧备
案公示的剧目,不得投拍制作;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出、进口、出口。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总局负责中直单位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和全国拍摄制作备案电视剧的公示管理;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
本辖区所属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负责所属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
管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设立电视剧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境内外合作制作电视剧、进口电视剧、聘请境外演职人员参
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单位制作的以及与地方单位联合制作并使用中央单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的电视剧;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负责审查本辖区内电视剧制作单位制作的或与辖区外单位联合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制作并使用本辖区单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的电视剧。
    公司筹拍的影视剧如果根据上述规定最终未获备案通过,将作剧本报废处理,公司影视剧项目的剧本和前期筹备投入一
般较少,即使未获备案通过,对公司不利影响也比较小;对于已经摄制完成,经审查、修改、审查后最终未获通过的,须将
该影视作品作报废处理,公司将损失该影视剧作品全部的制作成本;如果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后被禁止发行或播(放)映,该作品将作报废处理,同时公司还可能将遭受行政处罚,公司不仅损失全部制作成本,还可能
面临行政处罚带来的损失。
   公司前期筹备阶段的立项审查制度和报送广电总局前的内部审片制度杜绝了作品中禁止性内容的出现,保证了备案公示
和发行审查的顺利通过。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投拍的电视剧、电影未获备案公示,发行审查未获通过的情形。如果未来
出现所投拍的电视剧、电影未获备案公示,发行审查未获通过的类似情形,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公司
面临着作品审查的风险。
    3)知识产权侵权和纠纷的风险
    影视剧行业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随着数字刻录技术等影音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影视剧盗版产品价格低
廉,获得方便,对部分消费者而言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影视剧的侵权盗版现象时有发生。盗版对电视剧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
方面:一方面,盗版市场的电视剧通常会先于电视台播放,可能会分流一部分观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电视剧的收视率;另
一方面,盗版市场的存在直接侵占电视剧音像制品市场,致使音像制品版权收入减少。对电影而言,盗版直接导致票房流失。
    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通过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打击盗版执法力度等措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明
显的成效。同时,本公司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保护自有版权上采取了设置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版权保护工作、全过程严格
控制影视剧项目对外发布内容等多项措施。通过上述各方面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针对公司版权的盗版行为。但是,
由于打击盗版侵权、规范市场秩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而,公司在一定时期内仍将面临盗版侵害的风险。
    著作权是影视剧行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
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
使其著作权。”
    公司影视作品存在多方主张知识产权权利的情形,为了避免出现主张权利的纠纷,公司与各合作单位或个人等权利方签
订合约、约定了详细的权利范围。如果发生上述纠纷,涉及法律诉讼,将对公司经济利益造成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主管部门在电视剧产业管理上采取了“管放兼有”的政策。特别是2006年“电视剧拍
摄制作备案公示”替代“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以来,电视剧制作营销领域在政策上对境内市场已全面放开。中国电
视剧市场开始通过以竞争来实现优胜劣汰,生产调节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目前,电视剧行业政策准入门槛较低,
制作机构数量众多,市场分散,竞争比较充分。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影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影片票房收入每年保持高速增
长,单部影片的票房收入也屡创新高。因此,越来越多影视制作机构通过并购重组、IPO等资本运作方式迅速壮大规模,加
剧了文化传媒行业的激烈竞争。
    尽管市场规模较大,但行业内制作机构实力良莠不齐,有许多制作质量较低的产品无法实现销售。电视剧市场呈现整体
上“供大于求”,而精品电视剧市场却出现供不应求的结构性失衡局面。电影方面,如果更多的影片竞争相同的档期,将不可
避免地出现上映日期难以协调、观影人群分流的竞争新局面。因此,尽管公司致力于精品电视剧的制作,且精品电视剧的细
分市场依然呈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同时也在不断网罗电影方面的人才,以便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电影发行实力,但仍然无法完
全避免整个行业竞争加剧所可能产生的风险。
    5)影视剧投资制作计划执行的风险
    公司常年通过外购剧本、委托编剧创作、工作室提供等方式进行项目储备和策划,每年年初制定影视剧的投资制作计划。
公司根据计划规划题材、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市场前景、拍摄计划、发行计划、投资计划、融资安排、财务评价和
风险进行分析,提交立项审核委员会决策。项目通过后,报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电视剧备案公示后,组织相关专
业人员落实生产。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全程把控电视剧的拍摄进程和财务核算。在项目完成视频、音频等后期制作后,提交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公司按照和电视台所签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向各电视台提供播映带
即可确认相关收入,完成该项目生产计划。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述计划执行中,电视剧产品为争取更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题材规划经常根据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及市场需
求不断修正,很多题材规划因政策或市场因素无法形成满意的剧本而遭否定,相关主创人员的适合度、档期等因素也要反复
磋商。尽管公司在制定生产计划时,已经将该过程考虑其中,但如果在预计时间内无法完成项目的立项,则项目的生产计划
将被拖延。另外,在拍摄、制作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不可控因素会影响到生产计划的正常执行,如外景拍摄的天气条件、
主创人员的身体状况甚至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影视剧的投资制作业务存在计划执行的风险。
    6)电视剧播放权预售的违约风险
    公司在电视剧发行阶段采用预先销售(简称“预售”)的销售模式,即在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前就通过签订预售协议
的方式将未来电视剧的播放权提前销售给电视台等客户。若签订预售协议的电视剧最终未取得发行许可证,则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电视剧将不能发行,公司将因无法实际履行预售合同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公司预售后不能按照合同
要求取得发行许可证,公司应赔偿合同相对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合同相对方因公司违约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虽然截至报告
期,公司不存在预售的电视剧最终未取得发行许可证的情形,但未来经营过程中仍然存在该类违约风险。
    7)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金额较小的风险
    由于影视剧行业特点,公司影视作品的发行时间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大小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期末影视作品的发行
量较大,收入确认较为集中,一般会形成较大金额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而且,由于各年度公司影视作品实际发行量及具体
发行时间分布存在差异,各会计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化较大,使得公司资金管理的难度加大。一方面,公司通过加强应收
账款管理尽快收回资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预售影视作品方式平滑应收账款带来的资金波动。此外,公司的销售客户主要
为各大电视台,普遍信用良好,公司成立至今从未发生电视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
    报告期,与影视制作相关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期限较长而经营活动现
金流出期限较短且公司加大了影视剧的投入所致。由于影视剧行业特点,从启动投资到完成拍摄,采购支付一般以现金方式
进行。由于需要协调播出时间,并根据播出情况逐步回笼资金往往需要1年以上的周期,因此收入一般为应收款方式,现金
流入普遍存在跨期现象,导致现金流的当期流入和流出不匹配,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出现负数。由于影视剧行
业特性以及公司影视剧投拍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金额为负数,一旦不能以适当条件及时获得所需资金,
公司的投拍计划和盈利水平将受影响。
    2、广告行业相关风险
    1)政策风险
    由于户外LED大屏幕媒体是一种区别于传统媒体形式的新兴媒体类型,且同时由于其屏幕媒体的设置与所处物理位置具
有特殊性,户外LED大屏幕媒体在点位设置、广告内容播放等行为的过程中相对于其他媒体平台会受到多个政府部门的交叉
管理,如工商、市容、规划、城市管理等。
    国内各地区对户外广告管理(如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户外广告登记)的地方性规定以及实际执行的管理措施也是各有
不同,规范的统一化程度较低。若未来对户外LED大屏幕媒体管理标准提高,规范的统一标准出台,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运营
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广告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其特点在于行业内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受经济周期波动
的影响明显,并呈正相关。在经济增长时,广告主加大广告投入力度;而在经济衰退时,广告主对广告投入会相应减少。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升,为广告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但经济周期性波动
的内在规律始终存在,该种波动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广告业务的稳定发展。
    3)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郁金香及达可斯主要从事户外LED大屏幕的媒体资源开发和广告发布业务。由于城市核心商圈的优质点位具有稀缺性和
排他性,同行业为数不多的几家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对一线城市商圈屏幕媒体点位的布局,正逐步向二三线城市商圈的优质点
位进行拓展,建立起各自的竞争优势。
    此外,户外广告媒体除LED大屏幕媒体之外,还有楼宇媒体、地铁媒体、机场媒体、铁路媒体、巴士媒体等其他广告媒
体。虽然LED大屏幕媒体与上述户外媒体之间存在受众对象、触媒环境、表现效果及感官体验等诸多方面的不同,但就媒体
本身安置于户外这一特点而言依然具有一致性。
    因此,户外LED大屏幕媒体市场存在着两个层面的风险,一是大屏幕媒体市场内部对优质媒体资源激烈竞争的风险;二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是整个户外广告媒体市场存在着广告价格竞争的风险。
    4)媒体资源续约的风险
    郁金香及达可斯主要依托覆盖全国的户外LED大屏幕媒体网络经营户外LED大屏幕广告发布业务,分布于全国各个城市
商圈的户外LED大屏幕媒体资源是公司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屏幕媒体资源的稳定是公司经营的重要保障。
    郁金香及达可斯的屏幕媒体可以分为自有屏幕、独家代理屏幕、一般代理屏幕。在自有屏幕方面,场地租赁合同的期限
均为中长期,普遍为7-10年且同时约定到期优先续约权,为公司的稳定经营提供保障;独家代理屏幕方面,郁金香及达可斯
同样通过与媒体资源控制方签署中长期独家代理合同的方式确保媒体资源的稳定,合同期限普遍为3-7年,同时附优先续约
权,到期滚动存续;一般代理屏幕方面,除部分中长期合同外,多采用1年期合同附优先续约权滚动存续的更为灵活的代理
模式,以便于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调节自身媒体资源网络的布局。
    虽然郁金香及达可斯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不同类型的媒体资源稳定运营,但是不能排除相关合同到期
不能续约造成的屏幕媒体资源稳定性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场地租金和媒体资源代理费用变动的风险
    作为户外LED大屏幕媒体运营商,对于媒体资源的持续运营是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必有内容。根据媒体运营方式的不同,
自有屏幕的场地租金和独家代理屏幕的媒体资源代理费用是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场地租金和媒体资源代理费用的增减变动与所签约的广告位场地产权人、使用权人和媒体资源相关利益方有关,虽然郁
金香及达可斯为了控制未来营业成本上升的风险,通过签署长期场地租赁合同和长期媒体资源独家代理协议的方式提前锁定
了主要营业成本,但未来在上述合同到期续约时,场地租金和媒体资源代理费用可能根据经济情况有所增长。若届时广告发
布业务的收入不能实现同步增长,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
    6)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且占比相对较大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郁金香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且占比较高。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经营情况和商业信用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其他经营风险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震华先生,杨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02%,另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渠丰国际87.92%的股份、公司第
二大股东丰禾朴实45.00%的股份。截至2016年6月30日,渠丰国际、丰禾朴实分别持有公司24.56%、9.67%的股份,处于相
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可以利用其控股地位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经营方针、投资决策和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影响甚至损害公司及公众股东的利益。
    2)业务整合可能产生的经营管理和整合风险
    公司和郁金香、达可斯自身业务体系完整,客户资源丰富,盈利水平较强,因此重组造成的经营风险较小。重组带来的
风险主要在于业务整合和管理风险:即战略协同风险、组织架构调整风险和规范运作风险。
    a、战略协同风险
    公司和郁金香、达可斯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均具有较强优势,各企业在业务平台、市场渠道、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等很多
方面具备可协同之处,充分挖掘各自业务潜力,发挥协同效应,将实现整体效益大于加和的重组效果。但重组后仍可能存在
受到发展战略、管理团队、运营模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限制上述协同效应充分发挥的风险。
    b、组织架构调整风险
    公司和郁金香、达可斯在重组前均采取相对专业的业务运作模式,重组完成后公司管理团队将面临多元化业务的管理挑
战,组织架构应当适应业务进行调整。同时,由于公司组织架构将视郁金香、达可斯的运营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将带
来一定程度的调整和管控风险。
    c、规范运作风险
    重组前,郁金香、达可斯均为非上市公司,通过重组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规模较大,郁金香、达可斯能否满足证券
市场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尚存在一定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已经制定重组完成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组织架构调整方案、并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体系,
以保证战略协同效应的充分发挥,组织架构调整的平稳推进以及郁金香、达可斯资产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后的规范运作。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继续以围绕IP为核心,以“内容+渠道+技术”为发展战略,在巩固精品剧和现有渠道资源的竞争优势同时,
不断拓展业务新领域。通过打造、积累优质IP资源延伸产业链,形成以IP为核心、以渠道为平台、以技术为支撑上下一体联
动的产业闭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4,65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32%;营业利润13,61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6%;
利润总额为15,52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17.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
主要原因系公司电影、综艺栏目收入增加所致,对公司收入、利润等各项指标带来增量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内容品质升级,积累优质IP。
    1)布局优质IP资源
    随着泛娱乐化的发展趋势的清晰,拥有强大的粉丝效应的优质IP版权,在多领域内全面价值爆发。公司在提升自制影视
内容打造自有IP同时,通过与已拥有强IP资源的外部合作伙伴共同合作,强强联手、优势互补。公司已与拥有强大IP的台湾
大宇资讯开展紧密合作,利用大宇资讯旗下游戏IP的强大粉丝效应,进行商业开发,塑造各类新型、时尚、年轻族群热衷的
优质内容产品;同样,公司作为影视内容生产的领先者地位,众多影视作品也都是具有影响力的IP,可授权大宇资讯制作各
类游戏产品,进一步将影视IP变现。截至报告期末,双方共同合作开发的IP项目包括剧版《汉之云》(《轩辕剑》)已进入
拍摄阶段,剧版《仙剑奇侠传4》已正式获得大宇资讯授权,正在前期策划阶段,《大富翁》将采用剧集+电影+综艺三方联
运的模式,此剧将有著名导演陈可辛担任监制,《明星志愿》已完成前期拍摄,此剧与爱奇艺共同合作,后期将作为系列剧
播出。
    另外,基于电影《美人鱼》票房的良好市场反应,公司将进一步作为IP剧制作拍摄《美人鱼2016》的电视剧版,此版权
已获得星辉海外有限公司的授权,已进入前期策划阶段,预计将在明年开拍。公司将充分挖掘IP价值,实现IP资源的价值最
大化。
    2)电视剧业务
    报告期内,电视剧业务实现收入17,976万元,主要实现收入的电视剧包括《潜伏在黎明之前》、《杀出黎明》、《两个
女人的战争》、《亮色人生》。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电视剧《长梦留痕》、《我的老爸是卧底》的发行许可证。下半年公
司将继续推进《冒牌女神》、《再造千金》、《闺蜜》、《封神传》等电视连续剧的制作,积极打造精品内容。
    3)电影业务
    电影业务方面,2016年1-6月份,公司共有包括《美人鱼》、《绝地逃亡》、《同城邂逅》、《寻找心中的你》等四部
参与投资、宣发的电影上映。由成龙、范冰冰、曾志伟主演的《绝地逃亡》定档7月21日。电影《美人鱼》由周星驰执导,
由江玉仪监制的喜剧爱情片,邓超、罗志祥、张雨绮、林允等领衔出演。该片已于2016年2月8日公映,并取得了33.9亿的票
房纪录。下半年公司电影业务将围绕大IP电影《大富翁》、《轩辕剑》等电影内容继续推进,预计此类处于前期筹备的电影
项目将在未来实现突破。
    4)综艺栏目
    随着国内综艺栏目较快的发展势头,公司已开展全面布局。旨在通过对综艺节目产业链的整合,集栏目创意、营销、制
作、投资四位一体,实现系统化运作,完成公司从综艺投资方到制作方的转型。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在综艺栏目的投入并与千足文化深度合作,其中包括共同参投了《二十四小时》等综艺栏目及投
资其制作的《二胎时代》、《花漾梦工厂》、《熟悉的味道》、《我们战斗吧》,上述综艺栏目已陆续在各大卫视及网络平
台播放,都取得了较好的收视率和社会反响。下半年综艺将作为公司重点业务继续深入布局,在继续跟进上述综艺栏目的后
续系列项目的同时挖掘新的热门大综艺栏目,这块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盈利增长点。
   (2)渠道稳步增长,科技创新带来新生命力。
      1)户外LED广告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户外广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345万元同比增长14.90%,形成稳步增长态势。虽受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
客户整体投放传统户外LED广告量有所下降,但公司一方面通过依托裸眼3D、四屏联动等互动交互的新技术焕发传统户外
LED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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