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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30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确认以及收入扣除项、对公司收到合伙企业资金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不排除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不排除交易计入资本公积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减少,不排除公司2022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排除公司触及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后续将在年审期间进一步就收入事项、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交易资金来源进行核查,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4条第一款规定:

上市公司因出现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后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4月29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司收到合伙企业资金6亿元,该资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确认以及收入扣除项、对公司收到合伙企业资金的核查工作尚未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预计2022年度可能出现前述情形,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会计师事务所对收入确认以及收入扣除项、对公司收到合伙企业资金的核查工作尚未完

成,不排除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不排除交易计入资本公积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减少,不排除公司2022年度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排除公司触及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后续将在年审期间进一步就收入事项、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交易资金来源进行核查,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03),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如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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