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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务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则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备查文件

1.银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银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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