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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300337 证券简称:银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9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中心二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一鸣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稷、财务总监王洁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银邦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19年的工作情况,制定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计机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如下:年末资产总额为305,277万元,净资产为146,06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7.59%;全年营业收入202,49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57万元,每股收益为0.02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关于202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根据审计范围及市场收费情况预计为5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相关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则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3年。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提名吕友华先生、路银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2.1 关于提名吕友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2 关于提名路银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二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银邦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银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吕友华先生:中国籍,1972年7月生,高中学历。1992年7月至1998年8月任职于无锡县铝材铝箔厂车间主任;1998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无锡银邦铝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0年12月至2015年2月,历任银邦股份监事、生产部部长,2015年2月至今,任银邦项目主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吕友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路银燕女士:中国籍,1983年1月生,本科学历。2004年10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无锡健策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专员;2007年7月至2010年6月任职于肯特精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任人事资源负责人;2010年9月至2017年2月任职于无锡锡南铝业技术有限公司,任人事行政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路银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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