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持有公司19.1%股份的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科技)出具的《减持公司股份达1%的告知函》,因其公司发展需要,新邦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22年11月21日减持16,356,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2-11-21 | 8.41 | 16,356,208 | 1.99 |
2、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C301-2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1月21日 | |||
股票简称 | 银邦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37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6,356,208 | 1.99 | ||||||
合 计 | 16,356,208 | 1.9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266,192 | 19.01 | 139,909,984 | 17.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6,266,192 | 19.01 | 139,909,984 | 17.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经自查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不存在需要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无锡新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