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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和软件: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300339 证券简称:润和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6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润和软件”)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5、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原会计政策”)。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将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执行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货币性资产的定义,明确了准则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和准则适用范围,针对不同还债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计量规定;丰富了列报的披露内容等。公司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本次执行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号和16号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财务报表项目列报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执行上述通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仅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产生影响。

(五)本次执行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公司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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