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润和软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2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和软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2月17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已经知悉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修订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鼓舞团队士气、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核心员工并肯定其工作成绩,稳住公司发展的基本面,避免外部的不利条件影响导致激励计划失去激励效果;同时更要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高度统一,为公司、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全体监事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系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本次修订事宜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以下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黄晓萍女士、李婷女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两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2月21日

附件:

个人简历

1、黄晓萍女士,1973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江苏宏图同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务。2012年4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高级PPQA、运营经理、计划经营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运营管理中心部长。黄晓萍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32,00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2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李婷女士,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3月起曾任本公司对日事业部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嵌入式系统事业部总监、智能终端事业本部总监、终端及应用事业部运营总监,2021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华为事业部总经理。

李婷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4,895,900份份额,对应股份数量415,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