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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奥迪: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9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02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02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堃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认真审核后,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1年02月18日为授予日,向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1,8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0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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