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根据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与天津科睿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科睿博”)、SHER HOCK GUAN 先生(天津科睿博实际控制人)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本公司以现金支付方式向天津科睿博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科睿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麦迪能源公司”)63.82%股权。
(一) 业绩承诺情况
在本次资产重组中,SHER HOCK GUAN 先生与天津科睿博(合称业绩承诺方)同意对北京麦迪能源公司在2018-2021年度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进行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年 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业绩承诺数(单 位:人民币万元) | -70 | 375 | 858 | 1557 |
(二)实际完成的业绩承诺与差异情况
北京麦迪能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F129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北京麦迪能源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375.0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384.85万元,比业绩承诺方对2020年度做出的业绩承诺少1,242.85万元,因而业绩承诺方未实现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三)业绩补偿金额
本公司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若2020年当期实际业绩未达到同期
业绩承诺数,则:当期应补偿金额=(2018年度起至当期累计业绩承诺数-2018年度起至当期累计实际业绩)÷业绩承诺总和×51%×交易总价-乙方已实际补偿的金额。即:
当期应补偿金额=(11,630,000.00元-(-636,000.90元))÷27,200,000元×51%×50,000,000元- 78,363.75元= 11,421,012.09元。
二、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补偿款11,421,012.09元。至此,北京麦迪能源公司遵照协议约定对公司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