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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智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3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1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布了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樊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8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5,947,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748%。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数8,22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4%。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代表股份数245,942,12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3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8,22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数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数5,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出售的议案》

樊立、樊志系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222,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9%;反对5,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8,222,2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9%;反对5,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专利实施许可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樊立、樊志系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227,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8,22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5,947,72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8,227,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施刚、刘瑞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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