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诉讼完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并履行完毕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涉案的金额:合计76,631,287.73元。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依照民事调解书执行,可增加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年度利润4,332.41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7日,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因深圳眼千里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双十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银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股东(以下简称“被告”)未能按照相关协议按期返还公司预付的股权转让款,向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披露了本次诉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号)
2019年3月9日、2019年3月11日,经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予以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披露了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号)
二、案件履行情况
公司自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9月2日陆续收到被告退还的股权转让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76,631,287.73元。截至本公告日,被告已依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足额向公司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本次诉讼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关于本次诉讼事项,截至2018年底,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136.87万元。本公司在2019年度收到资金占用费195.54万元,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4,136.87万元,将直接增加本期利润。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