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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宇新材: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25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胡宗亥先生的辞职报告,胡宗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胡宗亥先生原定任期截止至2022年4月12日,辞职后胡宗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胡宗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胡宗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胡宗亥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起生效。在此期间胡宗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宗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邓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如下:

邓鹏,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历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南省委员会秘书、湖南省宁乡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邓鹏先生现兼任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市国资委法律专家、长沙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委员。邓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邓鹏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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