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资产公司”) 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05,322股(占公司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2%)。南大资产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减持计划开始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结束日期为2020年2月14日,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自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8日期间,南大资产公司减持本公司股票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竞价交易 | 2019年8月27日 | 11.00 | 108.0000 | 0.2698% |
竞价交易 | 2019年8月28日 | 11.21 | 11.0000 | 0.0275% | |
竞价交易 | 2019年8月29日 | 11.14 | 22.1000 | 0.0552% |
竞价交易 | 2019年8月30日 | 11.36 | 21.0000 | 0.0525%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2日 | 11.53 | 21.9000 | 0.0547%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9日 | 14.85 | 5.7975 | 0.0145%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0日 | 14.58 | 146.0000 | 0.3648%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1日 | 14.18 | 18.3000 | 0.0457%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2日 | 14.10 | 21.8000 | 0.0545%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6日 | 14.08 | 7.0000 | 0.0175%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7日 | 14.15 | 7.0000 | 0.0175%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8日 | 13.64 | 10.0000 | 0.0250% |
合 计 | 399.8975 | 0.9991% |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为 6,624,710 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份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 ||
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4,160,403 | 11.03% | 40,161,428 | 10.0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160,403 | 11.03% | 40,161,428 | 10.0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南大资产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特此公告。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