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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光电:关于采用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57.97%股权的完成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8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用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

57.97%股权的完成公告

一、交易概述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57.9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源气体”)57.97%股权。收购价格以经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9年7月1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基于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整合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价值估值报告》【闽联合中和评咨字(2019)第6023号】,所确定的飞源气体全部股权投资价值21,600万元人民币为定价参考依据,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飞源气体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为3.35元。

本次受让股权及增资交易(以下称“本次交易”)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司以3,685万元的价格受让山东桓台鲁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飞源气体本次交易前17.07%的股权(对应本次交易前飞源气体的注册资本数额为1,100万元);第二部分为公司以21,000万元的价格认购飞源气体新增注册资本6,268.656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

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采用现金收购及

增资方式取得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57.97%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90),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已按照各方签订的《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飞源气体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第一部分的股权转让款3,685万元支付给山东桓台鲁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已全部履行支付。

2、公司已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第二部分的增资款中的9,600万元支付给飞源气体。

3、飞源气体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成为飞源气体的控股股东,持有飞源气体57.97%的股权。

(二)2019年9月,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第二部分的增资款中的9,300万元支付给飞源气体。

(三)近日,公司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将本次交易第二部分的增资款中剩余的10%尾款即2,100万元支付给飞源气体,增资款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已全部履行支付。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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