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星期二)下午16: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2日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候选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依照《公司章程》,决定选举于玲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于玲玲女士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于玲玲女士简历
于玲玲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内蒙古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2年至2009年1月,任职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月至2012年9月,任蒙草生态行政部部长;
2012年9月-2016年11月,任蒙草生态行政中心副总监;
2016年11月至今,任蒙草生态人力资源负责人;
2009年12月至今,任蒙草生态公司监事。
于玲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