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引入的国资控股的战略投资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为公司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0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及2020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预计同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含子公司)拟向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申请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业务、债务重组、供应链金融、基金、信托等方式融入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本次拟发生的关联借款未超出上述额度范围,如后续超出上述额度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353045626P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8层
5、法定代表人:曲国民
6、注册资本:523,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5年8月7日
8、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外投资;资产管理;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2、资金使用成本:为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财务成本,在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期限内,给予资金占用费费率优惠:资金使用期限中10天(含)以内的部分,执行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优惠费率;11天—20天(含)的部分,执行每日万分之五的优惠费率。
3、借款用途:补充公司短期流动资金。
4、资金使用期限:不超20个自然日(含支付日、还款日)。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经营活动融资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处于存续期的关联交易金额
2020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93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偿还。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尚处于存续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040万元(不含本公告中借款金额12,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经营活动相关融资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如后续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