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蒙草生态:关于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4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1)008号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乌兰察布景泰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泰生态”、“丙方”)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签订《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终止协议》,景泰生态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财政局签订《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债权债务化解确认书》。因项目尚未完成最终审计,根据项目目前预估审计金额及资产账面价值,预计本次债务重组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最终审计结果,判断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现先将相关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终止及债务重组情况

2018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1号),公司与景泰生态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129.54万元,项目合作期10年,建设期3年,运维期7年。目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进入终审阶段,预估审计金额约26,25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为尽快回收货币资金,促进公司经营良性发展,经各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PPP项目后期运营。项目经验收合格,景泰生态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其指定机构办理项目移交,项目进入审计结算阶段,上述项目移交后,景泰生态将不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运营、融

资责任。

公司基于加快盘活资产、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等综合原因,根据集宁区政府化债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并经各方友好协商,结合项目利润及偿付能力等综合因素,各方就PPP协议解除后的政府付费,根据签订的《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就未支付余额约为26,25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暂估2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后确定)支付给景泰生态。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最终结算价确定后60内支付完毕,视为全部欠款结清。

二、主要交易对手方情况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树成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6月9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8号楼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项目投融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土地收储;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

股东结构: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百分百控股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乌兰察布市行政单位,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指定派出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务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现经集宁区政府决定及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PPP项目实施,现本协议各方就PPP协议解除及解除后的相关事宜签署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与丙方签署的PPP协议终止,经验收合格丙方与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办理项目移交,项目进入审计结算阶段,上述项目移交后,丙方将不再承担本项目的建设、运营、融资责任。

(二)本协议生效后,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甲方及丙方签署的《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债权债务化解确认书》及竣工审计结果,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丙方,由丙方支付项目应付账款。

(三)在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收付款工作完成后组织清算,各方应当配合丙方完成清算工作,清算完成后股东按照如下方式分配剩余资产:

各方不再按照《PPP协议》及丙方公司章程约定分配,甲方依据本协议及《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债权债务化解确认书》的约定向丙方支付全部费用,则丁方已经实缴资本金无需抵顶政府付费,清算后向丁方退还全部实缴资本金,退还后剩余资产分配给公司。

(四)本项目退库相关手续及责任由甲方承担,如需其余三方配合,各方应当配合。

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主要内容

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提前终止PPP协议,现本协议各方就PPP协议解除后的政府付费,约定如下:

(一)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的预估审计金额约为26,25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结合项目利润及偿付能力等综合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乌兰察布市

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暂估2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后确定)支付给景泰生态。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最终结算价确定后60内支付完毕,视为全部欠款结清。

(二)本协议生效,且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协议约定向景泰生态支付全部款项后,双方确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下欠付景泰生态的债务全部结清,景泰生态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通过仲裁、诉讼等任何方式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张任何债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预估审计金额约为26,250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经各方协商,按照暂估21,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后确定)支付,该项目资产账面价值为18,923万元,截止本次交易,由于该项目债务重组暂估价高于该项目资产账面价值,本次债务重组预计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使公司约2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账期由原合同约定的7年的回款周期缩短为最终结算价确定后60天以内,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绿化工程PPP项目终止协议》

2、《债权债务化解确认书》

3、《债务协商化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