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上午10时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赓熙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障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方案如下: 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90,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720,000.00元(含税);同时,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计232,704,000股,送红股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23,584,000股。
股本变更后需修改公司章程,针对上述股本变更事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序号 | 修订前章程条款 | 修订后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08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358.4万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088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358.4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三、第四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召
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5日